2014年7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正式发布《中国的对外援助(2014)》白皮书。数据显示,在2010—2012年间,我国共计提供对外援助893.4亿元人民币。国内民众大多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但也有不少质疑甚至反对的声音。要正确认识年均30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援助,需要回答三个问题。
年均30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援助是否太多
根据2011年首度发布的《中国的对外援助》白皮书,从20世纪50年代至2009年近60年间,我国累计对外提供援助金额为2562.9亿元人民币。而在最近的2010—2012年3年间,则提供了将近90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援助。如果就这两组数据进行直观对比,我们无疑容易得出当前对外援助似乎增长过快的结论。
衡量对外援助多少的一个重要指标,是看对外援助额占国民总收入(GNI)的比重。笔者根据可查阅的公开资料测算(见表1),2010—2012年3年的对外援助总额占同时期GNI的比重为0.064%,这一比重既远低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大力支持亚非国家反帝反殖反霸时期的援外投入(1965年为1.075%,1975年达到1.410%),也不及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现对外关系调整后的比重(1980年为0.173%,1985年为0.138%)。虽然进入21世纪后我国对外援助有了较快发展,但这一发展主要是以国家经济的总体快速发展为前提的。
我们也可以对世界主要国家的对外援助额及其占GNI的比重进行横向比较。仅以2012年为例(见表2),虽然主要发达国家无一达到联合国早在1970年规定的“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应占其GNI的0.7%”的目标,但它们对外援助的数额无疑是可观的。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无意与发达国家攀比对外援助。依据联合国的贫困标准,我国还有上亿贫困人口,仍面临严峻的国内减贫与发展任务。但就经济总量而言,我国又是一个大国,且发展速度仍居于世界经济发展较快国家的行列。对于这样一个大国,国际社会就有许多期待,期待快速发展的中国能够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因此,以先富带后富,向其他更为贫困的发展中国家或出现人道主义危机的国家或地区提供与自身经济能力相适应的对外援助,自然就成为我国承担国际责任的重要体现。因此,伴随我国经济的继续增长,我国的对外援助额还会有所增长。
对外援助是否是一种单方面的恩赐
有些人认为,对外援助是一种单方面的赠与甚至是恩赐,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首先,对外援助有助于赢得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支持。作为对外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援助不仅只是帮助受援国,同时也服务于我国国家利益及外交大局。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对亚非国家的民族解放运动及正义斗争给予了巨大帮助,也因此得到了这些国家的信任与支持,这是我们能够在自身实力不济的情况下同美苏两个超级大国进行斗争并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重要因素。事实上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是我们的坚定支持者。在当前中国实现和平发展的进程中,某些西方大国出于对大国权力转移的担忧及对我发展模式的不信任,在欢迎中国实现稳定、发展和繁荣的同时,又在战略和安全层面对我进行防范与遏制,因此,我们在妥善经营大国关系及周边外交的同时,也要积极利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整体力量来改善和优化我在国际社会的处境。在中国外交战略棋盘中,发展中国家是我国撬动与外部世界特别是与西方大国关
系的重要“支点”,这一价值今后仍不会改变。
其次,对外援助有助于我国商品和企业走出去,因而是实现与发展中国家互利共赢的一种重要形式。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曾推动实施了“大经贸”战略,把对外援助看作是推动我国对外贸易、投资和工程承包的重要手段。特别是我国在1995年开始引入政府贴息优惠贷款并在此后不断扩大其规模,主要用于帮助受援国建设有经济社会效益的生产型项目、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目前,我国提供的优惠贷款年利率一般为2%~3%,期限一般为15~20年。2010—2012年,我国对外提供优惠贷款497.6亿元人民币,占援助总额的55.7%。此种方式既弥补了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的困难,又有助于我国回收本金并获得部分利息,还可以通过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双方企业在投资、贸易和技术方面的合作,带动我国设备、材料和技术的出口。至少到目前阶段,我国对外援助大多使用的是中国自己的设备、技术和人才,且几乎都由我国企业或相关机构予以实施。事实上,我国在非洲、拉美及部分亚洲地区的投资企业或工程承包企业,很多最初都是通过承担援外项目而走出去的。
不过,从长远看,在中国商品和投资已大规模走出去的今天,我们也应逐步开放对外援助市场,把对外援助的部分商品和服务让给国际社会特别是受援国,此举不仅不会影响我国的对外经贸大局,还会因为顺应了受援国希望参与援助项目的建设、解决本国就业问题的需要,而能更好地赢得受援国政府和民众的好感与认同。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应逐步降低优惠贷款的年利率水平,逐步提高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无偿援助的比重,以体现我国推动发展中国家减贫与发展的善意及人道主义精神。
最后,对外援助还有助于彰显我国的大国责任并提升我国的道义形象。我国历来有“义利并举”“先义后利”的传统。当前我国致力于走和平发展道路并推动与其他国家的互利共赢,正是意在说明,我国要以和平的方式实现发展,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又积极致力于实现世界的发展与繁荣。由于当前世界的和平与发展问题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因此,通过对外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众多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减贫与发展,就是我国不断提升大国责任的重要方面。正如《中国的对外援助(2014)》白皮书所言,中国坚持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支持和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减少贫困、改善民生。2010—2012年间,中国共计在80个国家建设成套项目580个,以帮助它们建设基础设施并发展农业生产;共在61个国家和地区完成技术合作项目170个,涉及工业生产和社会管理等多个领域;向54个国家派遣55支援外医疗队,共计3600名医护人员,诊治患者近700万人次;向30余个国家提供价值约15亿元人民币的紧急人道主义援助。中国正在以自己的行动向世界证明,中国发展不仅造福自身,也必将惠及世界。
我国为何能以较少的援助取得相对较好的效果
我国对外援助坚持“不附加任何形式的政治条件”,由此赢得了受援国的广泛信任与赞誉。中国始终坚持“互不干涉内政”的外交原则,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时从不附加任何形式的政治条件,这是我国对外援助的显著特色。中国也关注受援国的治理与发展,但认为外界的帮助应当尊重受援国的意愿和能力,应有利于促进它们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这体现了中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文化传统,表达了中国真诚帮助受援国实现独立和发展的愿望,因而得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理解、呼应和肯定。
我国对外援助以“减贫与发展”为导向,有助于推动受援国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我国对外援助的根本出发点,不仅在于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帮助它们建设饮用水、医疗卫生等急需的民生项目,更加重要的是,通过援助帮助它们增强经济发展的能力,变“输血”为“造血”,以达到“授人以鱼,更授人以渔”的目的。比如,一些援助项目还注重培养当地的员工,传授技术和管理知识,一个援助项目同时也是一个技术转让或技术合作项目。
我国对外援助有自己的独特方式,保证了援助的效率并有助于我国与受援国的互利合作。我国对外援助大多采取“项目援助”而非“方案援助”或“现金援助”的方式。由于中方掌握着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拨付,且援助项目大多由中方企业负责管理、运作或直接施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援助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也能极大避免援助资金被受援国方面挪用或贪腐。此种方式还直接体现了中国一贯坚持的援助理念,即中国的对外援助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互帮助,而非单向的赐予,因此援助要能够带动与发展中国家间的互利合作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