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所谓民主的逻辑是指现代民主发展的基本规律。民主的一般逻辑就是民主的一般发展规律,指民主与行政管理权力之间的相互将对方纳入自己的运行框架中的博弈。现代民主的历史逻辑就是现代民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体现的规律,指在资产阶级掌握政权之后,民主作为竞争性的最高政治权力再分配的工具及其必然产生的外部效应。用民主的一般逻辑和现代民主的历史逻辑来审视近代以来中国民主发展的历程,能够为当代中国的民主建设提供重要的启示。
【关 键 词】民主 现代民主 逻辑 建设
民主在不同的人那里是不同的东西:对统治者来说,它是统治和管理人民的工具;对理想者来说,它是善政;对某些左派来说,它是帝国主义政治渗透的工具;对精英主义者来说,它是政治合法性的工具;对多数学者来说,它是人民的统治;等等。总之,在不同的人眼里,民主是各式各样的。要让他们统一思想,是不可能的。为了客观地观察民主,必须从历史上民主产生和发展的历程来探讨民主发展的逻辑,才能弄清民主究竟是何物。
一、民主的一般逻辑
民主是和政治管理相对应的一种权力运行方式。在人类社会中,民主从它产生的那一刻起,就是同政治管理权力同时存在的。政治管理实际上就是政治统治,但是政治统治带有较多的意识形态色彩,所以,在探讨民主问题的时候采用具有中性色彩的政治管理权力比较合适。政治管理的权力是自上而下运行的,而民主的权力则是自下而上运行的。这是政治过程中两种不同的权力运行模式①。但是,这两种权力运行模式并不是彼此孤立地平行地运行的,而是相互纠缠在一起的,而且相互间都具有把对方纳入自己的权力运行框架中的倾向。政治管理权力将民主纳入自己的权力运行框架之中,就意味着民主成为政治管理的工具,或者说民主权力被政治管理权力驯化。而如果政治管理被纳入民主的权力运行框架中,则意味着政治管理成为民主的工具,也就是政治管理权力被驯化。
民主若成为政治管理权力的工具,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呢?由于政治管理权力运行的框架是自上而下的,民主如果成为政治管理的工具便改变了民主自身的权力运行方式,也就是说,民主基本上失去了制约政治管理权力的性质和能力。这样,民主的作用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成为政治管理精英政治合法性的工具;二是成为政治管理权力联系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沟通的工具。前者表面上还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权力运行,但是仅保留了这种权力运行的形式,而实质上则是为了实现政治管理精英的政治合法性,也即完全是为了政治管理权力权威性的形成服务的。虽然民主还保留着对政治管理授权的形式,但实际上是遵循政治管理权力的指令来授权的。而后者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沟通的工具,则完全失去了民主权力原有的性质,即自下而上运行的权力的性质。所以,民主一旦被纳入政治管理权力的运行框架中,就成了政治管理的一统天下,而民主自身则只留下了形式,或者说只留下了躯壳而失去了灵魂。
那么,当政治管理被纳入民主的运行框架中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况呢?这时的政治管理就成了受到外部限制的权力了。首先,政治管理权力的存在不能自我规定,而必须由外部力量即民主的力量来规定。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民主选举的授权过程,它才能产生。这样,民主权力便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预和决定了政治管理权力的再分配。而这种权力的再分配必须按照民主的程序,定期、和平、合法、公平、公开地进行。其次,政治管理权力的范围和运行规则也不能自我规定,而要由民主程序所产生的宪法来加以规定和限制。再次,政治管理权力必须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提供各种通畅、有效的渠道,使公民能够合法地、有效地对政治管理权力的运行进行制约。又次,公民可以运用自己受宪法保障的各种政治权利向政府表达利益,并对政府施加影响。最后,民主还可以通过公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来保证政府正确决策的贯彻执行②。人们可以看到:把政治管理权力纳入民主权力运行的框架之中,并没有取消政治管理,而只是使政治管理权力及其运行受到合理的限制,也就是使其驯化,从而避免政治管理权力的膨胀与滥用。人们平时所说的民主政治,指的就是这种情况。从以上两种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将民主纳入政治管理权力的运行框架中,也就是用政治管理权力将民主驯化,那么就既没有好的政治管理,也没有好的民主。政治管理权力可以任意扩张和滥用,而民主则变成了它的工具。即使不是工具至少也是无能为力、无所作为的。相反,如果将政治管理权力纳入民主的权力运行框架之中,让民主将政治管理权力驯化,那么人们将得到一个好的政治管理,即拥有适度权力并按规则运行的政治管理权力。
上面分析的两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存在的。在一个国家中究竟会出现哪种情况,并不取决于人们的愿望,而是取决于历史发展具体进程中的各种社会和政治力量的对比及其相互博弈的状况。
二、现代民主的历史逻辑
现代民主与古代民主完全不同,它是建立在启蒙思想、反专制斗争和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民主。从西方现代民主发展的进程来看,民主首先是一种权利要求,即对在封建专制统治下人民丧失基本权利状况的反抗。人们反对神权而要求人权,反对等级制而要求平等,反对压迫而要求自由,从而提出了与封建主义对立的各种思想和学说,并在参照古希腊城邦政治的基础上设计出了现代民主制度。所以,民主在近现代产生的历史背景首先是作为封建专制制度的对立物而产生的。由于封建统治者面对的是包括新兴资产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所以民主从一产生便获得了全社会普遍的承认和接受,因而被认为具有普世的价值。
第二阶段民主的发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后,这时的民主主要是作为资产阶级政治合法性的工具而存在的,也就是主要作为国家政治权力再分配的工具而存在的。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各种政治集团的力量对比处在不断地变动之中,因此需要不断地进行国家政治权力的再分配。但是,国家政治权力的再分配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动荡,甚至内战,这样就不会有一个稳定的政治局面,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于是,便需要寻找一条能够使政权定期、和平、合法、公正、公开地进行更迭的道路,也即以不同党派为代表的各种政治力量相互竞争的制度。要避免竞争成为你死我活的斗争,就必须保证竞争能公开、公平、合法地进行。为此,必须使各方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也就是与国家权力保持相同的距离。唯一的办法就是先把国家权力暂时存在一个可靠的地方,谁都不可能利用它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优势的地位。这个可靠的地方就是作为整体的人民。也就是说,让人民来行使裁决的权力,人民选择了哪个集团,哪个集团就是竞争的优胜者,便可以掌握国家权力。而裁决的过程就是通过普遍的选举来进行授权的过程。这样,资产阶级便通过以政治竞争为特征的普选制找到了国家政权定期、和平、合法、公平、公开地进行更迭的方法,使每届政府所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通过定期的更迭而得到一个新的起点,或者说起定期脱壳的作用,从而不断地为资产阶级国家权力补充能量。
但是,这种作为政治权力再分配工具的民主,不仅解决了资产阶级政治统治合法化的问题,而且产生了巨大的外部效应。首先,人民在长期的选举授权活动中会逐渐培养出主权者的观念。由于人民在政治竞争中处于裁决者的地位,所以,相互竞争的政治集团都要讨好人民,把选民捧得很高,同时也要对选民做出各种承诺,使人民群众至少在形式上真的感到自己是主人,从而使人民主权的观念在人民中逐渐扎根。其次,人民在竞争过程中的裁决权在竞争告一段落之后,就转化为监督和参与的权利了。由于资产阶级的权力再分配是定期进行的,所以,即使是在台上的政治集团也要考虑连任的问题,因此便不能不接受选民的监督和制约,从而给人民提供各种参与的机会和渠道。再次,资产阶级当年和人民群众一起反对封建专制而取得的一切权利,在竞争性民主的制度之下,也得到很好的保护。因为每个政治集团都需要在人民中保持好的名声,而不能步封建专制的后尘。因此,必须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权,从而使这些权利深深地渗透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并形成一种政治文化,即民主的政治文化。正因为以国家权力再分配为目的的政治竞争性民主的这些外部效应,使民主不仅是资产阶级的政治工具,而且成为人类普遍认可的价值追求。
分析现代民主成长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出,民主作为政治合法性的工具,即作为竞争性的国家政治权力再分配的工具的决定性意义。如果没有这种作用,那么,在反封建专制过程中所形成的自由、平等、人权和人民主权等观念以及人民对国家的政治参与权和制约权等,都不会真正实现,更不可能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深深地扎下根来。试想,如果没有资产阶级各个政治集团之间不能不实行的定期、和平、合法、公正、公开的竞争性的政治权力再分配这样一个事实,他们会尊重人民群众的自由、平等权利吗?他们会把人民主权原则落实到制度中来吗?他们会接受和保护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和政治监督权吗?一切都取决于竞争性的政治权力再分配的这个事实。由此,我们知道,如果一个国家将民主移植进来,仅停留在对自由、平等和人民主权思想的一般宣传上,停留在对人民政治参与和制约的一般号召上,停留在把选举仅作为政治精英秘密进行政治权力再分配的工具上,而不能将民主提高到政治精英定期、和平、合法、公正、公开地进行竞争性的国家政治权力再分配的层面上来的话,那么,人民群众作为最高权力所有者的地位、人民群众作为政治竞争裁决者的地位便无从体现,从而,人民群众的各种政治权利就失去了根本性的保证,因此很难真正地实现,甚至会落空。这就是现代民主成长的逻辑。
政党竞争性的最高政治权力再分配制度的外部效应的长期积累便逐渐形成民主的社会土壤,民主制度就是在这种社会土壤中生根、发芽、成长起来的。什么是民主的社会土壤呢?民主的社会土壤是有关民主的一套意识形态,其中包括理论、观念、信仰、偏好、思维定势等,这套独特的意识形态在西方是经过一系列思想的变革逐渐形成的。"西方文明用2000多年去丰富、调整和明确其价值目标,经历了基督教信仰、人文主义、宗教改革运动、自然法的'天赋权利'观念和自由主义等等阶段"③。
一是民主的理论的形成。在民主的意识形态中,首先产生的是民主的理论。因为民主的理论是历史上市民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思想武器。在历史变革的过程中,首先敏感地嗅到变革信息的无疑是当时的理论家。当他们看到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促使旧的封建制度不断衰败的时候,想象力便被激起,开始进行理论的创造。他们以古希腊的民主为蓝本,结合当时的实际状况,创造出现代民主的各种理论。如关于自由、平等、人权的理论;关于人民主权的理论;关于代议制的理论;关于选举的理论;关于政治竞争和政党的理论,等等。
二是民主的观念的形成。在民主理论的启示之下,便形成了各种关于民主的观念,如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观念;个人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社会的进步取决于人们思想上的差异性、意见的多样性,而不取决于意见的整齐划一的观念;任何多数都应该是受少数制约的多数,因而必须保护少数的观念;人们通过自由选举而产生的管理者必须是定期变动、可以撤换、可以反对并对选民负有责任和义务的观念;政治上的各种问题可以通过讨论、协商、妥协、合作来争取得到正和博弈结局的观念,等等。
三是民主的信仰的形成。在民主观念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酝酿,人们便产生对民主的信仰。这种信仰作为一种非理性的东西,实际上是在对民主的理论和观念起巩固作用的,使之更加深入人心,并在社会生活中深深地扎下根来。这种信仰的表现,如对一切专制制度的痛恨;对一切违反民主的事情反感和不能容忍;视民主为生命,为保卫民主可以做出任何牺牲,等等。
四是民主的偏好的形成。人们有了民主的信仰,便会在此基础上产生另一种非理性的倾向,那就是民主的偏好。这种偏好的表现,如把民主作为衡量一切政治制度好坏的唯一标准;以民主来划分政治阵营,把不是民主制度的国家都划为敌对的营垒;对于非民主的国家要千方百计地进行渗透和颠覆,并将之视为促进人类政治进步的历史使命,等等。
五是民主的思维定势的形成。在民主偏好的基础上便会形成关于民主的一种思维定势,这种思维定势表现为:把民主视为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唯一选择,认为只要有了民主一切社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认为应该不顾历史条件地向一切国家和社会推广和移植民主;对于非民主的国家出现的任何问题都归结为缺乏民主所致,等等。
这些有关民主的意识形态是如何在民主的历史逻辑的基础上形成的呢?(1)人们在反对封建专制的过程中,对于专制制度对人的个性的压抑、对自由的剥夺以及各种特权等的深恶痛绝,从而引起人们对自由和平等的向往。在这个基础上便产生了基于自由和平等的一系列观念。(2)反封建专制过程中经济上的成果便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瓦解了封建特权,使人们逐渐产生平等的观念,瓦解了人与人的从属关系,使个人获得了独立和自由。正是在人们的平等、独立、自由的基础上,社会便产生一个重要的变化,即从封建制度的从属关系所决定的以国家和家族为核心的集体本位,转变为以个体的人为核心的个人本位。(3)在市场经济的长期熏陶下,交换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人们养成了交换的习惯,并从交换中获得利益。在社会利益和政治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人们也就逐渐习惯于通过交换的方式来解决。在此基础上,人们便逐渐产生宽容、协商、妥协的观念。(4)在竞争性的权力分配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形成主权者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一系列观念。(5)人民在长期的争取利益和权利的斗争中不断地强化利益意识和权利意识,使之渗透于社会文化中,形成一种巨大的势能,使统治者在任何时候都不敢轻易地侵犯之,使天赋人权的观念在社会中深深地扎下根来。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现代民主是沿着其历史的逻辑通过长期的酝酿而逐渐地在社会中成长起来的。然而对于后发展国家来说,历史还没有来得及让它们从社会中自然地生长出民主制度来便遇到了全球化的浪潮。所以,对它们来说,民主只能从外面移植进来。但是,当民主被移植过来之后,根据现代民主成长的逻辑,后发展国家的民主成长过程需要一些基本条件的保障,如公民民主权利的宪法保障;政府对公民权利的尊重;政府对公民参与要求的容忍;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妥协;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民主之间的实际联系;人民制约政府的各种条件和途径的充分具备;民主程序的完善和程序权威性的建立;围绕民主问题的政治正确性意识形态的建立;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养成(包括对于利益矛盾的妥协精神、法治精神即对法定信仰、对派性的摒弃、对民主程序的熟悉、对民主政治的政治正确性意识形态的信仰和坚持,等等);媒体权威的树立和作用的肯定,等等。只有经过长期的酝酿使这些条件逐渐具备之后,民主才能在这些国家中顺利地成长。否则,民主的建设进程便会遇到各种问题的困扰而很难真正实现民主。
三、中国民主建设的曲折道路
首先是中国的政治传统与各种外来影响的博弈。我们原有的政治传统是什么?那就是专制制度、家天下、世袭制、等级制、家长制、官本位、人治政治、关系网、科举制、君臣父子的政治伦理、民可载舟覆舟观念、当官要为民做主观念,等等。但是,由于近代中国处于世界现代化的潮流的压力之下,依靠原有的政治传统已经无法继续维持政治统治,于是便不得不从外面引进各种异己的政治观念、政治形式、政治制度、政治程序,用以改造原有的政治体制。(1)政治观念,如人民主权观念、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观念、法治与宪政观念、公民观念、纳税人观念等;(2)政治形式,如共和国、宪法以及现代法律体系、现代政治权力即行政、立法、司法的基本关系、现代政府的基本结构、职位设置和基本运行方式等;(3)政治制度,如民主制度、共和制度、选举制度、罢免制度、弹劾制度、任期制度、竞争制度等;(4)政治程序,如选举程序、立法程序、决策程序、诉讼程序等。此外,几乎所有的现代政治词汇也都是从外面引进的。
这些从外面引进的政治观念、政治形式、政治制度、政治程序虽然是由资产阶级创造的,却是代表现代政治的,是任何一个想走现代化道路的国家都无法回避的。所以它们的被引进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所有这些从外面引进的东西和我们原有的东西之间格格不入。它们在中国的土地上生不了根,便在空中飘来飘去,导致政治生活中的形式和内容、理论和实践、应然与实然、说的和做的,都相互矛盾,严重脱节。这方面的矛盾,从上个世纪初一直影响到现在。
其次,近代的中国,不但面临着现代化的压力,而且面临着革命的压力。中国人民在内部的封建压迫和外部的帝国主义压迫之下,不但民不聊生,而且处于严重的民族危机之中。于是,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就成为比现代化更为迫切的任务。为了革命,中国的仁人志士,又从西方引进了另外一套理论、观念和制度。这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包括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等;与此相联系的是一套新的制度,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苏维埃制度即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无产阶级政党的一元化领导制度,等等。
这些革命的理论观念和制度,不但与中国原有的传统是矛盾的,也与先前引进的那一套观念和制度是矛盾的。这不但影响了这些革命的理论和制度真正在中国的土地上扎根,也使它们的维持时时处于另外两者的干扰之中。
再次,中国现代国家建立过程中的矛盾冲突。在革命急风暴雨的年代,现代化的问题被暂时冲淡了,旧的传统也暂时被压下去了。但是,在革命胜利之后,在新的国家建立之后,现代化的压力就变得越来越突出而无法回避。因此,新的国家也不能不接受诸如人民主权观念、共和国形式、民主制度、代议制度、选举制度、宪法制度等。因为,如果不接受这些现代的政治观念、政治形式和政治制度,就不能以现代国家的面貌出现在世界上。但是根深蒂固的传统又是无法摆脱的,它必然要在政权的实际运行中顽强地体现出来。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指导思想,在建立新的现代国家的过程中当然要将国家的结构和运行机制都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释框架之内。也就是将西方的政治理念、政治形式、政治制度、政治程序和中国传统的人治政治的运行机制都给予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并将它们调和起来。为此,在基本接受西方的政治理念、政治形式、政治制度、政治程序的同时,又必须对其中的内容有所取舍。这主要表现为:
第一,一个现代国家必须要有一个宪法。1949年制定的共同纲领便是一个临时的宪法。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便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式宪法。虽然中间经过一段曲折,但到2004年宪法修正案为止,我们的宪法基本上都反映了诸如人民主权、自由、民主、平等、人权、法治、公民、纳税人等观念。但是对宪政观念有所保留,因为,宪政观念与党国体制有矛盾。另外,将人民主权观念转化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这样便将人民主权观念置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释框架之内。
第二,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有作为现代国家的基本结构,即行政、立法、司法机构的分别设立。同时立法机构采取代议制形式。只是我们将代议制转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从而将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释框架。
第三,我们也吸收了现代国家的基本制度,如民主制度、共和制度、选举制度、罢免制度、弹劾制度、任期制度,等等,只是排除了竞争制度。因为竞争制度与党国体制有矛盾。同时我们将民主制度解释为民主集中制,从而将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释框架,并与党国体制相适应。而民主集中制的实质是集中制,因为它除了民主本身的集中(即少数服从多数)之外,还要加上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体服从中央。其所强调的正是民主之外的集中。
第四,在政治程序方面,我们也基本上吸收了现代国家所通用的选举程序、立法程序、决策程序、诉讼程序等,只是所有这些程序都置于党的控制之下。
综上所述,我们既接受了西方有关现代国家的基本观念、基本结构、基本制度、基本程序,同时又根据马克思主义将其进行了改造。
总起来说,中国现代政治体制的建立是将三个方面的问题糅合在一起:第一个方面是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第二个方面是现代政治的理念、结构、制度、形式、机制;第三个方面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过去的国民党政权是将前两个方面糅合在一起,而共产党政权则是又加上了第三个方面。能将这三个异质的事物结合在一起,也确实显示出中国共产党人高度的政治智慧。但是,由于这三种事物的内在矛盾,必然要产生巨大的分裂倾向。因此,坚持起来就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和极高的成本,稍有不慎就会解体。这就是我们的政治体制的现实处境。
四、社会主义民主的逻辑
社会主义民主的逻辑基本上是将民主置于政治管理权力运行的框架之内,形成行政权力主导一切的权力运行模式,人们称之为全能主义的权力运行模式。这种权力运行模式的形成是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的。
首先,在客观上有着对一个强大的行政权力的需求。建国以后的起点是要医治战争的创伤、恢复经济、建立新的社会和政治秩序,以及应付来自外部的威胁,这些都需要强大的行政权力。接下来根据共产党人的理想是要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则是建立公有制和实行计划经济。而实行计划经济没有强大的行政权力是无法建立和维持的。这样一开始就奠定了行政权力主导一切,从而民主被纳入行政权力运行框架之内的基本格局,而且这个基本格局一直延续到60年后的今天。
其次,长期阶级斗争政策的影响。由于我们在客观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急于从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急于消灭资本主义和私有制,便把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划入阶级敌人的范畴,使其成为阶级斗争的对象。而这样做的结果便在实践中产生一系列的矛盾,遭到党内外不同程度的质疑和反对。而这种情况反过来又被证明为阶级敌人的猖狂进攻。于是便造成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名义展开的长期的阶级斗争。而阶级斗争不仅需要一个强大的行政权力,而且在强调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情况下,民主的发展自然被置于次要和从属的地位,使之不可避免地被纳入行政权力运行的框架之内。
最后,中国的人治政治传统和官本位观念的影响。人治政治是几千年中国政治的传统,无论是儒家还是法家都主张人治政治。而这种传统正好与无产阶级专政模式的要求很相近,因而便被继承和延续下来。人治政治的关键是强调各级官员的作用,因而在这个基础上便形成官本位的观念,而且根深蒂固,并渗透在当代中国政治中。与此同时,便造成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的严重依赖,从而使人们习惯于将民主置于行政权力运行框架之内的状况。
所有这些历史背景便塑造了当代中国政治中行政权力与民主之间关系的特殊模式。这种政治模式的最大优点是使政府拥有巨大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动员能力,所谓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已经为实践充分地证明了。但是正如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一样,我们将民主纳入行政权力运行框架的政治模式也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使中国的民主建设变得十分艰巨,并成为进一步的改革动力。
注释:
①参见李景鹏《权力政治学》第三章,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②参见李景鹏《中国政治发展的理论研究纲要》第十六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③参见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3年版,第2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