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国和俄罗斯两国转型的最终取向和各自所选择的转型模式的差异导致了两国贫富分化加剧的程度及其对各自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的不一;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应当继续坚持走渐进改革的道路,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中俄两国应对贫富分化加剧的对策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各自的侧重;在考察转型时期的贫富分化问题的时候,既要看到贫富分化加剧的一面,也要看到两国政府应对贫富分化加剧的对策正在发挥作用、贫困人口正在逐步减少、贫富分化加剧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的一面,片面地强调一面而忽视另一面是错误的;与俄罗斯相比,中国政局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在社会政策和制度革新方面似显滞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关键词」转型/贫富/比较
一、转型时期中俄贫富分化状况
1.转型时期俄罗斯贫富分化状况
自1992年向市场经济转轨以来的十多年时间里,俄罗斯贫富差距急剧拉大,特别是在转轨最初几年俄罗斯近1.2亿居民生活水平下降了66%—80%,实际收入减少了一半到三分之二不等。俄罗斯10%最富有居民的收入与10%最贫困居民的收入的比值,1991年为4.5倍,1992年为8倍,1994年为15.1倍,1999年达到了13.9倍[1],2002年达到了14倍[2].据俄官方统计,在改革之前的1991年,在俄罗斯,货币收入低于贫困线的人口为610万,仅占俄人口总数的4.1%;1992年实施改革以后贫困人口猛增为5020万,占俄人口总数的33.5%;1993年为4690万人,占俄人口总数的31.5%;1994年为3620万人,占俄人口总数的24.4%;1995年为3660万人,占俄人口总数的25%;1996年为3190万人,占俄人口总数的22%;1997年贫困人口为3070万,占俄人口总数的20.8%。而俄罗斯科学院人口社会经济问题研究所等非官方统计机构的统计数字一般要比官方的统计数字高得多,因为后者的统计数字包括了老人和孩子。从2003年10月1日起,俄最低生活保障线由原来每月450卢布提高到600卢布,相当于20美元左右,而官方数字显示,在俄罗斯要维持日常生活,月收入平均需要75美元,但目前俄尚有近三分之一的居民达不到这一标准[3].再以金融资产为例,1996年52%的居民拥有1%的居民存款,而2%的家庭集中了53%的居民存款;5%的富人群体掌握了73%的居民存款和80%的外汇存款[4].俄罗斯社会贫富分化已经达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一端是转型时期钻政策空子暴富起来的新富阶层,一端是穷困潦倒的新贫民。
转型时期俄罗斯贫富分化不仅反映在居民收入、金融资产的急剧拉大上,而且还表现在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经济部门之间的贫富分化程度也在日益加深。根据居民的正常收入来考察,1992年11月在俄89个联邦主体中有56个主体人均收入低于全联邦的平均收入。贫困地区就业人员的收入比富裕地区就业人员的收入低三分之一;而领取抚恤金的居民,贫困地区的则比富裕地区的多30%。不同经济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持续拉大,特别是石油等能源部门的职工收入远远高于其他部门的职工收入。农业平均劳动报酬占整个经济部门平均劳动报酬的比例从1990年的95%下降到2001年的41%。1990年城市家庭收入只比农村家庭收入高15%,到2001年则高53%。2001年俄农村75.6%的居民收入处于最低生活标准线以下,其中43.7%的居民收入尚不及最低生活标准线的一半,而在城市居民中也有大约50%的居民的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线,但城市里的这项指标显然比农村低大约三分之一[5](p29)。
2.转型时期中国贫富分化状况
自推行改革以来的20多年时间里,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实际收入同计划经济时期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以居民收入来考察,1994年中国最贫困的20%家庭仅占全部收入的4.27%,最富有的20%家庭占全部收入的44.3%。另据统计,1990—1998年中国城镇居民20%的最高收入户与20%的最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已经由3.1倍扩大到9.6倍,20%的最高收入户占有的全部收入由38.1%上升到52.3%,20%的最低收入户占有的全部收入由9%下降到5.5%[6](p151)。以金融资产为例,目前中国城市20%的家庭拥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值的66.4%,20%最低收入家庭拥有的金融资产只占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1.3%[7].转型时期中国的贫富分化还体现为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贫富分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中国沿海和内地之间、城乡之间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贫富分化加剧的现象。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为例,1957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3.48倍,1978年农村率先推行承包制改革,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收入迅速提高,1978—1984年农民纯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城市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一下子缩小到1.71倍,随着1984年改革重心转移到城市、城镇经济中所有制结构的改变以及家庭生产责任制对农业生产的激励效应不断递减和国家对农产品收购价格的相对稳定,1985年之后城乡居民收入比开始呈现出扩大的趋势,到1994年已经扩大到2.6倍,2000年达到了2.8倍[8](p12),2003年达到了3.24倍[9].
二、中俄贫富分化的异同及其成因
从上文对转型时期中俄两国贫富分化状况的统计分析中,我们可以作出以下几点判断:1.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俄两国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贫富分化的现象,但是两国的贫富分化又存在着重大的区别:中国的贫富分化是在中国居民收入较以前普遍都有所增加的基础之上的贫富分化,也就是说是在整个居民的生活水平都有所提高、不过是提高得快提高得慢意义上的贫富分化,这种贫富分化主要的不是以大多数居民的生活水平较转型以前的普遍下降为代价,而是以部分居民先富甚至暴富为特征的。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无论是收入还是实际生活水平都较转型之前有了普遍的提高,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元增加到2003年的8472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由133元增加到2622元[10],随着收入的增加,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也普遍得到了提高。而俄罗斯的贫富分化则是建立在多数人的贫困化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一部分人的暴富主要的是以多数人的生活水平较之以前的下降为代价的,“目前俄罗斯80%以上人口的生活水平大大下降了,与苏联时期相比下降了三分之二”[11](p38-39)。因此,考察转型时期中俄贫富分化问题时首先必须注意到两者之间的这个基本区别,即中国的贫富分化是在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较之转型之前普遍提高的基础之上的分化,而俄罗斯的贫富分化则是一小部分人的暴富以大多数人的贫困和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为基础的分化,笔者认为这一点是考察中俄贫富分化问题的出发点。
2.转型时期俄罗斯贫富分化的速度,相对于中国贫富分化的速度而言要迅猛。从上面的统计资料可以看出,转型时期中国的贫富分化是在20多年时间里渐进展开、逐步加剧的,而俄罗斯的贫富分化是在一个很短的两三年左右的时间内一下子出现并且始终存在、不断加剧的,很多中外学者都喜欢用“一夜之间”来描述俄罗斯暴富群体和广大新贫民的出现。中俄两国的贫富分化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区别,主要是由于中俄两国社会转型的最终取向以及各自所选择的社会转型模式的不同使然,中国选择的是一种渐进的模式,从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地向市场经济体制推进,这种模式的特点就是先进行试点试验,等试验成功了之后再行推广,如果试验不成功就进行修正或者干脆放弃,这样就大大降低了社会转型失败所造成的代价,正因为是渐进展开,所以其结果一般来说不会是剧烈的爆炸性的结果,而俄罗斯之所以会在“一夜之间”冒出了暴富群体和广大的新贫民,就是因为采取了与渐进转型模式相反的激进转型模式,激进转型模式的特点在于一次性全面放开价格;紧缩银根,提高税收,实行“无赤字”的财政货币政策;对国营和地方企业实行大规模、快速私有化,这三项措施同时启动,其目的是试图一蹴而就、一步到位,将计划经济体制一下子转变为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在这匆忙的私有化过程中由于对国有企业资产评估过低而造成了巨额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又由于相应法律法规的缺失而导致了“一夜之间”严重的贫富分化的出现,上文讲述的俄罗斯在改革之前的1991年贫困人口仅为610万,而到1992年实施激进改革之后贫困人口一下子就猛增为5020万,就是一个生动的证明。而中国在改革之初的情形则完全相反,非但没有出现贫富分化问题,反而出现了因为农村改革的推进、农民收入的增加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一下子急剧缩小的喜人局面,只是到了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化,一些阶层由于拥有种种便利和优势条件以及转型时期政策和法制上的漏洞而获得了较多的利益,才逐步出现了贫富分化,因此从贫富分化的速度来讲俄罗斯要比中国来得迅猛。
3.转型时期俄罗斯贫富分化的程度,相对于中国贫富分化的程度而言要严重。正如上文已经指出的那样,俄罗斯实行的是“毕其功于一役”的激进转型模式,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放开了价格、放开了贸易、放开了金融,实行了私有化,大批国有资产流失到握有权力资源的前苏联政府官员或经济官员的手中,大批原先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们摇身一变成了私人企业的经理,而普通居民们手中握着的私有化证券很快就贬值,大批居民一下子沦为新贫民,因此可以说俄罗斯新富们在其发迹之初主要不是靠现有工人的生产致富的,而是靠原先苏联时期的工人的生产暴富起来的;他们没有“原始积累”的阶段,而只有“原始掠夺”的阶段。比如价值2000亿美元的500家大型国有企业,仅卖了实际价值的3%,大约70亿美元;又如莫斯科“吉尔”汽车制造厂资产总值为10亿美元,而仅以400万美元卖给了一家私人财团,这种转型模式给俄罗斯造成了毁灭性的后果:“一半经济遭到破坏,大多数居民陷于极端贫困,人口以每年近100万人的数量递减,国家遭受的物质损失比1941-1945年卫国战争期间的损失大数倍。”[11](p38)而中国实行的是渐进式改革,不断地试验,不断地纠正和完善,比如1984年中国推行价格“双轨制”之后出现了物价大幅度上涨,有些紧俏物资如钢材的计划价与市场价相差几倍,使得倒卖钢材的投机者大发横财,一些掌握权力资源的党政机关也通过创办各种公司倒卖紧俏物资赚了大钱,这些问题都比较及时地得到了解决;再比如1988年10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到1989年6月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开办的公司已基本被撤消;再比如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国务院于2003年3月24日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国有企业的改革以及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正不断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扶贫的力度,所以尽管在转型时期中国也出现了贫富分化,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种分化的程度要轻于俄罗斯的贫富分化。
4.转型时期俄罗斯贫富分化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相对于中国贫富分化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而言要严重。我们知道,贫富分化加剧与中间阶层的弱小是一个问题的两面,一个理想的社会阶层结构应该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而不是上边尖、越往下越大的金字塔型的社会阶层结构,一个社会的中间阶层如果发育良好,那么会对这个社会起到稳定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而中俄两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中间阶层都发育得不够好,在社会中所占比例都还比较小,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测算标准,家庭财产在15万-30万元之间的可以算做是中间阶层,目前中国中间阶层人数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9%左右,并且正以每年1%的速度递增[12],而在俄罗斯月平均收入在1500-5000卢布可以算做是中间阶层,按照这个标准统计俄罗斯中间阶层人数占俄总人口的16%-18%(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俄有关中间阶层的统计标准及相应的统计数据出入较大,比如俄罗斯政治学家B ·列佩欣认为在俄罗斯家庭月均收入在1000-10000美元的才称做是中产阶层,不过同时他本人也承认这一指标相对于俄罗斯当前的社会现实而言定得偏高;而1999年出版的俄罗斯政治百科全书及俄罗斯社会与民族问题独立研究所共同编写的《当代俄罗斯社会的中间阶层》一书则认为俄中间阶层的人均月收入起码在1500卢布;本文引用的是1999年5月25日俄《独立报》刊登的米哈伊尔·戈尔什科夫所定的标准。),还都处于比较弱的状态,因而也就发挥不好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贫富分化也就相应地不断加剧了,这是目前中俄两国阶层结构的共同点之一,但是由于中国推行渐进改革,连续多年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做大了社会财富总量这只蛋糕,从而使各阶层社会成员相对于改革以前都不同程度地有所收益,即便是处于最弱势地位的社会群体也基本上没有生存危机,因为社会财富总量的增加使政府和社会的扶贫、社会保障工作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因此相对于俄罗斯来说,中国的贫富分化对于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要轻。而俄罗斯从改革以来一直动荡不断,个中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伴随激进改革而来的贫富分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且每一次经济衰退之后都是社会急剧的动荡;1992年“休克疗法”之后,当年国内大的冲突就达20多起;1998年8月金融危机之后至当年12月末,国内大的冲突就达5次,这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还是经济下降和贫富分化的共生。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里茨在其《全球化:危险的趋势》一书中写道:“最坏的那种可能性在俄罗斯发生了,即产生了不可思议的衰退和社会不平等不可思议的加剧。未来的预测是昏暗的,极端的不平等阻碍着经济增长,特别是这时它会导致社会和政治的不稳定”[13](p155)。
三、中俄贫富分化的对策比较
(一)中俄两国应对贫富分化的对策共同点
1.中俄两国政府都很重视转型时期的社会贫富分化问题,都以发展本国经济作为最终解决贫富分化问题的根本对策和主要手段,这是两国应对贫富分化问题的共同对策之一。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转型时期的社会贫富分化问题,在1996年3月5日中国国务院向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中,关于社会成员收入悬殊的问题被列为中国改革中存在的八个主要问题的第四位,邓小平同志在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阐述的时候也一再强调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4](p373),这里就非常明确地指出了中国进行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消除贫富分化,而且还明确地阐述了中国消除贫富分化的根本措施乃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发展本国经济,而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则更是注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正是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中国逐步解决了并且仍在解决包括贫富分化在内的一系列社会问题:1978年中国有贫困人口2.4亿,1985年减少到1.2亿,1992年减少到8000万,1996年减少到5800万人左右[15],1997年减少到4960万人,2003年减少到2820万人[16](p13)。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扶贫以及社会保障工作有了经济上的保障,仅1993年用于各项扶贫的资金总额就达80亿元,平均每个贫困人口为100元[17](p330)。俄联邦政府也特别重视社会贫富分化问题,1997年5月俄联邦政府提出了“政府七项主要工作”,其中前两项都是旨在解决贫困问题的。普京上台之后强调要振兴俄罗斯民族经济、同贫困作斗争,正是在振兴俄罗斯经济的过程中,俄罗斯贫富分化问题也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俄贫困人口从实施改革之初的1992年的5020万人,下降到1997年的3070万人,从占俄人口总数的33.5%下降到20.8%。1998年8月金融危机之前俄职工平均月薪为177美元,金融危机后卢布在四个月内贬值75%,职工平均月薪合不到60美元。到2001年职工平均月薪已经增加到4294卢布,大约合141美元,2002年底又增加到160美元。全国最富的10%居良的收入与最穷10%居民的收入的比值目前降到了14倍左右。近十年来俄罗斯人口死亡率高于出生率的趋势也开始在2002年得到扭转,当年出生率增长10%,死亡率则下降5%[18](p85)。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中俄两国应对贫富分化加剧的共同举措。针对转型时期贫富分化加剧,俄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将普遍的福利制度转变成为最贫困居民提供一张安全网,特别是自2000年普京担任总统以来,更是加大了社会保障工作的力度,2000年补齐了所拖欠的工资和失业救济金的大部分,退休金则全部补齐。2000年6月俄政府通过了《俄联邦政府近期社会经济政策的基本方向》,提出了新政府关于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的基本思路,涉及到医疗保障、退休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要素。2001年建立“补偿基金”是俄联邦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措施,将“补偿基金”列入了2001年联邦预算,目前俄“补偿基金”主要用于《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和《老战士法》两项社会保障法令的实行,从而使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在联邦一级得到了有效保证。而中国在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在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截至1997年底全国已有7400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截至2000年底全国已有4332万城镇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截至1996年底全国已有8228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根据1997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截至1999年底全国已有667座城市和1638个县人民政府所在的镇建立起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此外中国还建立起了面向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保障网络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目前中国城市中共有国有福利事业单位1677所,集体所有制形式的城镇敬老院和农村敬老院3.6万多所,共计收养63.1万多名城乡“五保”老人。1998年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成立,截至1999年共计筹集到社会福利资金93亿多元[19](p283-288)。
3.中俄两国都加大了税制改革的力度,以期通过税收杠杆尽量缩小贫富差距。2000年7月26日俄联邦委员会批准通过了《税法典》,规定从2001年起俄罗斯公民不管收入多少一律缴纳13%的统一所得税,而此前俄罗斯实行的是累进所得税制,也就是根据公民年收入的多少按照12%-20%-30%三级税率缴纳相应的所得税,凡是年收入在5万卢布以下者缴纳12%的所得税,年收入超过30万卢布者缴纳30%的所得税,年收入在5万-30万卢布之间者缴纳20%的所得税,按照这种累进所得税制,收入越高者所缴纳的所得税应当越高,可是实际情况却是一部分高收入者更愿意“夹着尾巴做人”,千方百计地隐瞒实际收入,想方设法地偷税漏税,而真正缴纳所得税的倒是那些低收入者,这就变相地加剧了贫富分化。新税法将所得税起征点由原来的5万卢布改为10万卢布,并且针对税收征管中长期存在的高税率、低征收的现象,强化了税收征管,要求建立普遍的纳税申报制度,税务机关的工作重点也转向日常的、重点的税务稽查,对各种偷税、漏税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直至送交法庭审判,这样既保护了低收入阶层的利益,又促使了高收入阶层依法纳税。中国也进行了税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实施新税制以来,各级税务机关以强化对高收入者调节为重点,不断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从而推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连年高速增长,从1993年的46.82亿元增加到2001年的996亿元,年平均增幅高达47.5%,年均增收118亿元。针对富人纳税少、而中低收入者倒成为纳税主体的现象,中国正在采取重点追踪管理高收入纳税人、把高收入者列入每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建立个人所得税监控系统、加大打击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力度等7项措施以全面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20].4.为了缩小贫富差距,中俄两国都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和国家的支持力度,减轻农民负担。2004年1月1日中国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2003年中央财政对农业投入增加了300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20%。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全国农民普遍“减负”达30%以上[21].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的发展,1999-2003年俄联邦预算用于农业和渔业的投入由88亿卢布增加到312亿卢布,并且实行统一的农业税,农民缴纳的税种由原先的28种减少为10种,2003年11月普京又签署了统一农业税法,俄学者认为按照新的统一农业税法缴税可以使农民每年少缴150亿卢布的农业税。这些措施促使了俄农业近几年的发展,2000-2002年俄农业总产值持续增长,3年增长了17.8%,年均增长5.6%;2002年农民收入也达到了1740卢布,较1999年的629卢布提高了1.8倍[22](p32)。
此外,中俄两国还都采取了打击经济犯罪、积极发展中小企业、惩治腐败等应对贫富分化加剧的其他措施。
(二)中俄两国应对贫富分化的对策侧重点
中俄两国具体国情不同、转型模式不同,决定了中俄两国应对贫富分化加剧的对策也具有各自的侧重。
俄罗斯应对转型时期贫富分化的对策侧重点是:(1)针对转型时期俄经济连续多年的不景气,普京上台之后强调要振兴民族经济,把发展经济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相对于中国而言,俄罗斯的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但是经济持续多年负增长,缺乏财政保障,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因此俄政府将发展经济作为最终解决贫富分化加剧的根本对策;(2)而要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就必须具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相对于叶利钦执政时期,普京没有频繁地撤换政府重要部门领导人,即使他与这些领导人未必总能保持政见的一致,从而相对地保持了政坛的稳定,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也为解决贫富分化加剧问题奠定了经济基础;(3)普京执政以来俄政府针对民愤极大的在私有化过程中通过种种不法手段暴富起来的俄罗斯寡头们实施了严厉的打击,这些寡头们曾经一度不仅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而且左右了国家的政治生活,严重破坏了社会稳定,通过对寡头们的打击,俄政府不仅整肃了国家经济秩序,将经济命脉收归国有,而且促使了社会的稳定。
中国应对转型时期贫富分化的对策侧重点是:(1)针对中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80%左右并且大多数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这一基本国情,近年来中国政府强调要发展农村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把“农村、农业、农民”三农问题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2)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国家的西部地区,中国政府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3)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为解决城镇居民贫富分化加剧问题的一个重要对策,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来遏制国有资产的流失,使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并且增加就业机会,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
四、几点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得出如下几点结论:1.中国和俄罗斯两个国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多年,在这多年的转轨过程中,两国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贫富分化的现象,极少数人成为暴富群体,而绝大多数人则受益不多,甚至还失去了既得利益,从而造成了社会的贫富分化。由于两国社会转型的最终取向以及转型模式的不同,尽管两国都出现了贫富分化加剧,但是中国的贫富分化是在居民生活水平较之转型之前普遍提高基础之上的分化,而俄罗斯的贫富分化则是少数人的暴富以社会多数成员的生活水平的下降甚至沦为赤贫为代价的分化,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
2.对转型时期中俄贫富分化及其对策的比较考察证明了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所实施的政策、所选择的渐进改革模式是正确的,中国没有出现像俄罗斯因为实行了激进改革而造成的种种严重的社会后果,俄罗斯所选择的激进改革模式及其失败的结果是从反面对中国实行的渐进改革模式正确性的一个实践证明。不仅如此,而且最近几年俄罗斯改行渐进改革模式以来所取得的成就也再次从正面证明了中国多年以来所实行的渐进改革模式的正确性。在未来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在逐步缩小贫富差距的过程中,我们更要坚定地结合当今时代的特点,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走渐进改革的发展道路。
3.同俄罗斯相比,中国多年以来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既没有发生频繁的政府更迭,也没有出现民族矛盾的激化,更没有局部战争的困挠或直接的恐怖主义的威胁,而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对渐进改革模式的认同、支持以及积极参与的程度很高,然而中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社会政策方面的工作似乎有些滞后,完全可以做得比现在更好一些。转型必然会出现贫富分化,出现贫富分化是正常的,问题是这种分化必须控制在一定的临界点之内,如果长期地生存于贫富严重分化的社会状况之中,那就势必会导致民众对国家政策的不满、对共同富裕目标的质疑以及由此而来的对改革政策的抵触,在特定的情况下还可能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因此,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的中国改革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应当注意社会政策以及制度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前进,比如长期以来中国推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和二元户籍制,使城乡居民收入在身份待遇上存在着一系列严重的差别,加剧了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只有对类似的制度和政策进行革新,畅通下层居民流入中间阶层的渠道,不断地壮大中间阶层的队伍、缩小下层社会阶层的比例,才能推进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形成,才能真正地长期地实现社会的稳定。
4.中俄两国应对贫富分化问题的对策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的地方。因此,在应对和解决贫富分化问题的时候,中俄两国应当主要地根据时代的要求和本国国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解决贫富分化加剧的策略和措施。比如,中国农村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大多数,而中国的贫困人口又主要集中在农村,可是中国的社会保障面却又几乎没有覆盖农村,所以中国解决贫富分化加剧问题的主战场似应该放在农村,而相对于中国而言,俄罗斯城市化程度比较高,社会保障覆盖面比较广,覆盖了整个城乡居民,因此俄罗斯解决贫富分化加剧的工作中心似应该放在城市。当然,这里并不是说中国就无须重视城市的贫富差距或者俄罗斯就无须重视农村的贫富分化,而是相反中俄在确立解决贫富分化加剧对策的重心的同时,还必须兼顾其他方面的贫富分化问题,中国也应当关注城市的贫富分化,而俄罗斯也应当重视农村的贫富分化。
5.在比较研究中俄贫富分化及其对策的时候,我们既要直面转型时期中俄两国贫富分化不断加剧的客观事实,同时也要正视两国政府为遏制贫富分化加剧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正在不断取得成效这一客观现实,片面地强调一面而忽视另一面是不可取的或者说是错误的。有些学者在研究转型时期中国的贫富分化问题的时候,要么以转型时期贫富分化不断加剧的事实为根据,无视多年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保障制度正在不断完善、贫困人口正在不断减少、贫富分化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社会稳定这一基本事实,而作出中国的贫富分化已经达到了“一种失控的状态”的判断[23];要么以整个社会还没有出现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之间的明显对立为根据或者以中国的改革已经使广大居民的生活水平都较转型之前普遍得到了提高为根据而否认贫富分化加剧这一客观现实[24].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不仅割裂了对立统一的两面,而且也不符合客观事实,因而都是错误的。笔者认为,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政策、制度不完善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目前中国不仅确实存在着贫富分化,而且随着改革的深入在某些地区贫富分化还比较严重,不重视这个问题就会酿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但是目前中国的贫富分化确实不是处于“一种失控的状态”,由于中国经济持续多年的快速增长做大了社会财富总量这只蛋糕,从而使得扶贫和社会保障工作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即便是处于最弱势地位的社会群体也基本上没有生存危机,社会各阶层由于在改革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获得了一定的利益,所以对改革的认同程度甚至积极参与的程度都比较高,即便转型时期部分社会成员对贫富分化加剧持有不满情绪,但是这种不满情绪基于转型时期利益的多元化也难以汇聚到一起酿成大规模的整体性的社会抗争运动。即便俄罗斯在社会转型时期曾经发生过暂时的、局部的社会动荡,但是这种社会动荡也绝非是由俄罗斯社会贫富分化加剧这一个因素引发的,而是由民族问题、恐怖主义问题等诸多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社会贫富分化加剧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并且总的来说俄罗斯的整个社会秩序基本上是处于可控状态,而绝非失控状态,更何况随着俄罗斯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社会保障措施的逐步落实,俄罗斯社会贫富分化不断加剧的问题也正在逐步得到解决,近年来俄社会贫困人口正在逐步减少、一批暴富阶层的代表人物受到惩治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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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俄罗斯研究》2004年第4期
作者为中央编译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