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也谈香港2017全民普选

————香港“一国两制”的贯彻关系到台海和平统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66 次 更新时间:2014-06-12 00:07


也谈香港2017全民普选

——香港“一国两制”的贯彻关系到台海和平统一

    在十八大和12届人大和政协会议前后中央高层一系列表态:反腐败要“苍蝇”、“老虎”一起打、努力实现中华民族的“宪政梦”、“复兴崛起梦”,“把权力关进笼子”,“改革是最大的红利”,要“挥开膀子”搞改革,等等……这一系列鼓舞人心的表态确实令全国民众有所期盼,而期盼之一,就是民众都把眼光聚焦于“香港2017全民普选”能否如期有效地实现。


    2013年3月24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原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先生在在香港立法会部分议员座谈会上讲道:“(关于香港2017选举)最主要的有三点:第一,中央政府落实2017年普选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是一贯的,绝无拖延之意;第二,行政长官人选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与中央对抗的人不能当特首是一条底线,……第三,普选必须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已经解决了由谁提名、提名委员会如何组成和选举权普及平等问题,需要共识的主要是提名的民主程序问题。” 【1】也就是说,全民普选是坚定不移的,但候选人必须由提名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产生:“‘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的含义就是提名委员会按照自己的方法、步骤和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定产生普选时特首候选人。”【2】那么提名委员会又如何产生呢?乔晓阳先生说:“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进一步规定,提名委员会可参照基本法附件一有关选举委员会的现行规定组成。”【3】但基本法选举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规定是:“二、选举委员会委员共8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工商、金融界 200人;   专业界 200人;   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 200人;   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200人。”【4】但是基本法的又一个明确规定就是:“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5】


    行文至此,我个人并不想质疑2007年全国人大关于“提名委员会”组成的规定是否符合基本法45条“循序渐进”和“有广泛代表性”的原则,也不想质疑乔晓阳讲话中的中央政府政策,是否在将香港的“全民普选”向大陆的选举模式靠拢:由全民在官方指定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中选举人大代表,然后再让人大代表在中央指定的政府官员候选人中选举政府官员?我认为全国民众没有人会怀疑:掌控着13亿人的舆论、掌控了占GDP总量25%的财政收入以及全部的行政、立法、司法资源的中央政府和执政党,如果真想要操控香港的“全民普选”的话会做不到!本文的宗旨却是分析:站在国家、人民和中国共产党本身的本质利益的立场上,中央政府和执政党到底有没有必要去操控香港的全民普选!也就是这样做对国家、人民和执政党自己到底是利多弊少、还是弊多利少?


请恕我直言,我实在是想象不出中央政府操控香港的全民普选对执政党到底有什么好处?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真的有好处,就直截了当不答应“全面普选”,或许矛盾和麻烦还会小一点。如果,我说的是如果,既答应,又不放手,除了获得一个只有自己承认的“普选”名义之外,不可能有其他人会相信和承认,也就是全民普选的名义和实质好处都不可能得到!甚至还有可能惹一大堆麻烦,并自毁执政党的信誉。


最大的麻烦就是完全有可能严重地影响两岸和平统一。这是因为十八大和十二届人大和政协会议至今都坚持以“一国两制”的模式实现两岸和平统一,那么何谓“一国两制”?香港就是现实的、最有效的样板,如果香港2017的全民普选搞砸了,那两岸和平统一的麻烦如果不是“无穷大”,也是无法挽回地严重!在这里所谓的“搞砸不搞砸”,就对两岸和平统一的后果来说,不是由大陆政府和执政党说了算,而是只能由台湾的民众和政党说了算!另一个评判“搞砸不搞砸”的标准就是:“一国两制”原则明确无误地规定港、澳、台“搞资本主义”,而资本主义的全民普选应该是怎样的标准,有基本常识的人都明白!这个“资本主义”的选举标准,同样不是大陆政府和执政党能够说了算的!!说轻点、简单点,香港的全民普选直接关系到邓小平“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是否实事求是、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的问题!结论就是这种名义上答应,实际上又不放手的做法,实在是自欺欺人、对执政党自己来说肯定是弊大于利的!


再来分析计算一下放手让香港彻底地、真正地搞全民普选的利弊。先分析弊端,所谓弊端也就是如乔晓阳先生说的,选出了一个“反对中央政府”的人士。就算真的如此,充其量也就是会反对大陆的政治极权体制,而不可能反对中央政府对国家和民族有利的其它的政策措施。如果执政党高层真的如前所述,对集权和腐败有进一步改革的雄心的话,那么这种“对抗中央政府”的危害就完全是“可控”的,第一个可控性是这种反对不可能有损香港民众、地区和特区政府的利益,否则2022马上就会产生民主宪政的纠错机制让他下台,第二个可控力量是中央政府掌握着强大的资源,对于真的有害于国家和人民的事件完全有干涉和控制的能力。而且这种干涉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影响和后遗症相对于直接干涉选举规则来说要小得多。第三个可控力量就是驻港部队有能力反对和控制任何妄想搞“港独”的反动势力。第四个可控的制约力量就是香港的司法体系和立法的议会,他们不可能都是“对抗中央政府”的力量。一旦真的会危害到国家和包括香港民众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利益,我不相信他们会袖手旁观不反对!


鉴于中央政府和香港民众的真正利益基本一致,不存在严重分歧,那么只要全民普选选出的领导人不敢危害香港民众的根本利益,那么就不可能真的是“与中央对抗”的人,就算是口头上宣称“反对极权政治”,就因为反对极权并不直接就等于从根本上反对中央政府,对中央政府和执政党的实质危害也不会很大。


再来分析中央政府放手搞全民普选的好处:


第一,就是为两岸和平统一树立了“一国两制”的样板。如果能得到香港民众真心实意的拥护,对台湾人民支持和平统一来说,就是一个强大的促进力量。


第二,就是如果我上面文章开篇中央领导人对促进改革和反对腐败等讲话是真心实意的,而不只是“作秀”式地说说而已,那么香港的全民普选就是大陆政治改革最有效的“ 特区式”试点,可以说是又一个政治上的“深圳特区”,无论是成败和得失,还是经验和教训,对大陆进一步的改革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三,一个客观事实就是,反对和干涉全民普选是和香港的民意背道而驶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发展的阻力。相反,如果全民普选搞好了,就可以全面调动香港全体民众的积极性来进一步促进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而香港的繁荣和稳定,是大陆经济和政治改革的重大促进力量。


第四,就是能够全面提升中国共产党在国内外的声誉,尤其是能够得到国内民众的支持和拥护,这是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的决定性因素,将关系到中国共产党最根本利益。


   综上所述,中央政府应该在放开手脚搞“全民普选”的同时,公平、规范地劝导香港民众理性地选出相对中性的、温和的、稳健的和明智的领导人,而不应该运用手中掌握的强大资源从实际上干涉、操控和扭曲香港全民普选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


后记:


本文写于去年3月12届二会之际,可能是因为对当时来说,过于敏感,没有及时发表,随后习近平主席发出了:“希望香港社会各界人士按照基本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务实讨论,凝聚共识,为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打下基础。”【6】香港政府也发表了《香港政务司司长就政改咨询发表声明》【7】最近中央政府又发表了香港问题《白皮书》,所以,我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和我去年年底写的《再论香港2017全民普选》一起发表。这二篇文章虽然都是去年写的,但我认为至今对尚在争议和博弈中的香港全民普选问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013年12月23日星期一


【1】、【2】、【3】:2013年3月24日乔晓阳在香港立法会部分议员座谈会上的讲话http://news.ifeng.com/hongkong/detail_2013_03/28/23613582_0.s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

【5】:《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5条)

【6】:《习近平会见梁振英,谈香港普选问题》http://news.sina.com.cn/c/2013-12-19/081929025299.shtml

【7】:《香港政务司司长就政改咨询发表声明》

http://news.ifeng.com/hongkong/detail_2013_12/04/31801070_0.shtml


    进入专题: 1、中央政府完全有能力干涉香港的全民普选   2、中央政府放手让香港实行真正的全民普选对香港地区利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执政党的根本利益来说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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