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必须重视警惕“警察暴力”的危害及其可能引发的危机
最近读了《南方周末》2014年5月15日童之伟先生《刑讯逼供这一页必须翻过》【1】的文章后,犹如如鲠在喉、不得不说。
如童之伟先生对“刑讯逼供”的表述:“如果要在中国刑诉法词典中找出一个自己印象最深的词条,从中挑出的一定是‘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直接以摧残嫌疑人肉体的方式,逼迫其做不利于自己的供述,反人道,不公正。容忍刑讯逼供,已成为一国刑事司法制度疏于保障基本人权和落后野蛮的最主要标志。”【2】童之伟先生还指明另一个事实:“相信只要对刑讯逼供毫不放任毫不纵容,在努力保障审判独立的同时下决心严格实施刑法第247条,刑讯逼供痼疾是完全可以在不长的时期中得到根治的。”【3】既然“刑讯逼供”是“完全可以在不长的时期中得到根治的”,那么反过来追问,为什么法律白纸黑字名正言顺地严厉“禁止”的、执法者知法犯法的劣行在中国的司法领域能够成为危害程度最大的、危害时间持续最久的、屡禁不止的标志性“潜规则”?文章归纳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当权部门徇私袒护和制度化纵容,……”。【4】
可以说,从革命年代开始,中国共产党就深受“刑讯逼供”的危害,其历史源头甚至可以追溯到井冈山时期的“索清AB团”事件,而后在延安整风运动中逐渐成为党内的“惯例”和“潜规则”!无论在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年代、还是执政年代,都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无可估量的严重损失和危害。如果说“刑讯逼供”的劣行是因为“当权部门徇私袒护和制度化纵容”才得以横行党内和国家司法体系的话,那么其罪魁祸首的根源就应该是中国共产党以往以“人治”代替“法治”的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
如果说,从十八大到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反复强调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5】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6】那么,就当今中国司法现实来说,在法制化道路上危害最大的、当然也肯定是阻碍最大的就非“警察暴力”莫属!甚至可以这么说,有“警察暴力”的事实存在,就不可能实现国家的法制化。在“警察暴力”中,不外乎二大事实:就是“刑讯逼供”和“暴力维稳”!
对于“刑讯逼供”的事实和危害,童之伟先生已经比较充分地分析论述了。但是,对于针对民众维权的群体性事件的“暴力维稳”的危害、及其背后可能引发的危机,无论是党政领导、还是学术理论界都尚未引起重视和警惕,这可以说是当今中国最严重的潜伏危机之一。因为不断升级的针对民众维权的群体性事件的“暴力维稳”的结果,完全有可能引发中国的全面动乱和所谓的暴力革命!这绝不是危言纵听的戏言!
据5月20日《新民晚报》《云南镇雄一男子被当街击毙》的文章开篇就说:“5月15日,云南镇雄警方称当街开枪击伤一名‘驾车冲撞赶集群众’的男子,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通令表彰了‘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但警方的出警处置在目击群众中引发了争议。上百目击群众写联名信称,该男子‘没有危害群众安全’。”【7】据报道,该男子是因为土地被征,不满补偿价格、并曾经因‘不当’维权被关押的维权农民:“5月15日8时许,方九书用这辆‘120农用货车’载着方九成、周训娥开往镇政府。9时许,多名街坊看到货车停在离镇政府铁门1米远处,堵住了部分铁门。……方九书爬上车后,两名特警上前拉扯他,他从驾驶座旁边拿出一把约50厘米的马刀向空中扬了一下,又立即放在座位旁边。……方九书挥刀,特警退下,然后方九书迅速把车门关上并启动车,车缓慢向前滑行。 ‘车速很慢,比人步行还慢。’但就在车启动几秒后,在现场的赶集者管玉春听到‘啪啪’两声,‘听到车前面的人喊‘警察开枪了’。我看到车前方有一名便衣男子持枪,枪口冲着天。’……对天鸣枪后几秒,她看到3名警察在短时间内分别从前方、左侧、右侧鸣枪,前方子弹打在左前轮胎,右侧子弹打在右侧前后轮胎,最后左侧的子弹直接射向驾驶室内的方九书。”【8】这就是新民晚报报道的事实。
对此事实,官民双方给出了完全不同解释:“熊涛(镇雄县外宣办副主任)表示,特警主观上肯定没有要将方九书击毙的想法,但特警没有其他办法制止其开车,为避免撞到人做出了开枪决定。”【9】但现场目击民众却不这么认为:“新京报记者视频采访的十名目击者称,方九书的车开得很慢,不超过步行的速度,没有撞到人,肯定不是‘故意冲撞群众’。罗坎镇上百名群众自发联名,认为方九书没有危害群众生命安全,有错误但不至于被击毙。据警方通报,接警时,方九书开车冲撞群众已致三名群众受伤。多名目击者向记者称,三人是在方九书中弹后车子失去控制,撞到摩托车而受的轻伤。 ”【10】
虽然,中国警方对警察开枪尚缺乏详细的明文规定:“美国的警察,每人都有一本‘操作手册’,里面有明确、细化的关于如何使用枪支的规定。 而中国110手册中,却并不含枪支操作内容。”【11】“什么叫‘危及生命安全’,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12】但是中国的法律还是给出了明明白白的大原则:“11年前公安部施行‘五条禁令’,中国枪支管理骤然收紧。……在近期暴恐事件频发的背景下举行这次专业培训,也被视为中国警察用枪观念转变的一个风向标——由‘慎用武器’转为‘敢于亮剑’”【13】“根据《公安机关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处理一般治安纠纷以及群众上访事件时,不得使用枪支,……”【14】
如果上述《南方周末》的文章报道属实,那么,长期以来中国对警察用枪一直都是从严处理,最近提出“敢于亮剑”,是完全彻底、明白无误地针对“暴力恐怖事件”的,并没有超越和废除“《公安机关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处理一般治安纠纷以及群众上访事件时,不得使用枪支。”的规定。如果镇雄事件可以认定是属于“群众维权的维权上访事件”的话,那么罗坎镇政府和县公安局决定派特警持枪维持秩序的决定肯定就是违规和错误的。此其一。
其二,虽然对“什么叫‘危及生命安全’,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但如果在开枪前夕那拿一霎那间,那位被枪杀农民的汽车速度确实“车速很慢,比人步行还慢”的话,那么所谓“为避免撞到人做出了开枪决定”的理由就完全是无稽之谈!违规开枪就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只要在几秒钟内汽车没有撞人的危险,警察是绝对不能以汽车在“以后”可能会撞人为理由来开枪。打个比方说,中国的核武器必须在确证中国已经受到核攻击的那一霎那,才能够对其他国家实行核打击,而不能以中国“以后可能”会受到核打击为理由,先发制人进行核攻击!这和开枪致命的道理是一样的。
第三,我虽然不知道中国的法律规定应该如何对待和解决“群众维权上访的群体性事件”,但全世界共同认同的、高于法律、或者说是制定法律依据的“自然正义”都认同一个原则:面对普通民众,能够用非暴力、不开枪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绝对不能以开枪流血来解决。这是自然正义的基本常识和全世界的共识。在全世界各国,警察都有过驱散示威民众和清理示威现场的行为,但几乎都是以肢体行为来解决问题,而几乎没有开枪来解决问题的。而中国“《公安机关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处理一般治安纠纷以及群众上访事件时,不得使用枪支,……”的法律规定,似乎也认同这个“自然正义”的原则。所以,镇雄事件中警察完全可以不开枪来解决问题,用肢体格斗来抓捕这个维权农民。如果在面对对方挥舞刀具时不开枪,在民众放下刀以后就更不应该、也没有任何理由开枪了。
其四,如果这种明目张胆地违规开枪枪杀上访民众的行为还公然受到表彰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将会“激励”和“鼓动”类似的针对维权民众开枪事件普遍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请恕我直言,仅此一招,就完全可能彻底葬送执政党的执政地位!
发生在中国土地上的另一个暴力恐怖事件却是:湖北麻城有暴徒刀砍小学生,在暴徒一刀、二刀,在连续砍到八位小学生受伤后,却还不见警察开枪,结果还是:“闻讯赶来的学校老师手持铁锹、锄头等工具,迅速围上将歹徒打倒在地,……”【15】二大事件对照之下,“敢于亮剑”的原则已经被如何地扭曲和异化,事实的严重性已经明摆着。
综上所述,我必须提醒执政党决策者的是,中国的“警察暴力”,尤其是在“刑讯逼供”和“暴力维稳”方面,民愤已经到了极限,如果针对暴恐事件的“敢于亮剑”原则被既得利益群体明目张胆地异化为针对维权民众的“暴力维稳”的手段的话,那么仅此一举,就完全可能是执政党“自掘坟墓”的昏招,完全可能因此而引发全面动乱,甚至将引发所谓的“暴力革命”都不为过!如果中国共产党中央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进一步完善法治”的决策是真心实意的话,那么该到了重视和警惕“警察暴力”的危害及其所可能引发严重危机的时候了。如童之伟先生所说,只要中央真的重视:“刑讯逼供痼疾是完全可以在不长的时期中得到根治的。”禁止“警察暴力”,对共产党中央来说,实在是“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希望共产党中央能够三思而行!
2014年5月23日
【1】、【2】、【3】、【4】:《南方周末》2014年5月15日《刑讯逼供这一页必须翻过》http://www.infzm.com/content/100705
【5】: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http://www.aisixiang.com/data/58929.html?page=6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sbjszqh/content-3/detail_2013_11/15/ 31300385_0.shtml
【7】、【8】、【9】、【10】:《新民晚报》2014年5月20日《云南镇雄一男子被当街击毙》http://xmwb.xinmin.cn/xmwb/html/2014-05/20/content_16_4.htm
【11】、【12】、【13】、【14】:《南方周末》2014年5月22日《警察如何开对枪》
【15】:《湖北麻城一男子校园持刀砍人 8名小学生受伤》
http://www.jyb.cn/difang/hb/hbxw/201405/t20140521_582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