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个涉及面广泛,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宣言书,各方人士对此纷纷作出不同解读,上上下下各单位都开始部署新的改革。《决定》囊括15大领域包括60项具体任务,若都能落到实处,中国的改革事业必将再上一个新台阶。
改革没有终止时,只有进行时。振奋之余我们也不禁要问,许多具体的改革事项,其弊早已彰显,人民兴利除弊的呼声早己很大,早就该改了,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中国共产党召开一次全会来作决定呢?如废除劳教制度,年前新上任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透露要废除,三月份“两会”召开期间,许多人大、政协代表也提议即行废止,但却置若罔闻推动不了。而这次三中全会《决定》一发表,据说北京某劳教所马上改換招牌称某监狱了。其它关系民生的改革事项,如户籍、医疗、社保等多方面,也都存在政府主管部门拖延观望,等待党中央表态的情况。
“放开单独二胎”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是这次深化改革最具体且令人兴奋的亮点。在三中全会召开前夕有媒体透露了些许信息,然11月11日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竟出来“辟谣”,称“ 不要相信网上传言”, 否认生育政策即将调整,表示“中央还在定夺这件事,最终的文件还没有见到”。其实,废止独生子女政策的呼声在民间学界早已很大,近些年每次“两会”召开,都有人大、政协代表提出各种调整生育政策的议案,但却都不能形成决议,计生委更每每站在调整改革的对立面,反复多次跳出来“辟谣”。从计生官员的“辟谣”我们可以看出,三中全会决定“放开单独二胎”,绝非出自卫计委的建议,而是倾听了学界专家等民间的呼声,否则,计生部门怎么会在调整政策出台前夕,“他们也在密切关注中”呢?而一旦《决议》发表,卫计委又马上站出来划条条框框,说什么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妹者不算独生子女,不准再生!殊不知独生子女政策在强制推行了35年之后,全面放开二胎已是大势所趋。
卫计委不仅在调整计生政策中不作为慢半拍,而且自身存有根深蒂固的部门既得利益,其本身也早己成为改革的对象。试问超生罚款收所谓“社会抚养费”依据何在?交了钱就可多生了吗?每年二百亿元罚款到那里去了?广大人民群众早就对此提出了质疑。如今李克强总理三令五申要求减少行政审批,生孩子需要计生部门审批发“准生证”这样的可笑苛政,是不是也需要调整改革了呢?如今连劳动教养都已革除,计生部门执法是不是也应考虑更人性化一些呢?
许多政府部门对改革迟疑观望不作为,等待党中央表态发令才行动,其实都是囿于自身部门利益。如教育部对中小学划分重点择校弊政长期不改,也是因为择校可收取可观的“赞助费”,独生子女家长不惜血本花钱择校,是怕寄托着唯一希望的独苗苗不能成才而悔恨终生。这样,中小学与计生部门就形成了利益链,瞄准独生子女发不义之财,为收费维护自身利益而阴奉阳违反对改革。这就使“择校”这样一个早就该改且并不难改的明显弊政,还要留待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公报来改,真是令人唏嘘!
“以药补医”弊政也是如此,医院与药企形成利益链,抬高药价敛财坑害百姓,卫生主管部门也长期视而不见,要待党中央发话才改。改革难就难在部门利益的纠结,如今改革己容不得迟疑等待,要动真刀祛除利益固化的藩篱,斩断部门利益的链条。今后,凡政府部门公务单位开出的罚单、“赞助费”、“社会抚养费”等等,都应统统收归国库,不给阻碍迟缓改革的势力预留任何利益的空间。只有破除部门利益,才会义无反顾改革。
由于先前诸多部门对改革的迟疑等待,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发布后,各级政府闻风而动,出现扎堆改革现象,这显然是好事。但也要反思体制性总弊端,为什么各部门都要待党中央发文才改?早为什么不一件一件地改呢?如计生政策,许多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早就向全国人大提议案,为什么最高权力机关无权调整,还要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拍板,使调整延迟了好多年。改革就是要破除障碍机制,对象主要是政府。因利益关涉,以往政府各部门改革缺乏主动性,惰性十足不作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这些都要在深化改革中加以改变的。三中全会《决定》既已为党政各部门提出了具体任务,各级政府就应抛却自身利益纠葛,脚踏实地狠抓落实,党中央也要加大力度督导各级政府抓紧干,兑现已部署的各项改革承诺,增强人民对改革的信心,绝不能再事拖延让改革措置落空。(刊发于《同舟共进》201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