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进嘴里的肉,还吐得出来吗?
官场幕后的故事,常常是离奇黑暗,匪夷所思。北京嘉利来股权侵夺案引发了国内专家学者和网民的热烈讨论,背后的故事不断被揭示出来,其内容给人出人意料、惊心动魂之感,如同在夜深人静之际独自一人看一部没有结局的吸血鬼吃人片。
1995年,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大股东香港嘉利来公司,占股60%,二股东北京二商集团,占股32%,三股东北京恒业公司,占股8%,香港嘉利来公司绝对控股。
2001年9月25日,北京嘉利来房地产二股东北京二商集团向北京市商务局提出请示,要求更换外方股东。
2001年9月26日,北京商务局做出627号《关于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更换合作方的批复》(以下简称“627批复”)。
正是这个“627批复”,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在短短的5天内,就被“重组”完毕,取而代之的是北京美邦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大股东香港嘉利来房地产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批复”出局,现值近10亿的股权成了别人的。北京市商务局的“627批复”,就这样引发了旷日持久的官司。最后,以不同形式卷入这个官司的,有国家商务部、国务院、北京市中二院、北京市高院,北京市商务局、北京二商集团等诸多机构。从现象上看,国务院、国家商务部、北京市高院站在了维护香港嘉利来公司权益这一边。
香港嘉利来公司经过3年零8个多月的苦斗,2005年6月6日,北京市商务局终于下发“443号”通知,撤回了“627批复”。侵权起于“627批复”,现在“627批复”撤回了,北京商务局认错了,从道理上说,北京嘉利来房地产公司应当恢复了!香港嘉利来公司可以要回自己60%的股权了!但是,这个社会似并不完全按照常理出牌。
想来,香港嘉利来当然会欢欣雀跃,3年多的维权抗战没有白费。旁观的好事者们也可能会为可怜被抢而又执着抗争的香港嘉利来公司松了口气,也许,与此同时,大家心里也会产生一点对社会改良的些许信心:虽然邪气上升,但是,正不压邪,王法还在!
借“443号通知”之势,香港嘉利来公司当然渴望乘胜追击,一举夺回被抢去的权益。必竟是夜长梦多,梦多则鬼多。但是,对方会答应吗?对方就不会使出太极推手,再开辟第二第三战场,把香港嘉利来公司和政府其它部门再拖进几场混战中去?被人吃进嘴里的肉,还吐得出来吗?我看不到什么希望。
四次硬顶,一次软顶,顶牛正未有穷期
一个是非清楚,极容易断的案子,却在各部门的扯皮推拉之中,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这往往是嘉利来案子给人的第一印象。
2001年9月27日北京商务局下发“627批复”后,香港嘉利来于2001年10月25日向国家商务部提起行政复议。
2002年7月2日,经过9个多月的调查后,国家商务部下发了6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消了北京市商务局的“627号批复”。
从这第一个环节看,政府的纠错效率并不算太低,从事发起到开始纠错,花费时间9个月,不错了。
《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按照这样的法律规定,嘉利来案应当在2002年7月就告结束。如果事情就此了解,说明政府执行力还行。但是,国家商务部的67号行政复议书,在北京市商务局那儿,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北京市商务局不执行!此案中的政府执行力问题第一次突现出来。随后发生的事就更难以想象了。
2003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51号”督办函,责令国家商务部、北京市政府督促北京市商务局限期执政国家商务部的“67号”行政复议决定。北京市商务局还是不执行,政府执行力问题再次突现。
2003年8月14日,国家商务部向北京市商务局下发《责令履行通知书》,要求在9月15日以前上报执行结果。北京市商务局还是不执行,政府执行力问题第三次突现。
2003年12月12日,国家商务部下发《再次责令履行通知书》,要求在12月25日前上报执行情况。北京市商务局还是不执行,这是第四次拒绝执行了。
最令不不可思议的是,北京市商务局敢顶着国家商务部和国务院的决定不办,四次拒绝执行国家商务部的行政复议决定,时间长达1年零4个多月,北京市商务局没有任何一位领导或工作人员因此而受到任何处分或惩罚!傻子都明白,官场中人,谁给官帽听谁的。所以这绝不仅是北京市商务局的领导要顶和敢顶,而是能够处分或惩罚北京市商务局领导的领导要顶和敢顶。
2005年6月6日,在顽固地顶了1年零4个多月的时间后,北京市商务局终于下发了“关于撤回京经贸资字[2001]627号批复的通知”。顶不住了,就选了“66大顺”的时间,向上面表态,说我不要顶了,不敢顶了,老大们,我服了,我顺了。但是,对上表态臣服,并不意味着它就愿意恢复北京嘉利来房地产公司和香港嘉利来的权益。只要认真研究一下“关于撤回京经贸资字[2001]627号批复的通知”(443号文),即可看出端倪。“443号文”的全部内容极为简单,兹抄录如下:
按照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法函[2002]6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决定,我局撤回原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于二00一年九月二十七日所作的《关于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更换合作方的批复》(京经贸资字[2001]627号)。
这里面,完全不提是否恢复北京嘉利来房地产公司,是否恢复香港嘉利公司在北京嘉利来房地产公司占60%股权的股东地位。所以,在我看来,“443号文”,不是给香港嘉利来公司看的,而是给国务院、国家商务局看的,只是略微表达了一点臣服顺从的意思,但是,并不是真想恢复香港嘉利来公司被剥夺的权益。
我们可以想见,香港嘉利来被“443号文”带来的兴奋劲将很快消失。果然,《新京报》6月17日报道,香港嘉利来公司派人拿着北京商务局撤回“627批复”的“443号”通知,找到北京工商局,要求恢复北京嘉利来房地产公司并自己在该公司的股东地位。但北京市工商局的回答是:我们还没有收到“443通知”。香港嘉利来再派人前往北京市商务局询问,得到的回答是:正在研究。“443号通知”都已正式下发了,“627批复”都已撤回了,为什么不恢复香港嘉利来公司的权益呢?还要继续研究些什么呢?看来,事情并不简单。
对国家商务部2002年7月2日做出的67号行政复议决定,北京市商务局在长达3年的时间内,先是硬顶了4次,从第5次开始,开始改硬顶战略为软顶战略。韩信受胯下辱,是为了更大抱负。古人云:顺势而为乃俊杰,卷土重来未可知。从历史看未来,我隐约感到,北京市商务局退一步进二步的新攻势正在积极酝酿。
为什么顶着不办?
我在阅读嘉利来案相关材料时,心里一直在思考一个十分简单的问题:为什么北京市商务局敢这样顶下去?我按照排除法来寻找原因。
首先,北京市商务局领导这样顶下去,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吗?我想,就算是世界最爱开玩笑的人,也开不出这样的玩笑。有人这样说:“连河里游的王八都为这些人感到害羞。”北京市商务局2001年9月26日做出的“627号批复”是不对的,不然,何苦自己在2005年6月6日将3年前发出的“627批复”撤回呢?
其次,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权位吗?这也不像,他们违法使用权力,做出“627批复”,这本身就有巨大的权力风险。而且,顶着上级部门国务院和商务部的决定不办理,这绝对不是保官升官的路子。显然,除非天回路转,北京商务局的领导自己也不会再相信还能长期保官和继续升官。
再次,是为了金钱利益考虑吗?如果只要顶住,不恢复香港嘉利来的权益,就可以保住自己的一块利益,那么就有一种可能:香港嘉利来被抢蛋糕中的某一块,以某种形式进了有关领导的口袋,他们实在不愿再拿出来。而且,他们也不敢让可能的幕后的非法交易暴露出来。因为如果是这样,那涉及就可能是刑事犯罪而不是什么行政执行的问题了。如果传媒所报并非无中生有,那么嘉利来案的最后受益人,是以犯罪嫌疑人国洪起为代表的官商利益集团。那么,水就更深了,罪也可能更大了。
排除了国家利益和保官升官这两个因素,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第三个因素了。不愿把行政问题转刑事问题,为了自己的生命和金钱而负隅顽抗。如果把北京嘉利来房地产公司和香港嘉利来公司的控股权恢复了,香港嘉利来公司查账,会不会查出什么问题,这就难说了。所以,能让它恢复吗?生命和财富这两个因素结合在一起,就可能形成最大的动力。如果这样的推理有一定道理,那么香港嘉利来案能否解决,关键就看上面为了国家大义而严格执法的动力大,还是下面为了自己的性命和利益而违抗法律政令的动力大了。如果有人自己把问题想邪了:“什么中央权威,什么严格执法,什么保护投资人权益,别说得好听,你们都做好官,不就是想送我进监狱,要我的命吗。我顶,死得晚,我不顶,立马死。你少来!”遇到这样横主,你还有什么办法呢?想到了这一层,说真的,“黑暗给了我一双黑暗的眼睛,我用它来寻找黑暗”,我真的不相信北京嘉利来房地产公司能恢复,我更不相信香港嘉利来公司的权益能恢复。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政府执行力为什么趋向涣散?
作为一个借助公权力之手抢夺合法股权的典型案例,嘉利来案引起了学界和公众的广泛注意和讨论。香港学者朗咸平、刘梦雄,大陆学者江平、吴思、应松年、李曙光、马怀德、秋风等上百名有影响的学者参与了讨论。大陆《光明日报》、《中国新闻周刊》、《瞭望东方》、《中国改革》等几十家有影响的媒体进行了多次报道。香港媒体《亚洲周刊》和《香港凤凰周刊》等大陆外媒体、国外媒体如美国《华盛顿邮报》也都进行了报道。网民们更是不愿放过表达愤怒的机会,网上的发言超过了30万条。学者专家各有自己的视角,有的说这反映了行政暴力侵犯产权,有的说反映了北京市地方诸侯对抗中央部门,有的说这反映了精英联盟的破裂,有的说黑恶势力绑架了公权力,有的说司法部门借司法独立大搞司法腐败。大家从各个层面描画了一幅幅社会黑暗图。当我将嘉利来案放到政府和社会的层面进行分析,我看到的是政府执行力危机,我关心的是找出一个答案:为什么政府执行力趋向崩溃?
近年来,官僚的腐败已发生了一个十分深刻的变化,已从“以内控外”的“以权谋私”的阶段向“以外控内”的“权为私用”的阶段过度。“以内控外”的“以权谋私”阶段,仍是以权力为中心的,由内部权力来产生和控制外部利益,这时,如果外部私利与权力安危本身发生了矛盾和冲突,腐败官僚会壮士断腕,大义灭外,先保住权位再说。无论如何,他们把权位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是一切权力、利益、尊严和希望的来源。但是,到了“以外控内”的“权为私用”阶段,情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官僚的生命定位,已从单纯的体系内权位移向了社会外部利益,在权力外部所形成的利益变得愈来愈重要,反过来支配了权力本身的运行。过去,权位是心灵的主子,现在,权位是心灵的奴隶。对主子,多少是要小心伺候的,不能惹主子不高兴。对奴隶,则可以无所顾忌,以榨出最后一滴血为本事。官场盛行“一家两制”,一家人中,有人在官场,吃权力饭,有人在市场,吃市场饭,相互照应,一家人合在一起,就是官商一体化。而现在,市场中人的地位和价值似乎愈来愈高,他(她)的取向决定了官场中人的取向。官场内部的许多战争,表现上是内部权战,实际上是外部商战。我可以将这种现象概括为“官僚定位外移”或者“外部利益绑架权力”。在这样的框架下来分析政府的执行力问题,我们也许可以得到一些新的启示。
在“官僚定位外移”或“外部利益绑架权力”的图景下,体系内官僚间的冲突,就不再单纯的是权力内部的冲突,而是外部利益进入了权力系统,在权力系统内部进行冲突。已被外部利益绑架和控制的权力一方,一定是系统内最不讲规矩、最有进攻性和破坏性的一方。它不再是根据政府内部的规则行事,不再是简单地服从上级政令,而是根据自己的外部利益需要来运用权力。“身在曹营心在汉”,曹营的叛徒乃汉朝忠臣,失之于此,得之于彼,权力之失由金钱来补。人们常不理解这么一个问题,那些身居要位的贪官们,为什么还要忙于官商勾结,非要弄这么多钱?从政府内部的约束规则来看,顶下去,大不了降职、免职、开除公职和开除公职,这有什么可怕的,内部的世界真无奈,外面的世界真精彩!一个小小的北京市商务局敢于扭曲法律强抢股权,事发后敢于抗拒国务院和商务部,而且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二中院站在它一边,造成嘉利来案的复杂局面,这不是政府内部的正常运行规则所能容忍的。我们可以推理,外部的山头利益,已延伸进政府内部,在政府内部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利益山头和山头联盟,各山头联盟只按照自己的利益趋向行事,以服务于外部利益为已任。内部等级制权力的力量,就这样被外部横向的利益争夺所消解了。下面的部门,不再是上头政令的被动执行者,而是积极的、主动的、独立的利益争夺者。政令的执行过程,因此失去了一竿子插到底的权威和效率,而变成了一个权力和利益搏弈的过程。当“官僚定位外移”或“外部利益绑架权力”后,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就不再是一个被信仰的东西,而变成了利益战争的工具,谁都只求将其使用到于已有利的方面。在这样的情况下,真假两个孙悟空打进了兜率天官,太上老君真假都分不出来,还谈什么执行能力。除非西方佛祖到来,既能分出真假孙悟空,还能控制住假孙悟空。但是,政权系统内有西方佛祖吗?嘉利来案告诉我们,在“官员定位外移”的情况下,外部势力倒逼内部权力,政权内利益山头蜂起,内为外所用,权为私所用,政府执行力正在崩溃,国家统一权威和统一法制正在涣散。连嘉利来案这样简单明了的事都不能处理,更逞论其它更重大和复杂的事了。
嘉利来案中,从北京商务局做出并最后撤回“627号批复”,似乎真假孙悟空已被识别出来,但是,有西方佛祖来大施法力拿住假孙悟空吗?在“官僚定位外移”和“外部权力绑架权力”的格局下,在侵权者为了自己的性命和利益而动力巨大的情况下,在北京市商务局长期顶着国务院和商务部的决定不办理而未受到过任何处罚的情况下,在行政执行力趋向崩溃的情况下,我看不出香港嘉利来的权益能够真正恢复过来。(改造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