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晓霞:清末立宪改变不了近代中国命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88 次 更新时间:2014-04-0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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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晓霞  

 

改良与革命是社会变革的两种不同方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如何选择社会变革的方式,是各种社会力量博弈的焦点,也往往成为学者关注的重点。目前,在所谓“告别革命”的呼声中,一些文章对中国近现代史上具有进步意义的革命进行否定,与此同时,过分拔高改良实践。对辛亥革命和晚清立宪运动的评价就是一个例子。有人认为辛亥革命阻断了清末立宪运动通向资本主义自由发展的道路,这是不顾具体历史条件的一厢情愿的假设。

首先,清末立宪运动不是走向资本主义的社会改良。清末立宪运动不同于资本主义立宪政治,不能实现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也不能实现通向资本主义自由发展的目的。

立宪运动是在内外交困的特定形势下,清政府被迫采取的政治举措。当时的清政府处于风雨飘摇的危机时刻,对外无法抵抗外国侵略,保障国家主权独立;国内社会矛盾尖锐,社会运动此起彼伏,皇权岌岌可危。清廷经过出洋考察,设立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进行了预备立宪的活动,包括设立谘议局和筹建资政院,制定颁布“宪法大纲”和《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以及成立“皇族内阁”等。

清末立宪不同于资本主义宪政。清廷立宪的首要目的是保障 “皇权永固”,“宪法大纲”强调君主神圣不可侵犯,君主独揽统治权。资本主义立宪强调通过宪法限制统治者的权力,保证人民的权利;实施代议制民主,召开国会或议会,政府首脑由选举产生,体现民意。可见清廷的立宪与资本主义立宪政治根本不同。

清末立宪运动没有改变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根本,实施的改良措施不能建立和促进资本主义立宪政治的发展。清末立宪对皇权没有限制,其间先颁布宪法还是先召开国会之争,显示皇权不容染指,民意机关难以建立。谘议局和资政院的产生与资本主义代议机关的选举相距甚远,既缺乏民意支持也不能反映民意。清末先搞“预备立宪”,以拖延立宪,是虚假的改良。立宪运动实质是以西方立宪政治的形式和手段,包装君主专制的实质。

其次,清末缺乏完成立宪民主的条件,不能完成救亡图存的大任。清廷缺乏立宪民主的国际条件。当时帝国主义妄图瓜分中国,不希望中国成为强大的国家。清政府本身缺乏抵抗外侮的能力,对外软弱献媚、丧权辱国,立宪举措不能完成“外患渐轻”的目的。

清廷缺乏立宪民主的国内条件。统治集团封建专制思想根深蒂固,缺乏实施立宪的主动性,实权派没有真立宪开民主的意愿。尽管西太后迫于形势宣布立宪探索,实际上并不热衷于改良,仅是敷衍了事,以图安度晚年。光绪帝又无实权。溥仪即位后,载沣摄政,“皇族内阁”的建立,表明立宪是集权于皇室,成为真实的骗局。地方官僚实际上反对立宪。官僚体制的弊病在清末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甚至于借新政之机搜刮民财。真正的立宪会有损官僚集团的利益,官僚集团不可能放弃自身的利益,最终会导致立宪流产。清末立宪运动缺乏群众基础。改良本身没有使基层民众受益,上层政治机构的变化,没有改善人民的生活,民权也没有受到关注,基层民众的参与和支持不足。

清末立宪运动有积极作用,部分立宪派的努力也不应忽略,但它无法担当中国救亡图存的大任。谘议局、资政院甚至于内阁的出现,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专制体制,实现社会进步,无法完成中国独立和民主这两大历史任务。

再次,辛亥革命是清末立宪运动等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结果。社会变革方式的选择受制于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由于清廷的腐败无能,无法完成独立和民主的历史重任,主张君主立宪的知识分子和立宪派,在现实中没有找到实现的路径和政治力量,最终社会变革的力量选择了革命的路径。

清政府从洋务运动开始进行社会改良的探索,戊戌变法的失败是改良举措在政治实践中的重挫,而其本身也充满了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事实上,戊戌变法的失败也使中国失去了走改良道路的时机和可能。

清末立宪的社会后果是延缓变革,加深危机,导致武昌起义的爆发。经过洋务运动和维新变法,民主思想高涨,社会变革力量风起云涌。改良的滞后积聚了革命的思想和力量。改良培养了新军、具有新思想的留学归国学生、新兴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等新的社会力量。虚伪的立宪加剧了社会的不满,改良派有的转向革命,一些革命仁人志士清楚地认识到清廷已无可救药,决定实行自下而上的革命,革命一触即发。

辛亥革命是中国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结果。辛亥革命反对封建专制,符合人民的利益,也符合历史发展的方向,推动了历史的进程。事实上,在严重的民族危机和阶级矛盾下,不经过深刻的社会变革解决制度问题,现代化是没有办法实现的。中国在清末没有走上立宪民主之路,追根究底是因为封建专制势力过于顽抗,帝国主义民族压迫过于深重。

总之,对历史事件的评价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运用全面客观科学的方法,保持具体严谨负责的态度,不能片面夸大某一方面,以偏概全。革命与改良之争由来已久,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改良的代价小于革命。但客观条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以主观意愿推断客观史实。部分人否定辛亥革命有明确的政治意图,以否定辛亥革命为突破口,进而否定新民主主义革命,甚至虚无中国近现代历史。对于这种思潮,我们要高度警惕,坚决反对。

 

靳晓霞,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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