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气候议程中一个迟到的议题
社会性别维度是全球气候政治中的一个后来者。1992年100多个国家的首脑聚首里约热内卢参加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这次大会通过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在其原则20中特别强调:"妇女在环境管理与发展中可发挥关键性作用。她们的充分参与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大会通过的另一个里程碑般文件--《21世纪议程》--为在21世纪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了蓝图。该战略首次在国际政策中将社会性别、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勾连起来。它在18处提到了社会性别,252处提到了妇女,并在题为"为妇女谋求可持续和公平发展的全球行动"的第24章专门系统阐述了妇女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然而,这次大会对社会性别与气候变化这个议题几无触及。在这次大会上开放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出了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政府间努力的一个总体框架。[1]它旨在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不对气候系统造成危害水平以防止地球继续变暖。但这个全球议程在阐述气候问题时只字未提妇女或社会性别问题。这与《21世纪议程》的精神显然是不吻合的。不过,这次地球峰会将社会性别、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勾连起来的遗产很快就溢出了环境与发展领域。社会性别和环境保护这两个长期被忽视的发展议题作为两个交叉性的主题,不但逐渐被融入各种发展政策和干预之中,而且这两个发展领域本身也开始交汇和交融,即社会性别政策和实践开始更多地关注环境问题;同时有关国际环境政策和实践则开始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促进性别平等和赋权妇女越来越广泛地被公认为是可持续发展三大支柱--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性因素。
较之其他发展领域,国际气候政治中的社会性别主流化起步较晚,不过目前正呈方兴未艾之势。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1997年第3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主要政治框架,但凝聚了国际共识的这两个核心政策框架都是"社会性别盲"的。因为它们最初只狭隘地希望通过减排来遏制全球变暖,含性别平等在内的社会问题因而被严重边缘化了。为了克服其缺陷,政府间气候磋商活动应运而生。自1995年以来每年召开一次的缔约方大会便成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一个主要机制。自2005年起,这两个公约的缔约方会议每年都同时召开。
20年多年来,在一系列多边气候磋商和决策过程中,活跃在国际舞台上的一些妇女公民社会组织、联合国机构及女性领导人在气候谈判前后和期间开展了大量游说和倡导努力。例如,为了使妇女进入全球气候磋商之中,2007年12月在巴厘岛会议期间,国际保护自然联盟(IUCN)、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环境署(UNEP)及美国的妇女环境与发展组织(WEDO)联合创建了"全球社会性别与气候联盟"(GGCA),迄今已吸纳了数十个联合国机构和非政府组织。该联盟主要致力于提高社会性别意识,增进相关知识,提供有关社会性别与气候变化的信息与指南,并将该领域已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带到国际舞台,以影响全球气候变化的政策和决策。由于这些组织和个人的不懈努力,被遗忘的妇女/社会性别问题逐渐被融入一系列多边气候辩论、磋商和决策过程中。
2001年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首次打破了沉默。这次会议通过了"改善妇女代表缔约方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所设机构会议的状况"的决议,促请缔约方采取必要措施使妇女能充分参加与气候变化有关的各级决策进程。会议还指定《公约》秘书处负责决定妇女参与每次缔约方大会的配额并为此发布相关数据。[2]这为嗣后在一系列国际磋商中推进参与者的性别平衡并倾听妇女的声音开辟了空间。自此,更多妇女和代表妇女的组织得以参与国际气候决策过程,国际气候话语和政策文本也对社会性别问题做出了更敏感的反应。这在随后的"巴厘路线图"和坎昆协议等各种气候文件中均有体现。
这一切为嗣后在一系列国际磋商中推进参与者的性别平衡并倾听妇女的声音开辟了空间。自那时以来,更多妇女和代表妇女的各种组织开始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决策的过程。例如,2009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通过了一个关于社会性别与气候变化的声明,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他国际与国家气候政策中缺乏社会性别视角的问题表示关切,并呼吁其成员国在哥本哈根第15次会议上将社会性别平等作为最重要的一个指导原则。由于各个方面的不懈努力,国际气候话语和政策文本逐渐开始对社会性别问题做出了更为敏感的反应。这体现在2007年第13次缔约方会议通过的《巴厘岛行动计划》、2010年16次会议通过的《坎昆协议》及2011年第17次会议通过的《德班增强行动纲领》等各种气候文件中。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11-12月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第18次缔约方会议进一步做出了"促进性别平衡和改善妇女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谈判以及代表缔约方参加《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所设机构会议的状况"决议草案,明确承认妇女在《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所设机构中的代表性仍然不足,因而呼吁以平等关注妇女和男性的需要为出发点重塑更有效的气候政策。它还决定将社会性别与气候变化问题作为缔约方会议议程中的一个常设事项,不再像以前被归入"其他事项"之中。无庸说,这为国际气候政治关注社会性别问题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
随着全球气候辩论主题的不断拓宽,国际决策者对应对气候变化社会性别维度的意识、兴趣及关注度都与日俱增,妇女的能见度也随之明显增加。然而,妇女参与气候磋商过程仅仅是具有性别敏感性的更宽泛探究的部分内容。鉴于气候变化通常被看作是一个科学和技术现象。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对话和政策议程大体而言依然主要是由市场或技术驱动的,即便在家庭或社区层面实施减缓和适应策略也时常如此。值得关注的是,国际层面看似轰轰烈烈的气候政策辩论与气候对话似乎与世界各地草根民众的生活毫不相干。由此不难想象,在国际决策和干预中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依旧任重而道远。
二、中国的气候危机及其社会性别化影响
气候变暖引发的全球气候危机正成为威胁整个人类的一个严峻挑战。干旱、风暴、洪水、冰川融化及海平面上升等气候变化导致的各种灾害不仅愈来愈频繁,而且也越来越严重。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和2012年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都是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从里约到里约的20年间,伴随气候变化对地球村所有国家和全人类构成的威胁渐趋明显,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气候变化是一个发展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也在不断深化,中国也不例外。
气候变化显然不是一时一地的新生事物。在中国广袤的疆域范围内,各种旱涝等自然灾害一直不绝如缕。始于建国之初,农村地区就开始了改造自然、战胜天灾的不懈努力。生活在气候变化的阴影里的男男女女在一轮轮政治经济运动中开展了各色各样规模空前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大寨的"铁姑娘"便是在战天斗地中应运而生并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的。1964年发起并持续了16年之久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也一直是同向大自然"宣战"交织在一起的。
由于家庭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性别角色、责任、劳动分工及拥有资源和权力的差异,较之男性,妇女在遭遇气候变化的冲击时通常会更为脆弱。在笔者长期做田野调查的内蒙古一个村落,生于斯、长于斯的农妇几十年来一直在日常生活中触摸、感受、适应并应对气候变化,兹引村妇们的两则访谈片段为例:
一想起从前的日子我就特别难过。我从七八岁起就开始拾柴、摘野菜。今天连猪都不吃的东西那时我们穷人都吃不上。我15岁那年结了婚,家里的男人去给地主扛活,我夜里两三点就要爬起来做饭、挑水、砍柴、挖野菜以及干其他各种家务活。那时这里有的地方草深得有一屋子那么高,割草就像是砍大树一样。走集体的时候还是穷得叮当响,那时没吃的,也没烧的。那时的天特别冷,为了冬天烧炕,山上被搂柴搂得溜光溜光的。有些年,春天大风卷来的沙土一个晚上就在家门口堆起一大堆,连门都打不开。我们妇女和男人一样要到生产队出工干活,回到家里还是不停地干活,没有人捞到好日子过。
分田单干以前,这里有时雨水还真不少。那时大伙房子都破,再赶上种地或间苗什么的,你越怕下雨,老天就越下雨。现在好了,年年干旱,越来越旱,你怎么求神拜佛也不灵了!我们这些没本事妇女只能靠种地。一年忙到头,种庄稼能挣几个钱,碰到这样的干旱天气就更没法子啦!村里多数人家都有饥荒(指债务),男的不去打工挣钱怎么办呢?要是两人都在家里窝着我们怎么还债?现在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要钱,雇人干活出不起钱呀。除了实在没有办法,我都是咬咬牙自己一个人干,不管是地里还是家里的活,我自己干得了的就不求人,整天都忙得腰酸背痛,我们妇女就是这个命呀!
60多年前,这个村落的一个地方还存在"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的景观。经过半个多世纪沧海桑田般的巨变,而今这里已受困于各种生态危机:干旱连年,水资源匮乏、沙尘暴频频发生。天然草场早已消失,纵然尚存牧草,也变得极为短小而稀疏。上述两则访谈记录揭示,农村妇女的户内外日常活动都仰赖周遭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无论自然和社会环境多么恶劣,村妇们都竭力维系必要的生产与再生产劳动。值得关注的是,在恶劣的气候威胁下,妇女生存和生计的困境也变得十分凸显。
这一切又何止发生在塞外的一个村庄?笔者通过对大江南北很多村落的田野调查发现,村落场景中过去和现在不断上演的这种"剧目"不无相似之处。无论气候条件变得多么严酷,生存压力多么巨大,守望乡野的妇女都别无选择一如既往地扛起家内外双重乃至多重的劳动负担和责任。对农村妇女的历史性不公平和不公正如今毋庸置疑仍在延续。
像世界上其他许多地方一样,气候变化已成为中国面临的一个严峻发展挑战。中国系世界上灾害最多的国家之一,很多地方的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极易受各种自然灾害的侵扰,其中包括洪水、地震、雪灾、沙尘暴、山体滑坡、台风和干旱等等。种种证据表明,最近一二十年,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大为增加,干旱、洪灾及与极端气候相关的其他灾害日渐频繁。气候变化对城乡居民构成的威胁也越来越大。据统计,中国70%的城市和50%的人口都处于灾害易发区。[3]据官方数据表明,1985年全国受灾人口为26446万人次,到2008年增加为47795万人次。[4]另据《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仅2011年一年中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到了3096亿元。农作物受灾面积为3247万公顷,其中绝收289万公顷。[5]
气候变化还加剧了不断严重的资源环境危机。例如,我国水资源的总量一直呈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27700.8亿立方米降至2011年的24022亿立方米,11年间下降了3678亿立方米,年均下降约334立方米。尽管水资源相对丰富,但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根据联合国的数据,2005年我国水资源总量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加拿大、美国和印度尼西亚,居世界第六位,但是人均水资源2000年为2193.87立方米/人,2011年为1787立方米/人。按国际公认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2000立方米便为中度缺水。而且,我国水资源总量的81%集中分布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其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4%。[6]
当前,中国在协调经济增长、社会公平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方面面临各种严峻的挑战,这也使我们应对气候挑战的任务变得更为艰巨。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几乎占全球五分之一。过去30年中,中国经济取得了奇迹般的快速增长。到2010年,中国已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排在全球100位之后。倘若以每天1美元的世界通用标准来衡量,中国仍有约1亿贫困人口,其中1000多万生活极度贫困之中。[7]再者,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长期以来是建立在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发展之上的,加上目前仍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因而是世界上主要的二氧化碳排放国。在日益不平等的全球化时代,中国各区域、城乡、不同社会群体及两性之间在收入、享有医疗、教育及安全饮用水以及卫生设施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在上述背景下,原本就脆弱的一些边缘化人群便首当其冲受到了气候变化的更大威胁和冲击,但同时他们也最无能力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8]例如,在各种社会不平等和气候变化的多重夹击下,不管作为个人还是群体,庞大的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弱妇女的脆弱性大为增加。贫困的物质境遇、与生态环境之间密切的日常互动以及更倚重自然资源为生的现实等等,均会使贫困弱势妇女在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威胁和灾难面前不堪一击。中国是一个农业和农民大国。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13亿总人口中乡村居民几乎仍占半数。他们的生计基础、农业生产实践、生存策略乃至日常生活都离不开周遭的生态系统和环境资源。各地层出不穷的极端气候事件无疑对农作物生产、粮食保障、小农生计及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前景都构成了越来越大威胁。
当前,中国乡村遭遇的生态危机林林总总,农地锐减、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与肥力下降、自然资源短缺与人均资源锐减、生物多样性丧失、森林砍伐、沙尘暴、乡镇企业造成的大面积污染、地下水位急剧下降等等,这一切皆向我们敲响了资源环境破坏和生态整体退化的警钟。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无庸置疑最终严重损害了农业生态基础和农业生产能力本身。[9]这不单有可能引发返贫问题,而且会加剧乡村之间的发展差距。随着妇女在农业和农村发展中角色和作用的变化,气候变化等生态危机对农村妇女的负面影响也就愈加凸显了。
基于各种社会不平等、贫困、性别歧视、两性权力失衡、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及缺乏可操作性等诸多原因,许多农村弱势妇女仍不能平等地参与发展进程并公平地享有发展的成果。她们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种发展指标上往往都处于底端,无疑成为中国发展中的一块"短板"。改革开放30多年来,无数农村妇女虽告别了贫困和饥饿,但这一切并没有带来农村妇女与农村男性或与城市妇女的齐步发展和进步。在农村和农业发展的很多领域,社会性别差距持续存在且在某些方面还在不断扩大。诚然,很多经济和非经济的因素都加剧了贫困农村妇女应对气候变化的劣势,而气候变化本身又会进一步带来一系列连锁的负面影响。为了更好地理解气候变化的社会性别维度,我们需要更微妙地探究农村社会性别化的脆弱形式及妇女脆弱的根由。
第一,贫困妇女的生活和生计比男性更依赖周遭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不消说,她们因此也更易受到气候变化的冲击。迄今为止,中国一家一户的家庭耕作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正是中国小农生计的写照,哪怕面对的是穷山恶水。而互为重叠的全球性趋势,包括市场化、商业化、城市化、工业化及人口大规模迁移等等,都会使乡村居民的生存之战变得十分复杂而艰难。[10]外出打工于是成了小农的一个主要生存策略。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达了26261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62.2%;本地农民工为9925万人,占37.8%。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2961万人;举家外出农民工3375万人。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42.6%,中部地区的占31.4%,西部地区的占26.0%。东部地区农民工以就地就近转移为主,而中西部地区则以外出为主。[11]
为了降低家庭的生存风险或改善生存机会,越来越多男性不得不外出寻求谋生之路,已婚妇女则因社会文化规范和家庭照料责任而滞留乡野。《2012年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男性农民工占66.4%,女性占33.6%。分年龄段数据表明,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 16-20岁占4.9%, 21-30岁占31.9%,31-40岁占22.5%,41-50岁占25.6%,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5.1%。[12]伴随青壮年男性大规模外出谋生,"农业女性化"在一些地方日渐明显。妇女在一些地方农业劳动力中所占的份额甚至高达70%-80%。大量留守妇女不得不在缺乏生产资源、发展机会和公共服务条件下维系温饱农业,同时兼顾非农活动,于此同时,她们还需担当起照料儿童、老人、病人的沉重负担及支撑留守整个家庭的重任。
"农业的女性化"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乡村环境资源使用和管理的女性化。农业尤其是种植业依然是中国妇女最大的一个就业领域。我国有约三分之二的女性就业者集中在第一产业。"靠天吃饭"则是中国农业受气候掣肘的一个形象诠释。跳不出"农门"的妇女无奈地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各种生计和生存问题,并独自寻求抵制环境进一步恶化的谋生手段。假如遭遇干旱或发大水等极端气候,妇女不得不为生产和再生产劳动付出艰辛的努力。这既是乡村男女两性分途发展的一个折射,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乡民适应气候变化的结果。
然而,由于根深蒂固的性别偏见和歧视,从事农业的妇女仍不能平等地获得有助于提高其生产率的生产资源和农业支持性服务,其中包括土地、金融服务、信贷、化肥、种子等农业投入物、推广与销售服务、技术及教育培训等等。[13]这意味着农村妇女难以有效履行作为耕作者的角色。例如,农地的分配和使用便是妇女在环境资源拥有和控制方面处于弱势的最主要表现之一。由于从夫居的婚居模式的盛行, 土地无法随女性结婚而流动, 出嫁女及其子女的土地承包权利遭受侵犯时有发生。农村70% 的无地者是妇女。当今,土地仍具有生产资料、生活保障和家庭财产三种功能,丧失了承包地意味着被剥夺了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来源,从而也会削弱妇女应对气候变化的物质基础。
第二,"男主外,女主内"分工模式尽管在特定时空不断发生变异,但农村两性之间生产与再生产劳动之间的分野依然生生不息。由于社会性别建构的性别角色与行为,妇女和男性在家庭和社区各个生活领域的角色、责任和劳动分工不尽相同。根深蒂固的传统习俗往往只给男人分派"养家活口"的任务,而妇女除了种庄稼而外,还需包揽做饭、洗衣、找柴、取水、生养孩子、照料老人病人等各种多样化角色。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农村妇女的经济活动和职业发展呈现出越来越异质性和多元化的特性,但主要由妇女承担无偿再生产劳动的格局则几乎没有多少触动。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进行的时间利用调查,男性有酬劳动的参与率(74%)高于女性(63%),而无酬劳动的参与率(65%)则低于女性(92%)。城镇女性无酬劳动的参与率是92%,高出男性20个百分点;乡村女性无酬劳动的参与率是93%,高出男性35个百分点。[14]就劳动时间来说,2008年女性每天的有酬劳动时间为4小时23分钟,比男性少1小时37分钟。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女性的无酬劳动时间为3小时54分钟,而男性仅为1小时31分钟,前者比后者多2小时23分钟。[15]不难想象,独自承担大量生产和非生产性劳动的留守妇女的时间负担有多沉重。
气候变化势必加剧妇女的家务劳动负担。例如,很多地方饮用水、饲料及燃柴等能源供应往往由妇女负责,尤其是在男性流动出去之后。当干旱或洪水来袭时,妇女不得不长途跋涉去找柴或取水,这必然会影响她们创收活动的时间。再比如,由于农村社会安全阀的阙如,在气候灾难降临后以及随后的重建过程中妇女都将面临照料病患者的更大压力。贫困妇女及其家庭还有可能因病而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假如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没有提供社会保护或者所提供的保护缺乏社会性别敏感性的话,则这种外界的干预努力还有可能加剧现有的社会性别失衡。
第三,气候变化导致的长期干旱、洪涝、沙漠化、降雨不规则等会加剧安全饮用水的匮乏,从而使妇女在维持家人健康和家庭卫生方面付出更多代价。在偏远农村,妇女会因道路、公共交通、安全饮水与卫生设施、现代能源及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匮缺而处于更边缘化的境地。获取安全饮用水和基本卫生设施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实现社会性别平等的基础,这类生活设施的改善对于作为孩子、老人、病人的主要照料者和家务劳动和再生产劳动主要承担者的妇女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它有助于降低女童和妇女的时间和劳动负担。
然而,西部许多边远落后地区的居民迄今仍生活在缺乏安全饮水和卫生设施的脆弱环境之下。尽管近年来改水改厕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到2011年,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率仍只有69.2%,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率还不及半数,占47.3%。自来水的普及率同样不尽人意,2011年饮用自来水的人口占农村人口的72.1%,有的省份仅占一半多点。例如,安徽省为50.4%,广西为54.5%,陕西55.1%,四川为56.2%,内蒙古58.4%。[16]突如其来的风暴、洪水泛滥等极端气候有可能,摧毁人们安身立命的场所,增加妇女本人及其家人的健康风险,带来疾病、伤害乃至死亡。灾害期间和灾后沉重的劳动负担也会不成比例地落在妇女和女孩肩上,致使其在自然灾害面前更为脆弱。
第四,妇女应对和恢复能力比较弱的原因还可追溯到她们在家庭和社区层面获取和控制自然资源以及在参与环境决策等方面处于劣势。由于历史遗留的社会性别歧视和偏见,女性在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方面仍面临很多障碍。女性在全国各级领导干部中的比例依旧偏低且增长缓慢。基层妇女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的程度也非常有限。到2009年,农村妇女参加村委会的比例占21.5%。[17]在很多地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成员往往是清一色的男性。即便妇女得以入选, 也常常处于村庄权力结构的底层或边缘。女性常因脱离村务管理而缺乏政治影响力。这也意味着她们在环境与发展领域,特别是与气候相关的决策中也处于边缘化境地。如同农村妇女的经济作用和贡献被忽视一样,她们在草根决策层的缺位或无权会使其环境知识、经验和需求等被漠视或低估。这进而会导致她们在自然资源管理和农作实践中利益诉求和优先发展目标得不到考虑。
第五,各种结构性因素也限制了妇女应对气候变化的自我保护能力。譬如,妇女常因贫困而无钱购置保护环境的技术或投入物。她们也会因缺乏教育和技能而只能种植技术含量低收益也低、但劳动强度却较大的庄稼。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支持开展的"中国入世对农业部门妇女的挑战"研究揭示,由于文化水平低下,妇女掌握农业技术的程度大受影响;教育上的劣势限制了她们参与收入更高、报酬更高的技术性农活或者实现非农转移。
不论在城市抑或乡村,妇女在获得公共服务和社会保护上也面临更大的障碍。不管在农村还是城市劳动力市场,妇女得到的工作更有可能是缺乏社会保障、无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差、工资低的非正规工作,距离国际劳动组织界定和倡导的"体面工作"显然是遥不可及的。农村妇女主要处于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底层,主要集中在非正规部门的弱势就业之中。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农村妇女的生存境况发生了沧海桑田般的巨变,但迄今为止,农村妇女的权利、需求及边缘化处境尚未得到充分关注。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刷下,这个人群面临的结构性和制度化不平等不仅同贫困、社会排斥、边缘化扭结在一起,而且也同资源的耗竭、环境的退化以及不可持续的各种制度性因素互为交织。农村贫困妇女的社会经济脆弱性和受气候变化影响的脆弱性因而也是错综复杂地互为纠结的。气候变化的威胁和挑战往往使既存的社会性别劣势进一步放大。由此观之,气候变化及其应对之策不只是环境问题,它同时也是社会公正问题和人权问题。这也说明仅仅依靠经济增长或提高妇女地位显然不足以逾越这些发展障碍。
三、有限的政策回应及其缺失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是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业已成为中国政府的一个优先关注目标。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就一直积极参与气候方面的国际事务。1992年,中国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和《21 世纪议程》。1994年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8年签署并于2002年批准了《京都议定书》。作为缔约方,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参加了一系列有关气候问题的全球磋商。
在国内,中国政府制定了一些专门应对气候挑战的政策和法律。1994年,中国率先制定了《中国21 世纪议程――中国21 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1996年,可持续发展被正式确定为国家的基本发展战略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订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森林法》及《草原法》等。2009年人大常委会还专门通过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2007年6月,发改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成为最先制定并实施国家气候变化战略的一个发展中国家。2008年和2011年,国务院发布了两个《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也提出一揽子的应对之策。
国家的社会经济中长期规划也将应对气候变化列为优先发展目标。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将节能和减排作为约束性目标。期间已采取了一系列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大政策措施。2011年制定并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应对环境变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目标,以实现绿色、低碳的发展。
尽管环境保护、计划生育、性别平等及改革开放等被并置列为中国的基本国策,但无论在主流学术研究还是在相关公共政策中,社会性别与环境这两个发展领域一直是被割裂开来的。虽然中国政府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承诺在各种决策中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ing),然而,有关环境/气候变化的政策基本上都是性别盲或性别中立的,迄今仍极少触及妇女或社会性别议题,也未能纳入社会性别观点。譬如,上文提到的所有气候政策,无论是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发改委负责编制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还是国务院2008年和2011年发布的两个《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都只字未提妇女或社会性别问题。
自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以来,中国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努力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在面向世界和与国际接轨的进程中,中国政府积极批准并履行联合国涉及男女平等的各种人权公约和国际文书。中国政府还相继制定或修订的与妇女或社会性别平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然而,有关妇女/社会性别的政策往往忽视自然环境或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2001年和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两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都不曾出现"气候变化"这个字眼。前者确定了妇女在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其中的第六领域"妇女与环境"中关注妇女与自然环境关系的仅有一个目标:"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及决策的程度"。
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新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2011-2020)》对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更积极的回应。它继续将"妇女与环境"作为七大领域之一写入其中并在第六个领域"妇女与环境"之下设计了四个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主要目标:它们分别是:7.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左右;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9.倡导妇女参与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生活;10.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它提出的相应策略措施包括: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崇尚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程度;在减灾工作中体现性别意识。
总之,当前应对气候变化主要被当作一个科学或技术问题,相关政策难免缺乏社会性别敏感性。迄今为止,在有关气候变化的主流政策和社会辩论中,妇女仍是"缺席"的。中国疆土面积之辽阔和人口之庞大使气候变化构成的挑战及其应对变得异常复杂性和多样化。气候变化问题毕竟直到最近一些年才开始进入国人视野。农业、减灾、卫生及水资源等各个气候敏感部门的各级决策者和一般工作人员尚未意识到妇女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作用、贡献和潜力,因而也没有为她们规避气候挑战提供保护和支持。由于缺乏有效的执行和监督机制,既有政策规定在地方层面常常得不到落实或者执行得难以到位。政策立法措施同保障和尊重妇女权利的现实之间也一直存在巨大落差。很显然,将社会性别融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和干预在中国仍面临严峻挑战。
四、赋权妇女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
妇女虽受到气候变化负面影响的更大威胁,但同时这个庞大人群也是遏制气候变化的积极能动者。只要得到有效赋权,她们在可持续里利用自然资源,节能减排,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以及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可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更不必说通过投资于女童和妇女的教育、健康、福祉及社会地位提高等,可导致生育率下降,从而最终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来自世界各地的大量证据表明,妇女在支持家庭和社区降低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及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着关键性作用。有一个例证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尽管妇女在一些地方的农业生产中占一半以上甚至更高的比例,而且,近年来各地受各种气候极端事件的侵扰更为频繁,然而自2004年以来,中国出现了粮食接连九年增产,产量也连续六年稳定在5亿吨以上,到201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已达到了58957万吨。[18]农村妇女的作用和贡献显然是不言而喻的。可见,有效赋权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仅对妇女自身的进步,而且对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妇女直面生活的智慧、地方知识和生存策略无疑是战胜气候变迁的宝贵财富。难怪联合国人口基金推出的《2009年世界人口状况报告》专门以《面对一个变化中的世界:妇女、人口与气候》为题,特别强调妇女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关键性作用,并指出"假如我们忽视了星球上另一半人的需求、权利和潜力,我们就不可能成功地直面气候变化。"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指出,"我们不能忘记,妇女绝不仅仅是气候变化的受害者,她们掌握着适用于当地生存环境的知识,在食物供给、粮食收割、森林保护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我们应该认识到她们的聪明才智在未来可持续的自然资源管理中能发挥巨大作用,并能使我们走向一个绿色繁荣的未来。"
21世纪的中国特别是乡土中国很难绕过气候变化的威胁。中国向低碳绿色经济转型也迫在眉睫。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从本质上说极其复杂,是一场涉及经济发展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变革的一场全球性革命。这需要所有利益攸关方携起手来在国家、区域和地方三个层面多管齐下采取行动对庞大的妇女人群的权利和需求做出更系统化和整合性的回应,以便适应当前和将来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为了迎接更为严峻的气候危机,实现提高气候干预效率和嘉惠妇女的"双赢"局面,中国应积极借鉴国际上已积累起来的成功的政策取向、经验、专门知识,努力确保社会性别公平,降低妇女的脆弱性,完善政策和实施机制以更敏感地关注贫困和弱势妇女群体权利诉求,从而提高这个人群适应气候变化和参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例如,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可赋权农村妇女采取农田保护性的耕作实践,其中包括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以增加农田碳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生态建设项目,为增加森林碳汇做出贡献。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应赋权妇女参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灾能力。采用优良的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参与水土流失治理,采用农田节水技术提高灌溉效率,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气候适应性行为。鼓励她们更多地利用非木材的林产品作为一种适应性行为。
中国的长期目标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倡导绿色消费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动员和倡导城乡妇女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实践低碳、绿色的生活和消费方式至关重要,其中包括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自带购物袋,双面使用纸张,控制空调温度,随手关灯、不使用一次性筷子,购买节能产品以及低碳出行、低碳饮食、低碳居住等节能低碳生活。
从长计议,政府应在互为关联的经济、社会和环境这三大支柱领域齐头并进。以下政策选择和干预无疑至关重要:
第一、在与气候变化和资源环境相关的政策、项目、方案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与此同时,重点致力于降低贫穷和边缘妇女人群应对市场、社会及气候风险的脆弱性。社会性别平等应作为一个交叉性问题融入人口、健康、扶贫等各个相关发展领域并在更大宽泛的发展议程中考虑妇女及其它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能力和权利。为此,要增强政府官员在制定政策尤其是气候适应策略时进行社会性别分析的能力,开发与性别相关的检测与评估框架及指标。
第二、 鉴于妇女在粮食生产与农业和日常生活和消费中的关键性角色,开展更多研究以更好了解和理解妇女应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妇女的作用和妇女的应对之策,并收集、分析和传播分性别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三、促进妇女参与有关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的干预和决策。应按国际经验和规范,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干预中采取以权利为本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的参与式方法。妇女应平等地获得适应或减缓气候变化的知识、新兴的绿色科技和新设的绿色岗位。
第四、确保贫困和弱势的妇女群体平等地获得各种生产性资源土地、信贷、推广服务、优质化肥等,并增强她们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能力;努力确保更多人公平地获得可靠的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以降低妇女缘此而蒙受的收入减少、生活不方便及健康受损等影响。
第五、减灾、备灾和灾后重建时融入社会性别视角以便降低对妇女的负面影响,满足其基本需求并保障其基本权利。
第六、加强妇女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在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地方,尤其是受干旱困扰的农村、沿海地区及生态脆弱的山区,通过倡导、教育、培训及普及相关知识等途径提高对妇女对节能减排、与灾害有关的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的认识、理解和意识。促使政策制定者、决策者、社区成员、技术人员和妇女本身更好地理解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带来的威胁及其社会性别化的影响,进而促进人们反思社会性别与气候变化的关系问题并改变其态度和行为。
(本文由"性别维度与'气候政治'"[《人民日报》2013年1月29日];"气候变化阴影里的中国农村妇女"[《世界环境》 2010年第4期]等若干文章合并而成的)
注 释:
[1] 《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UNFCCC)、《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和《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UNCCD)也是在这次地球峰会上开放签署的。这三个有关环境问题的多边姊妹协定从不同侧面为《21世纪议程》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了支撑。不过《生物多样性公约》在序言中就明确提到:"认识到妇女在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中所发挥的极其重要作用,确认妇女必须充分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各级政策的制订和执行"。《联合国防治沙漠化公约》也承认妇女在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的工作的作用并呼吁成员国促进妇女参与应对沙漠化和干旱的行动。
[2] 联合国: "改善妇女代表缔约方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所设机构会议的状况,"《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七届会议报告》,2001,第25页,http://www.ccsr.u-tokyo.ac.jp/unfccc4/records/600001730.html
[3]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Resident Coordinator in China, The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Assistance Framework (2011- 2015),2010,p.11.
[4] 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编:《千年发展目标在中国--与千年发展目标有关的统计数据》, 北京:国家统计局,第10页。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http://www.gov.cn/gzdt/2012-02/22/content_2073982.htm
[6] 高敏雪主编:《中国统计年鉴30年观察》,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年,第177页。
[7] 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Resident Coordinator in China,The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Assistance Framework (2011- 2015),2010, p.1.
[8]胡玉坤: "气候变化阴影里的中国农村妇女,"《世界环境》, 2010年,第4期。
[9] 胡玉坤: "协调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无法规避的挑战,"《市场与人口分析》, 2006年, 第4期。
[10] 胡玉坤: "转型期中国的"三农"危机与社会性别问题--基于全球化视角的探究,"《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 第6期。
[11] 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3, http://www.stats.gov.cn/tjfx/jdfx/t20130527_402899251.htm
[12] 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3, http://www.stats.gov.cn/tjfx/jdfx/t20130527_402899251.htm
[13] 刘爽,胡玉坤,张本波:2009年中国人口与发展报告《从ICPD到MDG:中国十五年回顾与展望》,北京: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 2010。
[14] 安新莉等: "2008年时间利用调查结果简介," 2009, http://www.stats.gov.cn/was40/reldetail.jsp?docid=402518869
[15] 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司编:《2008年时间利用调查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第39页。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 2012,
http://www.moh.gov.cn/mohwsbwstjxxzx/s7967/201206/55044/files/3ca7756121334b7a870a25ac79988f23.pdf
[17] 中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七、八次合并报告》, 2011, 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chn/pds/ziliao/tytj/
[18] 国家统计局:"2012年国民经济发展稳中有进,"2013,http://www.stats.gov.cn/tjfx/jdfx/t20130118_402867146.htm
原载胡玉坤著《社会性别与生态文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