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外交是内政的延续”这句根据马列主义原理引申过来的话,揭示了国内政治影响对外政策的本质。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不仅外交是国内政治的延续,越来越多的国内政治成为对外部反应的结果。这种内政与外交的互动不仅是政府层面的,而且深入到社会。面临着外部冲击和内部压力,中国对外政策的决策层强调,要“统筹好国内外事务”两个大局;②中国对外政策的制定者和落实者在工作中不得不将大量的精力投向国内,研究中国对外政策的学者也日益寻求中国对外政策的国内根源。③
鉴于国内因素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不同学者关注的焦点有所不同。例如,关于政权稳定、民族主义、公众舆论和媒体、智库、国家认同乃至男女比例失调④等对中国对外行为的影响,学界都已有比较系统的研究。因为这些因素的复杂性和多元性,不同研究使用的概念也不完全—样。有些将其笼统地看作国内政治的一部分,有些把它们看作是社会因素(societal factors)。在本文中,由于关注的某些因素并不完全属于社会层面,因此采用国内因素这个概念。
在对众多国内因素已有的研究中,有两个方面尤为突出:一是对中国对外政策决策机制的研究。这些研究或从历史的视角分析决策机制的演变,⑤或者关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决策制度的变化和挑战。⑥如戴维·兰普顿(David M.Lampton)将中国对外政策决策机制的变化概括为“职业化”、“机构多元化”、“分散化”和“全球化”;⑦琳达·雅各布森(Linda Jakobson)等指出,中国政府已不再是统一的理性行为者,而有着许多参与者,“刺耳的声音促使决策者做出各种各样的对外政策”。⑧
另一个研究热点,是采取国家-社会互动的视角,将民族主义、媒体与舆论和抗议示威联系起来,分析这些因素的互动及其对中国对外政策的影响。虽然大多数研究都认为国内因素对中国对外政策的影响力正在上升,但是在谈到具体影响的时候并无共识。以公众舆论和大众传媒为例。有学者提出,媒体的商业化已经改变了中国对外政策制定的环境,公众舆论已经成为对外政策制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⑨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在中国,是对外政策引导公众舆论,并非相反。⑩
对国内公众情绪或“民族主义”与群众抗议示威的研究也是这样。陈洁仪(Jessica Weiss)以中国近年来爆发的反美抗议示威为例提出了具有普遍性的观点。她认为,集权国家采取不同的策略应对国内反外示威,向外部发出不同的信号。如果允许反外抗议,对外发出的信号是,政府的立场是坚定的,而且抗议越强烈,政府让步的代价就越大。允许抗议本身也反映出政府在面临国内不满情况下的脆弱性。如果政府阻止和不允许抗议,向外发出的信号则是愿意与外国合作。(11)吴瑞利通过对中国反日抗议示威进行系统的研究后指出,尽管政府能够遏制公众动员,后者还是“影响了中国对外政策的决策和语言”,“在公众情绪被调动起来的高峰阶段,中国政府谈判的用词和策略、时间和方向都更多地反映了公众的影响”。(12)笔者在2005年参加美国华盛顿特区一家智库举办的研讨会时,一位西方分析人士就说,发生在中国的反日游行示威都是中国政府“精心组织”和“安排”的,政府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开关(switch it on and off as necessary)”。但作为密切关注和研究这种现象的中国学者,笔者个人的经历和体会并非如此。因此,事情的结果与一些人的想象或已有的研究似乎有着巨大的区别。
本文在国内外学界对本课题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试图回答以下问题:中国社会力量对国际上发生的涉及中国国家利益的大事如何反应?中国政府或中国的外交部门如何统筹国内和国外两个大局?它们的反应如何影响中国在相关方面的对外政策?中国在这方面的经验对国际上链接内外政策或内政影响对外政策的一般理论有什么样的启示?
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本文分别从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领域选择四个案例:2005年中国反日抗议游行对中国对日政策的影响;同年中国纺织品行业在中国政府处理与美欧纺织品贸易争端中的作用;中国军贸公司在卡扎菲政府倒台前与利比亚政府就军售问题进行的接触对中国对利比亚政策的影响;中国民间组织发起的孔子和平奖所引发的国内外反应和中国政府的处理策略。这四个案例涉及的国内行为体分别是中国普通公众、经济行为体、军贸公司和知识界。每一个案例都可以看作是同类因素影响中国对外政策的一个代表,因为类似的情况并非仅此一例。
这四个案例也有不少共同点。首先,四个案例所涉及的是在差不多同一时间段发生的有关中国对外关系的重要问题,而且这些问题都已经有了具体的结论,可以回过头来从整体上对它们进行比较完整的梳理和分析。其次,这些国内因素都是独立于外交决策机制之外的,都非中国政府推动或主导,甚至中国中央政府或外交部门在开始阶段都不知道其存在。最后,这四个案例的起因都不是源自国内,而是对外部刺激的一种反应。将四个案例放在一起,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比较不同国内因素应对国际冲击、影响中国对外政策的机会。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外交部门是如何统筹内外大局,管理对外关系,进而也可以看出不同的国内社会因素影响中国对外政策的状况。
二、处理反日示威游行和对日关系:双层博弈
国内外学术界对中国国内社会因素影响中国对外政策的关注,源于近年来中国民众对涉及中国切身利益的重大国际问题的强烈反应,特别是所表现出的大规模抗议示威,包括1999年中国公众对美国领导的北约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的抗议、2005年中国爆发的反日群众示威游行以及2012-2013年再次爆发的抗议日本政府非法“购买”中国领土钓鱼岛的活动等。虽然目前已经有不少研究在探讨这些事件对中国对外政策的影响,但本文选用这个案例,侧重考察中国政府是如何处理国内民众的所谓“民族主义”情绪与中国对日政策以及这种处理方式对中国对日政策的影响。
2005年爆发的反日游行示威并非偶然,而是冷战结束后中日关系结构性调整的结果或表现:苏联解体后,权力结构的变迁;历史教科书问题;日本领导人尤其是2001年小泉纯一郎就任日本首相后,坚持参拜靖国神社等。这些都使处于转型阶段的中日关系面临众多困难。2005年,中日关系中发生的几件事进一步点燃了国内的反日情绪:首先,2005年2月19日,美日“2+2”(双方外长和防长)对话后发表的声明首次提到,双方“鼓励通过对话和平解决关于台湾地区的一系列问题”。在中国看来,这一新的事态发展暴露了日本干涉中国内政的野心。(13)其次,日本直言不讳反对欧盟当时正在酝酿的解禁对华武器出口。再次,日本右翼修改历史教科书中有关二战部分的内容第四次引发中日在此问题上的摩擦。最后,3月18日,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两位在二战中被迫做“慰安妇”的中国妇女的上诉。在这样的背景下,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5年3月21日提出了联合国改革计划,呼吁在当年年底前扩大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规模,支持印度、巴西、德国和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努力。(14)中国政府最初的反应并不明确。但是,日本却把这次机会看作是天赐良机,蠢蠢欲动。
笔者并不试图判断2005年的反日示威游行是否如海外有些研究所说,是由中国政府“精心安排”的。但是,这轮示威游行的发端不在中国国内,而是在国外。在安南提出联合国改革计划后,海外华人和在国外的韩国侨民一起,在网上发起了反对日本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成员的活动。在几家中国网站加入后,有几百万中国人在网上签名,使得这一互联网上的签名活动获得了巨大的动力。与以往中国发生的政治游行通常都肇始于首都北京、随后扩展到其他地区不同,这次反日示威游行于2005年3月26日爆发于广州和重庆,3月27日发生在深圳,接着从中国的南部和西南部开始向其他城市蔓延,直到4月9日才出现在北京,随后扩展到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40多个城市,并于4月14日在上海达到高潮。在上海,示威游行呼吁抵制日货,砸日本商店,破坏日产轿车和日式餐馆,造成了财产损失。
追溯抗议示威之前中国政府对联合国改革的立场,笔者发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从2004年年中开始,就已经几次被问及中国在联合国改革问题上的立场。发言人的回应通常是,中国支持联合国改革,但反对为扩大安理会制定时间表。在被问及日本是否可能成为安理会成员的问题时,发言人都避免直接作答。例如,2005年3月29日,被问及如何评价成千上万的中国人在网上发帖反对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时,发言人回答说,“我们注意到众多网民在网上签名,对日本希望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持反对态度。这再次说明,日方应该对历史问题持负责任的态度,以取信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各国人民”。(15)在随后的几天,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问题被不断提及,外交部发言人在这一问题上仍然含糊其辞。
随着群众示威游行升级成骚乱,中国政府不得不采用不同但却相互配合的策略来面对国内和国外局势。在对外方面,首先,中国开始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问题上明确立场。在游行抗议席卷中国主要城市的2005年4月13日,正在印度访问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答记者问时暗示,中国将不会支持日本力图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提案。他说,“只有尊重历史、敢于对历史负责、能够赢得亚洲和世界人民信任的国家,才能够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16)2005年6月1日,中国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明确表示,中国反对“四国集团”(日本、德国、印度、巴西)提出的安理会扩大方案。(17)当被问到中国反对这一改革计划是否缘于中国不希望看到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时,外交部发言人表示,“至于涉及的具体问题和国家,包括否决权问题,中国当然有自己的看法”。(18)《中国日报》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中国反对给予日本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要求日本应该首先正视二战历史。(19)对这个过程进行了仔细追溯的研究指出,正是在中国国内大规模反日游行期间,中国政策发生了转变,是游行抗议所显示出的民族情绪推动了中国政府明确反对日本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20)
其次,中国政府开始对日表现出强硬的立场。为了修复双边关系,日本外相町村信孝(Machimura Nobutaka)于2005年4月19日访华。他在访问期间重申日本在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上的政策,要求中方对中国爆发的反日示威游行及造成的日本财产损失向日本道歉。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断然拒绝了他的要求,并表示“中国政府从未做过任何伤害日本人民的事”,相反,日本应该为包括对台关系和“历史问题”在内的“一系列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行为而受到谴责”。(21)
再次,中国政府派出代表团访问非洲,争取非洲国家在联合国改革立场上对中国的支持。为此中国投入了不少的精力,作出了新的承诺。但后来才认识到,在非洲的这次外交活动投入过多,花费了中国在非洲多年经营所积累的外交资源。因为事实证明,安南的提议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最后,中国外交部在2005年6月7日发表了一份关于联合国改革的立场文件,明确提出联合国改革应“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代表性”,“涉及各地区的改革方案应首先在有关地区组内达成一致”。(22)这一立场为日本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设置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并使中国政府在这一问题上把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手中。
但是,反日示威游行出现的打砸抢不仅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同时也破坏了中国国内的政治稳定,损害了国内利益。在向日本表明强硬立场的同时,中国政府也开始在国内采取措施,稳定局势,以防游行示威失去控制。2005年4月16日,外交部长李肇星在人民大会堂作了一场关于中日关系的报告。他呼吁青年示威者“冷静理智、合法有序地”表达自己的感情,要求示威者停止一切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游行和活动。(23)随后,官方组织几位已经卸任的高级外交官,包括两位中国前驻日大使、知名专家到全国各大高校就中日关系发表演讲,详细阐释稳定的中日关系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24)
国内维稳工作也同时进行。涉嫌参与2005年4月16日打砸行为的16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6人被治安拘留。公安部敦促那些在民众提供的照片和视频中出现的人员向公安机关自首,以求尽可能的“宽大处理”。(25)4月21日,公安部发言人在谴责日本在历史问题上错误做法的同时,表示参加未经授权的游行示威是非法的,强调“和谐和稳定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希望广大群众和学生要“相信党和政府一定能够从国家、民族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正确处理好中日关系”。(26)在五月初之前,京沪两市的公安部门提前采取措施,表示在五一劳动节长假期间不会批准任何游行示威的申请。(27)4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公告称,禁止自行组织反日游行示威,并承诺将对之前的组织者进行严惩。
在有效控制了国内外局势后,中日双方开始寻求修复关系。在纪念亚非会议的国际会议期间,应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提议,中日两国首脑进行了会晤,并提出了发展中日关系的五点原则。(28)随后,两国外交部长于2005年5月7日在日本京都举行的亚欧部长会议期间举行了场外会谈,协议针对历史问题发起一项联合研究项目。尽管这些努力并没有使得双边关系恢复稳定,但却使两国从2005年的外交僵局中走出来。
中国政府管理群众游行示威的方式表明,国内力量对中国对外政策来说是福祸参半的,或者说是—把双刃剑。首先,国内公众热情和积极参与对中国对外关系来说是一笔可资利用的外交财富。游行示威给中国政府敲响了警钟,因为当日本打算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时,中国政府的反应是模糊和迟缓的。当涉及历史和台湾问题时,游行示威为中国政府向日本施压提供了—个很好的理由和外交上的杠杆,中国政府可以对日本说“不”。西方所谓的“民主”国家借助国内的“压力”对外推行强硬政策,早已是其惯用的外交手段。近年来中国爆发的反对外国侵犯中国利益的游行示威,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赋予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更多的共性,为中国外交部门处理对外关系提供了更加容易被西方社会所理解的外交资源。
但是,这种来源于国内的压力也有严重的后果。它不仅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使得中国政府反应过度,过多地消耗了外交资源。更重要的是,由于稳定在当今中国国内政治大局中的突出地位,这些大规模的、往往表现得并非总是理性的游行示威,大大限制了政府处理对外关系的活动余地,要求政府花费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来统筹中国对外关系中的内外两个大局。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府的策略与西方揭示内政与外交关系的双重博弈理论具有很多共同点:(29)利用国内的游行示威作为筹码,向日本说“不”;同时,为维持国内稳定和中日的全方位关系,对内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恢复稳定。当然,这个过程表明,只要中国政府愿意,仍然可以对复杂局势进行有效管控,不管是对外关系还是国内政治,中国政府仍然是目前世界上最高效的政府之一。
三、管理纺织品争端:在国内外压力中寻求平衡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涉及中国领土主权或民族感情的敏感问题成为对外政策焦点时,群众抗议游行才会发生。但是,对外关系处理的并非都是敏感或重要问题。外交的现实任务是促进发展。更具体地说,外交必须“依靠发展、服务发展和促进发展”。(30)如果说在处理反日游行过程中,中国对内、对外采取的都是硬的一手的话,那么在处理同一时期发生的中国与美欧之间的纺织品争端过程中,面临外部压力和国内纺织品企业的不同诉求,中国政府则是尽量寻求一种平衡,满足内外两种要求,采取的措施也都是温和的。
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纺织品贸易就是国际贸易中的突出问题。发达国家一直利用进口配额限制发展中国家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作为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之一的《纺织品与服装协定》(ATC)规定,相关国家应该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后的十年过渡期内逐步放宽纺织品进口限制,并在2005年1月最终取消限额。但是,欧盟和美国并没有利用这个十年的过渡期来分阶段取消配额,而是一直将进口限额保持到最后期限到来之际。到2004年年底,欧盟仍然保留了218项原配额中的167项,美国则保留了758项原配额中的701项。(31)
2005年1月1日,配额体系结束,打开了中国纺织品出口的闸门。中国对外纺织品出口迅速增加。为了限制由于配额体系骤然取消导致出口激增而对国际市场的冲击,中国政府主动对148个种类的纺织品出口征收关税。但是,美国仍然在2005年4月4日宣布对中国出口美国的三个种类的纺织品展开90天的调查。4月6日,欧盟也颁布针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特殊贸易保护措施大纲。5月1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美国政府决定对中国制造的棉制裤子、棉制针织衫和内衣重新设限。5月18日,美国又宣布对另外四种从中国进口的纺织品设限。几百万件已经抵达欧美港口的中国纺织品遭封堵。
中国政府最初反应非常强烈。中国商务部向美国两次设限表达了“坚决反对和强烈的不满”。2005年5月19日,商务部发言人表示,美方的设限决定“损害了中国企业应得的利益,严重挫伤了中国企业和民众对中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环境的信心”。“中国政府保留在WTO框架下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32)在商务部表明自己立场的第二天,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表了一份声明,表达该协会的强烈愤慨和不满。声明呼吁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展开严正交涉,保护中国纺织业的合法权益。“如果美国政府一意孤行”,中国政府应该“对美国政府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33)上海和深圳的纺织企业均表示,美国设限行为违反了自由贸易原则。中国主流媒体(包括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它们的呼声。中国商务部长也在公开场合表示,欧盟和美国对中国的纺织品设限是不公平的。(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附件《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为中国纺织品和服装提供了特殊的保障机制,即“如一WTO成员认为《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所涵盖的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自《WTO协定》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35)这些条款适用期到2008年12月31日为止。但是,欧盟和美国都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中国纺织品出口扰乱了其贸易的有序发展,却都单方面采取了行动。面对美国和欧盟的压力,中国派遣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与美国谈判,寻求解决方案。与此同时,2005年5月20日,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从6月1日起,中国政府又增加了74种纺织品的出口关税,其中绝大部分提高了400%。(36)商务部发言人表示,此次出口关税的提高“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维护国际纺织品贸易平稳发展的诚意和负责任的态度”。(37)
中国提高纺织品出口关税受到中国贸易伙伴的欢迎。美国商会会长查理·马丁(Charlie Martin)表示:“此举使我们大受鼓舞,这表明美中两国可以公平克制地解决其他的贸易争端。”他还说,中国主动让步,显示了中国正采取一种建设性的举措,表现出中国对因为限额取消后美国工人面临困境的理解。(38)面对这种举措,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言人表示,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为了建立纺织品贸易新秩序,缓解贸易摩擦,中国作出了让步,我们作为协会,能够理解政府作出的努力。(39)
然而,这些举措给纺织品和服装生产商尤其是那些小作坊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一些中国纺织品生产商表示,政府的举措无疑给他们当头一棒。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出口关税的增加,投资者大量抛出纺织品行业股票,中国股市收盘达到六年来的最低水平。2005年5月23日,上证指数报收于1070.84点,较前一交易日跌2.59%;深证成指报收于2840.97点,较前一交易日跌2.06%;沪深300指数以863.34点报收,跌幅也达到2.2%。几家纺织品股票日均下跌10%,几近成为跌幅最大的领跑者。(40)
中国希望单方面提高出口关税可以缓解贸易伙伴的担忧,在国内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然而欧美并不满意。2005年5月27日,欧盟决定将争端交由世贸组织,并试图对中国制造的纺织品T恤和亚麻纱采取保障措施。美国开始向七个种类的中国出口服装商品设限,限制棉制裤子、棉制针织衫和内衣的增长。此举使中国感到失望和愤怒。作为回应,5月30日,中国宣布将废除自1月1日起已经生效的对78种商品所增加的关税,同时撤销5月20日宣布的出口关税目录上原计划增税的三种产品,即自6月1日起对81项纺织品取消征收出口关税。(41)中国商务部长在第二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在欧盟和美国相继对中国商品设限的情况下,中国不能让纺织品出口承受双重压力。他表示,“如果你给我们的企业加上半斤的压力,我就要给它撤掉八两的负担”。(42)
与此同时,中国商务部官员表示,“我们不愿意看到贸易战”;“我不相信报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唯一方式。一种健康的贸易关系对双方都有益”。(43)在宣布采取强硬措施后,中国采取了先与欧盟达成协议,然后再解决与美国争端的策略。2005年6月10日,中国与欧盟达成了一项谅解备忘录,规定在2005-2007年期间,将十种中国纺织品的出口增长率限制在8%-12.5%,比早前协议规定的7.5%略微增高。(44)
相对而言,中国与美国的谈判就困难许多。面对美国的强硬立场,中方表示不会签署任何有损中方权益、不利于中国纺织业健康发展的协议。(45)美国全国纺织团体协会主席卡斯·约翰逊(Cass Johnson)表示,“中方不妥协的强硬态度令我们吃惊”。(46)与中欧之间的谈判很快达成协议不同的是,中美之间的谈判持续了五个月,经历了七轮艰难磋商,直到2005年11月8日才达成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向美国市场出口纺织品限制到2008年年底为止,而非2007年;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增长额有所增加;2006年为10%-15%,2007年为12.5%-16%,2008年为15%-17%。(47)对于这样的结果,中国商务部和纺织品工业协会都认为,这是中国生产商能够期待的最好结果。
中国与欧盟和美国所达成的协议使争端得到了解决,同时为争端开始后一直滞留在欧美港口的中国纺织品消除了障碍。中国政府解决这次争端的方式揭示了中国是如何权衡国际压力和国内利益之间的冲突,以满足内外两种互相对立的要求。从国际上来说,中国重视同欧盟和美国的关系,它们分别是中国第一和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并不希望与它们的经贸关系出现紧张,同时也希望建立一个健康的国际贸易体系,因此中国主动提高了纺织品出口关税。中国保留诉诸世贸组织裁决争端的权利,但中国仍然希望通过协商来解决纺织品争端,并对美国和欧盟作出巨大妥协。尽管这一决定意味着纺织品企业将遭受巨大损失。
但是,中国所作出的牺牲并没有达到欧美的期望,它们希望中国能够作出更多的让步。在它们对中国提出的更高要求可能造成中国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并在国内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后,中国对新的压力反应强烈,取消了刚刚宣布的拟增加关税的项目。
中国立场转向强硬可以从国内得到解释。纺织品产业是中国有竞争优势的低增值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庞大的就业人数。根据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的数据,仅2004年,这一产业就提供了1900万就业岗位,其中出口企业3.5万家,就业者约630万人。每出口1.5万美元纺织品,就可以在国内创造1个就业岗位。美国的设限举措将使中国损失20亿美元和16万个岗位,而欧盟的行为将导致中国3亿美元的损失和相应的工作岗位。(48)纺织品企业无力承担如此高的成本。更重要的是,纺织行业的影响面广,股市的下跌说明了这一点。而失业率的增加还会威胁国内的稳定。因此中国纺织品企业一开始就积极参与其中,这与以往的双边贸易谈判有所不同。最终的结果让1900万纺织品行业人士大悲大喜了一场。纺织品业内人士表示,政府的政策“为他们卸下了巨大包袱”。(49)
虽然发生在同一时期,但由于问题的性质不同,中国政府处理与美欧之间纺织品贸易争端与应对反日游行时所面临的局势和采取的策略,既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中国政府面临的压力都来自内外两个方面,都需要采取两手来协调两个大局。但是,由于问题性质有所不同,具体参与和处理问题的政府部门也有差异。对于属于政治问题的反日游行,对外方面由外交部处理,对内则由公安部门处理,两者之间的协调和配合相当默契。对于后者,内外都是由商务部处理和协调,反映出中国中央政府在统筹内外大局方面高效的协调能力。
此外,中国政府在应对这个问题时所采取的具体策略也有所不同。在2005年与美欧纺织品争端解决过程中,美欧对中国纺织品提出限额,有其国内经济利益的考虑,打的旗号却是其国内法律和世贸组织的规则。从中国角度看,对于出口导向的中国经济发展来说,中国需要与最大的两个贸易伙伴保持稳定的贸易关系。这种关系对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是必要的。作为一个大国,中国有义务也愿意为建立公平稳定的国际贸易秩序尽自己的义务。因此,在事情发生初期,中国政府主动采取措施,牺牲部分纺织品出口企业的利益,限制纺织品出口的激增。
另一方面,在处理纺织品贸易争端过程中,中国政府面临的国内压力并非来自缺乏严格组织的公众游行示威,而是经济实体;直接影响的是公众特别是纺织品行业的切身经济利益,间接也影响中国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稳定。中国的纺织品工业协会和纺织品企业需要国际市场,虽然它们是美欧制裁措施的直接受害者,但是除了配合政府政策外无能为力,它们所扮演的更多的是政府的配角,影响是有限的。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府,更具体来说,中国的商务部是一个中间人。它需要做的是,尽量满足国内外的两种要求和期待:对外顶住来自外部过于苛刻的压力,不接受它们提出的可能在中国国内造成严重影响的条件,但并非一味对抗,而是坚持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作出必要的妥协和让步;对内既保护中国纺织品企业的切身利益,又作出必要的妥协和让步,寻求一种双赢的结果。
这一案例也预示着,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纺织品行业所面临的局面也会成为越来越多的行业所面临的局面。这也是为什么在中国与欧美达成协议后,中国纺织业协会的发言人呼吁纺织品企业利用机会提高产品质量,来保持它们在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上的份额。中国商务部提醒国内企业要为未来的限制性措施做准备,并适应新的国际贸易环境。当前,欧洲对中国光伏产品的限制正说明了这一点。
四、武器出售:控制和协调国内行为体
中国与欧美纺织品贸易争端的解决过程,显示了中国政府是如何在内外寻求平衡的。然而,并非对外事务中的所有行为体都在政府特别是中央涉外部门的严格掌控之下。行为体不同,情况也有所不同。有些行为体因其行业的敏感性不被国人所了解,也因为其行业的敏感性往往引起国际上的广泛关注。卡扎菲政府在倒台前夕向中国军贸公司购买武器未果,却给中国外交带来了麻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件事情对中国对外政策的影响以及中国外交部门对这件事情的处理,反映了中国对外关系的一些新特点。
北非国家从2009年年底开始发生动荡。中国政府最初的反应与其一贯立场是一致的,即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原则。这与西方的政策有所不同。利比亚动荡之初,卡扎菲政府采用残酷的手段镇压百姓,致使联合国在2010年2月通过第1970号决议,禁止向卡扎菲政府提供军事援助。中国考虑到在利比亚冲突中“流血和平民伤亡”这一“极为特殊的情况”,认为实施这样的禁令是必要的。中国对这一决议投了赞成票。(50)但是,在2010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含有授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利比亚平民的第1973号决议时,中国投了弃权票。基于这一决议,北约在利比亚北部建立禁飞区,向利比亚反对派提供支持。中国政府谴责北约的行为,认为这会带来更大的人道主义灾难,并推迟承认利比亚“国家过渡委员会”(简称“过渡委”)。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动用外交资源,迅速撤离了在利比亚的35860名中国工人,显示了中国外交的高效率。
在卡扎菲及其支持者被赶出的黎波里后,反对派在的黎波里一个社区的垃圾堆中发现一份阿拉伯语文件。这份文件用正式格式写成,信头上有卡扎菲政府采购部门使用的绿鹰标志。文件披露了利政府高级安全官员2010年7月16日从的黎波里前往北京的行程以及在北京会见中国军工企业官员的情况。该文件显示,这些中国公司同意向利比亚出售武器,附近散落文件的附录还表明,讨论中的货物价值高达2000万美元。(51)
由于中国并没有承认利比亚“过渡委”,当西方媒体披露卡扎菲政府在被推翻前同中国军贸公司进行大宗武器交易时,利比亚“过渡委”和北约都表示了关注和不满。利比亚“过渡委”军事领导人奥马尔·哈里里(Omar Hariri)表示,“几乎可以确定的是,这些武器已经运到并被用来对抗我们的平民”。(52)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苏珊·赖斯(Susan Rice)要求中国政府作出解释,澄清中国对发生的和没有发生的事情的理解。(53)
中国政府在武器出口方面的政策是一贯的、明确的,那就是“按照国际通行的准则,建立健全政府、集团公司和出口企业三个层面的防扩散机制,以审慎态度对待军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按照有利于提高接受国正当自卫能力,不损害地区和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不干涉接受国内政等原则,对军品出口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对军品出口产品实行许可证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防扩散政策及法律”。(54)2011年6月11日,一位中国武器监管部门的官员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的联合国会议上重申了这些原则。他还明确表示,中国武器出口一定不能违反联合国的武器禁运。(55)因此,有关报道让中国颇感被动。
事情发生以后,中国外交部不得不采取措施予以澄清和解释。当被问及利比亚“过渡委”主席哈里里有关中国违反了联合国决议的谈话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国政府一贯严格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970号和第1973号决议。我们对军品出口一贯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任何军品出口均须经中国政府部门严格审批”。经向有关部门核实,卡扎菲政权“曾在中国政府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下,派人来华与中方有关公司的个别人员进行了接触。中方公司没有同利方签署军贸合同,更没有向利方出口军品”。(56)
发言人答记者问所提供的信息透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揭示了中国对外军售政策的特点。发言人说,“安理会通过第1970号决议以后,我们已经通知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有关决议……相信主管部门一定会严肃、认真对待此事”。(57)因为军贸公司并不在外交部的直接管辖之下,外交部能做的和已经做的就是通知相关部门,希望它们严肃遵守相关决议,但并不能确定它们一定会这样做,只是根据惯例相信它们将会照此行事。
2011年9月6日,发言人又被问到,是否可以在调查之后提供更多的信息。发言人回答说,“我想强调,这是一起中国公司个别人员的行为,这种接触并没有导致实际的出口行为。我愿重申,中国政府会继续严格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也会进一步加强对军品出口的管理。相信军贸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规认真、严肃对待此事”。(58)
对事件发展的追踪表明,个别中国军贸公司在中国政府或外交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与即将倒台的卡扎菲政权接触寻求可能的军工贸易。也许这些交易最终也不可能得到集团公司的许可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但这一事件被媒体披露后给中国外交带来的被动和尴尬并非个案。2007年1月,中国成功试射一枚导弹,摧毁了一个过期的中国卫星,曾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59)有媒体注意到,中国外交部在被问及此事时,也不能提供更多的信息。(60)追踪外交部发言人例行记者招待会的记录,我们可以发现外交部发言人在回答相关提问时越来越经常表示,“我不了解××情况”,或“我没有听说这个消息”,建议提问者“向某某部门询问”,“具体问题请向军方了解”等内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涉及军事安全领域的问题。
对利军售并没有落实,但对中国对利比亚的政策还是产生了影响,让中国与利比亚“过渡委”的关系进一步紧张,也使中国与北约和美国的关系雪上加霜。但是,有关消息经媒体披露后,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唯一仍与卡扎菲政府保持外交关系的国家,中国政府开始采取补救措施,推动中国与卡扎菲政权拉开距离并加快承认利比亚“过渡委”。例如,当被问及最近的发展状况是否会对中国与利比亚“过渡委”的关系产生消极影响时,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国重视利比亚“过渡委”的“重要地位和所扮演的角色”,并希望与其保持密切的联系。2011年9月12日,中国告知利比亚“过渡委”,中方承认“过渡委”为“利比亚执政当局和利比亚人民的代表”。“过渡委”对中方的承认深感高兴,并表示它们对此期待已久。(61)
这次中国军贸公司与即将倒台的卡扎菲政权之间军工贸易的流产,与早前中国发射导弹摧毁过期卫星,揭示了中国对外关系的新特点。中国军方参与国际事务只是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而产生的新现象。由于中国影响力有限,以往军方参与对外活动有限,所产生的影响也不大。但是,随着中国国际影响的增加,中国在安全领域的很多基于国内考虑或根据国内需要安排的活动都会在国际上引起关注,甚至产生重大的国际影响。这是以往所没有的。一旦产生了国际影响,往往因为其涉及问题的敏感性,而成为对外关系中的重大问题。面对国际疑问,外交部就首当其冲,承担起责任。
当然,这种现象并非仅仅存在于安全领域。有研究表明,随着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程度的不断提高,商务部及进出口银行在中国对外经济政策中拥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62)随着中国对外投资的增加,在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包括一切民营企业的活动也往往被理解为中国政府的政策,尽管中国中央政府既不了解具体情况,也不负责它们的具体行为。但是,不管是政府行为还是个人行为,一旦成为国际上关注的问题,都会被理解为中国政府的行为。这种趋势推动外交部的职能和角色发生了转变——由传统上中国对外关系的主导者转变为中国对外事务的“协助者(facilitator)”、“协调者(coordinator)”和“把门人(gatekeeper)”。(63)这种转变让很多习惯将外交部看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对话方的国际行为体感到困惑,也使学者对中国对外政策的决策产生了困惑。(64)
五、取缔孔子和平奖:对外关系的内部管理
中国对外关系中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刺激-反应性,即许多对外政策都是对他国对华政策或外部事情的一种回应。如今这种回应也不再局限于政府层面,社会的反应更及时、更广泛,也往往产生更大的效果。如北京奥运火炬在巴黎传递期间,遭到反华势力的骚扰和破坏,中国网民在网络上掀起抵制法国零售商家乐福的活动。自称是达赖喇嘛好友的美国女演员莎朗·斯通(Sharon Stone)有关汶川地震的恶毒言论(65)引起了中国网民和媒体的强烈反对,中国媒体公开谴责她的冷酷无情。(66)中国最大的连锁影院表示将不放映任何由斯通主演的电影。与斯通签约的化妆品牌迪奥公司取消了所有斯通的广告,表示不认同斯通的言论,并向中国消费者表示道歉,称“它将永远不会支持任何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言论”。(67)迪奥上海分公司发布了一份被称为是斯通个人的声明:“我为伤害了中国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和悲伤”,她意识到犯了一个大错,“听起来像个傻瓜”。(68)
斯通的“愚蠢”行为源于她卷入了涉及中国“国家核心利益”的西藏问题。这也不是个案。2008年,意大利汽车生产商菲亚特拍摄了一则由理查德·基尔(Richard Gere)出演的涉藏商业广告,在遭到中国社会层面的强力反应后,菲亚特不得不向中国正式道歉。(69)2011年8月,伦敦城市大学授予达赖喇嘛“荣誉博士”称号,在中国互联网上掀起了一阵抨击的浪潮,一些网民呼吁抵制该校。最终,该校副校长布莱恩·罗珀(Brian Roper)通过中国驻英大使馆向中国人民致歉,就“授予达赖荣誉学位一事给中国人民带来的不快表示歉意”,还取消了“藏独”奖学金以及其他有关“藏独”的内容。(70)
这些趋势似乎表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国际事务,正在成为中国对外关系的巨大资源。这种资源出自中国巨大的人口规模和庞大的市场。以迪奥为例,它将中国消费市场看作其收入的主要来源,2008年第一季度它在中国的销售额以两位数增长。(71)它看中斯通这样的名人,依靠的是其形象。一旦斯通“伤害13亿中国人民”的感情,必然带来严重的经济后果。因此它不得不与斯通保持距离。伦敦城市大学的例子也说明了同样的道理。在英国各大学学习的24万非欧盟学生中,有将近5万来自中国。在伦敦城市大学的7783名非英国学生中有434名中国学生。该校将中国看做是主要外国生源国。尽管英国有学术自由的传统,在面临中国学生抵制的情况下,它们也必须考虑其政策的经济后果。英国媒体一针见血地指出,英国大学的学术自由传统正受到财政困难的限制。(72)
从总体上看,中国社会力量与中国政府在对外政策上是一致的。如中国政府不干涉别国内政,也反对别国干涉中国内政。中国民众对别国干涉中国内政深恶痛绝。但是,一旦社会力量对国际上涉华事件的反应超出一定的界限,其作用就可能走向相反的方面。作为对挪威诺贝尔和平奖评审委员会干涉中国内政的回应,中国知识界成立的孔子和平奖及其被取缔,就反映了社会力量在中国对外关系中的另一种作用以及中国政府在处理对外关系过程中管理社会因素的不同政策。
诺贝尔奖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奖项。但是,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却利用其影响两次干涉中国内政:一次将和平奖授予中国的分裂主义分子,另一次将和平奖颁发给中国“异见人士”。与1989年只有中国政府对诺奖委员会的决定表示抗议不同的是,当2010年诺奖委员会再次干涉中国内政的时候,除了政府抗议“诺贝尔奖委员会决定授予这样的人和平奖是与这一奖项设立初衷背道而驰的,同时也是对这一奖项的亵渎”外,(73)中国公众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作出了自己的反应。其中有文章指出,诺奖委员会将和平奖颁发给一名罪犯和“异见人士”,失去了13亿中国人的信任。文章呼吁,“我们经常强调要为话语权而战”,“中国民间团体应该考虑成立—项‘孔子和平奖’……来表明中国对世界和平和人权的态度”。(74)这一想法被一些学者所接受。在诺奖委员会宣布2010年评奖结果后,几个比较活跃的文化界人士打着中国乡土艺术协会传统文化保护部的名义,邀请几位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的学者,筹备成立了孔子和平奖。但是这个活动既未获得该协会的批准,也未向协会报备。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前夕,孔子和平奖评审委员会将第一个孔子和平奖颁给了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由于其影响有限,并没有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当俄罗斯总理普京、德国总理默克尔、南非总统祖玛、微软创始人盖茨以及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等有广泛国际影响的政要在2011年被公布为第二届孔子和平奖候选人的时候,立刻引起国际上的广泛关注。因为其中任何人获得以中国文化标志孔子命名的奖项都可能被看作是中国政府态度的反映,甚至被看成中国政府对抗诺贝尔奖的一个步骤。在该奖项公布前夕,外国记者向外交部询问中国的态度和政策,但外交部并不清楚。发言人表示,“据了解,该奖项由有关民间组织设立,相关活动由该组织举办。建议你直接向活动主办方了解”。(75)
根据中国法律,所有社团组织都必须在民政部门注册,同时还必须挂靠在某一政府部门。当记者向文化部询问的时候,文化部对“这一奖项并不知情”,文化部发言人表示,“此奖与我们没有关系”。(76)孔子和平奖虽然是一些热心、爱国、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的文化人士所创立,在国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但从程序上说是非法的,并没有得到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的许可,也没有挂靠在任何政府部门。其产生过程即反映了中国民间组织境况和发展的不成熟。2011年9月19日,文化部下令撤销了孔子和平奖,并停止举办该奖项的中国乡土艺术协会的活动。(77)
民间组织的注册程序和管理要求使中国的民间组织有序发展,但同时也限制了民间组织的发展和壮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关注国际事务,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也希望国内外能听到他们的声音,关注他们的影响。社会力量成为中国对外关系中新兴的力量,让国际社会不容小觑,有时候能够节省政府的资源,成为中国对外关系中的正能量。
但是,孔子和平奖的创立和被叫停,反映了民间组织及其表达的声音大多数都是分散的、浮躁的,具有情绪化,缺乏组织性,有很强的感情色彩和功利心态。它们对国际事务的反应是零散的,往往受组织者自身特点的限制,缺乏长远考虑,也可能成为中国对外关系中不和谐的声音。中国政府在处理对外关系的时候,正面临着来自民间的巨大挑战。需要有效组织和管理好国内不同的声音,才能形成合力,一致对外。
六、结论
本文所选取的四个案例,都表明了在国内因素与中国对外政策总体一致的情况下,国内因素对中国对外政策的影响。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笔者尚未找到可以进行研究的国内因素制约或明显改变对外政策结果的案例。这说明中国国内因素总体是健康的,或者说在对外关系问题上,公众更容易团结起来。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说明中国国内因素对对外政策影响的有限性。前述四个案例反映了国内因素在影响中国对外政策过程时所发挥的不同作用以及中国外交部门的不同应对策略。
反日抗议游行与美欧纺织品贸易争端两个案例表明,随着中国社会的高速发展,许多民间或非政府行为体都卷入到对外事务当中,中国对外政策的行为体和声音更加多元化了。要想彻底了解这些国内因素如何影响中国的对外政策仍然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它们的角色在很大程度上因时、因地、因问题而有很大不同。但是,有两点是可以肯定的。一方面,公众参与为中国政府提供了有效的外交工具,似乎证明了一位老外交家对外交政策的观察:“要想在国外保持我们的影响力,就必须巩固在国内的力量源泉;而力量的源泉则来自于我们人民和政府的互相支持。”(78)另一方面,社会的参与也暴露了其对中国对外政策的负面影响——缺乏组织、目的多样、过于情绪化、无长远观点。国内社会因素的这些特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国的国际形象,破坏了国内的稳定,耗费了政治资源,限制了政府的选择,损害了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关系,使得中国政府在处理与这些国家关系前,不得不花费精力协调观点,统一声音。中国国内因素既非像有些西方研究所说的是由政府操控的,对中国对外政策的制定也并非无关紧要、不发挥作用。它们对中国对外政策的影响可谓毁誉参半,是典型的“双刃剑”。
中国外交部门处理这两个案例的过程中统筹内外两个大局的策略,是典型的“双层博弈”。尽管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对于缺乏组织、情绪化的反日抗议示威和敏感的对日政策,中国政府对内外都采取了强硬有效的举措;而对于与政府联系密切的中国纺织业经济实体和与美欧的经贸关系,中国则采取了对双方都安抚的缓和政策,让双方都感到满意。这种“双层博弈”的策略将会越来越普遍。因为,一方面,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要求中国必须与主要贸易伙伴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此外,中国已经加入的130个国际组织和签署的300多个国际协议也要求中国忠实履行自己的国际义务。另一方面,保持稳定、发展经济、维持就业等,又要求中国政府把国内政治考虑放在第一位。困难还在于,国内外对中国外交的期望并不总是一致,往往互相矛盾和冲突。中国外交部门也认识到,在国际上被看作是和解的态度在国内却常常被指为“太软弱”或“背弃”了中国的利益;而在国内来看是爱国主义的行为,在国外看来却常常是太具“侵略性”和太过自信的表现。(79)西方学者观察到,中国政府在国内民族主义困境和国际政治的强势之间被夹得越来越紧,为了在两者之间保持平衡,它不得不“走钢丝”。(80)这种状况在未来的中国对外关系中将成为一种常态。
对外军售和孔子和平奖两个案例反映的是国内社会因素在影响中国对外政策过程中的另一种功能,即类似于西方媒体在对外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议题设置(agenda-setting)”。尽管中国政府在控制高政治领域的对外政策议题方面仍然是最高效的,但是,越来越多的对外政策决策过程不再是从上到下,由中央政府制定,由外交部落实。一些公司或民间组织既不对中央政府直接负责,也不受外交部门的直接管辖。它们的活动或业务一旦超出了国界、成为世界关注的议题,就成为中国外交不得不关注和必须解决的问题。虽然外交部不再是负责对外关系的唯一部门,但是基于历史的传统和习惯,在重要的涉外问题上却仍然寄托着各方面的期待。一旦出现问题,外交部立刻充当—个灭火队的角色,到处灭火,穷于应付。
针对国内形势的新发展,中国外交部成立了一个公共外交部门来负责与公众沟通和交流。但这个职能和近年来开展的工作进一步暴露了外交部门所面临的尴尬。传统公共外交的对象是外国公众。随着形势的发展,公共外交的概念发生了变化,被认为是“由一国政府主导,借助各种传播和交流手段,向国外公众介绍本国国情和政策理念,向国内公众介绍本国外交方针政策及相关举措,旨在获取国内外公众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争取民心民意,树立国家和政府的良好形象,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维护和促进国家根本利益”。(81)从这个新概念来理解,中国外交部公共外交工作的主要方面是与中国国内公众的沟通、交流和解释,减缓国内对中国对外政策的不满情绪,寻求公众的支持。传统意义上的公共外交,或者现代意义公共外交中对外的部分则由政府的其他部门承担了,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文化部、教育部甚至体育总局等。
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使中国的对外政策成为国内议题和国内政治的一部分,决策过程越来越复杂,给理解中国的对外政策增加了难度。中国的对外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所展现的新现象和新特点赋予中国对外关系与西方国家对外关系更多的共性。这些共性表明,建立在西方对外政策实践基础上的对外政策分析模式和框架,可以用做研究中国对外关系和对外政策的“导游图”。这些框架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参考的先验的案例和未来研究应该关注的现象,例如,对外政策执行阶段的政治现象早已经是西方对外政策研究关注的焦点,(82)在中国对外政策研究中却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的结论就告诉我们,在关注和分析当前中国对外政策的时候,不仅应该关注决策过程,也应该将政策的执行和实施纳入研究视野。同时,这些框架模式也可以告诉我们在确立研究方向后,应该到什么地方寻找材料,寻找什么样的材料,才能达到我们想要达到的目的,从而增加研究的目的性和条理性,少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
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看,本文的研究对对外政策分析理论建设和中国对外关系实践具有不同的含义。从对外政策分析理论建设角度来看,这样的结合可以将中国现象纳入对外政策分析的理论建设之中,为对外政策分析理论建设贡献中国元素和中国经验。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对外政策分析理论和模式都是以西方对外政策实践为基础的。在认识到对外政策分析理论的地域局限性后,对外政策分析学界近年来不断将视野转向非西方国家,建立所谓超越西方实践的对外政策分析理论。日益崛起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国自然成为这些学者关注的对象和研究的热点。可以说,任何一种对外政策的理论如果不将中国对外政策纳入其解释范围,或不能用于解释中国对外政策的实践,就不能说这样的理论具有普遍性,就是不完整的。
从中国对外关系实践的含义来看,本文的结论促使中国改变在对外关系中只与政府打交道的传统做法。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总结经验,把国家间的外交关系与其他层面的关系区分开,突出强调外交就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发展对外关系的时候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本文所揭示的中国社会变化的新特点绝非中国特色,而是全球化时代的普遍现象。这种特点要求我们在对外关系实践中,应该将视野放得更开阔一些,不要将打交道的对象只局限在外国的中央政府,而应该同时重视外国的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公共外交。外交虽然“是以国家和国家的关系为对象的”,“是通过国家和国家关系这个形式来进行的,但是落脚点还是在影响和争取人民”。(83)周恩来总理的这句话在当今时代显得尤为重要。
注释略。
注:本文是笔者参加2012年3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拉贾南国际事务学院举办的“中国对外政策的国内根源”学术研讨会提交的英文论文,会议评议人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的吴瑞利(James Reilly)博士对论文提出了详细有益的书面意见。这次发表承蒙笔者的研究生刘姝含将其翻译成中文。《世界经济与政治》杂志的匿名评阅人也提出了有益的修改意见,笔者在此对他们表示感谢。但文中的观点和缺陷完全由笔者负责。
张清敏: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与外事管理系教授、美国Foreign Policy Analysis编委、中美安全对话会议中方成员
来源: 《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