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前后都会出现一些迷信活动,流行一些莫名其妙的禁忌,但今年已经泛滥到惊人的地步,如果听之任之,无论对应考学生、家长和全社会都会造成持续的不良影响,并将扩大到其他方面,必须认真对待。
高考前后都有大批学生家长到寺庙烧香许愿,现在已扩大到各种与科举、文人、文化有关的人物纪念地和场所,这些单位无视国家法令和自己的身份,趁机敛财。据报道,哈尔滨双城魁星楼出售外包装印有“金榜题名”字样的“高香”,价格从66元到99元不等。还专门设立向魁星“捎话”业务,将学生的姓名、学校、志愿写在一张印有魁星大印的表格上,送到香炉焚烧,就能“通报”给魁星。当然,每一步骤都得另交服务费。四川眉山三苏祠博物馆公然树起一面面杏黄旗,以“拜三苏前程似锦”、“拜三苏学业有成”相招揽,还编造拜三苏后考上大学的“灵验”故事,以便推销每炷68元的“学业有成”香。吉林市文庙博物馆竟在大成殿前贴出告示,烧清晨第一炷香收费9999元。
《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但这些行为根本不属宗教活动,与宗教信仰也没有关系。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单位都不是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大多是政府所属的文博单位,如其中的三苏祠是1980年确定的四川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于1984年设立三苏博物馆。在博物馆中大搞迷信,影响正常业务,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非法敛财,主管部门完全应该作出严肃处理,没收非法所得,课以罚款。
一般公民去寺庙烧香,求神问卦,当然有他们的自由。但现在一些***员、共青团员也这样做,难道为了子女或自己能考上大学,就可以不遵守《党章》、《团章》?有关的党团组织就可以不闻不问,默许甚至赞成?其中有的党员正在接受保持先进性教育,这样的行动相称吗?至于一些党政官员动员公车公款为子女高考烧香拜佛,许愿还愿,更应受到纪检和司法部门查处。
禁忌的花样不断翻新,范围越来越广。如上海考生乘出租车,车牌不能带0、4、6,因为0等于零分,4的谐音是死,6与落同音,意味着落榜。有的女生吃避孕药,只是为了图个吉利,因为避孕是“必赢”的谐音。据报道,一些出租车公司无不主动照顾这种禁忌,在派车时倍加小心。我倒担心,如此迁就这类禁忌,开了不正当的先例,以后如何收场?10个数字中不吉利的数字已占3个,显然已比以往增加了。如果再加上“13”一类两位数禁忌,不能用的数字就更多了。如果又有人提出,1会联想到“一无所有”,2可能会“两手空空”,3意味着“名落孙山”,7等于“七上八下”,那还有多少数字可用?出租车公司有多少车好派?如果更加蔓延,说不定明年就要扩大到一切有关号码,如准考证号、座位号、教室号、考场的门牌号码,有关部门是否也准备照顾家长与考生的“需要”呢?
这类迷信、禁忌之风表面看是出于家长和社会对应考学生的关心,其实却有百害而无一利。对一部分考生会增加心理压力,使他们疑神疑鬼,将一些偶然因素或小小的挫折看得过于严重,影响正常发挥。也会使一些考生盲目乐观,以为有天佑神助,或者放松了努力,或者定下不切实际的目标。还有些考生会将失利的原因归咎于没有求神拜佛,或许的愿太小,花的钱太少,或以为触犯了什么禁忌,或以为命中注定,却不去找真正的原因,丧失信心,甚至从此改变人生的道路。
有人说,这是由于高考压力太大,实际并非如此。前些年的录取比例要比现在低得多,压力应该更大,而现在录取率已不断提高,为什么反而愈演愈烈?我的看法恰恰相反,倒是从家长到学生,从学校到社会,以至有的政府部门,将高考抬高到了不应有的地位,对考生的照顾无以复加,以至对迷信、禁忌也一味迁就,甚至迎合。
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对那些利用高考搞迷信,非法敛财的单位应该明令禁止。宗教活动场所也应该遵守国家法律和教规,律己爱人,真正为考生与家长着想。出租车公司在坚持优质服务的同时,不必迎合不合理的要求。为了缓解考生和家长的心理压力,可以多设些专业的心理辅导和咨询站,以科学取代迷信和禁忌。总之,对迷信不能让步,即使是为了高考。(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