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承认,价值危机是当下中国最严重的危机之一。
一
首先要指出,导致今天道德沦丧、信仰失落、人心浮躁的价值危机的首要原因,还是“文革”的负资产在继续发酵。“文革”中鼓励说谎、重用小人,导致良心麻木;强迫服从,打压正气,摧毁独立人格;撕裂亲情,摧毁传统,导致人性扭曲;假话遍地,伪善盛行,导致人心败坏。
此外,我们必须认识到,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当权贵与民争利、特权横行霸道,人心就失去正义感;当公平正义得不到实施,法律就丧失了尊严,被当成富人的遮羞布;当政府公信力下降、不再能整合人心,人们就容易坑蒙拐骗、敲诈勒索。在这些情况下,社会道德不可能不沦丧。
因此,走出价值混乱的危机,需要通过实施公平正义、树立政府公信力,来重塑人心、扭转风气。此其一。
二
另一个导致今日价值危机的重要原因是行业价值的丢失。一个理想的社会,是每个行业皆有自己行业的价值,按照自身的行业逻辑运转,形成行业的自治、自立和理性化发展。行业自身的逻辑和价值,是由行业的本性决定的、合乎人性需要的东西。
比如科学,其本质逻辑是满足人性求知的欲望。一个国家从富国强兵这一角度来发展科学固然无可厚非,但是当他们把本国历史上的科学家都打扮成爱国的典范,把爱国等实用目的当所有青年学科学的至上目标来灌输时,就违背了科学自身的逻辑要求。由于爱国不是科学这门学科内在具有的必然要求,所以当爱国长期被强行纳入科学探索的首要动机中去后,多少会消耗人们从事科学探索的热情,也难以出现真正的、有世界意义的科学家。现代世界上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把国家荣耀当作本国科学家最大的荣耀来对待,固然有其现实历史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但对科学的误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又比如,艺术创作这个行业的自身价值是发现美,其逻辑要求是追求美。如果我们改变这一逻辑,认为艺术的主要价值就是为政治或为人民服务,这表面上听起来似有道理,但在实践中,由于违背了艺术自身的规律,把艺术之外的其他目标人为地强加给艺术创作过程,就不利于培养孩子们爱美的兴趣,不利于艺术创作灵感的涌现,不利于艺术大师的诞生。
当然,伟大的艺术作品一定是能够有益于政治、社会和人民的(不仅服务,更有引领),但这里有本末、源流的关系。就单一的艺术创作实践而言,艺术自身的逻辑和价值是本、源,社会和人民的需要是末、流。艺术作品之所以有这样的社会效益,前提是要有遵循艺术创作的规律,否则就不可能有伟大的艺术出现,也谈不上为后者服务了。
又如,道德教育这个行业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健全人格,逻辑要求是把每个人都当成目的而不是手段。然而,多年来,我们虽然也承认健康人格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推行时却又一味地把政治价值强加于教育过程,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价值观当作不容置疑的内容灌输给人民。由于我们的道德教育没有以人性自身的价值和尊严为首要目标,而是出于政治目标或其他外在需要,特别是不能自由地讨论和质疑,导致大量的伪善、麻木,和对道德的唾弃与厌恶。
再如,无论是工业还是商业,都不能仅仅从赚钱、发展生产力、提高生活水平、国家社会需要等实用功利的角落来理解。应该引导人们认识到:这些行业都是人们发掘自身潜能、实现自身价值的方式。它们是人性的价值与尊严得以展现的场所,它存在的首要逻辑依据也在于此。
至于对国家、对社会、对民族的贡献,虽然也是各行各业赖以存在的价值依据,但不能把它们当作首要价值;换言之,这些外在的价值目标是以前者——即行业本身对于人性的普遍价值——为基础的。如果两者的关系颠倒了,在追逐国家社会需要等实用功利价值的过程中,忘记或歪曲了行业对于人性尊严和价值的意义,就成了舍本逐末,直至摧毁行业本身的意义。
严格说来,各行各业赖以存在的价值都在于人性,或者说,是人们实现自身价值的领域。但各行各业的具体价值目标和逻辑要求并不相同,所以不能要求所有行业追求共同的目标,无论是政治目标还是社会目标。
如果说一个民族有一个所有行业共同追求的目标的话,那也是暂时的,比如外敌入侵时。但即使是有时有阶段性的共同目标存在,也要以各行业自身的价值目标和逻辑规则为基础,不能用国家目标、政治目标或外在需要来破坏后者,要求后者服从于前者。
如果把国家目标凌驾于各行业自身的目标之上,就可能用社会需要或政治需要的逻辑来破坏各行业自身的逻辑,最终将摧残社会繁荣的基础。
20世纪中国政治的最大悲剧之一就是用政治的逻辑摧毁了行业的逻辑,这是中国社会今天失去价值的另一重要根源。它忽略了社会自身的逻辑,忘记了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严格说来并没有什么共同的目标,如果有的话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人性的价值与尊严。
因此,今天中国社会价值的重建,需要通过行业自治来构建社会道德的蓄水池,包括各行各业自身价值传统的树立,公共教育系统的自治和理性化,民间教育传统的复兴(包括宗教及书院的复兴)等。
三
另一个最值得重视的现象就是:中国过去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在社会价值导向上的特点可概括为“利字当头”。一味追求利益、相信物质、狠抓经济,这种过分功利化、利益化的价值导向,或盲目地依赖利益驱动和竞争机制,不能为新生的各行各业确立应有的价值导向,导致实利和腐败盛行,人心和价值混乱。“义利关系”不明,不仅会造成全社会一切向钱看,而且会引起信仰和道德崩溃。总之,党和国家在该发挥引导作用的地方没有发挥,过分相信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不仅导致全社会的信仰失落,也导致了党自身的信仰失落。
本来,改革需要有正确的价值理想和终极目标,这是个意识形态问题,也是春秋公羊家所谓的“正始”问题。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在放弃过去的僵化意识形态教条的同时,并不是真的知道自己该追求什么。事实上,党在意识形态领域也是一直在摸石子过河。国家在大政方针上的偏差,给整个社会带来的价值导向的误导是无与伦比的,后果极其严重。因此,今天要想使社会分崩离析的趋势不至于失控,就必须用一根红线把分出的各部分栓住,使之“合”起来。这根红线就是重建信仰,或者说重建中国人的价值理想,也即重建意识形态。
从中国文化的特点看,意识形态合法性涉及人心向背及社会风气问题。我们说中国与西方不同,中国文化是一个“伦理本位”的文化(梁漱溟语),上行下效、社会风气决定一切,人心的朝向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作用远远大于法律和制度。而人心朝向和社会风气,需要通过文化价值理想来确立,借助大政方针来推行,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在中国文化中,没有文化价值理想,整个社会将一盘散沙。《春秋》“正始之道”的要义恰恰在于:以最高价值作为塑造整个社会秩序的关键或枢纽。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今日中国的改革,只有通过改革意识形态、重建价值信仰,才能收“正人心以正天下”之效。
然而,今天中国人的信仰重建不是去信仰儒家价值体系、共产主义或自由主义,也不是在耶、佛、道等之中选一个。在今天这样一个文化高度多元化的时代,我们不能把任何一种现有的意识形态或宗教当作全民必须共同接受的信仰;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找到全民族共同接受的信仰,我认为这就是对于生命价值与尊严的信仰。我相信,把生命的价值与尊严作为文化的最高价值,是今天任何一个党派、学派,也是任何一个阶层、职业的人所共同接受的;也可以作为指导我们一切工作的共同价值原理。多年来,我们所犯的最大错误之一,就是不能把各种功利性的目标当作最大的社会价值,不能引导全民去追求、捍卫相对于所有社会价值而言最基本、最重要的价值——人性的尊严与价值。
需要注重的是,一个社会的具体建设目标虽然很有价值,但不一定可能成为这个民族的共同信仰。比如,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富强国家、现代化、民族复兴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但相对于生命的价值与尊严来说,它们只是实现它的途径,而不能成为全民的最高信仰本身。一个民族的共同信仰应当基于个体的人性,而不是基于群体的需要;应当使人性在现实生活中走向超越和升华,变得崇高和庄严,而不是变成物质的奴隶、国家的仆役、政治的工具。
自由主义者说,信仰重建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开放宗教自由。他们说,今天中国人的信仰危机主要来源于宗教的破坏和不开放。重建民族信仰当然包含理性地开放宗教自由这一项。但是我们也知道,不同宗教的信仰属于个人性质,不同教派的信徒之间是无法共享信仰的。宗教信仰虽好,但不能代替一种公共性质的、全民可以共享的信仰,即对人性价值与尊严的信仰。开放宗教自由当然可取,但不能代表改革的价值目标,不能直接引导社会风气,塑造主流价值。所以不是不要宗教自由,而是这个做法并未解决中国文化的道统问题。
那么,是否可以将个人自由、平等、人权之类当作中国文化的最高价值理想呢?回答也是否定的。这是因为,这些只是一些消极的价值,文化的价值理想要有对社会制度建设和社会生活有积极的引导作用。我们需要自由、平等和人权,但自由、平等和人权只能给我们提供活动空间,不能给我们提供精神归宿。比如在经济改革中,我们奉行的正是自由、平等的原则,但是这样的原则不代表人们在从事经济活动时就有了自身的精神价值和做人的信仰。对经济活动需要从价值观上引导,这是政府不应该放弃的职责。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现代人的价值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是必需的,但是不等于能作为文化的终极理想或最高信仰。相对于实现每一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它们仍然是途径而不是目的本身。
那么是否可以将儒家价值观,如“五常”当作各行各业改革的最高价值理想呢?当然也不行。我们不能说经济改革的目的就是实现仁、义、礼、智、信。毋宁说,五常是实现每一个人价值和尊严的途径。中国人自古就有对于生命价值与尊严的崇高信仰,但三纲五常是实现这一信仰的途径而不是最高信仰本身。所以,无论是自由、平等、人权,还是仁、义、礼、智、信,都是好的价值,都必不可少,但相对于人的价值和尊严来说,它们还是次一级的,在一定程度上工具性的。
今天中国人失去信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在大政方针上没有在社会生活中各方面真正落实、推进人的价值和尊严(即人的全面发展)。改革的方向不明,是导致全社会急功近利、浮躁盲动的主要原因。如果国家能够改变自身急功近利的改革思路,真正落实每一个人的价值和尊严,社会风气就将被引导到一个健康的方向上去,不会出现如此空前的心灵空虚和信仰失落。
比如在经济领域,实现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改革本来是正确的,因为公有制不仅不利于“通货财之利”,更重要的是不能充分尊重每一个人的个性,发挥每一个人的潜能。所以,市场经济改革的目标不应当是放任市场自由来促进经济发展,而应将经济自由作为有利于每个人人生价值实现的途径,把确立商人个人自身尊严和价值在商业交易中的实现作为重要目标来对待,为此自然会狠抓商业交易规则、诚信和道德,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
市场经济改革可以致富,但不应当以致富为首要目标,不能以GDP增长为主轴,而应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首要目标,其中包括人格的独立、潜能的发挥等。坑蒙拐骗不利于人格的独立、人性的完善和价值实现,所以从一开始就应该狠抓,把它看得比发展经济更重要;每发现一起重大的坑蒙拐骗,在处理的同时要发动全民大讨论,如此才能真正确立商业交易的规则体系。我国市场经济改革受西方市场理论影响太深,盲目地相信制度本身的力量,忽视市场制度建设中的价值引导。在其他所有领域也存在同样的由于目标偏差所带来的混乱。
拨乱反正的真正目的应该是,将每一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为其最高价值目标,以此来看我们过去的公有制体制不适应于它的方面在哪里,与此相应地进行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文化制度、教育制度、学术制度等一系列领域的改革。
(本文发表于《东方早报》2014年1月15日A23版。发表时有较大删改,此处为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