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娜:走向新市场社会——波兰尼与中国转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38 次 更新时间:2014-01-0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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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娜  

 

作为疑似马克思主义者,波兰尼(Karl Polanyi,又译博兰尼)及其著作《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The Great Transformation:The Political and Economic Origins of Our Time,以下简称《大转型》)在社会主义中国受欢迎的程度,远远不及其对手、新自由主义旗手哈耶克(FriedrichA.vonHayek)及其著作。而两人在西方学术界的受重视程度,恰如中国与西方之左派、右派的政治立场正好相反一样吊诡。虽然波兰尼近年来在中国政治学界受到了一些热捧,他的巨著也有了两个中译本[1],但众多基于"国家─市场─社会"三分结构的简单到错误的概括与解读,和王绍光总结的由"市场社会"向"社会市场"转型中"社会市场"概念的宽泛、空洞与随意性[2],充分显示了中国所谓的"波兰尼热"并不等同于学界同仁切实地站在了波兰尼的理论立场,去深入理解十九世纪中后期以来人类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政治与经济困境之症结,以及当今中国大转型所面临的困境。简言之,波兰尼的精神遗产虽然在被我们消费,却从未对我们产生实质意义。

对于什么是波兰尼所说的"大转型"(the Great Transformation),有读者认为是市场社会造成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领域间关系错位的局面[3]。冯钢和王绍光则强调,它应是指社会针对经济乃至社会的全面市场化,而自发产生的旨在自我保护的"反向运动",以此来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发起反击;在这种反向运动的作用下,社会发生深刻的变革,是为"大转型"[4]。本文通过梳理波兰尼对经济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潮的核心价值预设及其对社会变迁造成的影响,来分析波兰尼秉持什么样的研究立场和价值,并以此为参照来反观今日中国经济改革与社会转型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何在。

 

一 哈耶克与波兰尼:自由主义与非社会主义

《大转型》既然讲述的是二十世纪政治与经济的起源,十九世纪以来大行其道的古典自由主义便是作者的不言而喻的对手。巧合的是,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5]与波兰尼的《大转型》都是出版于1944年,但观点却截然不同。当时正逢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与冷战序幕渐次拉开,宣扬古典自由主义的奥地利学派(Austrian School)尽领风骚,不提倡自由主义便是政治不正确,因此哈耶克与波兰尼的人生际遇也相去甚远。有鉴于哈耶克的学说在中国知识界的畅销程度和秉持自由主义立场的经济学家对古典及新自由主义学说的提倡,中国社会对哈耶克及奥地利学派的如下主张并不陌生:

一、市场秩序是一种自发的秩序,市场的出现是自然而然的,市场是出于个人天性的要求,因而是必然的。

二、市场经济具有天然的优越性,能让分散的、自发的个体追逐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达到社会总体利益最大化的效果。

三、权力与管制都是邪恶,政府不该干预市场,国家干预是通向奴役之路,应让市场机制不受限制地运作,政府管制愈少愈好,政府不过是"守夜人"。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自由主义的三个基本假设:一、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二、人的逐利性/经济性,以及人的逐利性与社会总体利益最大化的一致性;三、市场与市场经济是自然演化而来的。经济学家韦森曾特别针对波兰尼《大转型》中文版的面世撰文,重申他与汪丁丁等对哈耶克的自发秩序说的支持。他认为市场秩序的自发扩展自然会导致一种封建制的行政控制社会的解体,并自然要求良序的法律制度的生成,而后者又自然要求宪政民主政制以确保其运作[6]。

不过,波兰尼对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前提(人之逐利本性与市场的自发秩序)做了彻底的否定,揭示了自由主义构筑的世界的虚假性与残酷性。如果我们从欧洲转型历史与经济史的角度看,波兰尼的判断更为客观与可信。波兰尼认为:

一、在人类的动机中,没有特殊的经济动机。而自由主义对人的逐利性和"经济人"的假设,破坏了人的社会性与人的诸多特征及需求的完整性。市场社会的经济建立于"自利"观念之上,这不仅让自由主义备受诟病,而且自十九世纪以来便伴随着欧洲国家的全球扩张,给不同地域、不同国家的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灾难性后果。

二、市场并非自然演化而来,经济史显示"市场乃是政府有意识且激烈干涉之后所产生的结果。它将市场组织加诸社会之上,以达成非经济之目的"[7]。反倒是因为不断扩张的市场会影响到重大的社会利益,自然而然地引发了普遍的"集体主义"保护运动。所以,"自律性市场"乃有意为之的产物,政府干涉与社会保护才是自发的行为。

三、经济自由主义绝不等于自由放任,市场经济反倒时刻需要政府干涉以保证其"自律性市场"的实现。今日人们的偏见是市场制度与政府干预水火不容,非此即彼,但实际上市场运行与政府干涉并非互不兼容。市场制度未建立时,经济自由主义呼吁政府干涉;市场制度受到社会不同群体利益的冲击时,经济自由主义也呼吁政府干涉。可见自由主义只有一个信条,即"自律性市场",而"通往自由市场的大道是依靠大量而持久之统一筹划的干涉主义,而加以打通并保持畅通的"[8]。

波兰尼将市场视为广义经济体的一部分,而经济体又是更广义的社会体的一部分,市场经济的建立与自由主义大行其道,反而使得经济跃居社会之上并成为其主宰:"市场对经济体制的控制会对社会整体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即视社会为市场的附属品,而将社会关系嵌含于经济体制中,而非将经济行为嵌含在社会关系里。"[9]所以,市场社会包含了两种对立的力量,即自由放任的倾向以扩张市场,以及反向而生的保护主义以防止经济脱嵌,将经济从社会中脱嵌的努力必然会遭遇抗拒。十九世纪伴随着英国工业化的高歌猛进,英国工人阶级政治与经济上的境遇日益成为突出的社会与政治问题。英国乌托邦社会主义者欧文(Robert Owen)看到了工厂与机器成为人之主宰的危险性,发动成千上万的机匠、工人与其他劳动群体参与建立一种使人与社会成为自己与机器乃至市场的主宰的制度,是为"欧文运动"(Owenite movement)。在理论上,它是一种工业的宗教,其信徒是工人阶级;在实践上,它是现代工会运动的开端[10]。而欧文运动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欧文意识到,如果让市场经济按着它自己的法则去发展,必然会产生全面而持久的罪恶。

市场经济的建立,或者说经济自由主义的三个基石,都对人类社会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劳动力市场伤害到人,自由贸易伤害到农业,而金本位制则伤害到依靠价格的相对波动而发挥作用的生产组织。正是因为市场经济会对社会组织中的人性要素与自然要素构成威胁,市场经济在工业上的惊人成就是以牺牲社会的代价而换来的,所以保护社会的运动也从未停息。波兰尼强调人类与人类本性(而非私有化、自由化或市场经济)才是经济与社会的归宿与目的,强调人的非经济性与社会的整体性,是否意味着他与马克思主义者是站在同一立场上呢?我们需要深入分析波兰尼对社会主义及其"阶级"论的态度。

 

二 社会主义及其狭隘的阶级观

波兰尼所采取的是社会主义的立场吗?毕竟在二战临近结束、冷战序幕即将拉开的时刻,与西方自由主义相对立的便是苏东国家的社会主义;加上波兰尼的妻子又因曾是共产党员而使他们在战后的生活受尽劫波。波兰尼认为,本质上来说,"社会主义是工业文明的先天倾向,这种倾向试图使自律性市场服膺于民主社会的方法,以超越自律性市场。"[11]社会主义试图挽救人与人之间的人性关系,是对晚近历史剧烈变动的激烈对抗。波兰尼虽然肯定马克思哲学所关注的社会的整体性和人的非经济性本质,但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的阶级理论不仅粗陋,而且极其狭隘。

首先,在波兰尼那里,马克思主义的狭隘性表现在它将阶级利益局限在其经济本质之上。马克思主义虽然推翻了人的经济性本质,却推导出人的阶级性本质,并将人的经济属性作为人的阶级属性的根本决定因素。然而,人类学对不同国家和社会的变迁过程的研究表明,阶级的意义主要是社会性的,而非经济性的[12]。从这一点上来说,马克思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有着惊人的相似性,两者都从各阶级争夺片面利益的角度来解释保护主义,还从反动地主阶级对政治之影响的角度来解释农产品关税,或从工业巨子之汲汲图利来解释垄断性企业之成长,或以商业的兴衰来解释战争[13]。但波兰尼提醒道,没有任何一个纯粹以金钱为依归的利益团体能够达成保护社会生存这一重大的目的。

其次,阶级利益并不能对长期社会演变的过程提供满意的解释。任何全面性的变迁必然会对社会的不同部门造成不同影响,于是局部性的利益就成为推动社会、政治变迁之现成工具,所以阶级利益毋庸置疑会在社会变迁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是,阶级利益只能对社会之长远变动提供有限的解释;波兰尼强调,阶级的命运被社会之需要所决定,远甚于社会的命运被阶级之需要所决定[14]。社会演变过程决定着阶级本身的存亡,并且特定阶级的利益只决定其试图达成的目标,而并不能决定这种努力是否会成功。因此,不能太过于根据特定阶级的经济利益或狭隘的阶级利益来解释历史。

一个阶级与社会整体的关系,决定了它在这段历史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个新阶级对社会和社会群体一般利益的代表之广度,决定了其在社会变迁中的作用与地位。也就是说,它能否成功取决于除了它本身之外,它能为其他各种利益服务的广度与多样性。无论有意与否,也无论是工人阶级还是资产阶级,每个社会阶级都唯有代表比自己阶级之利益更广泛的利益,才能赢得更大的政治空间,因为"没有任何粗暴自私的阶级能长久处于领导的地位"[15]。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波兰尼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阶级的经济性本质论断,以及经济/经济基础对人类社会具有决定性的论断(亦即经济决定论),持否定态度。

再者,波兰尼认为,"国家"作为一个社会单位,远比"阶级"的经济利益更为重要[16]。在他的笔下,土地的流动性往往造成极大的灾害性后果,自由贸易者往往忘记了土地是国家疆土的一部分。隶属于土地及其资源之完整性的安全防御条件很多,"如人口的活力,食物供应的多寡,战略物质的量额与特性,甚至森林的滥伐、土壤的侵蚀及沙尘暴对气候产生的影响,这些最后都依土地这个因子而定,而没有一个是因市场之供求机制的。"[17]当法西斯在德、意占上风并向其他国家蔓延时,秉持自由贸易(工人阶级)和金本位制(工厂主)的英、法等国在军事上毫无准备,以致酿成大祸。

出人意料的是,当工人阶级发现自由贸易政策会降低食品价格时,他们毫不犹豫地宣布全世界的农民都是反动份子,一个阶级私己的利益伤害到整个国家的利益。更为严重的是,社会中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的分离,往往导致不同群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而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各个竞争的群体分别占据不同的政治与社会部门,为自身利益而展开激烈的争夺和斗争,群体利益间的冲突最终导致产业结构或国家机构的全面瘫痪,而经济体系与政治体系的全面瘫痪对社会造成了全面的伤害和威胁[18]。因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也是强调阶级的经济性与阶级利益的经济本质、强调不同阶级之间的根本性对抗与斗争,故而同样会导致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的对抗与崩溃,而社会的整体性与有机性一旦遭到摧毁,个体自由也就不复存在。

所以,波兰尼虽然认可马克思所关注的社会的整体性与人的社会属性的完整性,却并不意味着他否定了自由主义政治与经济理论所立基的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和个体自由的价值。贯穿《大转型》始终的主题是波兰尼对人性与自由的关注,作者关注人性的整全性与非经济性、社会的整体性与有机性,以及在此人性基础上珍贵的自由。而自由,究其本质而言一定是个体层面上的自由。波兰尼所说的自由,不是抽象空洞的、剥离了人性和人类共同本性的自由,而是建立在承认政治社会的权力与管制现实的基础上,建立在经济价值的人性化基础上的全面的人的自由。波兰尼指出,自由主义之谬误在于,将经济等同于契约关系,而将契约关系等同于自由,却放任市场制度的残酷性和对大多数社会群体的损害[19]。

 

三 市场社会与法西斯主义之必然性

人们一般认为,1920年代末出现的法西斯主义是西方社会经济自由主义和民主政体诡异的敌人,但波兰尼却指出,法西斯主义跟市场经济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市场经济崩溃的地方才会出现法西斯主义,而法西斯主义是人类社会在经济上采行市场体制后才出现的政治现象。原因在于,在十九世纪以前,经济是社会之有机的一部分,逐利性鲜见,而互惠、再分配与家计原则才是经济的支配原则,经济对于社会群体的功能,在于维持个人在群体中的位置,融道德、文化等多种意义于一体。而十九世纪以后,经济与政治分离,经济/逐利的原则侵入甚至主宰一切领域,社会群体冲突加剧,终至经济体系与政治体系全面瘫痪,而唤出法西斯主义[20]。

波兰尼最引人注意的见解是,纯粹的"自律性市场"是彻头彻尾的乌托邦,市场制度要求建立不受干涉的、彻底的生产要素(即劳动力、土地与货币)市场,这样一种市场的运作有摧毁社会的危险,因此在市场制度建立的同时,社会的自保运动即开始──如果不能预防这种制度的建立,至少去干预其自由运作[21]。因此,自律性市场不是自发演化而来的,反倒是"集体主义"的社会保护是这一想象之"自律性市场"的自然自发的附属品。波兰尼不无幽默地说,管制与市场同时成长,专制政治的问题从一开始就阴魂不散地纠缠着市场经济;原因无他,市场制度的破坏性所致[22]。市场社会的本质,是在制度上将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分离,而且不管伴随着怎样的紧张都要维持这种分离,这是破坏性压力的一个根源[23]。

在波兰尼笔下,十九世纪的欧文运动和各种民权运动看到了把社会分割为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只以政治行动来解决社会问题的不可行性,因为"接受一个分割之经济领域的存在就蕴涵着承认图利原则,以及承认利润是社会中的组织动力"[24]。自由主义片面的人的经济性与逐利性(以及马克思主义粗陋狭隘的阶级的经济属性)论断、某个群体或阶级的一己之私对其他群体和整个社会的伤害,以及更重要的,市场制度的不加约束所导致的群体间的冲突与对抗、社会与国家的分裂,又反过来加剧市场制度对政治与经济领域上的分离性安排的张力,造成政治领域与经济领域的全面崩溃。故而波兰尼说,二十世纪初的欧洲,各国的"文明被没有灵魂之制度的盲目行动摧毁了,而这种制度唯一的意图是物质福利的自动增加"。

市场社会的"自律性市场"想象、人的逐利性和经济动机论,不仅摧毁所有生命的有机形式而代之以原子化、个体主义式的组织形态,而且使得社会不同部门与群体之间的冲突日渐加剧(城市工人阶级与农民、地主、僧侣甚至军人)。被自由主义或工人阶级冠以"反动阶级"的保守势力起到的作用,恰恰是缓解和挽救随着市场制度的扩展与推进时农村与城市所面临的全面危机与巨大冲击,以平衡骚动不安的工人阶级的破坏性并保证市场不致陷入混乱状态。当民主政体纳入和包容更多社会群体,而多个社会群体都对政治领域产生重要影响时,干涉与管制市场经济的需要和迫切性就会空前增加,而不同群体分别凭恃与占据不同的政治与社会部门展开对抗与利益争夺,便会对民主政体与市场制度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市场经济无法正常运转,才会催生法西斯主义运动,它对自由主义所造成的群体间冲突和经济体系与政治体系的冲突及运作失灵困局的解决方案,是一种"以所有民主主义制度(产业领域的、政治领域的)之清除为代价之市场经济的改革"[26]。而法西斯主义则证明了将世界和平寄托在自律性市场上的风险性与虚妄性。应该说,英、法、美的绥靖政策和十九世纪以来积极干涉他国政治制度的政策,都源自于自律性市场信念,而非简单的西方国家的邪恶凶狠。自律性市场对国际秩序的安排,是建立在金本位制和立宪政府基础上[27]的均势制(无政府状态的主权国)。当各国迷信金本位制、贸易自由主义和经济上的紧密往来能带来和平时,便罔顾法西斯主义运动的危害,也无力有效合作予以抵制。

 

四 中国的转型:同与不同

中国经济领域最近三十多年的变化告诉我们,计划经济制度的衰败与瓦解,并不能自然推导出市场经济的到来。党国一体的政治体制使得政府凭借自己的权势全面参与市场活动,占尽市场逐利先机,既垄断所有市场资源,还通过政党组织强力而严密地控制社会各群体,建立了高度选择性的国家资本主义。郑永年认为中国改革三十多年的经济发展,不过是全面的"经济国有化"[28]。朱嘉明认为政府通过改造和利用市场机制和市场经济工具,而使自己成为各种市场工具与机制的最大受益者和经营者。不仅如此,政府异化为经济实体:"政府不仅是国家对土地、矿产资源、国有企业和资本所有权的直接代理者,不仅拥有税收资源和对金融资本的操控力,成为中国财富扩张运动的发动者和受益者,而且集储蓄、投资和消费主体为一身,成为实在的经济实体。"[29]

这与十九世纪西方自由主义盛行和欧洲各国纷纷确立市场经济时的状况相距甚远,市场制度的残酷性所引发的社会保护运动旨在保护人、自然与生产组织(如就业机会、收入、工人权益与生产、生活水平等),并进而保护经济领域的市场制度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也就是说,经济领域的基本原则仍是市场制度,但政府加以干涉跟进,以随时消除市场制度的破坏作用及这种破坏性对市场经济的威胁,并尽量把图利原则限制在经济领域。波兰尼所谓的"政府干涉",跟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中国政府干预经济的方式、范围、意图和结果上的不正当性,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不管是十九世纪欧洲国家的保护主义,还是1920年代末因经济大萧条而引入的凯恩斯主义(Keynesianism)措施,都不等于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国家与政治全面覆盖社会与经济。

中国自1980年代开始的经济改革,非但做不到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所说的市场经济改革之工具性手段或细枝末节的私有化、自由化[30],反倒是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应破未破,旧体制的好处荡然无存而弊病却仍一应俱全;新的以市场机制配置社会经济资源的体制欲立未立,且能否在经济领域真正建立起来尚不明朗,市场制度的好处尚未惠及全社会而弊病却接踵而至。虽然中国声称自己是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国家,中国共产党能长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政府在社会权益保护方面的全面撤退、今天中国经济的全面国有化与权贵化状况以及触目惊心的贫富差距,却客观上表明了共产党不仅前所未有地脱离群众,且有蜕变成为一小撮独立且凌驾于社会各群体、各阶级之上的权贵集团的趋势,对社会一般利益之广度与多样性的代表性极低,低到与它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称号恰成反讽。

马克思主义粗陋、片面的阶级观无论在多大程度上在中国的政治与国家体制上得以落实,今日中国政治与经济的现状客观上都已表明,无产阶级政党正在变身为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和阶级,拥有极其狭隘、封闭及自私的特权与经济利益──就这一点上来说,不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而是中国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现状,反倒忠实而充分地落实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但波兰尼也已经指明,没有一个粗暴自私的阶级能够长久处于领导的地位,这比马克思的"阶级斗争推动人类社会进步"之论更百颠不破。与自由主义不同,社会主义承认权力与管制的现实与必要性;而与法西斯主义不同,社会主义的目标仍是守持人们的自由。

因此,沿着波兰尼的思想,未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需要长期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在于以下三方面:

第一,修正自身意识形态中狭隘、粗陋、自私的"经济人"式的阶级观,还原和维护人的非经济性、社会性和社会的有机整体性。中国强力推进的城市化和新一轮城镇化中的强拆强征和机器不断碾过人之肉身的悲剧、普通人群的利益永远要让位于地方建设与城市建设的执政思路说明,王绍光所认为的中国经济改革中工人、农民、市民所享受的各种保障[31]也许从未存在过,反倒是种种人为的歧视与平等的障碍普遍存在,跟波兰尼所说的保护社会实在关系不大。

与十九世纪的经济自由主义一样,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的残酷性与破坏性更在于,它会加深与加剧不同社会部门和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对抗与冲突,这种紧张关系对于国家与社会都破坏极大,而社会的整体性比阶级之区分更为重要,中国1949至1976年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对社会的破坏作用便是最为生动形象的惨痛例证[32]。而自2012年至今的中国党政执政与宣传方针的全面收紧也表明,中国共产党有重新动用传统的阶级论和通过在社会内部划分"敌我"的政治方式,来应对国内经济衰退与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的统治危机的迹象。因此,波兰尼对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的弊病与后果的洞见,更值得中国人铭记在心。

第二,无论是阶级,还是代表阶级的政党,都须对社会不同群体的一般利益具有普遍性的责任担当,否则它便不足以承担保护社会生存和主导社会变迁的重任。这既是马克思所说的"国家的自主性"的正向内涵,也表明领导国家的政党虽要超越于各个群体(或阶级)的一己私利,却绝不能脱离各个群体而将整个社会的一般利益归诸一党所私有,这既不持久,而且对这一政党与国家的未来都危害极大。

第三,尽管我们只在提及《共产党宣言》(Manifestder Kommunistischen Partei)时才强调,马克思的所有哲学的终极关怀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但二十世纪后半叶苏东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对人类尊严与自由的践踏,客观上使得社会主义声名狼藉,离极权与专制甚近而距离人性与自由最远。如果说自由主义之谬误,在于将经济等同于契约关系,而将契约关系等同于自由;那么,社会主义之谬误,则在于片面强调被压迫阶级的解放与自由而牺牲了社会的有机整体性,又以集体与国家的名义埋葬了它实现所有个体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初心。唯有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实践才能超越其理论与现实的狭隘性,而成为值得许多社会托付群体理想的政治共同体。

国家的作用在于维持与守护个体的自由,这既出自人的天然本性,而且是人类的共通本性。波兰尼对于人类社会之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见解令人警醒,他说:"由于各国之民族性和背景,精神状态与历史经历有无限的多样性,使得许多国家之盛衰兴废有不同的地方色彩与概括的重要性,然而,世界文明的主要部分仍然有相同的构造。……这种相似性与人类生活之历史脉络中的具体事件的功能有关,与共同生活中有时间限制之要素有关。"[33]对自由的守持,既是社会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的根本区别,也是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所寄予的希望──社会主义能超越自由主义对人的自由的损害,而这也是中国在未来的政治、经济改革与社会转型中所应确立的根本目标与价值取向。

 

来源:《二十一世纪》2013年12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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