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国际视野下的中国发展道路”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开幕。王绍光教授在会议上。王绍光认为,西方的代议型民主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他系统考察了亚洲各国的民主观,提出“代表型民主”的新观点。本文为会议发言摘编。
撒切尔夫人有一句话说过非常多次,“There Is No Alternative.”意思是说,一个国家所选择的道路除了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代表的自由民主外,没有别的出路。是否如此呢?
在国外主流的学术界、舆论界看来,中国的政治体制是一个威权体制。凡是讲到威权体制,都没有太多的“合法性”,其实我觉得更准确的翻译是“正当性”。大多数人认为,一个威权体制是没有正当性的。但是,看看随机抽样的调查数据,就会得出跟判断完全相反的结论。在中国,从1990年开始,有大量全国性或地方性随机抽样调查,其中不少是外国学者抱着挑刺的态度设计的调查,但这些调查的结果显示,至少超过70%的受访对象都支持中央政府和共产党。二十多年来都是一样。现在研究中国体制“正当性”的学者,几乎已经不争议这个数据可不可靠,大家开始转而争议的是,为什么中国一个威权体制还会有这么高的正当性?其实这是一个典型的伪问题。
既然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一国人民如何看待“当家作主”的含义就至关重要。我的主要论点是:第一,中国人民期待一种不同形式的民主,即实质性民主,而不是形式上的民主。这是民主的需求方。第二,中国已在理论和实践中发展出一种不同类型的民主,即代表性民主,而不是代议型民主。第三,尽管中国政治体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它基本符合中国人民对民主的期待,使中国现在的体制在老百姓心中享有较高的正当性。
中国百姓在理解民主时,更关切民主的实质意义,即政治体制的运作方式对其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而不是政治体制是否符合某些外在形式。历次大规模调查显示,中国人和其他受儒家文化影响地区,对民主的理解跟西方人不一样,他们更关注民主的实质意义,而非民主的形式。
强调形式(如以多党竞争为特征的选举)的民主,我们可称之为代议型民主,其关键是选出代议士;强调实质(如政治体制在多大程度上能反映百姓需求)的民主,我们可称之为代表型民主,其关键是政治体制能否为人民服务,政府政策多大程度上代表人民意愿。
代议型民主有两套理论,一套叫做授权理论,就是选民通过选举,把一些人选出来,我授权给他,让他来执政。这套理论关注的是代议士如何上台。还有一套问责理论,关注的是代议士怎么下台:如果你们不为我干事,我就把你选下去。三位研究代议制的权威学者对这两套理论的评论是:“代议政府的创立者期待,他们鼓吹的那些体制安排会通过某种方式诱导政府服务于人民的利益,但他们并不确切地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两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今天还是不清楚。”
与代议型民主不同,代表型民主的关键概念不是“代议士”,而是“代表”,即以实现公众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代表型民主的基本假设是,民主可以经由各种不同的代表机制实现,不一定非要由选举产生的代议士来实现。既然如此,衡量一个政治制度是否民主的标准就不再是存不存在自由的、竞争性的多党选举。早在1971年,民主理论大师罗伯特?达尔就指出,“民主的一个关键特征是政府持续回应其公民的偏好”。
中国代表型民主过去几十年已形成一套理论,基本分以下几个方面,到底代表谁?由谁代表?代表什么?怎么代表?
代表谁?代表人民。这里人民的概念指的是普通老百姓,主体是工农大众。由谁代表?所有行使政治权利的人,既包括正式选举出来的代议士,也包括手握实权的其他官员。代表什么?最关键是代表人民的客观需求,而不是随意表达的要求或转瞬即逝的观点。怎么代表?群众路线。人们常把群众路线看作共产党传统中的民主决策方式,但群众路线也是最具中国特色的代表方式。贯彻群众路线对各级干部有相当高的要求,他们不能关门决策,坐等老百姓上门,必须主动深入人民群众。群众路线体现的代表方式有“闯进来”、“请进来”,但最重要的是决策者必须“走出去”,走到人民中去,尤其是工农大众中去,当然也要跟其他群体打交道。
事实上,中国已经创造了一套自己关于民主的话语体系,只是学界对此还不够自觉,不够自信。现在应增强我们的体制自觉与体制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