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著名的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经济和改革成为这一会议的主题。
每次“交班”年的三中全会,往往成为推动改革的关键节点。
从1990年代开始,非“交班”年的三中全会,通常聚焦于农业主题。
三中全会,指当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第三次全体会议。
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这一会议极为重要。自从1978年著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总结“文革”错误,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并将全党工作重心转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后,中国的增长周期真正开始。
此后,经济与改革成为这一会议的主题。诸多重大改革,都出自这个通常在秋天召开的会议。每逢中央领导“交班”之年的那次三中全会,往往成为推动改革的关键节点。
从综合主题到聚焦经济与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10次三中全会,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召开的三次:七届、八届、十届三中全会。此时并未形成鲜明的“经济”、“改革”主题,而多与当时时代背景以及党的工作相关的综合性会议,“纲领”性地位也并不凸显。
例如,新中国后首个三中全会的议题就比较综合。毛泽东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和《不要四面出击》的重要讲话。刘少奇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外交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报告》等。
在八届三中全会上,整风成为一个重要议题。在邓小平所做的《关于整风运动的报告》中,对大字报的作用进行了非常正面的评价。
粉碎“四人帮”9个月后即召开的十届三中全会,更是一场揭批“四人帮”,结束“文革”,确立新的领导集体的“政治性”会议。
第二个阶段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和改革成为主要话题。这往往被称为“新时期”的三中全会,目前可见的文献研究和回忆录也集中在这个阶段。
以十四届三中全会为界,这个阶段分为改革的初始阶段和全面推进阶段。
1978年到1988年十年间召开的三次,贯穿着1980年代的改革热情。
被中共党史认定为具有决定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十一届三中全会被推上新时期历史的高点,似乎带有某种偶然。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朱佳木在《我所知道的三中全会》一文中回忆称,原来工作会议的议题和三中全会要解决的问题确实不是后来全会公报所说的那些内容。转折发生有一定的偶然性。
六年后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则将改革从农村推进到城市,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邓小平试图进行全面改革的初次尝试。在会议召开前的6月,他就已经指出,在农村改革见效后,“改革要从农村转到城市,改革不仅包括工业、商业,还有科技、教育等各行各业都在内。”
其时正值改革热火推进中,邓小平在当年的国庆阅兵中看到了“小平你好”的标语。
到1988年召开十三届三中全会时,虽然距离上一次三中全会仅有4年,但改革的内外部环境和社会舆论已然发生了变化。
随着改革在城市中推进,官倒、腐败和价格的上涨,使社会矛盾加剧。1988年的宏观经济状况不容乐观,通货膨胀已经相当严重。当年的“1号文件”一改历年以农业问题为主题的惯例,专讲宏观经济问题。当年5月上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在此后5年中实现价格和工资改革“闯关”。到下半年,城市普遍出现商品抢购风潮,倒买倒卖激化调拨物资和外汇额度等寻租活动蔓延,群众不满,经济问题转化为社会问题。到8月份,刚刚开始的价格闯关失败。最终在1988年激化成抢购风波。
十三届三中全会,即在此种背景下召开。会议结束后发布的公告称,“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上来”、“价格改革的步子较小”、“那些对治理通货膨胀有重大作用的改革要抓紧推进”。
整个1980年代召开的三中全会,处处显露着改革初级阶段的激情和粗糙,各环节都处于激烈的矛盾和争论中,并未呈现出“统一”的规律性。
而从1993年的第十四届开始,三中全会无论从主题、周期到方案起草等,都呈现出较为一致的规范性。“相对来讲研究的内容和主题是相对集中一些,以经济和经济改革为主。”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教授罗平汉认为。
这个阶段的三中全会,每到“交班”年,均会推出一个事关改革全局的纲领性文件;而两届领导班子之间的会议,均选择了与农业相关的主题。
会议里的改革脉络
从十一届开始的历届三中全会及其文件,几乎可以勾勒出中国改革的筋骨脉络。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推向全国,标志着改革首先在农村发轫,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也在此次会议上确立。
十二届三中全会则把改革从农村推到城市,尝试逐步厘清改革的目标,首次提出“商品经济”的概念。
中国的改革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开端,尽管打开了计划经济的缺口,给了民间企业一定活动空间,但由于改革目标与系统都十分模糊,缺乏整体规划和系统的配套改革,而是“走一步,算一步”。
十二届三中全会上,中央领导层在此问题上初步达成一致,确定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这实际上已经突破了十二大时提出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框架。
会议的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一个重要论断,即是“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指出改革的两个要点: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价格体系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
因此,十二届三中全会在整个改革的第一阶段,具有重要的转折意义,邓小平曾对这次会议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将在中国历史发展中写上很重要的一笔”,“全会决议公布后,人们就会看到我们全国改革的雄心壮志”。
正是在此次会议的鼓舞和任务设定下,国务院在此后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并在1986年公布的工作方针中明确希望“改革能在1987年迈出决定性的步伐”。
事实上,能把“商品经济”的概念写入报告,当时也面临巨大争议。吴敬琏在《关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论争》一文中曾回忆,“十二届三中全会这个《决定》,从1984年6月份就开始起草了,最初用一个多月搞出了一个提纲,还没有脱离原来的调子。7月底在北戴河向胡耀邦汇报时,胡对提纲很不满意,并为此重新调整了起草班子,改由林涧青负责。充实了郑必坚、龚育之等。”
经过一番曲折,在中央领导人的支持和不少经济学家的共同努力下,才在提交给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的草案中,采纳了“商品经济”这一提法。但是,不仅继续保留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这一概念,还在“商品经济”前面加上了“有计划的”这一限定词。
然而,到了1988年十三届三中全会时,情势已变,改革随后从高峰回落。
直到1993年10月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和此前一年召开的十四大上,改革议程才重新启动,并首次提出中国改革的总体性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曾参与该文件起草的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梦奎在其回忆文章中称,“虽然改革一开始在实质上就是朝着逐步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的方向走,但此前并没有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1992年10月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改革进入新阶段的标志”。
邓小平在1992年春天的南巡,为当年10月召开的十四大奠定了至关重要的基础。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进一步阐述了他对计划和市场问题的看法。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邓小平的这一论述,对此前姓“社”姓“资”、计划市场的激烈争论一锤定音;中共十四大随即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模式。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究竟是怎样的?其基本框架是怎样的?有哪些构成部分?所有这些都不清楚的问题,正是由十四届三中全会来解决的。
吴敬琏在他的《重启改革议程》一书中称,那次决定的颁布,意味着“经过十多年的探索,中国改革终于进入了一个整体改革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进行市场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十年之后,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此进行了呼应。
虽然是一届“交班”的会议,主题上却与十年前遥相呼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建立”变成“完善”。
当时,社会各界虽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初步建立的判断争议不大,但在一些改革目标是否达成上存在争议。
例如国企改革。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起草专家之一、中国社科院教授张卓元在2003年接受《经济》杂志专访时曾提及,1993年已经确定国企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项工作虽然一直在做,但国有企业离规范的现代公司制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仍差得很远。“这是比较重要的问题,因为国企改革是整个改革的中心环节。”
还有1993年已经明确,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经过10年努力,在“统一”和“有序”方面,离当时定下的目标仍有相当距离。
吴敬琏在其书中认为,中国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的市场经济,是一个很不完善的经济体制,一方面背负着大量旧体制的遗产,另一方面即使已经建立起来的市场体系,也还处于粗陋的原始状态,现代市场经济的若干重要架构还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经济体制中,政府的作用过强,市场难以充分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另一个促使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市场化改革进行完善的外在动力,是中国加入WTO后的一系列承诺对改革的必然要求,对外开放反过来推动对内改革。“比如我们的农产品,过去我们以为只要支援农民,怎么做都可以,现在你要考虑,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从流通环节转到生产环节,过去更多的补给粮食企业。这些符合对外开放的需要。”张卓元称。
因此,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当时被认为是其后十年改革与发展的“蓝图”,被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
从过去的这些会议看来,每次“交班”年的三中全会及其文件,都成为推动改革的关键节点。
非“交班”年多为农业主题
决定改革起承转折的关键性三中全会,均在“交班”年召开。而1993年以后的历次非“交班”三中全会,主题则紧扣“三农”改革。
农业和农村改革是中国改革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党和政府的会议上也被给予高度重视,多数年份里的一号文件均与农业有关。
据新华社1998年时的统计,从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到十五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召开的55次全会中,就有13次专门研究农业和农村问题。改革开放20年中,着重研究农业和农村问题并作出重要决定的中央全会就有4次。
三中全会自然也不例外。1978年那次为改革开放定调的会议显示,改革的第一步就是从农村开始的。
此后,非“交班”年的三中全会都确定为农村议题,和均恰逢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三十周年纪念有直接关系。
历届非“交班”三中全会均关注农业问题,也因为中国改革面临的一个现实鸿沟是城乡差距的逐步扩大。在农村吹响改革的号角之后的几十年间,城乡差距却还在加大。
1998年召开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是江泽民时代的第二次三中全会,朱镕基在当年的全国两会上刚刚被选举为国务院总理。这次会议透露的一个重要信号是农村政策“不动摇,不会变”,并首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
与此前的文件相比,这次会议对于改革后农村的基本经营体制进行了调整。将以往长期的表述——“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整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到了十七届三中全会,农业和农村改革又开始面临新的问题。
中国改革虽然最早从农村突破,农村也早已明确微观经营制度,但在家庭经营基础上究竟如何形成既能保障农户权益、发挥分散经营积极性,又能有效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的问题上,至今尚未真正破题。
十七届三中全会抓住了土地、资金和就业这三个关键问题,首次明确表示要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要求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首次完整表述了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首次作出明确回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首次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同时提出试行省直管县体制,在户籍制度改革上逐步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这些非“交班”年均为农业主题外,新中国成立后的首次三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上,土地改革也是主要议题之一。那次会议明确规定:新中国土地制度的改革,仍然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改革。它的实质,是把中国农村的土地,从大部分为地主所有改变为农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