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共亡党的教训问题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而是一个战略性问题,党的建设究竟如何搞?我们可以从中获得深刻的启示和教益。
最根本的是保持党的性质,避免共产党名存实亡
总结苏共亡党的教训,首先应看到:1991年不是苏共亡党,而是假苏共亡党。苏共是先名存实亡,以后才又名实俱亡的。只有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才有可能抗风险。
苏共逐步蜕化变质为官僚特权阶级政党的过程,就是其走向名存实亡的过程。当绝大多数苏联人民认为苏共已是代表特权阶级利益的政党时,苏共实际已经不是共产党了,只是仍然挂着共产党的招牌而已。所以,苏联人民抛弃的不是真正的共产党,而是假共产党。真正的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不会被人民抛弃。而假共产党是以权谋私的,所以必然会被人民抛弃。
当戈尔巴乔夫掌权时,实际已是“死马当活马医”了,根本就无力回天。由于苏联的国情,苏联根本不可能先经改、后政改。戈氏被逼到先政改的路上后,党内权贵想弃党,人民想弃党,许多军人也在这种氛围中不愿保党,再加上他本人缺乏政治经验,政改又无先例,实际上已经不可能救党了。
由此可知,苏共亡党的真正教训是:必须在保持党的性质上下大工夫。真正应当深入思考的是:为什么苏共蜕化变质、名存实亡了?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无可挽回的局面,从制度上搞好党的建设?
有些人总结苏共亡党教训的大方向是错误的。回头走僵化死板的老路,拒绝政改,拒绝民主法治,拒绝政治文明,只靠围追堵截,以致于搞维护特殊利益集团、压制人民的所谓“阶级斗争”,这就只能使中共步苏共之后尘,亡党亡国。这是形左实右的错误道路。
只有党建与政改相结合才是根本出路
部分党员干部的蜕化变质实际已经很严重了。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治党、救党。救党的当务之急是打老虎、拍苍蝇、洗洗澡。这既是治标,又是部分地恢复党为人民服务的性质,也是为政改开辟道路。
但要从根本上治党治国,全面恢复党的性质和活力,那就必须依靠以实现民主法治为目标进行政改。这种政改本身就是最根本、最有效的党建。以下再就此谈几点意见。
一,应当明确,党建必须主要靠他律,不能主要靠自律。强有力的他律是达到党建目的的基本条件。若无此条件,主要依靠自身建设,即主要依靠党的自律和干部自律,必然走向失败。因为自律不可靠,他律才可靠;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和失败。苏共失败如此,其他政党走向严重腐败亦如此。
二,应当明确,共产党员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而是正常人、普通人;只有在强有力的他律约束下才能挡住和淘汰大批投机钻营分子,进而又通过自身建设培养出大批优秀党员和干部。
三,应当高度重视和平年代党建特殊规律,从首先依靠敌人监督,转向首先依靠通过民主法治实现的人民监督。
党在战争年代最强有力的他律实际就是战场上的敌人,这个他律要比多党制厉害得多:怕死的不敢入党,入党的又要通过党建提高,否则就会在战场上牺牲和亡党。所以,战争年代的党建成功客观上首先是靠敌人的监督,然后才是靠自身建设。没有强有力的他律就不会有普遍的、强有力的自律,也就不会有日益走向成功的党建。这是战争年代与和平年代党建的普遍规律。
和平年代党建的特殊规律是:在没有敌人监督后,只有人民才能监督党,人民也只有通过民主法治才能持续有效地监督党。如果人民管不着党,党又大权在握,这就是不受制约的权力,也就必然走向腐败和亡党。苏共亡党的深刻教训就在于此。毛泽东当年关于周期律的谈话讲到了关键,但未落实。邓小平说,如果不对苏联模式的政治体制进行坚决、彻底的改革,党就会蜕化变质,最终亡党亡国。但也未落实。再不积极落实,也就没有机会了。
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既要关进小笼子里,更要关进大笼子里。以往关于党政干部纪律,关于反腐、反特权的规定,实在是多得很,也实在是没有多大用。究其原因,就在于它们是党和政府的自律性的小笼子。自律靠不住,人民又管不着,这就意味着小笼子没上锁,有笼子也没用,实际是基本上没笼子,腐败、特权照样搞。苏共当年就是这样。
只有让有权利但没有权力的人监督有权力的人,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种“大笼子”,就是民主法治。有了“大笼子”,“小笼子”就有锁了,这个“锁”就是人民。只有让人民能够通过民主法治实现系统、周密的监督,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才是最根本的党建。
五,“党管干部”与“党与人民共同管干部”。“人民当家作主”的核心内涵是“人民管干部”,这是巴黎公社的基本原则。只让党管干部,人民无权管干部,这不是人民当家作主,不是社会主义。人民无权管干部,结果就是干部当家作主,权力不受制约,以致成为腐败的特权阶级,党建也就越来越走过场,人民只能干瞪眼,最后只能气得完全抛弃党。这就是苏共垮台的最深刻的教训。所以,在指导思想上,我们应当将“党管干部”改为“党与人民共同管干部”。民主法治是实现“人民管干部”的根本制度,这就必须有政改,政改之后的党建将是一片新天地。
政改是治本。政改之前的治标也应在思想和实践中渗入“人民管干部”的因素,提出“既要坚持党管干部,又要加强人民对干部的监督”,并探索相应的切实可行的措施。这在当前的群众路线教育中可以做到。应当把“让人民主动参与”作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的重要方法。也就是说,不仅要向人民征求意见,发现问题,而且在提出、决定和评价整改措施方面也要广泛地征求专家和民众的意见,并把这作为一项“规定动作”。这当然也不可能取代政改,但却是走向政改的一种准备,也是一种过渡。现阶段还不可能做到“党与人民共同管干部”,但它应当是努力方向。只有在系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条件下,“党与人民共同管干部”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推进和实现。
六,既要党建科学化,更要党建民主化。只讲党建科学化,不讲党建民主化,实际是逃避民主化。没有党建民主化,党建科学化只能是雕虫小技。从政治科学的角度看,这种“党建科学化”也不科学。党建民主化就是最大的党建科学化。党建民主化首先是党内民主化。党内民主化不能再叶公好龙了。没有党内民主化,最后连普通党员都要抛弃党,因为他们认为党不是自己的党,而是官僚的党。所以苏共亡党时,几乎全体党员都默认了。
七,不能孤立地搞党建,只能走党建与政改相结合的道路。在学术领域,某些党建研究者离开政改,孤立地研究党建,甚至认为党建可以代替政改,结果是思路越来越窄,思想也越来越“左”倾,而且还影响到中央决策。在实践中,离开政改搞党建,虽然也曾轰轰烈烈,但最终仍以“四大危险”收场,也在民间成为笑柄,因为它违背了和平时期只能走党建与政改相结合的道路的党建规律。所以,孤立地搞党建是死路。只有党建与政改相结合,才能摆脱目前的困境。
当前的群众路线教育应当是新政改的准备。这种前后相继的关系也是党建与政改相结合的一种形式。
(作者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