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的社会,变化天翻地覆。无论是外在的物理利益冲突,还是内在的人心涣散不稳,面对这样一种转型现状,如何重构秩序成为中国法律人殚心竭虑的时代任务。而在三十年来取法西域的逻辑中,制度结构的搭建并未取得当初的秩序理想,如何经由形式法治达致实质秩序,始终面临着“地方性知识”的障碍。在此背景下,一些法律人抱着对本土的深度关怀,对中国自古以来的内生式秩序肌理,产生了一种乡愁般的情愫。
这样的乡愁更明显地体现在有乡村背景的人身上。春节过后,当我从寂静的乡村返回喧嚣的城市,思绪依然停留在那片遥远的南方村落。村里那些平日里散布在五湖四海的打工人,依然会在除夕那天准时出现在祠堂,跪拜在烟雾缭绕之中;依然会在大年初一为族中的年长者备上一份薄礼,走遍每户人家用一样的姿势拜年;依然会遵从不知哪一辈人留下来的礼节,何时请客、如何行礼、怎样言谢,都做得毫厘不差。一个四十多户的同姓村落,就这样在大中国的沧桑巨变中维系着其固有秩序。现代法治所孜孜以求的秩序安顿,却能够如此弥久地存续在寂静的田野上,如此坚韧地传承于一代又一代人的血液里,这里面的肌理何在?
在一个人心思变的时代,秩序不稳首先在于人心不安,优良的秩序外表乃是人心有所依照的体现。或许与整天奔波在陌生人社会的城市居民相比,乡亲的心间早已栽种上一种叫做“文化”的东西,它体现在各种看似繁文缛节的习俗当中,藏纳于人们的一言一行里。如果不是内藏着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如果不是建立在宗族情感和血缘信仰的基础上,乡村的秩序关系何以能抗拒利益的解构呢?
据说历史上礼崩乐坏的时代,正是距离国家政权最远的乡村,保持了国家礼治秩序的渊源香火绵延,这大概就是“礼失而求诸野”的现实写照。我无法穿越到春秋战国时代去俯瞰中国社会秩序演变的历史风云,但驻足在生我养我的一方小小村落,却不难真切地体验到孔子这句话的真谛。于法律人而言,基于现代文明的“送法下乡”并未如人所愿的实现法治理想,而经济社会的发展又正将传统礼治的弊端全面“清算”,法律人对秩序的想象就如同那乡愁一般,离家许久早已不适应家乡的生活,但心灵深处又整日魂牵梦绕。
这是一种痛苦的状态,不能回到过去却又对过去恋恋不舍;这也正是法律人重构中国秩序方案的焦灼所在,西方法治的文明与传统内发秩序的肌理,依然横亘着“一湾浅浅的海峡”。填补这种隔膜,不是制度的完善所能企就,关键还在于文化的关照。文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器物上如何符合公众对正义的想象,制度上如何达致理论家的精致设计,其本质上更应是一种人心拯救机制、社会心理整合机制,它让分属不同背景的人们彼此分享同一种价值理念,构筑同一样的秩序梦想。
但是,自上而下的法治构建,并未在熟人社会播种下合乎乡情的文化种子,也并未为乡村居民提供心灵的归属和情感的依托。广阔的田野其实沉淀着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文化传统,再小的村落都如同一个自治的文化共同体,生长有源源不息的秩序稳定基因,暗藏着与西方法治文明完全迥异的文化密码。不了解这一点,就只会永远站在“海峡的对岸”诉说衷肠。
出处:检察日报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