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时文 韩献栋:转型国家的社会分化与政治稳定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04 次 更新时间:2013-09-27 09:05

进入专题: 转型国家   社会分化   政治稳定  

罗时文   韩献栋  

 

摘 要: 政治稳定涉及政治体系、权力结构、政治过程以及社会政治心理等四个方面。转型国家普遍面临政治稳定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社会转型所产生的社会分化和政治分化引起的;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制度性机制缺失而无法消解政治分化所造成的既定共享预期错乱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交流运行方式失范。在理论上,每个转型国家都具有不同的内部状况、面临不同的外部环境,因而其政治稳定的表现层次和形式也不同。目前,中国的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是稳定的,但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则呈现出隐性的不稳定运行状态,因而需要从权力结构的高度去调适政治过程和重建稳定的社会政治心理,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中国稳定地实现现代化转型。

关键词: 转型国家; 社会分化; 政治分化; 政治稳定; 中国政治稳定

所谓转型国家主要指发展中国家或后发国家,其面向现代化的发展过程即是一般意义上的转型时期。发展中国家在转型期面临的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问题一直是比较政治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传统的比较政治科学认为,成熟的民主体制是稳定的,而稳定的民主政体只有在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有可能建立,其中经济发展是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1]465。因此,不少人认为为了经济发展而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政治上的压制是可以容忍的,这也就是罗伯特·达尔所表述的“威权现代化次序”[1]466。东亚地区的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实践也为这一论断提供了实证支撑。然而,从拉美和中东等地区一些国家的发展实践来看,经济发展并不是维护政治稳定的充分条件。经济停滞可能导致政治不稳定,而经济发展也同样可能引发政治动荡。20 世纪 70 年代初,智利在经济停滞和民众收入下降的背景下发生了大规模骚乱和民众示威,这导致了左翼的萨尔瓦多·阿连德政府倒台和右翼军方势力上台。而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伊朗在经历了近 10 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之后也同样发生了大规模的社会骚乱,并导致了巴列维政权的倒台。类似的情况还可以在 20 世纪 90 年代马来西亚、印尼等东南亚地区国家的发展过程中看到。由此可见,经济发展并不一定必然产生政治稳定。经济增长对于政治稳定而言存在着双向效应,既有可能成为政治稳定的“馅饼”,又有可能成为政治稳定的“陷阱”[2]。那么,转型国家的政治稳定究竟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呢? 这是一个相当宏大的问题,每个处于转型时期的国家本身所具有的内部状况和所面临的外部环境难以同一而论,因而答案自会不同。不过,就一般意义而言,笔者认为,转型国家的政治稳定与转型时期产生的社会分化、政治分化以及基于两者产生的政治认同、政治信任下降的问题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本文即对这一问题进行考察,并在此基础之上对处于转型期中国的政治稳定问题进行探讨。


一、何谓政治稳定

稳定这个概念一般是在一个特定的主题范围内或意义上使用的,如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或结构稳定等。抛开其特定的适用范围,普遍意义上的稳定概念具有三个特征: 恒常性、稳健性和适应性[3]。关于政治稳定,亨廷顿认为: “主要包括两个基本要素,即秩序性和继承性。秩序性意指没有政治暴力、压抑,或体系的解体; 继承性则指未发生政治体系关键要素的改变、政治演进的中断、主要社会力量的消失,以及企图导致政治体系根本改变的政治运动。”[4]尽管亨廷顿的这一定义已经在相当程度上为学术界所接受,但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对政治稳定这一概念的表述达 12种之多,其中代表性观点认为: “政治稳定主要指国家政治生活的秩序性,国家政权的连续性和政治制度能维持已有的法律秩序、又有适应政治变化的能力。它意味着政治体系在变革过程中不存在全局性的政治动荡和政治骚动。”[5]相对而言,中国学者对政治稳定的界定更加清晰。然而,无论是亨廷顿的定义还是中国学者的定义,都是对政治稳定状态的保持或失去时的特征进行的描述,以此去探讨政治稳定问题,很容易造成“政治稳定就正如合法性一般,只有其丧失时,才容易分辨出来”的后果[5]。

与亨廷顿等学者主张的描述性视角不同,克劳德·艾科从解释性视角研究了政治稳定问题。他认为,界定政治稳定必须从政治行为和政治结构这两个概念开始[6]。政治行为是社会成员影响社会决策和权力分配的行为,任何政治行为都发生在组织化的社会中,这意味着社会成员处于一种互动的环境和状态下。在此状态下,社会成员的行为是处于“何事在法律上可为、何事不可为”这样一个既定的共享预期中进行的。对处于互动状态中的社会成员而言,由于其行为方式的变化是因为受到了这种共享预期的规制,所以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预测的。构成行为预测基础的标准化预期的聚合将其称之为“角色”,政治角色也就是规制政治行为的标准化预期的聚合。在一个既定的社会中,政治角色的网络构成了该社会的政治结构。如果从规制政治行为者之间交易和交流功能的角度来看待政治角色的话,那么政治结构也可以称之为政治交流系统,它实际上构成了规制政治行为者之间进行政治交流的通道或障碍体系。克劳德·艾科将其称之为“政治交流的运行方式”。政治稳定即是政治交流运行的规范性状态。政治交流运行得越规范,政治就越稳定。换言之,如果社会成员将其行为限定在政治角色预期赋予的方式范围之内,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说保持着政治稳定; 而如果大量社会成员的政治行为突破了既定角色预期所设定的范围,那么政治交流的运行就不规范,政治稳定则面临着风险。

与亨廷顿等学者用状态描述性方法界定政治稳定不同,克劳德·艾科从组织行为学的解释性角度对政治稳定的概念进行了探讨,从而使考察违背政治交流系统的行为占政治交流总体数量的比例对政治是否稳定以及稳定程度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在理论上成为可能[6],但克劳德·艾科的方法对政治稳定状态的研究仍然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政治交流的不规范,即违背政治交流系统的行为是克劳德·艾科方法的核心概念,但这一概念本身也较为模糊。而且政治精英的不规范行为与普通社会民众的不规范行为所产生的政治后果显然是不一样的。尽管如此,克劳德·艾科从政治行为和政治结构这两个方面考察政治稳定的思路在方法论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政治是一个包含众多内容的复杂系统,主要涉及政治体系、权力结构、政治过程以及社会政治心理等四个方面,因而政治稳定也就涉及政治体系的稳定、权力结构的稳定、政治过程的稳定与社会政治心理的稳定等四个问题[7]。所谓政治体系的稳定主要指国家这一政治共同体的稳定,其基础是公民对民族和国家共同体的认同和忠诚。如果社会民众按照“应该忠诚于国家”这样一个共享的预期行事,那么政治体系将是稳定的; 而如果有相当多的民众在国家认同上出现模糊和混乱,进而在行为上表现出背离“忠诚国家”这样的共享行为预期时,那么国家共同体的稳定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权力结构的稳定主要指政治权力在各政治集团、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分配结构和制度上保持稳定、不发生剧烈变化的状态,其基础是全体公民( 包括政治精英和社会大众) 对宪法所确立的政治制度和权力分配制度的认同和尊重。依靠对制度的认同和尊重,社会公民、政治精英以及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信任才能够得以建立,各自依照现行法律和制度框架所确立的角色预期从事政治行为,从而使权力结构的稳定得到保证。而一旦社会公众对权力结构和分配制度的认同出现分歧,尤其是政治精英的认同因政治分化而分歧日益扩大时,那么权力结构的稳定就可能面临挑战。

政治过程包括横向政治过程和纵向政治过程。横向政治过程的稳定主要是指同一层级各部门之间的政治交流比较顺畅,部门之间不存在因相互争夺和扯皮而导致的政治交流受阻问题。纵向政治过程的稳定主要是指政府政令的下达与执行比较畅通、彻底和有效,不存在大量背离既定结构下所形成的共享预期的政治行为问题。横向政治过程的主体是中低层公务人员群体,纵向政治过程的主体则包括公务人员群体和社会民众。相对于权力结构而言,政治过程在相当程度上表现出行政性特征,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而它的稳定主要取决于行政程序设计得是否科学以及公务群体人员的业务和道德素质。但是,政治过程的稳定最终还是由权力结构决定的。

社会政治心理的稳定主要是指包括政治精英在内的社会民众对政治体系、权力分配制度、权力分配结构以及政治过程的看法、态度和信仰相对稳定的状态。虽然政治心理产生强烈的个性化特征,出身背景、成长经历、认知水平以及所处环境等个性化因素都会对社会个体政治心理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但它作为社会政治心理而言则具有普遍性、群体性特征,其最主要的决定因素是政治结构和政治体制,同时,知识精英的理论化工作对社会政治心理的稳定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由于每个转型国家所面临的具体状况和环境不同,其在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政治稳定问题也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层次。相对而言,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不稳定对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的稳定会产生直接和即时性的负面影响,因而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不稳定也就意味着政治全局的不稳定。但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稳定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的稳定,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的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并不会直接导致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失稳,但如果长期得不到调整,也会危及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稳定。


二、社会分化、政治分化与政治稳定

转型国家之所以普遍面临政治稳定问题,主要是由于社会转型期间所产生的社会分化和政治分化引起的。从本质上而言,政治混乱源于因制度性机制缺失而无法消解政治分化所造成的既定共享预期错乱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政治交流方式失范等问题。

尽管研究分化理论的学者对它的具体定义有所不同,但基本上认为社会分化是将社会成员分裂为具有潜在冲突的不同个体、群体或组织部分的状态[8]。社会分化大体上可分为两类: 其一是节段分化( segmental cleavage) ,如种族、语言、宗教、性别、地域、职业、阶层以及长幼年龄的分化等,道格拉斯·雷和米歇尔·泰勒将这类社会分化称之为归属分化( ascriptive cleavage) ; 其二是与价值相关( 认知和经济) 的分化,如因政治理念分歧、收入差距而产生的分化等,道格拉斯·雷和米歇尔·泰勒将其称之为态度和行为分化。在客观上,社会分化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会存在的社会现象,因而它并不必然地就具有政治意义。然而,如果在社会分化的基础上形成了政治分化,现有的制度性机制不能容纳和消解政治上的分化,就有可能导致不同政治集团之间的冲突,进而危及政治稳定。

政治分化指因政治理念不同或政治利益纠葛而形成的社会成员在政治上的分裂现象。与社会分化不同,政治分化具有明显的政治意味或指向,许多社会分化只有经过政治动员才会具有政治分化的意义。无论是成熟的民主制国家还是处于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都有可能因政治动员而形成政治分化,如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就存在着民主党与共和党的候选人在不同州享有不同支持率的地域间政治分化现象。荷兰、比利时、瑞士等欧洲国家也存在着基于宗教、语言等社会因素而发生的集团间政治分化[9]。但不同的是,在民主机制( 包括选举民主机制和协商民主机制) 运行比较成熟的国家,制度本身是具有弹性的,民众的政治心理也是较为成熟的。一方面,这使政治精英不会以“出格”的手段进行政治动员; 另一方面,成熟的民众也不会因政治精英的动员而失去人格和理性。因此,政治分化很难突破制度本身的限度而进一步演化为政治冲突。从某种角度而言,政治分化不仅为民主制度所允许,而且也正是民主制度本身所赋予的。正是因为不同派别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牵制,政治分化便具有了一种纠偏的功能。因此,它产生的是一种有利于保证政治制度运行质量和政治稳定的正能量。但对于转型国家而言,情况则要复杂得多,而且转型国家因社会分化和政治分化而导致政治冲突和政治失稳的例子不胜枚举。

转型国家多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获得独立的多民族后发国家,许多国家在独立前并不存在统一的民族认同,这些国家的公民对国家的认同要远低于其对自己所属民族或部落的认同。一些国家甚至至今尚未完成国土范围内的公民身份统合与制度统合。对这些国家而言,基于民族的社会分化极易被动员且极易转化为政治分化。加之制度机制的缺失或不成熟,政治分化更加难以纳入制度性框架而加以融解和消化,结果造成民族间因政治信任丧失而冲突不断,这是后发国家在建国和现代化过程中不断上演的一个政治现象。

冷战结束后,苏联、南斯拉夫和捷克斯洛伐克等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在转型过程中也发生了类似的现象,因民族间的分化使上述国家均发生了国家的解体。相对而言,单一民族国家在转型过程中因为这一原因而引发的政治不稳定就少得多。在单一民族国家里,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是高度一致的,因此,政治精英很难以此作为政治动员和获取政治资源的对象。

政治精英利用民族等因素进行政治动员的一个重要背景是精英集团围绕着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制度产生了分化。围绕着权力结构和分配制度的设计而出现的政治精英分化在后发国家的建国和转型过程中都是极为常见的,一旦政治精英集团发生分化,权力结构稳定与否的关键就在于既有的制度机制能否将政治精英的分化限定在一个范围之内,使之难以演变为政治精英间的冲突。如果制度机制足够稳定而成熟,这将使政治精英彼此在一个共享预期的框架约束下从事政治活动,并认识到背离这种预期行事的危险性后果,那么政治精英不计后果地进行政治动员、从事政治活动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小,政治分化演变为政治冲突的可能性也会比较小。但是,可消解政治精英分化的制度性机制恰恰是转型国家所欠缺的。由于转型国家政治精英的分化无法由制度性机制消解,分化一旦产生,就极有可能继续恶性发展,导致不同派系之间政治信任丧失。从东亚、中东、非洲和拉美地区等国家的经验来看,这种情况一旦出现,政治局势常常会按照以下两种逻辑发展:其一,占据优势的势力依靠武力手段强制消除分化,这时的权力结构则呈现出“集权强压下稳定”的特征。韩国、印尼、菲律宾、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均发生过这种现象。其二,各派系之间势均力敌,分化难以消除,并进一步演变为政治冲突和内战。非洲地区的一些国家即是如此。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转型国家政治精英集团的分化是不可避免的。转型的方向、未来的制度设计、领袖的个人志向、实际政治经济利益的得失、政治过程的运行状况以及社会民众政治心理状况的评判都是可引发政治精英发生分化的因素。因此,对于转型国家而言,最重要的课题不是防止政治精英的分化,而是防止分化进一步演变为冲突。因政治精英分化导致的冲突和内战是最应予以避免的,但以集权强压的方式消除分化也只能是维持暂时的稳定,因为它在制造和孕育着新的不稳定因素,政治动荡也必然会重新出现。因此,应逐步建立起一套具有弹性的制度性机制,将发生分化的政治精英间的互动纳入制度性框架中予以约束,这样才能最终保证权力结构不发生剧烈变动,保证转型期权力结构的顺畅转型。

发生政治冲突的转型国家,其政治过程不可能是稳定的。而强制稳定性权力结构下的政治过程表面上看可能是稳定的,但实际上常常呈现出一种隐性的不稳定状态。首先,威权政治过程虽然在一定的时期内能够推进经济的高速增长,但相伴而生的常常是严重的机会和结果的不公平,社会也会因此而发生快速的阶层分化和地区分化,从而孕育出新的社会冲突因素。其次,威权强制可能只是在精英阶层中消除分化、取得认同,并建立信任,但由于严重的政治腐败和裙带关系,威权并不一定能够保证中低层公务人员群体的政治认同和政治忠诚,反而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精英阶层制定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执行不到位甚至执行扭曲的问题,因为中低层公务人员并不一定认可精英层的政治观念和价值。同时,威权体制下精英层的权力寻租和裙带关系对直接执行其政策的中低层公务人员群体具有直接的示范效应和影响,从而导致政治过程的不稳定。就横向政治过程而言,一些部门位置相对重要、其公务员控制社会资源较为丰厚且个人发展比较顺利的,就会持较高程度的政治认同,也会积极参与既定的政治过程,成为既定政治过程的守护者和受益者。但是,身处部门位置相对轻微、且个人发展不太顺利的公务人员,在个体行为难以改变现状、集体行动又面临困境的情况下,就会产生消极的行政心理和态度。同时,对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追逐会使协调横向各部门之间关系的法律和制度机制越来越难以运转,这就会使部门间的协调成本越来越高、部门间的协调越来越依赖于上层的干预和部门间的个人关系纽带。对纵向政治过程而言,政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扭曲会导致社会民众的政治认同和政治信任下降,这同横向政治过程类似。社会民众也会发生分化,少数的、具有一定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民众往往会成为既定政治过程的受益者,他们也会像积极参与既定政治过程的公务人员一样,成为既定制度的守卫者。而大部分民众在既无法享受发展带来的利益又无法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就会失去政治信任,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他们则可能成为以极端手段报复社会和体制的“恐怖主义者”。这些都是转型国家常见的政治现象。由公务人员的分化、社会民众的分化所导致的政治过程的不稳定可能在一定时期呈隐性状态,但如果得不到消解,就会成为导致全局不稳定的因素。

一般情况下,转型国家的社会政治心理往往是不稳定的,对于既定政治体系、权力结构和政治过程的认识和态度,一部分人可能坚守、一部分人则会出现动摇和怀疑,这导致了各种思想、学说和信仰会纷杂出现。由于政治心理具有强烈的个性化因素,其形成与个人的境遇和认知水平具有直接关系,因而转型国家的政治心理多呈现出分散化的发展状态。如果社会政治分化达到了比较严重的极化程度,处于分散化发展状态的政治心理一旦经过知识精英的理论化提炼就很容易呈现出系统化的发展状态,进而有可能对更多社会公众的政治心理产生影响。社会政治心理的混乱与分化必然会导致社会民众的政治认同和政治信任程度下降,并最终影响其政治行为和政治稳定。


三、转型期中国的政治稳定

当前,中国正处于面向现代化的转型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政治稳定对于中国实现成功转型具有重要而关键的意义。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存在着以族群为界限的自然性社会分化。自20 世纪初以来,伴随着中国的近代化转型,以孙中山和中国共产党人为代表的仁人志士便提出了中华民族的概念,构建了华夏子民这一身份认同,从而奠定了建立现代中国的民族认同基础。今天,绝大部分民众已经在潜意识里形成了对这一国族身份的认同,形成了对中国这个政治共同体的心理依赖和政治忠诚。因此,在政治体系这一层次,中国的政治是稳定的。但是,以“疆独”和“藏独”为代表的极少数受到境外支持的政治势力仍在威胁着国家共同体的稳定。由于这些族群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的社会分化之一就是东西部发展存在差距,这使得族群分化、地区分化以及阶层分化表现出某种程度的一致性,使社会分化出现某种程度的极化特征,这就为“疆独”和“藏独”势力提供了进行政治动员的借口和资源。这些势力的存在并不会给国家政治体系的稳定带来根本的影响,但是,防止其利用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分化扩大其支持基础仍然是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的重要课题,因而在继续从文化上强化国族身份、构建民族认同、培育国家忠诚的同时,还应从经济上缩小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提高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这对于维护国家政治体系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在权力结构和分配制度方面,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中国权力结构的稳定提供了制度保障。尽管在现行的权力结构下,干部的选拔任用、党政关系、立法机构的功能有待于进一步机制化需要调整和强化,但中国的政治精英对现行的权力结构和分配制度则形成了较高程度的共识和认同,再加上顶层设计的改革思路,中国的权力结构很难发生断裂式的演变。从长期来看,政治精英层次内这种高度认同的存在具有怎样的政治影响还无法定论,但从短期来看,它对维护中国的政治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具有不同的发展逻辑,即使权力结构保持稳定,但在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方面也可能衍生出不协调的因素、展现出不稳定的运行状态,长此以往,必将影响精英集团的认同,引发政治精英的分化,进而危及国家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层次的稳定。目前,中国的政治过程呈现出某种程度的不稳定运行状态,主要表现在部门间纠葛和政策的扭曲执行方面。公共部门是基于行使公共权力、服务于公共利益这一理念而设立的,但由于中国处于一个以授权试点的方式进行探索性改革的转型过程中,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在各部门之间的分配还没有达到一个理想的均衡状态[10]。因为公共权力和资源的分配状况与各部门利益甚至与公务人员的个人利益直接相关,所以导致了各政府部门使用一切政治资源和政治手段谋求对公共权力和资源的争夺与控制,导致部门利益的强化和固化。看起来这只是一个涉及行政管理和公共管理效率方面的问题,但实际上却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因为许多部门将公共利益转化为部门利益是在一个泛政治化的过程中进行的。因此,部门间的利益纠葛不仅降低了行政效率,而且偏离了既定的程序和规则,这种参与公共资源竞争的方式导致了规则的失效和社会公平的丧失,进而影响到包括公务人员群体在内的社会公众的政治认同和政治信任,并造成社会政治心理的不稳定。部门利益纠葛也使许多政策措施难以按照既定的组织程序和规则执行而导致效率极低。然而,这一问题一旦受到上级领导或公众媒体的关注,立刻表现为出奇的高效率,致使社会公众越来越倾向于以求助于媒体曝光等非组织程序的方式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11],这种病态现象正是政治过程不稳定的表现。

由于公务人员群体和城市居民具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他们的政治认同和政治信任即使出现波动,也只是消极的行政者或政治旁观者、冷漠者。但是,农民群体则不同,由于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以及农民对地方政府的不信任,一旦因政策扭曲执行而影响其自身利益时,他们往往会以一种更为极端的方式回应体制和社会[12]。近年来频频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这些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并不具有明确的政治性诉求,因此不会带来中国政治结构的重大变化,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中国政府统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13],但如果不从政治稳定的高度去寻求根本解决之策,而是单纯地将之作为社会问题并以强压手段去处理,那么局部的社会问题就有可能演变为整体的政治问题,进而影响政治稳定。

结 论

在亨廷顿的语境中,表现为政治体系解体、政治演进中断等现象的政治失稳问题实际上只是涉及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这两个层面。威权体制下的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常常是稳定的,但其不意味着政治稳定,因为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常常是不稳定的,也正是由于这两个方面长期在不稳定状态下运行,包括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在内的全局政治稳定也最终会受到影响。军人专政时期的韩国、苏哈托治下的印尼以及马科斯时期的菲律宾,都在一定时期内维持了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稳定,但由于政治过程长期在失稳状态下运行,因而都经历了政治演进的中断和整体政治的失稳。幸运的是,韩国是一个单一族群国家,加之拥有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这使其政治演进的中断没有表现为大规模的政治冲突,而只是经历了一个短暂的震荡期便成功地实现了体制的民主化转型。但一些多族群国家则没有如此幸运,其政治演进的中断往往产生了不同政治势力间的冲突甚至是内战,从而使国家陷入转型困境。可见,为了保持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稳定而不去调整不稳定的政治过程,最终还将引发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的失稳。

因此,转型国家从整体政治稳定的角度去调适政治体系、权力结构以及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目前,中国的政治稳定问题呈现出一个多层次、多面相的形态,政治体系和权力结构层次基本是稳定的,而政治过程和社会政治心理则呈现出隐性的不稳定。中国是一个多族群国家,政治演进的中断意味着既定法律制度权威的丧失和社会秩序的混乱,这对国家和民族而言无疑是一场灾难。因此,为了防止政治演进中断的发生,我们必须去调适已处于不稳定运行状态的政治过程,而这不能只在政治过程层次徘徊,需要从权力结构的高度着手。只有如此,才能重建稳定的社会政治心理,才能防止因政治过程长期失稳运行而导致的权力结构突发性崩裂,最终防止全社会处于无序状态之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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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学习与探索》2013年7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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