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盛传一些权贵富豪与气功师王林结交,企求消灾免难。联系到媒体报道的有些政府机关讲究风水,设置石狮、麒麟,辟邪求福,有些官员算命、烧香,祈祷神佛庇佑,不禁浮想联翩。这些既得利益者有权有钱,呼风唤雨,而且多数是曾经宣誓要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无神论者,为什么还迷信巫术神灵呢?答案应该是:恐惧。他们虽然风光无限,但无不担心自己那些见不得人的罪恶一旦曝光,就会身败名裂。所以千方百计,求神拜佛,叩问风水,妄想避免遭到清算。他们生活在权势带来的利益和罪恶带来的恐惧所叠交的阴影里,既不愿放弃眼前的享受和乐趣,也无法摆脱对未来报应的恐惧。
看起来,恐惧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对自己罪恶行径的末日审判的恐惧,还有一种是对不可预测的外力侵害的恐惧,我所关心而且有所思考的是后一种恐惧,这是带有普遍性的恐惧。
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几乎人人都难免于恐惧,只不过恐惧的原因和程度各不相同罢了。人类最初的恐惧来源于大自然。水火雷电,瘟疫虫兽,都会造成人类的危害,引起恐惧,于是就有求神拜鬼祭祖宗,有了原始宗教。生产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使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利益的对立和冲突,社会的动荡不安,给每个社会成员带来不同程度的恐惧。孔子说的“苛政猛于虎”,就反映出源自社会和自然的恐惧。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把免于恐惧的自由列为四大自由之一,不是没有道理的。争取免于恐惧的自由,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要求,也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要求。
在毛泽东独裁统治的年代,整个中国社会都笼罩在恐惧的阴影里,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兽性泛滥,人人自危,虽然不做亏心事,白天敲门也心惊。文革后平反冤假错案,解放思想,改革开放,使人们摆脱极度恐惧的阴云。虽然还有“反精神污染”、“反自由化”这样一些散布恐惧的因素,但社会生活基本上回归正常,毕竟是一个明显的进步。
“八九六四”后,一方面是专制统治进一步加强,阶级对立和压迫日益加深,有形无形的恐惧仍然弥漫于社会;另一方面,经过八十年代思想解放的洗礼,思想和言论的自由已经成为一股不可遏制的洪流,特别是互联网出现后,大大拓展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空间,表现出人们争取包括免于恐惧的自由权利的努力进程。
但是,免于恐惧的自由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它同公民的其他各种自由权利密不可分。人们只有实现了思想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宗教信仰和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等自由权利,并且有了法律和制度的充分保证,才有可能免于恐惧。
免于恐惧的自由还有赖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宪政民主的实现。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建立能够使政治权力的运行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机制,包括公民的直接间接的制约和监督;而约束、规范政治权力和实现公民的宪法权利,正是宪政民主的实质所在。当代人们的恐惧源自方方面面,但最重要的,还是政治权力对公民自由权利和私有财产的剥夺,及对维权抗争的镇压。由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长期灌输和政治运动的严厉震慑,造成普遍的人性和道德的缺失,更使处于弱势的公民常有一种孤立无奈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感的产生,不是因为人们主观上的怯懦,而是因为对有可能加害于自己的外力难以预测,对意外袭来的灾祸无能为力。在专制政体统治下,政治权力的无限膨胀和任意滥用,对于公民权利的肆意侵害,就是造成恐惧的重要原因。
专制政体的最大特色,就是政治权力无限膨胀,得不到应有的制约和监督,而公民的自由权利却被剥夺殆尽。人们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诉,这就必然给社会带来不稳定甚至造成恐惧。因此,要争取免于恐惧的自由,摆脱恐惧,就必须改革政治体制,实现宪政民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所谓宪政,无非就是依宪行政,按照宪法的规定来行使政治权力。宪法的主要作用在于规范政治权力的运行,确立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使权力不能再侵害公民的权益,公民却得以监督政治权力,捍卫个人权益,从而为以民主政体取代专制政体提供法律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基础。但宪法的作用必须通过实施才能发挥出来,不按照宪法规范权力运行和公民权利,有宪法而无宪政,宪法就等于一张废纸。习近平去年12月4日说:“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实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到新水平。”确实是鼓舞人心的至理名言。可是,几个月来,我们看不到在这方面有什么进展,相反地,在官方的鼓励与纵容下,却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反宪政浪潮,不仅在理论上发动对宪政的批判,而且,同宪政精神背道而驰的种种恶政也依然如故,如对新闻出版的严厉禁制,对异见者的迫害,有些甚至变本加厉。为什么会这样呢?
显而易见,实施宪法,推行宪政,不符合于某些掌握实权的权贵集团的利益。多年以来,这些既得利益者滥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剥夺公民权利,侵吞国家和民众的资产,积聚起大量财富。实施宪法,推行宪政,把权力关进宪法的笼子,让公民获得各种自由权利,摆脱恐惧,这样不但会切断这些权贵继续剥削和压迫的途径,而且将会清算他们的罪行,使他们攫取的财富和权力化为乌有。这个“剥夺剥夺者”的前景令他们不寒而栗,所以他们才使出浑身解数,对宪政进行批判、曲解,妄图消除人们对宪政的追求和争取,使社会继续处于对专制极权统治的恐惧之中。
在专制体制统治下,免于恐惧的自由是人们社会生活中最缺乏最需要的自由,也是最值得争取的自由。如前所述,它有赖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宪政民主的实现。因此,要摆脱恐惧,实现免于恐惧的自由,就必须改革政治体制,实现宪政民主。政治权力能够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公民权利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和保证,也就消除了产生恐惧的最重要的根源。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