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怎样进行群众工作──给群众工作的同志们一封信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87 次 更新时间:2013-07-2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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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  

我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但是只有先锋队,是不能战斗的。必需组织无数千万的革命群众,在党的领导和指挥之下,才能战胜我们强有力的敌人。因此,在政治上争取群众,教育群众,尤其重要的是广大的组织群众,就成为我党准备革命唯一重要的任务。

组织无产阶级的群众,是党的基本任务。组织一切劳动群众,组织小资产阶级群众,组织一切抗日的不愿作亡国奴的人民,联合各党各派建立抗日反汉奸的广泛的统一战线──人民阵线,这是我党目前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与汉奸的总方针。然而这一切,都依靠我党极能干的在极大范围之内的群众组织工作,才能达到。因此,我党必须把群众的组织工作,提到最重要的地位上来。

为要真正广大的组织群众,必须努力造成下列的条件:

一、争取群众组织与群众运动的自由,尽量的广泛的利用现有一切公开与半公开的可能。

二、创造群众运动的、获得群众极大信仰的无数的领袖。

三、采用完全民主的工作方式与组织方式。

必须具备上列三个条件,群众运动与群众组织,才能大踏步的前进。用秘密的方式是不能组织广大群众的。没有领袖的群众运动,是不能坚持、没有方向的。不采用民主的工作方式与组织方式,是不能发挥群众伟大创造力的。然而,我党过去的关门主义、冒险主义与官镣主义的错误,是无视上列三个条件,采取与上列三个条件相反的方针,所以使白区群众组织,到处受到失败,不能获得任何成绩,现在必须改正!

(一)

一切参加群众组织的同志,必须正确的了解党与群众组织的关系。群众组织是独立的。它在组织上不隶属于任何党派任何方面。党与任何一个自由的群众组织,是处在平等地位的。但是任何一个党派都可以要求群众组织接受他的政治主张和政治路线。我们要求群众团体接受我们的政治主张,但是我们反对群众团体在组织上隶属于党。因为群众团体隶属于党隶属于政府,那只能是御用的、官办的、没有自由的团体。国民党、国民政府“指导民众运动”,命令民众团体,就是取消民众团体的独立。而我党与苏维埃政府的方针,则完全与此相反。我们尊重民众团体的独立与自由,并且反对任何方面妨害它的独立与自由。我们在政治上要求群众团体接受我们的领导,但在组织上绝不妨害群众团体的独立,因为我们只用说服群众的方法使群众自愿的接受党的政治主张,而绝不采用强迫的手段压迫群众依照党的方向行动。当着我们说服了群众的时候,群众自动接受我们的政治领导,这正是群众的自由。

可是上面这种粗浅的原则,常为我们许多同志所不了解或误解。他们以为党应该领导群众,就是群众应该服从党。他们以为群众团体应该受党的领导,就是群众团体应该隶属于党,成为党的附属物。如是他们可以破坏群众团体的独立,劫持群众,命令与强迫群众,甚至玩弄与欺骗群众。他们站在群众外面直接去决定与干涉群众团体的一切行政,或者他们在群众团体里面又不服从、尊重群众团体领导机关的决定、委托和权利,他们破坏这些决定、纪律,而自由行动。他们屡次的公然的进行这些行为,而不知错。他们的观点和国民党一样,群众团体不隶属于国民党就得隶属于我。这样,他们就自然和群众对立起来,群众反对他们也会和反对国民党一样。

我们不尊重群众,不信仰群众,就不能和群众打成一片,就不能取得群众对于我们的相信和尊重。我们不尊重群众团体的独立、自由和权利,就不能建立真正的群众团体。因为不独立、不自由、无权利的团体,是无用的团体。我们党是最尊重群众意见的党,我们的党员将应该是最尊重群众权利的人员。我们的党员既加入群众团体,不论是作会员,作职员,作领袖,都应该首先尊重这个团体,尊重它的一切机关、决议、命令和权力,成为一切会员的模范。遇有损害这个团体尊严和权利的事件,不论是从内部发生或从外部来的,我们都应该反对,为拥护这个团体而斗争。只有这样,群众团体的权利和威信才能建立起来,我们的同志才能在这个团体中取得信仰和地位。

(二)

民主的工作方式,是群众工作的基本方式。我们拥护群众团体的组织章程完全合于民主主义,反对限制会员群众与代表机关的应有权利,反对任何派别任何方式的包办群众团体。少数服从多数,在群众团体中是必须拥护的制度。我们在群众团体中的提议,只有取得多数的赞成与通过之后,才能执行。倘若大多数不赞成我们的提议,而通过其它派别的提议,不管我们的提议是如何的正确,而大多数的决议是如何的错误,我们一方面在组织上要服从大多数,依照大多数的错误的决定行动;另一方面我们不放弃自己的提议,继续宣传我们提议的正确,指出大多数决定的错误。只有等到大多数明了,接受我们的提议,抛弃原来错误的决定之时,才能执行我们的提议。

争取群众,说服群众的大多数,是一个长期艰苦的工作过程,往往不是一下能作到的。往往需要多少年的千百次的说服与斗争,才能获得大多数。

当着我们还是少数,我们的提议被大多数所否决的时候,如果我们不顾大多数的决议而根据自己的意见自由行动,那就是我们与大多数分裂。如果这种分裂对于革命对于群众是不利的,那我们这样作就犯了一个大罪。

可是上面这一个粗浅的原则,又常常为我们许多同志所不了解或误解。他们以为少数服从多数,只是要人家服从他们 ,他们不服从多数。罢课可以不经过多数赞成,“全体”的名义可以随便冒用,代表可以冒称,决议可以由少数人通过,委员会、代表会的决定,人家都要服从,可是他们可以不服从,可以随便修改取消。他们只管党的决定,依照党的决定直接执行,他们不管群众团体的决定,他们没有服从群众公意的义务。他们不知道党的决定仅是对群众的一种提议,必须经过群众的通过之后,才能以群众的名义去执行。他们把自己看作是超于群众之上的一种权力。他们常常是不自觉的破坏群众运动,使群众及各派感觉我们是在进行阴谋,利用他们。

我们同志在群众团体中,必须非常公开坦白的工作,必须采用完全民主的方式工作。群众团体的职员、代表,必须由群众选举,代表必须尊重与执行群众给予他的训令,并向群众作报告。一切的决议要经过多数的通过。要吸引各派的人及多数活动分子到领导机关来。各种提议要分作许多人提出,不要总是一个人来提。领导机关的工作要经常向群众作报告,请求群众批准。要接受群众的意见,撤退一切不称职的人,而我们的同志必须完成群众或领导机关给予他的每一个任务和工作。必须如此,我们的同志才会取得群众的信仰与爱护及各派诚意的合作,而这个团体才会有生气有发展。

(三)

要广大的组织群众,就必须采用公开的方式,至少是半公开的方式。现在全国各地虽然是极端反动的环境,但是还有不少的公开与半公开的可能给我们利用。救国团体可以半公开的组织,一切文化、娱乐、研究等组织可以完全公开进行。社会上还有各种各色合法的团体给我们利用。而我们最近又主张停止内战、和平统一,与取消打倒国民党、反对各地方政府的口号,也更便利于我们活动。现在我们就是要利用这一切公开与半公开的可能去组织广大的群众。但是现在我们的党还是处在极端秘密的环境下,因此,要取得群众团体与群众运动的公开,必须使群众团体与群众运动在表面上完全离开党。群众团体与群众运动,不要着上与我党有任何组织关系的痕迹。不要使敌人从群众团体与群众运动中找到任何我党的组织关系。因此,我党在群众团体与群众运动中一切负责的同志和领袖,必须与党在组织上断绝一切关系,不要使任何人知道他们是同志,仅仅只与一个特定的同志发生关系,取得党对于他的指导和帮助。他们不应参加党的任何会议,不担负党的任何其它工作,他们完全以群众中之一员的资格来参加与领导群众运动(但同志加入群众团体作会员的还应参加支部)。他们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应该完全群众化、社会化,避免用一切党化的名词、言论、文字和方式。他们的行动应该完全公开,不要鬼鬼祟祟、也不要怕侦探怕奸细,因为他们本来就没有组织关系。如此,才能使党的破坏不会影响到群众团体,同时也不至因为群众运动联系到党的破坏。同志才能放胆活动。

可是上面这一个粗浅的道理,又为许多同志所不了解。他们用党的工作方式去进行群众工作,同时又用群众工作的方式来进行党的工作,使二者混淆起来。如是弄到应该公开的不能公开,应该秘密的不能秘密。结果是党与群众工作都被破坏。有时候他们甚至在党内党外公开宣布某某团体为党所领导,某某领袖与党有关系。有些人住在党的秘密机关内去进行公开群众工作,担负公开群众工作的同志同时又担负党的秘密工作。他们冒称“群众”,冒称代表,冒称职业,用假姓名,在群众面前的态度方式,一切都是鬼鬼祟祟的。这种混乱的情形,过去是不知造成了多少罪恶,然而到现在还是没有改正。这都是因为不了解这个粗浅道理所致。

所谓争取公开的说法,是错误的。把不能公开的东西和人员强行要去公开,那是冒险,那是罪恶。

(四)

党应该派大批在环境上允许公开的干部去专门进行群众工作,已经在担负群众工作的干部绝不要调到秘密机关来(除非不得已),并要切实保护他们的公开地位。党要培养与创造大批群众工作的干部与领袖,而秘密机关的人员则应该减少。这是两批不同的人才。群众工作是要委托那些群众工作的干部全权去进行,完全依靠他们,并且信任他们。他们应该在党的方针之下独立的去进行活动。凭他们在群众中的地位和信仰,凭他们的聪明才智与英勇的工作能力,凭他们在政治上的觉悟与对于党的忠诚,他们应该独立的去领导群众运动。他们应该不是小孩子离开党就不能行动的。他们应该自己估计环境,自己提出主张,自己确定办法,向着党所指定的目标行进。党的秘密机关只应该在各时期在政治上给他们以原则的指示,并在各方面援助与帮助他们。党的秘密指导机关应该避免在工作方式和方法上以及在许多具体的技术问题上去干涉他们,不要代替他们在工作方法和方式及技术问题上去决定一切(当然一切都可以和他们讨论,并提出意见去帮助他们,但无论如何党不应该决定一切)。只有这样,他们才有伸缩的余地,在群众中去执行党的决定,才可以提高他们的自动性与责任心,才能造成真正的群众工作人才。

然而这个粗浅道理又为许多同志所误解。他们以为群众团体的党团,应该绝对执行党的决定,如是他们就决定一切要党团拿到群众团体去“绝对执行”。不只是决定政治方针和政治口号(这方面他们反不注意),而且在各种具体问题、技术问题上代替群众决定一切。然而因为他们坐在秘密房间内,对于这些具体与技术问题是不了解的,一切决定又是不正确的。如是党团的同志不包办,不用强迫手段,是无法“绝对执行”这一切决定的。许多的错误也就由此产生。群众工作的干部也就变成机器人,党没有决定,他就不动,他怕动,不敢动,他的聪明智慧与自动性就被窒死,顽强的就被认为不执行党的决定而受到制裁。难道这种情形现在不是还继续着吗?有人不是为着三日刊、五日刊的问题闹到不能开交吗?九一八纪念不是有人决定要如何讲话吗?然而在这种情形下,群众工作是无法作好的,秘密工作也是不能允许的。

党的指导机关要和群众工作的同志讨论一切方法方式等具体问题甚至技术问题,党应告诉他们许多方法,和他们详细讨论,帮助他们。但党不应该决定所有这些问题,要同志去绝对执行。这些问题允许同志们根据群众中的实际情形去变通办理,党只不能允许群众工作的同志违背党的政治主张和政治方针。党应该训练群众工作的同志,使他们了解党的主张与策略路线。他们了解了,就让他们大胆的放手的到群众中去活动,党经常的在原则上给他们以指示,并时刻从政治上、方法上、经验上去帮助他们。这是以后应该采用的办法。

为秘密工作的关系,某些团体的党团最好不要,只由个别同志分别接头。群众的领袖应该注意保存,如果敌人注意他了,他应该减少或停止活动,以免被捕或被开除。运动即让给别人来领导。

(五)

群众团体是各种各样的,有各种不同的性质。我们的同志参加这些团体总不要忘记这些团体原来的目的。比如工会必须为工人的经济利益而斗争,学生会必须为学生谋利益,学术团体必须研究学术,文化教育团体必须办文化教育工作,同乡会必须实现同乡的互相帮助等,而且要使原来的这些目的实现,办得有成绩有信仰。但同时我们在另一方面必须接近与团结其中进步的分子,设法宣传我们的政治主张,并谨慎的设法吸引他们来参加政治活动与抗日运动等。必须这样,才能吸引更广大的群众来参加,才能保持它完全公开的地位。然而这也常为我们许多同志所不了解。他们的唯一任务就是作政治运动,他们对于各种团体原来的任务根本没有兴趣,忘记它,抛开它,把一切学术团体、文化教育团体、同乡会等变成单纯的政治机关。结果,这些团体不是自己塌台,就是受到敌人的打击。我们公开工作的地盘也就因而愈加缩小了。这是以后必须改正的。

我们要长期坚持进行公开的群众工作。千辛万苦建立起一个公开群众团体,不应该在一次政治运动中就根本把它弄塌台。同乡会来举行“八一”纪念,如果是不适合的,只好不举行。救国运动由救国会来领导,其它学术文化团体参加可以,如果这些团体在环境上不适合公开来领导救国运动,只好暂时不公开来领导。

(六)

日本帝国主义目前在我全国人民面前提出了亡国灭种的大问题,我们要吸引一切团体、一切人民来参加抗日救国运动,要建立各党各派的人民阵线,这就开展了我们群众工作的更好的条件。我们在各种群众团体中,应该向各党各派的领袖和群众提议合作。我们对蓝衣社、国民党、胡适之派以至杨立奎等都可以而且应该向他们提议合作,邀请他们来参加抗日救国运动。如果他们拒绝参加,拒绝合作,那就明显的证明他们是分裂救国运动。如果他们来参加,那就应该和他们在群众运动中来比较谁是群众真正的领袖!

在目前人民阵线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的时候,我们对于那些愿意参加救国运动的派别要有适当的让步,以便吸引他们和我们合作。我们应该用诚恳的同志的态度和他们讨论一切问题,并批评他们的错误。我们要使他们在群众中能够宣传他们自己的观点,并在群众运动中使他们占有相当的地位,我们要吸引他们来经常参加和援助群众的行动。我们不要有拒绝任何派别参加群众运动的态度。

但是,我们既在群众运动中和各党各派合作,而各党各派就各有自己的立场与利益,因此,在统一战线中,各党各派互相的批评与“斗争”,是经常不能免的。我们不能够也不应该避免这种批评与斗争,我们主张各派都有宣传自己观点与批评别人观点的自由,而一切取决于群众大多数的公意。在这里,我们的同志在群众中,就要坚持自己的观点与立场,并利用─切的机会宣传自己的观点,同时要批评各党各派错误的观点,使群众了解我们与其它各党各派有什么不同?不同在哪里?使群众自由选择。但我们目前对各党各派的批评,都应该避免采用敌对的、蔑视的、漫骂的态度,对法西斯派也应这样。而且对其他各派我们虽然应该与最进步的一派接近,但当着他们互相冲突时,我们在态度上要避免在群众面前袒护任何一方面。

我党目前在救国运动中的立场,就是:(一)武装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收复失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与解放;(二)停止内战,联合各党各派一致抗日,反对汉奸;(三)实现民主自由,建立统一的民主共和国;(四)无产阶级在民族革命中的领导权,提高与改善工农劳苦民众的生活。我们的立场就是如此。只要我们在群众中工作的同志,在任何时候都不动摇这个立场,那我们就一定能够战胜其它各派,取得群众最大多数对我们的拥护。只要我们善于宣传自己的观点与批评人家的观点,并不断加强我们在群众中的影响和阵地,结果,我们与各派合作,不会是我们的失败,不会是我们去投降其它各派,而会是我们的胜利,使其它各派依据我们的立场行动。所以我们的同志应该抛弃畏惧其它各派的心理,大胆的与一切派别在救国运动中合作。

我们要集中一切力量(人力、物力与注意力)来开展群众运动与群众组织,这是我们目前唯一重要的工作。全体同志要来讨论与研究群众工作中的一切重要问题。只要我们准备了千千万万的群众到民族革命的战场上去,就等于准备了我们在决战中的捷报。

让我们的党变成群众的党!让我们每一个在群众中工作的同志变成广大群众的领袖!

(193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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