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无疑是一个对世界、特别是对中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并且还将产生影响的概念,对它的产生及其存在的背景作一个知识社会学的分析无疑是有益的。
谁先提出毛泽东思想这一概念?胡耀邦认为,王稼祥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族解放的道路》(发表于《解放日报》1943年7月5日)一文中,第一个“正式提出‘毛泽东思想’”这一概念。[1]不过,也有人考据是邓拓在1942年提出来的。[2]看来是邓拓在先,不过,他的影响没有王稼祥大而已。
王稼祥和邓拓都只是在个人的文章中使用了这个概念,何时、在什么正式文件中首次提出、使用毛泽东思想这个概念?现在的通说是1945年7月召开的中共七大。其实不然。
在七大召开前三个月,中共作出过一个《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日),这其实是一个为七大确立毛泽东绝对权威所作的准备,在那个文件中,正式使用了毛泽东思想的概念。这个决议称“党在奋斗的过程中产生了自己的领袖毛泽东同志。毛泽东同志代表中国无产阶级和中国人民,将人类最高智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理论,创造地应用于中国这样的以农民为主要群众、以反帝反封建为直接任务而又地广人众、情况极复杂、斗争极困难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大国,光辉地发展了列宁斯大林关于殖民地半殖民地问题的学说和斯大林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学说。”“全党已经空前一致地认识了毛泽东同志的路线的正确性,空前自觉地团结在毛泽东的旗帜下了。”[3]这里对毛泽东的崇拜跃然纸上。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内中没有毛泽东思想这一概念。这与外国共产党对毛泽东思想的反感有关。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对中国共产党的做法十分反感,明确反对。1948年底始,经西人提议,凡各类文件和著述中,有“毛泽东思想”提法的,都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等。1953年出版《毛泽东选集》时,将作为附录的第一个《历史决议》中凡写有“毛泽东思想”的地方,都删改为上述提法。[4]这个《历史决议》当指上述1945年的《决议》,可见,最早在党的文件中提出毛泽东思想的是《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4月20日)》。
在党章中首次使用这一概念的是七大通过的党章。为什么在七大的党章中会出现毛泽东思想?这与整风运动存在密切的关系,这个整风其实是一次造神运动。1941年5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标志着整风开始,1943年3月20号,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减的决定》,推举毛泽东任中央政治局主席、中央书记处主席。此举在组织上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5]1945年4月20日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则标志着整风运动结束,也标志着对毛泽东的神化已经成功。于是便有了七大党章中关于毛泽东思想的提法。
什么是毛泽东思想?1945年6月刘少奇在七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此有详细的阐述。在《引言》部分刘少奇说:“我们党之所以获得伟大的成就,在于我们的党……它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在报告的第二部分(关于党章的总纲)有一部分专门讲“关于党的指导思想问题”,内中刘少奇说: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统一的思想,就是中国的共产主义,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主义在目前时代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民族民主革命中之继续发展,就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优秀典型……因此,现在的重要任务,就是动员全党来学习毛泽东思想,宣传毛泽东思想,用毛泽东思想来武装我们的党员和革命的人民。” 文化大革命中关于毛泽东思想的一些基本提法实际上都来自刘少奇的这个报告。
在七大通过的党章有两处提到毛泽东思想。一是在总纲部分,一是在党员的义务部分。总纲第二自然段云:“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之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党员义务的第一条即是“努力地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6]
在党章中出现党员个人的名字,并要全党向这个人学习,这与共产党以前的传统完全不符。在一大到六大的党章中,从来没有“指导思想”一说,甚至连马克思的名字也没有出现过,更不用说活着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名字。不仅如此,为了神化毛泽东,七大的党章中新增加了“总纲”一节,这也突破了原来的党章体例,六大及其以前历次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都没有“总纲”部分,非常简洁。顺便要说明的是,从一大到七大的党章中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规定,都是国际化的,没有国籍的要求,到八大才规定只有“中国公民”方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六大党章甚至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这从组织上排除了毛泽东思想入党章的可能。
七大党章的做法遭到到了兄弟共产党的反对,特别是苏联共产党的反对。正是由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压力,这一提法开始动摇。[7]党的正式文件中不提毛泽东思想的做法,在1948年后,党的正式文件中早就没有毛泽东思想的提法了,在1953年出版《毛泽东选集》时,还刻意将作为附录的第一个《历史决议》中凡写有“毛泽东思想”的地方,都删改掉。当然,最有代表性的是八大的文件。
七大召开11年后的1956年(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召开八大。八大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同类会议中最为开放的一次。八大党章与七大党章最大的不同点是关于指导思想的不同提法,毛泽东思想在八大的党章中消失了。党章总纲关于指导思想的规定变成了“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相应的党员义务的第一条也变成了“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不断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这次修改党章的报告是邓小平所作。在报告中邓小平说,八大的党章与七大的党章在具体内容上“包含一些带有原则性的改变”,显然就是指指导思想这一条,但是有趣的是,在他的报告中对这一重大改变却未置一词。
中共党章的这一历史性变革不是偶然的。这是国际共运中反对个人崇拜的理性主义倾向的产物,是中共党内正直之音的余绪。可以说,反对个人崇拜是八大的主旋律。特别值得注意的有这样几个方面。(1)《党章·总纲》部分有云:“任何政党和任何个人有自己的活动中都不会是没有缺点和错误的。”这里用了两个“任何”,是不同寻常的,显然暗指毛泽东。(2)邓小平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专门有一段关于领袖问题的论述。他在讲了领袖的作用以后,话锋一转,讲工人阶级领袖的特点,说:“工人阶级政党的领袖不是在群众之上,而是在群众之中,不是在党之上,而是在党之中。正因为这样,工人阶级政党的领袖,必须是联系群中国共产党众的模范,必须是服从党的组织,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对领袖的爱护……不是对于个人的神化。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的一个重要的功绩,就是告诉我们,把个人神化会造成多么严重的恶果。我们党从来认为,任何政党和任何个人在自己的活动中,都不会没有缺点和错误……我们党也厌弃对于个人的神化。”[8]在承认过去我们党也有个人崇拜现象以后(这实际上是对七大党章中毛泽东思想提法的暗示性否定),邓小平强调,“我们的任务是,继续坚决地执行中央反对把个人突出、反对对个人歌功颂德的方针”。(3)党章中关于党员义务的第四项规定:“严格地遵守党章和国家的法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一切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位如何,都没有例外。”这里也是贯彻的平等原则,反对党内的特权。(4)不厌其烦地反复强调“集体领导”,这也不是无的放矢的。(5)反对官僚主义,提倡群众路线,反对骄傲自满,强调党内监督和接受群众的监督。(6)为了反对个人崇拜,八大在制度建设上的一个亮点是县以上各级党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邓小平把它比作党内的“人民代表大会”。
这段历史实在太令人回味了。他说明赫鲁晓夫的行为与思想对中共有相当的正面影响。在1950年代,共产主义阵营内部的理性倾向是非常强劲的,这是刘少奇、彭德怀等人保持相当的独立人格,并企图与毛泽东平等对话的外部原因。这种思潮正与毛泽东的个人权力的膨胀相对抗,这或许正是毛泽东迟迟不开八大的原因。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是刘少奇所作,正是刘少奇把毛泽东思想抬到天上,可以说刘少奇是毛泽东的主要盟友,是那场造神运动的主要前台人物。当然,这不能全怪刘,因为没有刘,自有他人来干。在一群争天下的农民中,没有“领袖”是不可能的,这是团结与利益的象征,是理想与希望所在。可悲的是,后来这一尊神像竟然成了造神者的杀神。更为可悲的是,在中国,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这股强大的理性主义思潮在1960年代竟然翻了个个,个人崇拜竟然加倍卷土重来,极度疯狂的造神运动达于前所未有的地步。为了这尊神,中国人付出的不仅是金钱,更有成千上万的生命!
文化大革命中将毛泽东思想抬到天上的做法,起码在1969年九大召开前是违反党章的。对这样的大是大非的问题,在文化大革命中、以至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人讲过,可见党章对于共产党的领导人来说,历来是一纸空文。文化大革命中,更有红卫兵用过“毛泽东主义”这一提法,因为他们觉得“主义”的权威高于“思想”,于是“毛泽东主义战斗队”之类的红卫兵组织屡见不鲜。不过这似乎有“僭越”马克思、列宁之嫌,最终未能进入党章。
在这一时代浊流中,文化大革命到改革开放前通过的党章恢复了七大毛泽东思想的提法,九大的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毛泽东思想是在帝国主义走向全面崩溃、社会主义走向全世界胜利的时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十大通过的党章删去了后半部分,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换了一种说法,其含义是一样的:“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改革开放以后的第一次党代会——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关于指导思想的规定与文革中的党章没有实质性区别:“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但是为了防止个人崇拜,对毛泽东思想作了界定,突出它的“集体智慧”性质:“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由于改革开放是对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阶级斗争为纲——的否定,这就产生了一个逻辑上的难道:要用“毛泽东思想”这一旗帜,又必须抛弃它的主要成分。于是,就形成了一个人类思想史上少有的奇观:毛泽东思想的内容不是由已经进入历史的毛泽东来决定,而是要由他人(掌握权力的现任领导人)来决定。这进一步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这样的尴尬事:有些毛泽东的话不是毛泽东思想、而有些他人的、毛泽东明显反对过的话却成了“毛泽东思想”。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来看,这其实体现了现实社会(他的代言人当然是有权人)的矛盾心态:他要毛泽东思想这面旗帜,但是又不同意毛泽东的思想。这一两难一直困绕中国到今天。
十二大的提法被13大、14大通过的党章全部承袭,15大在保留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增加了邓小平理论:“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十六大又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毛泽东思想仍在,十七大承袭十六大,十八大增加了“科学发展观”,保留毛泽东思想。
这种做法对保持党的思想的连续性有好处,但是也有一个逻辑问题:如果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是一致的,这些个真理是一个东西,何不简单点,回到八大?如果不一样,又怎能都作为“行动指南”?
回顾与研究这一历史给我们一些重要的启示:1)个人崇拜本来不是我党的传统,在六大前,我党最高领导人的权力是受到牵制的,或者他们都是明智的,历任党的领导人(李大钊、陈独秀、张闻天等等)都没有将自己的名字与思想写入党章;2)个人崇拜是把双刃剑,它有动员力量的一面,也有造成思想与行为独断的一面,使党难以纠正自己的错误,一旦最高领导人犯错误,只能一条道走到黑,要他人来收拾烂摊子,因为他不但是行动的最高统帅,而且是真理的垄断者;3)1950年代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短暂的反对个人崇拜的理性化思潮,对中国共产党有过非常大的影响,但可惜的是昙花一现,不久以后开始的反右、中苏反目使中国共产党又走上的个人崇拜的歧途,将独断的偏见当作永恒真理,八大的理性路线被永远搁置;4)个人崇拜给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包括邓小平自己也很反对的家长制、一言堂都是它的副产品,更不用说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灾难;5)党的领导人将自己的名字与思想写入党章,是与科学社会主义的目标格格不入的。因为共产主义的核心是人的解放,人成为独立自主的人,而个人崇拜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在这一方面,马克思为我们提供了榜样。针对当年法国青年对马克思的崇拜,声称“马克思主义”的做法,马克思明确说:“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恩格斯:《致康?施米特( 1 8 90 年 8 月 5 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32页。
一个以人的自由与解放为目的的组织,最终陷入个人崇拜,这是人类思想史上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更需要人类的智慧,需要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
注释:
[1]胡耀邦:《深切地纪念王稼祥同志》,《新华文摘》1985年第1期。
[2]孙代尧:《“毛泽东思想”的概念是邓拓最早提出的》,《毛泽东思想研究》1986年第4期。
[3]《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4月20日)》。
[4]参阅《北京日报理论周刊》2004年4月26日石仲泉文。
[5]遵义会议只是增选毛泽东为政治局常委,会后不久,决定毛泽东为周恩来的军事指挥上的协助者,遵义会议决定张闻天接替博古在党内负总责。随后,又成立了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的三人团(又称军事指挥小组),周恩来任团长。所以,“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在党内的领导地位”一说是不符合事实的。
[6]见刘少奇《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国出版社1949年版。
[7]《胡乔木回忆录》对此的解释是:为什么八大没有提毛泽东思想?也是因为苏联的关系。苏联始终拒绝承认毛泽东思想,在苏联文件中绝对不提毛泽东思想。凡是中共文件中提了的,他们刊用时都删掉。参阅《北京日报理论周刊》2004年4月26日石仲泉文。
[8]这里明确肯定半年前(1956年2月14日开幕)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反对斯大林崇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