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宇:面多加水与水多加面

——不合时宜的自由主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24 次 更新时间:2013-05-19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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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宇  

摘要:西方长期的奴役史形成的心理阴影逼出了具有消极意义的自由观。因其展现为物力竞争,未脱于生存论、存在论,属于次级价值。它的单线突进业已造成人与自然、社会、历史、自身的失衡、失序、失范,而与约束机制间的失衡是其缺陷。中国自古即为约束论,然自由即生于约束中,此为宽与猛的关系。宽猛互济,任何一方的突进都将危及自身。他力强制固剥夺自由,自力放纵亦使自由得而复失。

关键词:约束论,价值层级,他律,逞臆之论,宽与猛,有益的枷锁。

如果说中世晚期,在反宗教专擅与人身奴役、反采邑封锁融通财货及其之后的反专制压迫中,西方人以自由为主义,作为矫枉过正之举,尚可承认其时效性、合理性的话,在获得自由解放后,其接力者们仍以之为志业,单线突进,不曾止歇,已一步步地走向反面。如率先完成工业革命的英国出台了亚当?斯密理论,其放任经济说有利于英国对内保护富人财产,对外冲击挤压尚未完成工业革命的弱国经济;“华盛顿共识”欲消除影响国际资本流动的障碍,以利金融强国、大鳄的国际寻猎,商品倾销;自由经济、私有制造成国内贫与富、国际南北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言论自由使有权势者得以畅所欲言,掌握话语权及议题设置权,以压倒性的宣传机器传播其价值观,同时淹没、边缘化弱者的声音,所谓宽容系表面文章;对异己者、不听话的国家迫其采取“自由民主制度”,甚至不惜诉诸战争;不承认国际法的十二海里领海权及二百海里专属经济区,称“妨碍了自由航行”;拒绝外太空的非军事化,等等。上述情形的共同特征是:张扬自由的皆为强者和富者,或自觉不自觉为其服务的学者。自由主义就这样由反专擅欺压的媳妇,熬成婆后成为了变本加厉的欺压者,以自由之名行干涉、强制之实,且规模、范围更大,更具欺骗性,影响更深远。尤为严重的是其主张的自由经济、个人主义的畸形发展产生的祸殃远非当代的人们有能力评估,即自然生态的恶化、社会的涣散、人自身身心的失衡、对代际利益的漠视。诸如此类全面失衡的情状是如何产生的呢?

西方学者宣称,人生而自由,自由是人的自然属性和本质,是自然权利。如此,则自由即为人类永恒的诉求。现代自由观又演进为个体权利优先说,而权利即正当,于是自由即类于善了。它被限定为是一种状态、事实,并较少关注自然界、精神界,多有学者宣称自由指的是免于外力的干涉,有意将自律等精神从自由观中剔除;或有主张自律的,亦为防干涉,称道德独立,使之具有了排他性,从而与人的社会性、历史性发生冲突。自由观念系西方近、现代价值体系中的核心,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核心其价值层级的低矮。其立意属于次级价值,未脱于生存论,是古希腊自然正当论的延续,于是西人以存在为主旨的理论便层出不穷。因西方历史即展现为物力竞争的历史,对此的习以为常使西方理论家对诸如中国的以谦和为核心的伦理道德理想无信心,无期待。其效果是使约束论处境尴尬。

然而若据此便说自由主义罔顾约束论,并不公平。几乎所有的自由主义者皆将约束之责委诸法律,以之作为自由的边界。法律之外则为自由与权利伸张的广阔天地。西方世界亦确以此为社会实践的,效果如何呢?空前剧烈的竞争产生的恶果正是在法律的施行中出现的。于是我们必须检讨法律的局限性。一般而言法律应约束着自由的延伸度,以禁止性、规劝性规范绳之。然法免不了功利竞争性。而现代法制重心在商事上,契约自由为核心原则,以权利为本位。洛克更是说,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样,任意性、张扬性规范即远多于古代,约束性法被自由性法取代,自由加竞争,使竞争呈白热化,资源迅速走向枯竭。而人是有自然差异性的,自由竞争使富强者愈富愈强愈自由,贫弱者愈贫愈弱愈窘迫,失去了竞争性,于是垄断止争的局面遂成。且法律的价值位阶较低,遵循木桶定理,使世间日趋世俗化。(参见拙文《尚法是人类欲使文明获提升的短板》)可见法治无力遏制人欲的张狂。现代法治与古代秦国时的法家本质上并无不同,皆遗礼义,弃仁恩,尚事功,并心进取。所异者一则麻醉无痛感,一则戕贼有痛感而已。于是偏执于效率的自由主义不得不向平等靠拢,通过限制竞争,缓解贫富差距、劳资矛盾展现一定程度的公允,以此延续合理性。

由自由主义造成的人与自然、社会、历史、自身及未来的失衡、失序、失范、失调,可知与约束之间的失衡,社会制约机制的式微是其致命缺陷。它有一些叫得很响的宣示。如“控制自由会扼杀活力”;其实要损害一个事物,一种方法固然是压制,另一种方法则是无限增殖其数目。互联网上发生的情形即后一种,自媒体致信息大量堆砌,陷观众的注意力于迷茫之中,阅读效率越来越低,要惹人注目,就需制造噱头、新奇事件。鹰隼捕一只鸟成功率高,若面对一万只群鸟,则会因注意力的迷茫而一无所获。且活力有正负好坏之分,即便是正活力,过度了则会转为负面。“本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此话等于宣称别人最好闭嘴。此说若果然成行,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几失去存在价值,因他们充其量只能提供次佳方案。此说抹杀了人因禀赋等而产生的差异性。“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可自由行事”;必须考虑时空背景。今天的人类物质能力空前提升,又以权利为本位,这样,强者的自由延伸,遇到弱者的自由边界,即不免侵夺弱者的自由和权利。公司法律制度使权利无限,责任有限;盈利私有化,亏损社会化。如此,若不妨碍他人,即不可随心所欲;若随心所欲,必妨碍他人。“道德独立,自我立法”。其实人系社会性动物,人之为人离不开他的历史、社会性,道德是人类共同生活中形成的行为规则,因而他律无可避免,企图排他是幻觉。还有形形色色的“最小化”、“最大化”。如个人行为自由最大化,控制最小化;个体权利最大化,国家、集团制约最小化;市场放任最大化,市场干预最小化;言论自由最大化,节制最小化,等等。据说这样才是正义的。

出现上述偏执有下列原因。西方历史上中世前为漫长的奴隶制,之后又继之为封建奴役,美国则到了近代才废奴;精神上的宗教钳制贯穿了中世纪。因而西方人自由的呼声持久而炽烈。黑格尔即说自由从封建人身依附的不自由中产生。是历史的惨痛记忆而形成的心理阴影逼出了具有消极色彩的自由观,仿佛不把话说到这个分上不足以防止干涉的重现。这种观念上的洁癖亦可在古希腊柏拉图的灵与肉、知与见的二本及机械论中找到根源。鉴于中世的精神钳制,且思想容易于无形中左右人的灵魂,自由主义即要肉不要灵好了。基督教无我神圣,那就私权神圣;之前是集团主义,之后就得个人主义。知与见的分离使上述宣示为逞臆之论,不接地气,处于真空无氧状态。这也使一些自由主义者脱离大众,理论无根,在社会实践中行不通。中国儒家思想则具有实践性,重养欲给求,紧扣人生,与生命的流行须臾不离,言顾行,行顾言,使理论有机,以安顿生命。倒是西方政府知道柴米油盐贵,不似学者那般一根筋,见经济形势处于弱势时,毫不犹豫地出台保护政策,竖起贸易壁垒。自由主义称人类的历史为不断寻求自由解放的历史,这是机械进化论,以数理逻辑去解析社会领域,在现代的语境中,将导致如黑格尔所称的绝对意志即欲望成为自由的意志。亦不乏有把社会生态的健康运行委诸自然的学说,如称市场干预必产生民粹主义、平等主义甚至极权主义,无形的手自会调节;言论自由后,各种意见的激荡、博弈会自动产生理性、清明。结果是无形的手屡屡显形为黑手,言论的无节使激越、媚俗、散布仇恨的声音赢得了市场。究其缘由,其实人类早已脱离自然境界,进入人为领域,干预介入不可避免。尤其是近、现代,工业化生活使社会业已脱离了天地之化育,走向与自然为对待的向度,管控理所应当。否则结果必然是人欲熏天。

中国自古即无自由说。自由与奴役为对待,有奴役故有自由说。中国史前或有自由说,有史以来即无奴隶制,并早早泯灭了阶级之等,自然无自由说;若有,倒无异于骑驴觅驴了。与之相反的学说却层出不穷。如礼乐说即约束论,礼乐制度为行约束的制度。孔子曰,克己复礼为仁,非礼勿视听言动。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西人乐衷于以独立获自由,儒家则慎独,戒慎恐惧。张载曰,息有养,瞬有存。礼对人的约束已达毫纤毕至的程度。黑格尔说中国仅皇帝一人拥有自由,其实依西人的自由观衡量,连他一人的自由都没有,他的一举一动均要受礼制的约束。非但士君子要受礼的无微不至的约束,平民百姓亦要受伦理道德的规约。孝的价值体系即是对人的束缚。可否因此说中国无自由呢?中国古代虽无自由之名,却不乏自由之实。如梁启超所述,秦汉以降,我国一般人民所享受自由权,比诸法国大革命以前之欧洲,殆远过之。庙堂之上行无为之治,以安平为目的;江湖之下则乡村自治,“纳了粮,自在王”。庙堂江湖两相忘。

何以一面说束缚,一面又称自由呢?其实二者并不矛盾。因自由即生长于礼的规矩之中,二者的关系古之圣贤早就弄明白了。孔子曰:“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宽与猛、礼与法、德与刑皆本与辅、体与用的关系。人类社会诸领域皆是如此,二者的拿捏须适度。过宽则易流于驰溺,应绳之以猛;过猛则失之于严苛,故应救之以宽。这里的“济”字为救助、调和之意。猛似与宽反向,实以猛成就了宽。如熊十力所说,宽治易流于姑息,反之以猛,人将严肃而近于仁矣。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其平衡成就了生态的健康。任何一方的突进都会危及自身,势成病态。中世后期西人高扬自由对抗压制,即以宽济猛,具有时效性,取得了自由解放。此时要问:自由解放以后怎么办?遗憾的是西人仍然一刻不停地冒进。现代自由观则过宽,造成流溢无形,应以猛诊疗。说人的本质是自由,生而自由,自由是永恒的诉求,属于执一。焦循曰:“圣人一贯,故其道大,异端执一,故其道小”。其实人从猿到人的开智过程即是约束弱化本能的过程,否则猿无从变为人,自由更是无从附体。仅将自由视为人的本质本已看低了人类,而将精神自由剔除则进一步贬低了人的性质。故人的规定性除自由外,还应有自觉、自律等,并宁以后者为要。人若不停地求自由解放只会“道日小而害日大”,最终以沐猴而冠收场。

自由应节而无过,否则过犹不及。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固然知道他力强制剥夺自由,殊不知自力放纵亦使自由得而复失。梁启超说,“人之奴隶我,不足畏也,而莫痛于自奴隶于人;自奴隶于人,犹不足畏也,而莫惨于我奴隶于我。庄子曰,哀莫大于心死,而身死次之。吾亦曰,辱莫大于心奴,而身奴斯为末矣”。因他力强制有痛感,必生反弹以图解放;自力放纵如吸食鸦片,麻醉无痛感,且可致幻,无力自拔。今物质自由单线直进,人的心灵被外物控制,如庄子所曰,丧己于物,失性于俗。柏拉图说极端的自由只能变成极端的奴役。托克维尔则说,人若无信仰,就必然受人奴役;而要想有自由,就必须信奉宗教,这是一种有益的枷锁,他使人们可以很好地利用自由。托氏提出了枷锁的利害之别,他力奴役或自力丧己于物为有害的枷锁,“教条式信仰”为有益的枷锁。可见专擅独裁及自由主义皆通往奴役之路。

自由的消长变更因不同领域、不同人而不同。负责任的大小应与规矩的多寡成正比,与自由成反比。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君子素富贵行乎富贵,小人富贵斯滥矣。故君子身体自由少,心体自由多;小人反之。所负责任愈大的,身体自由愈少,心体自由愈多。以言论自由论,私域自由度大,因所负责任小;公域自由度小,因所负责任大。故言论自由应与受众的多寡成反比。在精神领域如文化、艺术,则规矩尤多。艺术如戴着镣铐跳舞,严格的法则,反复的锤炼方能成就好的作品。古典格律诗词,规矩法度严谨,却能涵养自由精神,产生诸多不朽的名著;反观现代自由诗,作者可信马由缰,结果诗意大减,既误了诗,自由亦难容其中。可见心体自由得之不易。因如今身体自由过滥,致心体充塞,故社会应转为将重心移至心体自由上,而心体自由应在身体的约束中求。人类早应从自由本位转为约束本位。欲复自然、社会生态的平衡,自由加法治仍失之过宽,何况今日之法为自由式法;须束之以规矩道义的猛,即援之以礼济之,以恢复生灵的有机存续。

作者系武汉独立学者,著有《文明之阶》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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