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mmy M. Frisby:税收改革的政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08 次 更新时间:2013-01-04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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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my   M.   Frisby  

译者张毛培,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助理。

现在的美国联邦税收法典亟需改革。在今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共和党候选人Mitt Romney以及连任总统Obama都不约而同地将企业税改革作为一项政策问题纳入竞选活动中来。而且双方对此的看法上所能达成的共识要比分歧来得更多。他们同时提出了要降低税率并且要转向区域化的企业税制度,或者用总统Obama的话来说至少要开放企业税制的区域化。不仅如此,他们还一致认为如今的美国税法对于个税的规定也是十分混乱的。虽然他们对过去十多年来收入所得税的征收份额对哪些人公平,对哪些人不公平持有不同的政见,但撇开这些政见本身不说,美国确实总是缠身于多变的临时性税收政策。尽管一项受税收改革者青睐的统计数据表明,自上一次在1986年实施的联邦所得税制度改革以来,税收法典已经进行了15000多次修改[i],美国国会下属税收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以下简称 JCT)在其2011年发布的文件将这个国家的所得税政策的根本特点展露无遗。JCT的文件中列举了2010年至2020年期间将会陆续期满失效的联邦税收条款。不算上临时性的灾后税收减免,从2010年开始的头三年里分别将会有31项、56项以及37项联邦税收条款到期失效[ii]。

“国会每年会延长联邦税法中最先过期的一系列条款的到期时间。”

国会每年会延长联邦税法中最快过期条款的到期时间,而这些条款主要都是会对企业产生影响。正因为国会每年习惯性地延长这些条款的到期时间,这些条款也因此获得了“延期税收(tax extenders)”的绰号。而这些“延期税收”和美国临时性税收政策最核心的部分构成了我们当前对劳动收入所征的边际税率。George W. Bush在任时于2001年颁布施行一项有效期为十年的税收政策。这项政策在2003年曾被修订,并于2010年被总统Obama和民主党当家的第111届国会又延长了两年有效期。而这项政策不仅成为了党派之争的导火线,也为了美国纳税人带来巨大的(税收)不确定性。如果这项施行于Bush时期(或者说跨越Bush-Obama时期)的税率政策会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到2012年底也就是今年年底过期失效,那么对于劳动所得所征收的边际税率就将从25%,28%,33%,35%增加到28%,31%,36%,39.6%,由此也将恢复10%的纳税等级。

临时性税收政策的制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总共有超过36项像这样的临时性政策即将面临过期失效,这也就部分构成了我们所知道的“财政悬崖”问题。财政悬崖是指一系列的财政政策,包括增加税收、扩大征税项目以及《合理医疗费用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实施后的医疗费用削减等,将和那些按照2012年《预算控制法案》(Budget Control Act)削减国防以及政府自主性开支的政策碰撞在一起,于2013年1月1日或2013年的某一时刻同时生效。(这使得政府财政状况面临崩溃的危险。)

除了劳动所得税将面临整体框架性的增加,财政悬崖的构成还包括大量其他将要过期失效的税收条款。这些即将过期的税收规定包括:美国机会税收抵免(American Opportunity Tax Credit),翻倍的儿童税收抵免(Child Tax Credit,从原来的一个孩子500美元增加到目前的1000美元)以及该抵免对退税补贴的提高,收入所得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EITC)的扩张,取消对分项扣减额和个人免税额的逐步撤销,减少婚姻税,降低资本收益税率(从原来的20%较低到目前的15%),15%的股息税(而不按原本的一般收入税率征税),以及地产税的减征(从原来地产价值超过一百万美元征55%的税减到目前超过五百万美元才征35%的税)。而所有所得税条款的成本在2013年总共将达到1100亿美元,在2013至14年间达到3400亿美元,以至于在2013至2022的十年间达到2.8万亿美元。除此以外,我们还需再加上2%工资税减免条款的到期失效(为2013年所带来的900亿美元成本),以及包括研发期税收抵免、酒精燃料税收抵免等一系列税收条款的延期(为2013年所带来的300亿美元成本和2013至2022十年间的4550亿美元成本)。[iii]

以上这些总共加起来,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the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CBO)估计如果所有涉及财政悬崖的条款到期或生效,美国GDP将会缩水2%,造成美国经济的轻度衰退[iv]。如果暂且不说这一令人堪忧的前景,我们应当意识到美国当代税收政策中难以忽视的现实,那就是这个国家想要继续通过制定临时性税收法规来创造实质性的经济增长。

“处于财政悬崖的边缘,我们感觉到这将会是一个的难得机会进行重大政策改革。”

处于财政悬崖的边缘,我们感觉到这将会是一个的难得机会进行重大政策改革。用更平实的话来说,(要克服困境)我们将面临一个现实的操作问题,那就是一旦我们要建立一个立法联盟来修复这一部拆东补西拼凑出来的税收法的任何一部分,就必须要去同时修改该法中的其他部分。因此唯一的出路就是对这部功能紊乱的税收法做整体性修改。而目前按照国会传统的想法,想要去避免财政悬崖或是尽可能地减少因此而带来的政策变化,这会使得国会不得不通过对赤字的结构性削减来进行修正。而这项修正性的对预算的处理将必然涉及增加一定数额的联邦税收收入,为此,国会议员们将会着眼于全面的税制改革。

要进行全面的税制改革就需要去借鉴美国上一次对税收法的重大改革,也就是1986年的《税收改革法案》(the Tax Reform Act of 1986)。随后我们需要去集中总结两党合作以及立法者阻挠游说利益的经验教训。然而,虽然被人歌颂的1986年立法的确为我们提供了进行重大税制改革的有用经验,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当今的经济和政治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意味着新一轮的税制改革不能按照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的套路来进行。当我们将其作为2013年或2014年税收改革的范例时,我们应当从其发挥作用的经验教训中看到起警示作用的部分。当我们观察Obama第二届政府以及第113届国会所面临的财政悬崖时,我们应当意识到当今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不仅将迎来新一轮与从前不同的税收改革,而且这一次可能要比之前更难实现。

(一)“税收中性?”

要建立全面税收改革的立法联盟所面临的最大阻碍在于当今的改革者们对此次税收改革应当增加税收收入还是保持税收中性还没有达成共识,以至于难以展开进一步磋商。税收中性原则要求修正后的税收法能够带来相同数量的税收收入,也就是美国财政部要收到旧法实施下不多不少,与之前相同的收入。在税收改革辩论之初,也就是1985年,最主要的辩论者都同意将税收中性作为他们的最终目标,然后围绕这个目标所设定的框架下进行磋商,再进一步解决如何重新分配总的税收负担。[v]

现在,我们的争论方向是明确的,即使不是完全地,但大部分都是党派性的。国会中的民主党主张增加税收收入来支撑目前已经大大超出收入的支出水平。而由参议院少数党领袖Mitch McConnell以及一些众议院共和党协商会议(House Republican conference)的活跃分子所领导下的共和党已经公开表示坚决反对增加税收。

随着总统Obama连任,在众议院议长John Boehner表示想要通过修补税收法的漏洞来增加一定税收之后,共和党这一谈判立场变得更加复杂。但大老党(Grand Old Party,GOP,美国共和党的别称)如今更加难以从它原先对增加税收的反对立场中转变过来,因为出现了并未参与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的政治力量:美国税制改革协会(Americans for Tax Reform,ATR)签署的纳税者保护承诺(Taxpayer Protection Pledge,也被叫做Grover Norquist pledge,Grover Norquist是ATR的领导人)。在这一承诺下,所有的应征人员以及在职官员都必须抵制任何一切增长税收。用承诺里的话来说,所有美国众议院以及参议院的成员都必须:“第一,抵制任何所有增加个人或企业收入所得边际税率的企图;第二,抵制任何对税收减免和优惠的减少或消除,除非通过之后的进一步降低税率来抵消。”根据ATR的统计,第113届国会的258名成员,包括除新泽西州的共和党众议员Robert Andrews以外的所有共和党议员都签署了这一项承诺。只有16名共和党众议员以及6名共和党参议员目前还没有签署这一承诺。

Norquist通过反复公开保证来加强承诺的实现。这些保证包括一旦国会议员的投票表决被ATR视作增加税收,将会使得他们在大选时的竞选广告与基层推广受到限制,并使得立法者受到违反税收承诺的指控。尽管对Norquist的批评者抗议称该承诺使得立法机关对Norquist负有义务,而却不再是使得立法者应当对他们的选民负有义务。ATR对违反承诺的应对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使得在华盛顿的税收政策谈判久悬不决。

税收中性的重要性与增加税收的必要性之间所存在的内在冲突,因为美国联邦政府如今的预算赤字规模正在加剧。在1985财政年度,联邦预算赤字为2120亿美元,占GDP的5%[vi]。相比之下,在2012财政年度,联邦政府的财政预算赤字达到了1.1万亿美元,占GDP的7%,并且这是联邦预算赤字连续超过1万亿美元的第四个年头。而2012年赤字所占GDP的比重虽然相比2011年度的8.7%有所下降,但却仍然是自1946年以来第四高的比重[vii]。

或许阻碍达成收入目标共识的更加核心的政治问题是,共和党内几乎不再有赤字鹰派。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包括在George W. Bush 任期内(参见:two rounds of tax cuts, creation of an entitlement program with the Medicare Part d prescription drug benefit, and two prolonged and unfunded wars in the Middle East),我们都已经很少看到赤字鹰派在大老党里有所作为了。

在大老党内,对于税收政策所起的作用属于供给学派(supply-siders),他们主张将税收政策当成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工具,而不是将其作为为资助政府活动和项目创造收入的方式的。供给学派为自己辩护的核心理由就是近来的历史已经明确证明了美国联邦政府对税收收入欲罢不能。对他们而言,税收的第一原则就是要将税率设定在能够推动经济发展来带动个人收入增长的水平上。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供给学派与赤字鹰派在当代的权力制衡和Reagan第一个任期内制定税收政策时的情景。在Reagan第一轮的减税过程中,《经济复苏法案》(Economic Recovery Tax Act)在1981年通过,随后就发生了白宫内部的激烈辩论。赤字鹰派顶着供给学派的压力,直指增加赤字的最新预算项目和后期减税。而这些在Reagan白宫内发生的共和党辩论的立法产物就是1982年的《税收股本和财政责任法案》(Tax Equity and Fiscal Responsibility Act,TEFRA),而正是这项法案为美国财政部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

TEFRA发挥作用的常规路径有三个方面。第一,税收征管系统通过提高合规性要求来为财政部增加收入(例如,TEFRA增加了利息和股息的扣缴,扩展了信息报告并加大了违规处罚)。第二,税收优惠被消除或者对它们的使用被加以限制(例如,撤销了安全港租赁,撤销了未来加速折旧补贴,提高了个人最低征税额,并限缩了会计规则中完全契约性的自愿会计方法)。第三,增加了一些税收,包括机场和航线信托基金税、烟草和电话消费税[viii]。

与显而易见的事实相反,以上这些都不足以表明Reagan时代可以作为联邦政府紧缩财政的典范。相反地,从中我们可以得到的令人不安的结论应当是,即使是相比当年1980年代还不完美的财政政策,我们又渐行渐远了多远。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已经很少看到赤字鹰派在大老党里有所作为了。”

虽然民主党阵营中的赤字鹰派消失以及“蓝狗”(Blue Dog)成员的减少都有因可寻,但共和党内以供给学派为主导的思想本身也加剧了在税收问题上的两党分歧,并形成共和党与民主党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

供给思想的又一明显影响就是使得共和党作为右派日益遵从于对财政政策变化的动态评分分析(Dynamic Scoring Analysis)。因此,如今政治右派对税收政策的思路普遍要比1980年代时更加右倾。所谓动态评分分析是指在预测财政立法影响时,将个人和企业更大范围内的动机和行为变化考虑进来,并且还会从更加长期的角度来观察整个经济状况的改变对它们所产生的反向影响。动态评分的主张者认为只要这个方法能够运用准确,就能更加精确地预测到这些变化所带来的整体性反应,而不仅仅是一个更简化的静态分析。

相比其他比较静态的评分分析,动态评分通过对更加广泛的经济影响进行整合,使得我们能够预测到降低税率和减少总税收负担往往会产生更高的经济增长,以及由此带来的更多的税收收入。

正因为动态评分表明低税率能够产生与现状相当或是更多的税收收入,体现到税收政策制定上,一旦偏好用它来替代静态评分的一方,那么就会更倾向于降低税率。结果就是,即使政治右派和左派能够在财政收入目标上达成共识,但是政治右派所偏好的税率比左派所偏好的税率相差更远。

但政治本身远比这个要更加复杂。目前的法律要求国会预算办公室(CBO)在评估或预测立法对成本与财政影响时所运用的分析方法要能够将个人和企业行为变化考虑进来,但没有要求去评估微观经济因此而对财政的反向影响。换句话说,CBO不会去预测一项财政政策变化是否会影响GDP增长,是否会因此来反向影响税收收入。那么当我们谈及税收的重大改革之前,动态评分的主张者就必须先去决定是否同意运用目前没有那么动态的评分模型去评估。如果他们想要依靠更多的动态评分分析来提高财政收入,那么他们必须先向立法机关进行抗争以求在税收改革前改变对CBO的管理办法。而众议院已经迈出了这一步,它在2012年2月通过第3582号议案,要求CBO与JDT(税收联合委员会)整体评估税收改革的重大立法将如何冲击整体经济以及如何影响以GDP衡量下的经济规模。

(二)税法的制定

无论达成一致要保持税收中性还是要增加总体税收收入,都将进一步面临其他困难重重的政策选择。而从1986年改革所能提供给我们的指导经验来看,如今的经济条件,政治辩论以及自1986年以来的税法变化所形成的局势与当初产生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的背景局势完全不同。在这样的新形势下,立法者无法享有与当初一样灵活地去调节税率,修改或消除免税条款、除外条款或项目扣减。

当我们去评价税收改革所面临的具体政策选择时,我们应当从税法下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入手。如果同时改革企业税与个人税,那么就像1986年改革的那样,要去决定税法对两者分别的收入目标是什么,如何协调这两者的税收收入目标?实际上也就是说如果削减这两者中任何一方的税负,那么减去的部分能否通过增加另一方而获得弥补?

如今的企业税法改革就其本身来说无论是在政策还是在政治上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因为无论是在经济学家还是政治学家之间,两党都充分认识到美国如今的企业税制使得美国在全球市场中不再那么有竞争力,因此通常情况下,美国一定要削减企业税负。

但是虽然还不能够确定,但这样的企业税改革通常是会使得从企业方面获得的税收收入就会减少,至少在短期内会因为公司税负较小,包括免税期内返还公司收入,使得税收收入进一步减少。而根据动态评分,这些低税率企图产生的效果是产生强有力的经济增长,提高企业与个人收入,从而依税法为政府税收带来更多的收入。然而,至少在CBO评估的头几年里,企业税改革很大程度上只可能使得税收收入相比旧法格局下有所减少。

目前立法者所面临的问题是,是要去实现税收中性,还是通过增加个税来抵消企业税减少的影响从而在税法整体上实现政府收入增加。如果选择后者就意味着改革个税将无法实现全面的税收中性。如果立法者以此后者为目标,那么就会为个人以及那些按个税标准缴税的企业带来沉重的缴税负担。

“立法者所面临的问题是他们要去实现税收中性还是使税法整体上为政府增加收入。”

对企业税和个税的差别对待实在是一项令人怯步的挑战,将会被载入政治历史。但当我们反观1986年所采用的办法时,这种差别对待显得更加可怕。在1986年改革期间,税收中性也是通过两方面的差别对待而实现的。当时是通过在5年内让企业承担1200亿美元的税负来帮助抵消减少个税而造成的收入损失[ix]。假定正如政治辞令所说的国际竞争环境需要让减少企业税负有所必要,但如今我们要减少企业税负似乎也无法实现1986年时那样的税收整体性平衡。

个税有其自己的政治基础,而且相较于1986年已经发生了变化。资本收益税率、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扣除(Mortgage Interest Deduction,MID)、替代性最低税额(Alternative Minimum Tax,AMT)以及工资所得税减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EITC)将成为立法最难以解决的四大难题。

首先,(就税收收入而言)对于想要增加收入的民主党而言,一项合算的,且在具有政治吸引力的选择就是增加资本收益税率。在1986年,Reagan和众议院、参议院的共和党议员通过大规模提高长期资本收益的最高税率(从原来的20%一下子提高到33%)来换取工资所得税的减少。而如今无法这样做的一大阻碍据大家所说是来自共和党,因为共和党将提高资本收益税率看作是一件罪大恶极的事。

第二,正经历漫长衰退的美国房地产市场增加了房产业游说所涉及到的金融风险关系人,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房屋建筑及相关行业以及当前美国房主们。就近期的状况来看,对房屋抵押贷款利息扣除的显著减少会使得房屋价格下跌,因为新的买家们不会再将税款减免计算到总共的购房成本中去。由此所带来的各种不确定性会促使房地产相关产业积极投身于国会游说,并从基层入手设法阻碍任何对MID的细微修改。

即使是在经济环境越来越好的状况下,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低估对这项条款的改革所带来的巨大挑战。在1986改革期间,MID被缩减,但这样的限制只是被采用在了度假屋上,而对第一和第二套房产抵押贷款利息扣除依旧没有变化。

“个税有其自己的政治基础,而且相较于1986年已经发生了变化。”

第三,替代性最低税额下滑到中等收入所带来的问题日益严重。这是因为立法者原本想要通过使用因处理规避法律而发掘出的财政收入来消除较低边际税率的影响,而立法者这样的能力在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受到限制。起初,AMT是为了想要抑制高收入人群通过广泛的税款减免而减少他们所要缴纳的实际税率,因此AMT从来没有被作为通货膨胀的标志。虽然国会通过定期地修订AMT额度来防止平行税率系统过分下落到中等收入范围,但是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采取任何重新修订或永久性修改AMT的措施都会降低税收收入,由此而减少的收入就必须通过其他方法来重新获取。在财政悬崖问题的谈判上,全面修订AMT来保护中等收入家庭(也就是和国会之前的做法一致),按照现在的法律将会在2013年产生1250亿美元的税收成本。而在2013至2022十年间,总共的成本将达到1.7万亿美元。

第四,在1986年改革之后,民主党为穷苦的劳动者争取到了工资所得税减免的扩大,这是它赢得的重大立法胜利之一。1986年税收改革通过扩大EITC资格将上百万美国人排除在税收对象之外。但是我们很难想象在2013年还能够如何扩大EITC的资格。这对收支带来的巨大挑战在于当我们把缩小EITC资格以及减少税收减免视作一种收入来源时,如果我们要继续扩大EITC资格,我们去哪里寻找额外的税收收入来源来弥补因扩大而损失的这部分收入。而如果能够通过限缩EITC资格这样唾手可得的方法来增加收入来源,那么就会使得更多美国人因为税法的这些修改而重新成为征税对象。而这种方法正是那些高调的保守派以及茶党领导人(Tea Party)所鼓吹的,因为他们反复强调近年来未缴纳联邦所得税的美国人比例之高造成了财政负担。同时也有另外一些人呼吁让更多的美国人纳税是出于一种道德责任。出于以上种种相互作用的因素考虑,现在似乎很难再通过扩大EITC的立法来推动税收改革。

(三)州财政的紊乱

税收改革策略家们也需要考虑到这套最具有可行性的政策之确定部分源自美国各州的预算灾难。由严重的经济衰退和缓慢的经济复苏造成的出乎意料的低税收,以及对社会服务需求的增加,尤其是医疗和养老金危机,共同导致了一些州政府追求税收增加以应对预算短缺。

从联邦层面而言,削减或调整州所得税的扣除额是增加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JCT于2010年报道,联邦政府用于州和地方收入、销售、个人资产税收扣除额的总税收支出超过了390亿美元。JCT预测2012和2013年用于这些税收扣除额的税收收入将达460亿美元和540亿美元[x]。但如果各州也提高税率,或州的税收不能再进行扣除,那么各州居民的钱包会更加缩水。似乎可以合理地认为,议会里的议员们,尤其是来自那些高税收州的议员,很难从这个角度推行税制改革。

(四)前方道路

对税制改革的政治环境所进行的策略分析仍在继续,有一系列问题应该影响对我们对于达成综合性税制改革的可能性以及该改革所需的思考。包括:

立法语言和自身利益。2012年的立法基础是否和1986年一样坚实?假如不是,如果立法基础是重要的,那么它究竟有多重要?今天的税制改革者们从Simpson-Bowles赤字削减方案的试金石着手,但这些议案以外却少有立法语言被确定下来。这篇文章发表时,只有Ron Wyden议员引入了一个综合的税制改革法案。由Daniel Coats和Mark Begich两位议员联合资助的2011年两党税收公平与简化法案(第727条)包括了税率与漏洞填补的明确语句。这个法案与第112届众议院和参议院讨论的一揽子法案形成了鲜明对比,后者仅仅笼统地呼吁国会实行税制改革。

相比之下,1986年改革通过前的两年内,里根总统的财政部有细致的方案(第一个方案被称作财政一号,于1984年末提交总统),以及由国会成员和两党人士提出的五个具体的改革议案。尽管最近的公众视线集中于2012年总统大选中由共和党人Jack Kemp和Robert Kasten议员提出的税制方案,将之视为1986年最后改革的模型(此般关注是由于Jack Kemp的门徒、威斯康辛州的共和党人Paul D. Ryan被提名为共和党副总统),议员Bill Bradley和共和党人Richard Gephardt提起的税收议案也在1985至1986年改革辩论的基础上提供了立法语言。同样重要的是,如果不是更为重要的话,Bradley和Gephardt想方设法建立他们作为税制改革者的名号,并被鼓动与里根白宫合作将法案提交至总统。

分割与征服。从企业角度看此项法案,当今的企业游说者是否如同1986年那般分裂?1986年改革的成功根治于工业内部的分裂,例如大石油集团与小生产者的对立,大银行与小银行的对立。随着政治动力在减少企业税负道路上的前进,如果企业利益内部有容易受损者的存在,抵消税收减免将会变得更加容易。

谁富有?从个人层面看此项法案,民主党议员们落到了“高收入者”地位起源何在的问题上。代表了涵盖高收入、高生活消费地区(例如加利福尼亚、华盛顿、纽约、康涅狄克、新泽西)的蓝色州的民主党人们将会受到多方压力而将“高收入者”标准推高至现有基准线200,000美元/人和250,000美元/户以上。如果这些民主党人与共和党人形成一个联盟,将高收入者标准定于500,000美元和1,000,000美元,那么奥巴马总统将更加难以以一票否决相威胁。如果税制改革议案的最终通过需要民主党票数,那么感受到同样多方压力的国会民主党人将对国会发言人John Boehner有利。

(五)从“双输”到“双赢”?

与1986年不同,如果税制改革在之后的两年内发生,情况将很有可能会是一个包括了自主性花费增长和强制性福利计划的更大的预算计划的一半。摆在我们面前最重要的问题也许是当前盛行的对于美国财政政策“大妥协”的观点是否可以被转变。目前,焦点在于双方在此计划中将失去什么。民主党人同意调整福利计划和削减开销,共和党人同意税收增加。

1986年税收改革计划的所有税收优惠,总体而言使得每一方离开谈判桌时都拥有的比他们到来时更多。由筹款委员会主席、一个来自伊利诺伊州的民主党人Dan Rostenkowski领导民主党人的谈判中,赢得了收入所得税存款和一个税收法令的扩张,使最高收入人群支付低税率或者零税率更为困难。共和党人赢得了更低税率和一个更广泛税收基础的目标,即使一些税率上升了,例如资本所得税率。

在这些新的谈判中,一个民主党白宫可以是把国会民主党人,尤其是在参议员中的民主党人,拉到福利改革战线上的关键因素。如果白宫外的消息关注于保全这些项目以及终结现有制度设计为两代人带来的永久的不平等,那么财政计划的那一面可以成为民主党选民的一个胜利。奥巴马总统支持福利项目的重构,支持提高薪资总额的税率,支持提高资格年龄、改变福利计算方程式的方法降低接受福利者。这些至少给国会众的民主党提供了投票支持这些计划的政治掩护。应当注意的是,这也将是罗姆尼白宫中缺失的掩护。如果罗姆尼赢得了总统选举,民主党人将会有强烈的动机去扮演阻挠者的角色,为2014和2016之间的中期白宫选举制造竞选话题。对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共和党人的一大挑战是重新聚焦在制出更简单、更稳定、更促进发展的税收法案上,而不是僵持在仍为高收入者维系微乎其微的税率。在第112届国会的跛鸭会期,针对高收入者的税负的谈判为共和党人提供机会让其自愿放弃对最高的边际税率强硬的坚守。

据说,如果奥巴马总统,发言人John Boehner,和参议院少数派领袖McConnell同意保持现有的最高的边际税率,同时减少具体的税收偏向,或者在总税收扣除额上在为能影响最高收入者的水平上设置上限,那将标志着双方都准备好了进入一个长期的重大税法改革,而核心焦点放在利率而非存款上。

注释:

[i] The President’s Economic Recovery Advisory Board, “The Report on Tax Reform Options: Simplification, Compliance, and Corporate Taxation” (August 2010).

[ii] Staff of the 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 “List of Expiring Federal Tax Provisions, 2010–2020,” JCX-2-11 (January 21, 2011).

[iii] “The Fiscal Impact of Policies that Expire or Activate in or After 2012,” Committee for a Responsible Federal Budget.

[iv] “Economic Effects of Reducing the Fiscal Restraint That Is Scheduled to Occur in 2013,”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May 2012), and “Economic Effects of Policies Contributing to Fiscal Tightening in 2013,”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November 2012).

[v] Jeffrey H. Birnbaum and Alan S. Murray, Showdown at Gucci Gulch: Lawmakers, Lobbyists, and the Unlikely Triumph of Tax Reform (Vintage Books), 1988.

[vi]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Fiscal Year 2013 Historical Tables, Budget of the U.S. Government.”

[vii] 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Monthly Budget Review” (November 2012).

[viii] C. Eugene Steuerle, “Contemporary U.S. Tax Policy” (Urban Institute Press, 2004).

[ix] James M. Poterba, “Why Didn’t the Tax Reform Act of 1986 Raise Corporate Taxes?” NBER Working Paper 3940 (December 1991).

[x] 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 “Estimates of Federal Tax Expenditures for Fiscal Years 2011–2015,” JCS-1-12 (January 17, 2012).

原文选自胡佛研究所双月刊Policy Review,作者是胡佛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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