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来说,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就是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首先要提升理论认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处于同一历史阶段(同一文明发展时期);现代文明的基础制度只能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科学文化、公民社会;在市场竞争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断强大,全民所有资产不断增值,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三种公平竞争的机制和三支引领队伍,建立公平竞争的机制需要深化改革。深化改革的关键是要高屋建瓴,顶层设计,落实“四个分开”, 完善国土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提升理论认识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处于同一历史阶段(同一文明发展时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两个规定性:一个是“中国特色”,一个是“社会主义”。在这两个规定性中,究竟以哪个为主?如果说是以“社会主义”为主,“中国特色”只是对社会主义的修饰,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是传统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的模式。如果以“中国特色”为主,那么,这里的“社会主义”就要用“中国特色”来规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可以不是传统社会主义的模式了。从实践结果看,沿市场化改革道路走出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不是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模式了。
其次,“中国特色”是什么含义?是指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和文化落后的一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指有几千年文明传统的一面。显然,人口多、生产力水平低、经济和文化落后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共有的情况,不能作为“中国特色”;只有后一方面才可以作为“中国特色”。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中国几千年文明与其他文明有什么不同?这就需要研究文明类型。
文明类型研究继续马克思晚年对东方社会的研究工作,借鉴汤因比、亨廷顿等西方学者对世界不同文明的研究成果,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找到了不同文明内在机制上主导性整合要素的差异。主导性整合要素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文明类型。在世界现存主要文明中,西方文明是经济主导型文明,中华文明是政治主导型文明,印度文明是宗教主导型文明,伊斯兰文明是“宗教/政治”(教政合一)主导型文明,日本文明是“宗教/政治/经济”(民族主义宗教精神与政治、经济一体化)主导型文明,俄罗斯文明和拉美文明是处于发展变化中的文明,非洲文明是正在形成中的文明。[1]
文明类型研究根据客观的历史事实,变“单线发展”为“多线互动”,把原始社会以后人类社会的发展看成是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按文明类型沿不同道路前进并且又有相互影响和推动的历史。人类所经历的社会形态是多样的,但都不能超越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这样就使理论与实际更加一致,更符合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在经济主导型文明中,由于资产的占有在社会生活中起支配作用,所以,其社会的发展,就以资产(包括劳动力)的构成方式不同为标志,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等大的社会形态和发展阶段。
在政治主导型文明中,由于政治权力在社会生活中起支配作用,所以,其社会的发展,就以政治权力的构成方式不同为标志,经历了宗法社会、专制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大的发展阶段。宗法社会是在氏族社会的基本关系没有被打破的条件下,通过权力逐渐由公化私的蜕变而形成的,统治阶级(同时也是剥削阶级)是一个或几个宗族,而被统治者是其他的宗族、氏族甚至部落,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宗法统治阶级;到了专制社会,政治权力集中于皇帝,皇帝委任各级各类官员来管理国家,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皇帝及官僚统治阶级;到了社会主义社会,政治权力由专制走向民主、由为私转向为公,但政治和政治权力在社会整合中仍然起主导作用。
中国的宗法社会与西方的奴隶社会、中国的专制社会与西方的封建社会、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与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大体上处于同一历史发展阶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社会主义”,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构想的代替资本主义并比它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这样的社会主义还没有出现,资本主义还能容纳新的生产力;当然,我们也不否定资本主义必然要被马恩所设想的社会主义代替的预言),而是政治主导型文明(社会)中,用来代替专制制度的社会制度。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就是:“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它与经济主导型文明(社会)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上处于大体相同的阶段,要在这一历史阶段完成资本主义已经完成和正在完成的现代化和后现代化的任务;在其他文明的发展方面也是一样。说我们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能意味着我们还处于比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还要低、文明程度还要低的阶段,所以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如果我们的“社会主义”是马恩所构想的比资本主义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那么,就像高一的学生文化水平比初三的学生高一样,我们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就应当比资本主义高级阶段的水平高。现实中却不是这样。只能说明我们的“社会主义”并不是用来代替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它与资本主义处于同一历史阶段。我国与西方国家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我们沿着政治主导型文明的发展道路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他们沿着经济主导型文明的道路搞资本主义,方向相同,道路各异,在意识形态上不存在“谁代替谁,谁战胜谁”的问题。
十三大政治报告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定义时,也明确提出: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可以看成是马恩所设想的比资本主义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则是与资本主义处于同一历史阶段(商品经济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邓小平后来强调:“十三大政治报告是经过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个字都不能动。”[2]这个提法也符合邓小平的思想。
(二)现代文明的基础制度只能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科学文化、公民社会
古代文明的基本特征是经济分散、政权集中、伦理约束。中国古代的经济是自给自足的农业手工业经济,经济单位(家庭)各自独立,相互之间联系很少。要使社会成为一个整体,解决各个家庭和村落所无法解决的问题,就需要国家通过政治权力将分散的家庭和村落联结起来,由此形成政治权力的集中。在经济力量无法对政治权力形成经常性的制衡和监督的情况下,要防止高度集中的权力腐败变质,只能依靠伦理教育及舆论监督对掌权者起到约束作用,于是,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学说便成为正统教育的思想。这样的约束作用有限,于是形成了治乱兴衰、王朝更替的“周期律”,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再毁坏、进步迟缓、在近代落伍的根本原因。
现代文明的基本特征是经济集中、制约政权、科技引导。现代社会的经济是商品、服务、信息等相互交换的市场经济,市场交换的机制把整个国家、地区甚至全世界联系成一个整体。现代经济与古代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不同,它本身就起到对经济单位(企业、家庭)的联结作用,在许多方面已经不再需要政治权力参与其中了;相反,经济组织和个人,为了防止拥有“潜暴力”的政治组织危害自己,设立了必要的机构和制度,来制约政治权力,保障自己的人身和财富的安全,防止政治权力“越位”使用。现代社会对政治权力不再是作用有限的伦理约束了,而变成了更有效的分权制衡。社会意识对人们行为的作用已经由伦理的“围堵”为主变成了科技的“引导”为主。
我国社会制度的建立,必须符合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大趋势,才能跳出“周期律”,避免“发展——毁坏”的恶性循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趋势对社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科学文化;公民社会。这四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发达国家之所以发达,就是因为其基本制度都实现了这四条;一些新兴国家和地区能够从发展中国家跃入发达国家和地区,也是在各种因素的促使下,完成了制度的变革,最终达到或基本达到了这四条;一些发展中国家虽然也进行了革命或改革,但至今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不能自拔,就是因为在传统势力、各种旧观念、空想思想的作用和影响下,没有全面做到这四条;也有一些整体收入很高的国家没有成为发达国家,原因也是因为其高收入是依靠自然资源而不是制度优势,在制度方面没有做到这四条。前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很早就进行了改革,但始终没有走到这四条上来,所以归于失败。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是在摸索、确立并推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取得的。中国改革的成功,依赖于继续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科学文化、公民社会的建设,并最终形成完善的体制和机制。
西方文明及其长期形成、发展的历史,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这就是:私有制;议会制和两党(或多党)轮流执政;商业文化和宗教文化;个人主义和平等自由的价值观;社会福利制度,等等。这些特色与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大趋势相结合,形成了西方现代文明制度的基本框架和特征,这就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受经济力量控制的议会制民主政治;商业/宗教/科学型文化;公民化/福利化的个人主义自由社会。
在符合人类现代文明发展大趋势的前提下,中华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又有哪些自己的特色现在还必须保留下去呢?这就是:公有制为主体;共产党执政;政治/伦理文化;集体主义、和谐与仁爱的价值观;劳动和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这其中既有几千年的老传统,也有解放后形成的新传统。把人类文明发展的大趋势与中国社会、历史、文化的传统特色结合起来,就形成了我国现代文明制度应有的基本框架和特征,这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共产党执政的民主政治;科学/政治/伦理型文化;公民化/保障化的集体主义和谐社会。
在这个体制中,公有制为主体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不能改变和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共产党执政以民主政治、以法治国、宪政为基础;在科技、教育、文化体制中,科学(包括社会科学)处于主导地位,要形成“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竞争机制,使科学(特别是不能依靠引进的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不断适应实践、超前实践而发展和创新,带动技术、教育、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引领实践的创新和发展。在社会体制中,要从根本上改变专制社会中、人民处于“臣民”或“草民”地位的状况,改变在传统体制中,民间组织没有应有的权利和地位、人民的权益表达和获得被移位的状况,使人民真正成为权益得到保护的“公民”。鉴于中国人均资源占有少、经济发展水平低、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又即将进入生态文明阶段的状况,再加上西方的福利制度已经暴露出难以为继的弊端,我国相应的社会目标宜确定为“保障化”——保障劳动和保障基本生活。这样既符合实际,也为了不减少社会发展的活力。
(三)在市场竞争中,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断强大,全民所有资产不断增值,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占据人们思想的是公有制越纯越好、实现形式越高越好的“左”的理论,认为公有制在各个方面都比私有制优越。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创新没有跟上,西方经济学理论乘虚而入,实际上成了高校教学和科研的理论基础,甚至成了指导改革的理论基础,这样,占据人们思想的理论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认为私有制在各方面都比公有制优越,在私有制条件下可以实现共同富裕,公有制越少越好。大家不再关心怎么样把公有制企业和公有制经济搞好,而是把希望寄托在私有经济的发展上。这种“私有制幻觉”如果得不到纠正,会形成对深化改革的偏向性认识。当前必须对公有制与私有制各自的优势和劣势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并结合世情和国情,明确发展方向和道路,重建社会主义公有制。要继续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同时发展的方针,千方百计把公有制经济搞好,真正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过去认为私有制与市场经济存在着无法解决的基本矛盾,这就是资本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但是,资本主义采用私有资本社会使用的实现形式,即通过股份制的方式,把私人资本集中起来,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建立法人制企业,在生产领域解决(缓解)了这一矛盾。准确的认识应当是:私有制与市场经济在开始时天然一致,但最后也会形成矛盾。资本主义还存在无法解决的“根本矛盾”(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动态的“二律背反”)——剩余价值规律与社会价值实现规律(供求规律)的矛盾,这一矛盾形成的根源是私有资本要不断地赚取尽可能高额的利润(剩余价值),赚取的利润再投资以赚取更多的利润。当社会生产对资本的需求供不应求的时候,加快资本积累(剥削劳动者)与供求规律没有矛盾;当全社会的资本与劳动力相比已经供大于求以后,资本家还要追求高额利润(继续剥削劳动者,不使劳动者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相应提高),就会与供求规律发生矛盾,出现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3]采用凯恩斯主义的办法来缓解经济危机,又会使货币发行过多,游离出专门用于投机的游资,导致投机过度的金融危机。2008年由美国华尔街爆发的波及全世界的金融危机,就是投机过度的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根本矛盾的集中体现。所以,私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开始时似乎很和谐,后来就产生难以解决的根本矛盾。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正好相反:开始时存在着基本矛盾,这就是资产公有与个人激励的矛盾;但是,后来就会越来越和谐,因为它不存在剩余价值规律与社会价值实现规律(供求规律)的“根本矛盾”。 任何制度(即使是先进的制度)都有其优势和弱势(矛盾),其弱势(矛盾)可以通过与制度相对立(而在整体上统一)的实现形式加以弥补和解决,相反相成。资本主义制度解决资本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采用的是私有资本社会使用的实现形式。社会主义公有制解决资产(资本)公有与个人激励的矛盾,可以反过来采用公有资本个人经营的实现形式,即把公有资本的经营权落实到个人,权责利统一、长期稳定。全民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要实现与政府的分离,自成体系。政府官员处在不断地升迁、流动之中,再加上政府还有其他方面的职能,所以,政府管理全民所有资产,无法做到责任到人、权责利统一、长期稳定。全民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只有交给目标单一的专门机构和终身从事公有资产经营管理的个人,才能做到这几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是以劳动力的价值实现为出发点,遵循劳动力价值实现规律;而后者是以资本的价值实现为出发点,遵循剩余价值规律。公有资本(尤其是全民所有资本,即现在的国有资产)的利润体现的是公有制经济内部积累与消费的市场分配关系,不存在剥削。现在的公有资本还太少,无法保证所有劳动者都能够按其所能就业、使其劳动力的价值得到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可以弥补这方面的空缺,使劳动者能够就业;但是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剥削和贫富分化。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方法,就是要使公有资产(特别是全民所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中不断增值和积累;使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能够在公有制企业就业。随着公有资本的不断积累,与劳动力之间的供求关系渐趋平衡,公有资本的积累率(利润率)就可以逐渐降低,而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就可以相应增加,这样就实现了共同富裕。非公有制资本虽然不愿意接受利润率逐渐下降的规律,但是,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占有主导地位,它只能要么随公有资本一起逐渐降低利润率,使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逐渐提高;要么退出生产经营领域——无论怎样,劳动者的共同富裕都可以自发地最终得到实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纯粹的公有制经济效益不高——因为把公有资本交给个人代理经营,要付出代理费用和监督费用,如果代理人经营的资产少,就得不偿失,倒不如由个人自己经营,省去了代理和监督的费用;另一方面,纯粹的私有制也不好,它会导致两极分化,最后还会形成无法解决的“根本矛盾”,阻碍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只有权衡利弊得失,公私兼顾,优势互补,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与私有制同时存在和发展,才能既提高经济效益,又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资本主义的强大是因为私有资本力量强,它产生危机的根源也在私有制。它的私有资本是在资本还不过剩或者资本过剩的危机还可以转移、缓解的情况下壮大起来的。经济全球化,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资本要摆脱国内高工资、高福利、严环保的政策使利润率下降的束缚,在全球寻找廉价劳动力和投资场所,使资本仍然能够获得高利润。随着发展中国家逐渐现代化,实业资本将逐渐失去获得高额利润的空间,金融资本的投机将变得频繁和花样不断翻新,给全球经济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私有资本现在已经成了危机加深的根源,我们不能东施效颦、又反过来搞私有化。在经济全球化、跨国公司垄断全球经济的国际环境下,在中国有大量的公有资产和很强的权力控制的条件下,私有化只能形成公有资产加快向权贵资本蜕变,只能形成权贵垄断资本与国际垄断资本共同控制中国经济的局面,只会使两极分化加剧,不会形成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更不能实现共同富裕。所以,要真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要千方百计地把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经济)搞好。
二、落实“四个分开”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三种公平竞争的机制和三支引领队伍
回顾现代化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西方推进现代化,靠的是“三大法宝”,也就是三种公平竞争的机制:在经济方面,是“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讲信用、竞争财富和经济价值的市场机制;在公共科技文化方面,是“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讲尊重(尊重前人、他人的成果和贡献)、竞争学术和文化价值的学场机制;在公共管理方面,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讲公正、竞争权力和政治价值的官场机制。这三种公平竞争的机制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促进,共同推动西方完成了一系列变革、创新和发展,如文艺复兴、宗教改革、自然科学建立、资本原始积累、工业革命、启蒙运动、信用制度的建立、议会制度的确立、专利制度的创立、资产阶级革命,等等,率先实现了现代化。在三种公平竞争机制的作用下,西方形成了三支引领队伍:私有制企业家(资本家)队伍、政治家(政客)队伍、科技专家队伍。
我国改革开放前的体制是“左”与“旧”的结合。“左”的实质是超越了历史发展阶段,把马恩所构想的比商品经济高一个历史阶段的经济制度(计划经济)照搬过来。传统体制还有一个“旧”的问题,这就是受专制主义的影响,产生了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对这种状况进行了精辟的分析,他说:“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纪,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4]传统体制把“左”和“旧”结合在一起,不仅政治权力高度集中,而且把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的权力和资源都集中到党政领导机关。“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这可以说是目前我们所特有的官僚主义的一个总病根。”[5]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市场化改革和开放,引进了竞争机制,但一元化领导的体制没有根本改变,竞争机制被扭曲。
应当承认,传统体制确实培养了许多会当官(当党政领导)的干部,有很强的协调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但问题是,没有一大批世界一流的公有制企业家和科技专家,光靠党政领导干部的规划和协调,不可能使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走在世界的前列。如果把公有制企业家和科技专家都统一到“官本位”的体制内,就扭曲、破坏了他们正常成长和发挥作用所需要的条件。现在的党政领导实行任期制,而企业家(无论是公有制企业家,还是私有制企业家)最好是终身制:企业家的地位和收入随他所经营的企业而变化——企业发展到多大,企业家的地位就多高;企业亏损、规模缩小,企业家的地位就相应降低;企业破产,企业家下岗。企业家的升迁是自发进行的,企业家有自主权;而党政官员的升迁是上级任命的,可以随时调动,官员没有自主权。如果把公有制企业家也纳入官员队伍,一是必然导致企业家的短期行为,不对所经营的企业和资产做长期打算,而是只作为官阶晋升的一个跳板;二是企业家没有自主权,搞好搞坏对官阶晋升也不关键,关键是掌握着调动和升迁权柄的上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这种权力关系还会形成另外一种情况: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政府对国有企业经理的任免权,在某企业经营好的时候对原有经营者取而代之,把企业搞坏搞垮后再回到党政官员队伍。这样怎么能把企业搞好?
科技专家可以说是千秋万代制的,因为科学技术的创造和传承都是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新的有价值的创造也会传之千秋。科学技术的传承和创新,就不能只考虑当前的用处,而必须综观古今与未来,按其自身规律发展。如果把科技、教育、文化的发展也纳入行政管理系统进行管理,那造成的扭曲、干扰和破坏比对企业的影响还要大,因为公共科技、教育、文化的费用需要国家财政负担或补贴,掌握财政资金分配权和人事权的党政领导机关更容易控制公共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单位。我国的高校、科研院所、文化部门之所以被“行政化”,就是这样造成的。党政职能部门成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上级领导,学术附属于行政,行政职务成了获取学术地位和待遇的制高点,学术的神圣和尊严逐渐丧失,学术组织的学术性逐渐渐弱,专家学者的社会责任感逐渐淡漠。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即使是高校和科研单位的教研人员,也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怎样获得行政职务并不断得到提升方面,而不是放在学术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创新方面。在学术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方面,又放在了按晋升的要求去跑项目、找刊物、找评审专家方面,重视练“外功”而轻视练“内功”。在科研上,又是找最容易出成果的地方着手,不去攻坚,重视练“软功”而忽视练“硬功”。这样还使学术、技术的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发生了扭曲,大家不是关心学术上、技术上的进步,而是能不能立上项目和立上哪一级的项目?能不能获奖和能获得哪一级的奖项?能不能发表和发表在哪种刊物上?这种行政化的科技教育管理方式,必然培养不出世界一流的科技人才、使全民族的科技素质得到实质性提高;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很难产生出能够带动产业升级的创新成果。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已经提出,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和市场中介机构分开。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就要把全民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与行政管理分开。落实政事分开、政府和市场中介机构分开,就要把科技文化认定、传承、发展的权力和资源从行政管理中分离出来。
(二)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可以考虑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全民所有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简称“全资会”),负责全民所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定期向人大(并通过人大向全体劳动者)汇报资产盈利和企业竞争力提高的情况,接受公民的监督。全资会下面设若干资产经营公司和分公司,建立内部竞争和制约机制:资本(资产)的经营实行个人负责制,参加经营的人员必须有资格限制和资级区别,比如按可经营资本1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1亿元等分成不同的等级,经营人员需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在不出现一定比例亏损的条件下,他所经营的资本一直由他掌握,盈利也转为资本,由他继续经营;资本的利润率超过一定百分比,可以对他奖励,奖励的大部分金额并入保证金;连续经营几年业绩良好,可晋升资级,增加经营的资本额;出现超过一定比例亏损的经营人员,降低资级或取消其经营资格,保证金用于抵补亏损;经营人员正常离职或退休,经过审计未出现亏损,可以退保证金。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统计、监督、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人事管理和个别的资本调整等工作。个别的资本调整是指离职或退休人员交回的资本与因资级晋升或新进人员所需资本之间的调配和平衡。如果供大于求,可以增加经营人员;如果供不应求,可以实行竞争获资,条件最优者获得经营权。
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一方面有利于全民所有资产在经营中不断增值,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政府在工商管理中,把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促使公有制企业的经营者把注意力转移到依靠技术创新、改善管理和提高员工素质方面来,而不能再依靠特殊的地位;同时使经营有方的非公有制企业也能取得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条件,成长为明星企业,做大做强。我们要发展公有制经济,但是也不能排斥非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要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强大起来,才有生命力。
根据现有国企的情况,初步改革只能建立模拟的股东和董事制度。所谓模拟的股东,就是说这些股东只有股东的“权”,而没有股东的“利”——不能参加“分红”,是自愿代表全体公民经营全民所有资产。现有国企的资产,实质上是全民所有资产,但不可能所有公民都成为股东,那样因为股权太分散,仍然形不成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也不能完全让企业内部的人员作为股东——那样会形成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出现企业职工工资福利侵蚀利润的问题。同时,这些股东又必须对企业有知识、感兴趣,能胜任股东的工作。这个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初步考虑,现有称职的国有企业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技术人员、其它职工代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有关专家、银行主管贷款给企业的业务经理、熟悉企业情况的律师和会计师、原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有经验的经营管理人员,等等,都可以作为模拟的股东,经过资历审查或考试,评定合适的职级。也就是说,不同模拟股东经营的模拟资产数量不同:有些模拟股东的模拟经营资产多,可以进入董事会;多数模拟股东的模拟经营资产少,不能进入董事会,但有着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股东所拥有的权力和责任,也可以进入监事会。确定模拟股东的数量和职级,要以现有国有企业为基础,按照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所需要的合理人数和结构,来具体确定。实行股份制的国有控股企业和合资企业,要考虑到其他股东的情况,按照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所需要的合理人数和结构,来具体确定。
全民所有资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劳动者的价值(包括工资收入、主人翁的地位和尊严)得到实现。但是在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全民所有资产变成了国有资产,其目标发生了偏移,变成为了“政绩“、为了GDP的增长,所以投资多数都投到了资本密集型的产业方面,甚至出现重复投资,使产能大大超过产量,不仅造成了资金浪费,而且使新建(或扩建)的企业效益低下。现在必须改变这种状况,矫正全民所有资产(现在的国有资产)的投资方向,使其回到保障劳动者就业的正确轨道上来。
现有第二产业的国企,如果其主业的产能已经饱和,技术创新一时难以取得突破,可以利用企业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发展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型产业,特别是在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生产放心食品、教育、医疗、科技等方面,建立起相对独立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吸收高校毕业生、城市失业者、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政府为了保增长而投入的资金,也需要转变理念和方向,向有利于劳动者就业这方面倾斜。例如,可以从贷款做起,发展公有制企业。现有民营企业中,有些产品有销路,经营管理也是好的,只是因为资金短缺,致使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或扩大规模,可以采用公私合营的办法,为这些企业注入公有资本,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公私合营股份制企业。对于有自主创业能力但缺乏资本金的公民(包括高校毕业生),可以先由政府(如果改制后则由全民所有资产经营公司)给予小额贷款;如果创业成功,需要增加资本金,就可以建立公有制企业,原来的贷款变为投资,创业者自己投入的资金也可以作为股份,参与分红。
过去的公有制企业没有搞好,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企不分,行政权力控制或进入企业,长官意志,干扰企业的决策;安插自己的人,影响企业管理;吃拿卡要,肥的吃瘦,瘦的吃死。把全民所有资产从上到下,交给专门的资产经营公司经营以后,就可以改变这种情况。在这样的体制和机制条件下,按经济规律办事,公有制企业(包括合资企业)与私有制企业一样,也可以搞好。当然,搞好公有制企业,需要全体公民都提高对公有资产(特别是全民所有资产)作用和意义的认识,关心与自己及子孙后代的生存利益息息相关的全民所有资产经营管理状况;也需要一大批投身于全民所有资产经营管理的企业家、职工和志愿者。在发展公有制企业的过程中,要实事求是,稳步前进,注重效益,谨防骗局。发展公有制企业,也需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使企业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落实政事分开、政府和市场中介机构分开
具体构想就是在宏观上,把全国级、省级的学会、协会和全国级的专业委员会提升为半官方的组织,赋予其与本学科、专业相适应的设立和评定科研项目、评定专业职称和奖项、选定教材、鉴定新成果、主办学术期刊、推进学术创新、组织学术交流、开展学术讨论、调节学术纠纷等权力和责任,拨给需要的经费,设立必要的机构。在学会、协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教科文委员会(简称“教科文委”),上属于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教科文委可以按照议会制的方式开展工作、讨论问题和最后做出决议。议员由各学会、专业委员会推举,定期换届。
在微观上,高校和科研院所要按照学术发展和技艺创新的规律,实行名师、名家、重大创新项目主持人带动机制。这些专家根据其学科的覆盖及学说、技术、艺术的辐射范围,可以成为有关教研部、研究所、学院、研究院的当然正职行政领导(或首席专家),并自选能配合工作的副职行政领导(或行政领导),并在聘任其他教研人员时有推荐权、决定权,同时承担带动本院(所、部)学术或技艺水平提高的责任。在高等学校的体制问题上,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高校自治和专家治校,建立由各院(系)负责人和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的校务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选举校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也就是说,形成行政工作附属于科研和教学工作、为科研和教学服务的体制。
这样,才能使我国的科技和文化按其自身规律发展、传承和创新,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办起一批世界一流的大学和研究院所,推动我国为生产服务的服务业(科研、教育等)的发展,改变我们的大量学生都跑到国外去上大学和研究生、许多科技人才都到外国研究机构或企业从业的现状。还能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充实到企业,推动我国经济走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中国现代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创立和应用于教育,也能够培养出熟悉世情和国情,具有民主精神和非特权观念的领导干部和社会工作者,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培养合格人才,推进我国政治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三、完善国土资源的利用和保护
中国政府掌握有比西方国家更多的国土资源。与此相对应,政府应当承担比西方国家更多的责任。例如,我国的城市土地是国有的,居民住房应该由政府提供。我们把本属公有的土地批租给私人,让个别人从中大赚其钱,而让土地的真正主人再掏数倍的钱去买房。这样就使城市居民把更多的收入用于买房或租房,减少了其他方面的消费,使整个社会的消费需求严重不足,反过来阻碍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住房作为基本需要,变动不大,是可以实行计划管理的。在国外,新加坡能让80%的家庭住上政府建设的住房,可以说基本上已经实现了住房的公营和计划管理。
在对城市住房统一实行公营和计划管理的条件下,可以采取不同面积不同价格的政策,实现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也就是说,住房的面积越大、区位越接近城市中心、楼层和房屋结构越好,每平方米的价格越高;面积越小、区位越远离城市中心,楼层和房屋结构越不好,价格越低。以高补低,再加上按揭贷款,使低收入者也能买得起房。可以继续发挥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在保障职工住房方面的作用,允许它们给职工建住房,按统一价格出售。这样可以解决相当大一部分居民的住房问题,剩余的居民住房由市政府提供。能买得起房的买房,实在买不起住房的提供廉租房。居民住房一户一套(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允许买两套),不能把住房作为资产占有和经营。
城市居民住房由政府提供,为农民工入户城镇创造了条件。要逐步改变依靠临时性的农民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的做法,要求用人企业和单位与农民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农民工(特别是青年农民工)经过几年适应了工作,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采取交出农村承包地,转让房基地,换取城市居民的身份、住房和社会保障的办法,举家迁往打工的城市。与此相适应,其在农村的承包地,则交由其他农户,发展农业专业户。农业专业户承包足够供养全家的土地,以现代化的方法种植粮食或其他经济作物,同时兼营养殖和其他副业。农业专业户的成员不再需要出外打工。按照上述办法,经过长期发展,就会形成农村都变成了农业专业户、从事工业和服务业的农民工都变成了城镇居民的社会结构,走出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路。
国有的土地、矿藏、淡水、森林、水利、旅游、交通等资源和设施,应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首要来源,并尽可能采用收“租”的办法,长期拥有,尽得其利,使经营者保持公平竞争,不要形成少数人或企业借国家资源而致富的不公平局面。可以实行国土资源部门收“租”,税务部门收“税”的格局。还可以把国土资源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合并,综合处理好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资源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收够“租”的前提下,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甚至可以免除收入很低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给自谋职业者创造条件。
城市住房建设从征地、建房,到出售给居民,需要较长时间,因而需要大量的周转资金,而这些资金的回收又基本上没有风险,再加上是政府经营,所以最适合使用养老保障基金。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可以加入一定比例的利润,使其保持增值。如果出现了通货膨胀,由于住房价格会随之上涨(当然工资也会随之上涨),投入住房建设的养老保障基金在金额上也可以随之上涨而保值。这样就规避了因通货膨胀而贬值的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老有所养”。
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腐败,腐败愈演愈烈的政权和政党必然灭亡,这是被越来越多的事实(包括社会主义国家的事实)一再证明了的真理。现代社会不能搞人治,只能靠法治;不能以党治国,而只能依法治国;也不能党治和法治同时并存,或者党治凌驾于法治之上,而必须是党在法治的框架内发挥执政党的作用,党组织的权力范围有明确界定,这样,真正的依法治国才能形成。任何组织掌握的权力与其职责要相应相称。执政党和政府掌握的权力既要够用,又不能太多,太多了就会腐蚀党和政府,使党政领导干部脱离群众、丢掉优良作风,也容易使投机分子为了获取权力以谋私利而千方百计钻进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久而久之,“劣币驱逐良币”,会使党和政府变质。
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问题,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就是:自律很重要,但不能完全靠自律;领导监督下属也很重要,但还不够,还必须有外在的制约和监督,这就需要让人大掌握最后的监督权,运用好财政预算审批权,掌握“三公”开支审批权,掌握监察机关,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另外,要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重视立法,有专门的、合适的机构认真地讨论法律和法规,及时制定良法和修改法律。在现有国家机构中,政协是最合适的机构,但要调整充实政协的人员构成,由执政党和其他党派、政府、全资会和工商联、科委和各类行会及其他各界的代表组成,提出和讨论法律,通过法规,法律交由人大审议通过,法规交政府、全资会或教科文委等执行。
要从组织上保障人大能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落实让人民监督执政党、政府、军队、全资会、教科文委、央行、法院等国家机构或组织,只有这样,才能跳出“周期律”。人大代表和委员必须是最适合承担这些任务的公民,而不能由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充任,或者作为模范人物、知名人士的政治荣誉。人大代表和委员,要通过公开竞选产生,直接对选民负责。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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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柳昌清.文明类型与中国文化的现代化[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4.
[2] 邓小平文选: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96.
[3] 柳昌清.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是什么?——六论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应为“价值—价值实现”规律[J]学习论坛,1994,(6):23-24.
[4] 邓小平文选: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28-329.
[5] 邓小平文选: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