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伊始,我们见证了两次举世瞩目的选举,这就是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选举和伊拉克过渡国民大会选举。
两次选举,都是在重兵警戒和爆炸声中进行的。在巴勒斯坦,哈马斯非但不参加选举,反而更频繁地发射土火箭;在伊拉克,毫无人性的恐怖分子引爆了9枚人体炸弹,致使30名勇敢地走向投票站的选民成了民主烈士。
两次选举,都是在占领状态下举行的。于是有人说,刺刀下的选举不会是民主的选举。但巴勒斯坦人和伊拉克人却不这么说,他们的参选热情和选后的喜悦告诉世人:尽管是刺刀下的选举,但刺刀对准的不是选民,而是威胁选民的恐怖分子。
世界上有两种刺刀下的选举。我们在一个月里都见到了。另一种刺刀下的选举发生在非洲的多哥。2月5日,曾亲手枪杀了民选总统并一再修改宪法连续38年执政的埃亚德马死去了。根据宪法,正在国外访问的议长应立即回国就任临时总统,但军方却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议长返回,并迅速在电视台宣布已故总统的儿子任新总统。为了表现法治,军方吩咐议会又一次修改宪法,让议员们在军人面前以举手表决来完成了“选举”程序。
两种刺刀下的选举,前者受到了全世界的喝彩,后者面临着全世界的制裁。
刺刀下的选举毕竟不是好的选举,这两次选举也都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巴勒斯坦选民手上的墨水马上就可以洗掉,法塔赫青年骨干踊跃地多次投票;比如伊拉克的什叶派和库尔德人政党经过几十年磨练早已众志成城,而逊尼派在复兴党被解散后缺乏足够的时间组建新政党,以致投票率低下等等。可以说,这两次民主都是夹生的民主。
但世界上的民主制度哪个不是从夹生逐渐走向成熟的呢?
单说正在全世界领头推行民主的美国。
1789年美国初次举行众议院选举时,黑人是奴隶,印第安人不纳税,都不算是公民,都没有选举权;白人妇女和财产数量不够一定标准的白人男子“无法尽责”,也没有选举权。但在分配议席计算人口时,却要拉上他们充数。黑人更是被糟蹋得不像样子,只按3/5人口折算。结果是,300多万美国人只有12万人登记选民,其他人的民主权利就被别人代替了。 直至1863年1月1日林肯总统颁布了《解放黑奴宣言》,并根据1870年通过的宪法第15条修正案,黑人男子才获得了选举权。
妇女的选举权来得更晚。最开明的怀俄明州1869年才开始让妇女参加选举。1920年宪法第19条修正案通过后,全美国的妇女才得以和男人一样行使民主权利。而日本在1946年才让妇女“在刺刀下”走进投票站。
实行民主就需要政党。理想主义的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是反对任何政党的,认为不同的党派会涣散人心,不利于团结。但不同的利益集团必然演变成不同的政党。经过70年不间断的分裂组合,早期仓促组建的联邦党、民主共和党和辉格党相继退出了历史舞台。1860年林肯率领新组建的共和党战胜民主党之后,美国的两党制形成了定局。
民主原则是普世性的,方式是多样的,各国之间可以相互借鉴。美国的三权分立原则就是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主张。美国的选举人制则是根据具体情况自己发明的,但也有古代罗马“百人团”的影子,算是美国特色的民主。这一制度的产生是由于人们担心通过国会选举总统可能会导致立法机构和行政领导沆瀣一气,坏了三权分立的规矩,出发点是好的,但效果并不是最好。特别是“赢者通吃”的法则,尽管两党在各州之间你吃我我吃你,总体上互不吃亏,但各州被吃掉的那部分选民的个体民主权利却无法得到体现,因此各国并不效仿。
伊拉克实行的“单一选区比例代表制”倒是最民主的,但后果是小党林立,政坛混乱。聪明的伊拉克人想出了“党中有党”的办法,三个大联盟就夺得了议会87.6%的席位,在一定程度上避开了“小党林立”的弊端。可也是,既然你们可以组成一个竞选联盟,何不并为一个政党,在党内充分民主呢?可以预见,待到伊拉克下一次大选时,选民们面临的就不会是100多个“候选单位”了。
世界各国的民主制度都是在不断与时俱进的过程中逐渐完善的,民主没有天生的形态,也没有实现不了民主的土壤。
民主,就是这样从夹生走向成熟。
(本文摘自《看世界》200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