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年是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年份。三百六十年前的甲申年是大明王朝的国难年。经过五个甲子后,郭沫若写了《甲申三百年祭》,赋予甲申年以另一层意义,使它成为思考年、警示年。在已经过去的2004年和即将过去的甲申年里,历史留给我们很多值得思考、值得警示的问题。我在这里选择其中的几个问题,作一些粗浅的分析,是思考,也是警示,想来不会是毫无意义的。
如果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2003年的改革进军号的最强音的话,那么,2004年的最强音,就应该是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了。这两者的联系是如此紧密,以致我们可以毫不怀疑地把它们看做是执政党的一个统一的执政宣言,指导新世纪的社会发展的时代最强音。可以说,科学发展观是为建立和谐社会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思维方式,构建和谐社会则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和具体目标。这两者都是针对以往在指导思想上存在的缺陷,为了消除它的不良后果而提出来的。提出科学发展观是要纠正过去的不科学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所要纠正的是现存社会的不和谐现象。正因为过去指导思想上存在着不科学不协调的发展观,所以要提出五个统筹;正因为社会上存在着大量不和谐不稳定的现象,所以才提出加强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能力。
人们欢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因为这是执政党从现实社会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而提出的求真务实的指导思想。一个是路径和方法,一个是目标和方向;一个是方法论,一个是价值观;两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正确的社会发展路线。令人担心的只是这个完美的构想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实现。这种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一方面,过去的决议文件里曾有过太多的许诺和美好的构想,但往往成为一纸空文,这就削弱了人们对这个时代最强音的期望;另一方面,在官方关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描述中,都缺少了一些十分重要的内容,不由得使人们对它们是否能够正确贯彻缺乏信心。
三中全会在论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时,提出了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在这五个统筹里面,明显地缺少了经济和政治的统筹发展。邓小平在世时曾多次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什么在考虑各方面的统筹时,恰恰就缺少了统筹经济和政治的体制改革呢?
四中全会文件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设想,是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提出来的。文件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按照这个说法,构建和谐社会仿佛是为了满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才提出来的,没有把它看作是社会发展的方向和努力实现的目标。所以,虽然文件谈到要"把和谐社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并且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但却不可避免地使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和目光,只投注在一些治标的问题上,而如何通过制度性的变革来保证这个目标的实现,就未免重视不足。
我国是以社会主义为发展方向的国家,经济繁荣富裕,政治民主,文化自由,社会和谐,都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议,也是我们改革建设的基本方向和长期目标。从目前这四个领域所存在的问题来看,制约整个社会发展的制度性因素是政治体制的落后。因此,改革政治体制,实现政治民主化,是解决当前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所在。缺乏有效监督的不民主的政治体制,是阻碍我们按照五个统筹来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最大障碍,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四中全会虽然提到"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但是,由于政治体制上存在的缺陷,如不从体制上进行根本性的改革,"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不错,四中全会决议的第五部分专门论述"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并且从五个方面作了阐述。但在专门论述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七部分,却没有触及产生社会不和谐现象的体制性根源,也没有谈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性保证。到目前为止,我们耳闻目睹的种种不和谐现象,如官场腐败和社会不公,既不民主,也不依法。它导致民怨沸腾,社会处于极度的不稳定之中。这些乱象,归根到底都可以归结到政治权力的滥用上,而滥用政治权力,正是不民主的政治体制的致命特征。
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在分别论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时,都对政治体制的改革缺乏应有的重视。这是有意的回避,还是无意的疏忽?但是,回避也好,疏忽也好,无论如何,现实是必须正视的。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绕不开的历史进程。我们要纠正不科学不协调的发展观,改变不和谐不稳定的社会现状,就必须高度重视并努力克服政治体制的缺陷,建立民主政治,强化监督机制,实行符合于中国特点的三权分立制度。长期以来,我们把三权分立当作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盲目排斥。这种观念和态度,表现了缺乏历史唯物主义的无知和偏执。一切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共产党人,都应当有勇气走出这个认识误区,大胆地否定政治体制中的不民主因素,同心协力地建立起民主的政治制度,以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的治本之策是改革政治体制,克服滥用政治权力的现象。鉴于目前社会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和谐不稳定的现象,危机四伏,当务之急是尽快采取措施,改变这种危险的局面。这虽然只是治标之策,但在现阶段却比治本之策更为迫切,更为现实。当前最需要解决的是平反遍布全国的冤假错案,特别是1989年以来,凡是因为滥用权力、动用暴力而使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人身自由遭受迫害,家庭财产被剥夺,甚至被枉杀冤死的个案,都应当得到公正的复查和平反,有关的责任人应受到严肃的处理。这是为改变社会不和谐现状所必需采取的刻不容缓的紧急措施。去年在四川万县的一次街头冲突中,仅仅因为那个殴打挑夫的人自称是"公务员",便激起公愤,酿成几万人上街的大乱。从这个事例可以看出,民众对官吏和富人是何等反感。它标志着强势集团和弱势人群之间的分裂和对峙,已经达到随时可以爆发动乱的程度。这种局面如不改变,还有什么和谐社会可言!
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表现出执政党的明智。2004年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人们期待着能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理想,为此,就需要把改革政治体制、实现政治民主化,列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机制、抑制权力的滥用,让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时代最强音响彻中华大地,使弥漫于社会的戾气化为祥和。果能如此,则民众幸甚,民族幸甚!
200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