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的“蛋糕”已经做大,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发展到“共同富裕”的经济条件已经具备。但是,我国的经济增长轨迹至今仍没有形成一条标准的“库兹涅茨曲线”,即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缩小,而阶层固化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公,使我国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
一、阶层固化的含义及在我国的表现
社会学把由于经济、政治、社会等多种原因而形成的,在社会的层次结构中处于不同地位的社会群体称为社会阶层。各阶层之间流动受阻的情况称为阶层固化。在一个开放、和谐的社会中,各阶层之间的流动应该是自由的,即中下阶层只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向更高阶层流动。这种阶层的流动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但是,我国目前社会阶层出现明显分化,各阶层之间的流动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阶层开始趋于固化。具体表现为社会纵向流动通道日渐狭窄,下层社会向上层流动变得越来越艰难,社会结构调整速度放慢。同时,分配不公问题开始呈现固化、板块化和制度化的趋势,出现“财富世袭”、“权力世袭”与“事业世袭”的状况。
当前,由于不同的社会阶层拥有的资源不同,在社会分配机制不够完善、社会制度变革与调整的动力减弱的情况下,社会资源在父辈和子辈之间出现“世袭”,贫富差距也就产生代际的传承。如针对富有阶层的财富调节政策在我国还十分有限,就会出现富富相承的重要因素。最终导致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这种阶层流动的受阻,既包括阶层内部流动的不畅,也包括阶层之间流动的艰难。
二、阶层固化加剧我国贫富差距的分析
1,机会的不平等导致阶层固化,加剧收入分配的差距。由于阶层的固化,导致人们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不平等以及竞争过程中的不平等,突出表现在劳动力流动中的体制性歧视。虽然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在不断加深,尤其是东部地区城乡差距已经越来越小,但是,原有体制中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身份性歧视并没有根本改变,农村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农民身份在就业、收入分配以及公共品分享方面,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性待遇。这种状况既易形成阶层的固化,也必然带来收入差距的扩大,成为目前全国总体基尼系数过高的重要体制性原因。
2,劳资协调机制不得力助推阶层固化,导致中下阶层收入增长困难。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中虽然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但相应的体制设计还不完善。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的释放、人口红利的存在,形成劳动力相对充裕的局面,而社会又缺乏劳动集体谈判的渠道和机制,导致劳动要素在参与分配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在发达国家工人工资谈判中起最重要作用的工会组织,在我国大多非国有企业中基本没有建立或形同虚设,对工人工资协调作用微乎其微。在国有企业,工会往往只是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存在,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往往受制于企业管理层,作用难以发挥。
3,国有垄断行业加剧了我国阶层固化和收入分配关系的扭曲。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虽然逐步向市场化迈进,但很多领域由于进入门槛的限制,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弱化。一些行业并非靠市场而是依靠行政性垄断,占有社会大量资源。然而,大部分垄断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普遍却高于国际价格。事实上,垄断行业在人力资源上与外界基本是分割的,从而造成的阶层固化,加剧了我国收入分配关系的扭曲。
4.税制不健全,影响了税收对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加剧阶层固化和收入分配的不公。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收入高的人比收入低的人要缴纳高得多的税。但是在我国,频繁出现在福布斯(或胡润)中国富豪榜上的中国富豪们,并没有出现在缴税排行榜的前列。现行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格局,流转税收入占到了全部税收收入的70u/o左右,有利于税收收入,但不利于调节贫富差距:个人所得税没有考虑到家庭综合收入差距;作为平衡财富差距的最重要税收,财产税目前在我国仍然缺失。
5.政府监管和保障的缺位,带来的阶层固化和收入分配差距。由于我国缺乏对对资源配置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下,行政性资源配置的权力具有一定的“价格”意义,成为产生灰色、黑色收入的根本原因。另外,资本市场的监管不力,也为一部分人快速富裕起来提供了条件。这些父辈资源和财富的继承与延续,使不同阶层的收入差距产生了代际间的发展与延续。
三、解决阶层固化和贫富差距扩大的措施
1.改革就业、户籍制度,保证受教育、就业的机会公平。推进机会平等,要在制度上保障人民平等竞争的权利,改革我国的就业制度、户籍制度等,保证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机会公平。阶层固化导致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很大程度上与受教育机会不平等有关系。当前,应改变教育的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农村人口受教育年限,提高农村居民受教育的质量。加大对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力度。改革我国的就业体制,尤其是涉及到国企、事业单位等的招聘,要公开透明招聘程序,杜绝暗箱操作,让阶层之间的流动变得顺畅,收入分配变得合理。
2.规范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提高中低阶层收入水平。切实落实非公有的大中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企业结合自身经济状况,根据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本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劳动者与企业可就修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办法和发放时间、离岗职工生活费、调薪幅度等进行协商,根据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实际情况,按照双方重新约定的标准和方式支付工资。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尤其是当出现企业利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提升、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等情况时,工会应当主动就工资增长提出协商要约。
3.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缩小行业收入差距。首先,要打破垄断行业的垄断地位,引入竞争。对于电力、金融等垄断领域,应降低准入门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于市场做得好的,政府就不应该介入。其次,垄断行业在内的国企薪酬分配,应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控制垄断行业人均工资,改革“工资挂钩制度”,除了工资福利应该接受社会公平检验以外,企业利润分配、职务消费等核心环节也应得到规范。垄断行业高管职务消费与企业利润分配应逐步规范,差旅费、会务费等职务消费支出应回归合理水平。按照《反垄断法》的要求,从完善制度设计人手,充分引入、激活市场竞争,依靠市场的力量逐步打破垄断行业“一企独大”的地位,逐步缩小垄断行业与其它行业的收入差距。
4,强化税收调节功能确保社会公平,税收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不均、缓和阶层固化局面,具有重要作用。应逐步增加直接税并相应减少间接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从而逐步提升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并使其与取得收入的功能兼容,成为未来我国税制建设的方向。让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多纳税并以此调节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就要实行综合所得税制——以个人申报为基础,将其全部所得一并计税。另外,尽快开征财产税,结束财产保有层面的无税状态,建立在收入和财产两个层面全方位调节贫富差距的直接税税制体系。从填补财产税空白的角度开征物业税,并以此为突破口陆续开征遗产税以及其他属于财产税系列的税种,结束现行税制格局中的财产税缺失状态,发挥税收调节阶层固化收入分配的不均等作用。
5.完善政府监管职能,扩大社会保障范围。要加强对行政权力可能带来“寻租”行为的监管,杜绝贪污腐败和用人招聘中的舞弊行为,加快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和实施。同时,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惠及城市和乡村的低保、养老、医疗、失业、住房、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让全体居民都能享受公平的社保待遇。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等体系,减少收入分配中支出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