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迄今百年,推翻帝制功莫大焉。近来突发奇想,假如辛亥革命再晚发生几年,我奶奶就不会放脚,爷爷又得多留几年辫子了。
不过,这种可能性大吗?如若不是司务长熊秉坤打响武汉首义第一枪,偌大个中国,十几万新式军人,就无人率先发难?1895年10月直至1911年4月,孙中山共发动了11次反清起义,还曾在镇南关起义时亲自发炮,从这种屡败屡战、愈战愈强的勇猛势头和鼓舞作用看,革命终有成功之日,辛亥革命当属偶然中的必然。
辛亥革命之前的清廷“新政”,在促进资本经济发展之余,练就了一支新军,壮大了主张立宪的新型知识分子阶层。1905年连科举制都废除了,但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清廷皇室对权力的恋栈和对改革的耽搁。即至1911年5月8日清廷推出皇族内阁,摄政王载沣任用满族亲贵的私心暴露无遗,皇族终于众叛亲离,真的已成孤家寡人。
新政的良好发展态势无法真正从根本上扭转大清帝国的危局,一个对外屡屡割地赔款,对内无法保护国民的政府权威无存,两百余年来以不变应万变的统治,已让民穷财尽,国衰势危,又如何能阻止异变发生?
据实而言,清朝末年的统治无心也无力残暴,大批政治精英寄望于体制改良,来实现清帝国的崛起。为何会错过改良的时机,终究迎来一场暴力流血的革命?究其原因:首先,皇室不愿放权,甚至不愿从“神坛”上后退半步,以一贯的傲慢对待逐渐沸腾的民意,错过了救亡图存的最后时机;其次,皇室不够自律,以皇族内阁为例,以满清贵族为核心的利益集团,只知道用简单的武力镇压和拖延,来挨过政治危机,自然无法顺应时局,完成自上而下的政治改良。
立宪派要求清廷实现英国式的虚君立宪,而清廷舍不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大权独揽。日本式的皇室变革终究无法在紫禁城发生,大清基业的轰然倒塌,可以说是清廷皇室一不放权、二不自律的咎由自取。火药已由清廷自己备好,革命党不过是火药的引线而已。
革命无外乎要实现对“制度”的主张,清政府恰恰在制度的安排上,应对失当,忤逆全民之意,特别是罔顾精英分子对制度改良的诉求。这种不满足国民政治诉求的做法,就是对国民幸福感的漠视,终于使得政治改良无法在大清的既有体制之内得以完成。
辛亥之后的混乱时局,也可以说是全民对于制度选择意见不统一的具体体现。任何制度之确立,都需要一个合法性的认定,而这一过程显然是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派以及各省军政府无法顺利完成的,所以孙中山其时才有革命尚未成功的慨叹。
既有制度的改良已然断无可能,袁世凯、杨度关于君主立宪的构想也已招致国民唾弃,新的制度安排只能由各派力量的艰难角力来决定,最终胜出的自然具有合法性。军阀割据、内战具有必然性,因为我之执政非由你任命,虽可发电以示支持,但又何必听命于你?制度的合法性,不经由艰难摸索甚至流血冲突,就难以树立。这是辛亥百年来的历史所印证的。中国百年来的发展和崛起,放到历史的长河上看,正是中华儿女苦苦选择制度的结果。
抛开制度本身的优劣不谈,仅从辛亥革命的历史看,任何一种理性文明的制度,都可以作出适应全部国民幸福感的制度安排,并将相应的制度改良作为一种常态的政治策略。毕竟,自发的政治改良相较于暴力流血的破旧立新,具有小成本优势,有利于全民福祉。从这个意义上说,上层建筑若无强烈的忧患意识,就不可能维持制度改良的常态化。
清廷的冥顽不化和糟糕的执政表现,恰是缺乏政治远见的典型案例。彼时新政之繁荣恰是对当局的麻痹,拖沓着拒绝立宪和改革,只能一次次错过挽狂澜于既倒的良机。当旧的制度完全失去弹性和活力,必然会有新的有生命力的制度应运而生来替代它。来源: 《学习时报》201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