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走什么路,首先要知道不能走什么路。不能走的道路有三条,第一条是"文化大革命"的老路,第二条是民族主义的老路,第三条是苏联东欧的传统社会主义老路。对于中国来说,这些老路是三种老路的混合物,走这三条老路,是坏上加坏的老路,是把中国放在文明对立面的老路。沿着这条老路继续往前走,中国必然与世界文明相对抗,中国就会没有朋友,处处都是敌人,即使有朋友,也是花钱买来的朋友,是酒肉朋友,酒肉朋友是靠不住的。
第一个需要否定的道路是"文化大革命"的道路。"文化大革命"早已经被官方以决议的方式进行了彻底的否定。其根本标志就是否定了权力意志经济,建立了市场经济。但是这种否定是不全面的,在文化和政治方面否定得不彻底,因此留下了诸多后遗症,正是由于否定之后并没有对"文化大革命"进行彻底的反思,所以才有在不同的层面、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群体、个别的政治家里有死灰复燃的迹象,这需要引起充分的警惕。要想保障"文化大革命"的路绝不再走,就要彻底反思"文化大革命",剖析其制度根源、思想根源、历史根源,并对现代的年轻人进行教育,避免"文化大革命"出现新的土壤。德国人在消灭纳粹之后出现的新纳粹现象的警惕与处理方式值得中国人学习和借鉴。这方面不能学习日本。
第二条需要否定的道路是民族主义道路。这是因为:民族主义不仅是一种学理,而更是一种实践。在中国历史与现实中,民族主义与专制主义有着亲密的血缘关系,专制主义总是挥舞着民族主义的大旗,民族主义也是利用专制主义作为支撑,没有专制主义的民族主义和没有民族主义的专制主义都难以为继;民族主义与全球化不相适应,具有原教旨主义的特性,以民族主义来抵抗经济全球化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民族主义是以集体为本位,它以崇高的名义侵害个人利益、个人权利,否定个人主义。民族主义容易导致最坏者当政,导致真理的终结,封堵自由之路,构建奴役之路。当然,民族主义并非没有合理性,但这种合理性是极其有限的。宪政都难以套牢民族主义,没有宪政的民族主义更容易走火入魔、走火自伤。
第三条需要否定的道路是原苏联东欧的所谓的社会主义之路。实践证明,这条路在苏联走不通,在中国也是死路一条。必须从以俄为师转到以苏联鉴。苏联的体制已经不是简单的专制主义体制,而是极权主义体制,这种极权主义体制不但把专制主义发展到极端,而且在极端专制主义的基础上又呈现出新的特点,是典型的20世纪的怪胎,对此,阿伦特有很好的分析。中国如果再继续走苏联的老路,那也就是走极权主义的老路。这条老路不符合世界的潮流,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也不符合国人内在的发展民主要求。走一条苏联已经失败的老路,是一条极其不明智的选择。
上述的三条路不可以走,不能走。以下所述之路都是可以选择性的路。第一个道路是走一条包容主义的道路,第二条是走一条民主社会主义的道路,第三条道路是走一条自由主义的道路,第四条道路是走一条意识形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第五条道路是走一条宪政社会主义的道路。这五条道路都有可欲性,也具有现实的合理性。这些主义式的道路从内容上说是全方位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却是政治的,道路的选择主要取决于现实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性。
先看第一条即包容主义的道路,这是一条中国式的道路。讲包容主义而不是包容性,既是创建体系的需要,也是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领域全方位的思考。体系的创建与全方位的思考具有统一性。包容主义包括:政治包容、经济多元、文化包容、社会包容,坚守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底线。其中政治包容具有优先性和至上性。
从历史上说,包容讲的往往是文化的包容。不可否认,中国的文化具有包容性,它可以与任何文化相融合。但如果处理不好中国传统文化的包容性理念,不对包容性进行阐述和"转换性创造",包容性就会走向误区。中国这种包容性文化与专制主义文化具有天然的亲和力,西学的普世价值,诸如人权观念、自由观念、平等观念、法治观念容易被"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价值观所中国文化解构。
政治包容是对不同理性政治观点的包容,它对非理性的政治观点持理解性态度;政治包容包括对不同政治利益群体的承认,对于多数和少数变动持有现代观念,对于政治过程竞争的不可避免性采取规则限制。政治的包容具有根本性意义,这种意义是既是否定性的,也是肯定性的。从否定性意义来说没有政治保障的包容最终会使文化的包容窒息和萎缩,使百花齐放变成一花独放,百家争鸣变成孤掌难鸣;没有政治保障的包容使经济多元化变成权贵经济的多元化,使市场经济失去了活力;没有政治保障的包容社会和谐会变成僵化的和谐,最终导致社会全面动荡。从肯定性意义来说,政治包容促进文化大发展,促进文化多元化和多样性;有利于剥离权力与经济的关系,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社会和谐的现实化和动态化。
再看第二条即民主社会主义的道路,这是一条西欧式的一条道路。民主社会主义一方面强调民主,另一方面方面强调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既是马克思晚年的主张,又在欧洲一些国家有现实的支撑,是马克思晚年理论与欧洲现实的统一,欧洲之外的一些国家也具有民主社会主义的重要元素,具有一定的普适性。中国人民大学谢韬先生曾明确主张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种主种既是对苏联式社会主义的反思,也是对中国现实经济两极分化、政治缺少民主的一种价值诉求,同时又具有马克思的正统合理性,在中国有一定的市场。这条道路有样板,有理论,有实践,也是一条可以走的道路。这是一条平等之路,这条平等之路对于自由有一定程度的忽略,欧洲的经济不景气也使一些人重新反思这条道路的不足与缺欠。
第三条道路即自由主义的道路,这是一条美国式的道路。自由主义是西方的主流意识形态,也是西方的主流价值观,同时是普世价值。自由主义具有不同的理论来源,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自由主义包括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消极自由是积极自由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消极自由的积极自由容易导致自由的盲区,更容易导致强制。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结合为真,二者分离为伪。与民主社会主义不同,自由主义的信条消极的,在自由主义看来,无论是民主的权力还是强制的权力或者其它的什么权力都需要限制,否则都会导致强制。权力得到限制,消极自由就有了保障。自由主义在经济上强调完全的市场经济,守夜人的国家、最低限度的国家、功能最少的国家都是自由主义的乌托邦式理想。政治自由、思想自由、良心自由、迁徙自由都是自由的基本元素。自由主义走到罗尔斯,自由主义变成了平等的自由主义,它强调平等的自由,强调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照顾。强调自由的优先性,强调自由仅受自由本身的限制,自由与社会利益不能作任何交易。
第四条道路是意识形态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一条意识形态式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两个前置词,一是中国的,一是社会主义的,两个前置词的叠加对道路进行了限制。在经济理论上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存;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共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政治理论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民族区域自治、群众自治;在文化理论上强调坚持一元性,发展多样性;在社会理论上强调社会和谐。意识形态的道路在经济上取得的效果是明显的,其经济上的合法性资源相对丰富,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不明确、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权力滥用、权力腐败严重,使得政治合法性资源流失加快,更由于经济发展的实际过程中出现了两极分化和社会不公,使这一理论和实践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权力的介入下,公有制变成了权力经济、按劳分配流于形式,市场经济扭曲变形。
第五条是道路即宪政社会主义道路。宪政社会主义是21世纪一些学者提出的新主张,它主张在政治上行宪政,在经济上行社会主义,并强调公民社会的建立。宪政社会主义包括着限制权力的基本要素、建立社会保障的平等要素、保障人权的普世要素,准确一点说,宪政社会主义是一种混合式的社会主义。
上述五种可以选择的道路和已经选择的道路都有其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走什么样的道路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比较起来,包容主义更具有合理性,因为充分吸取了普世价值基本元素,对所有主义保持着动态的开放性,又着眼于中国的历史与现实。因此,它是一条行得通的并更具有活力的一种主义。包容主义奉行是一条现实主义、行动主义的技术路线,它不是为了主义而主义。包容主义认为一种主义解决问题的时代已经过去,不同层面需要不同主义的价值元素去指导实践。包容主义又是政治上的,政治包容是基础,是保障。包容主义是通向未来的,其目标是宪政民主。
不过,包容主义是探索式的,所以其准确性和严密性难以保证,抛砖引玉而已。抛砖是手段,目的是引玉,玉引不出来,抛砖也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