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当前的社会主要矛盾,几年前就有学者提出了新的看法,并引发了关于社会主要矛盾是否发生改变的讨论。目前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最初源于 1956年党的八大,八大明确提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的需求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在八大提法的基础上,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进一步明确指出,“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提法沿用至今。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和建党 90周年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都重申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但是,胡锦涛同时强调,“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些情况表明,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
对于如何把握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及其变化,毛泽东同志曾经精辟地指出:“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非到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但是事物发展的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情形又往往相互区别……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来。如果人们不去注意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人们就不能适当地处理事物的矛盾。”(毛泽东《矛盾论》)笔者认为,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及其“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没有变,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仍然是社会需要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但这两个方面各自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在其两个方面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也应当随着其反映的内容的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仍然是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基本方面
矛盾的两个方面规定了矛盾的核心内容,换言之,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到底是哪两个方面的矛盾是关于主要矛盾讨论的首要问题。前些年,部分学者从当前社会管理相对滞后、新的社会矛盾不断发生这一现实出发认为,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变化,矛盾的两个方面不再是“物质文化需要”和“社会生产”,而是“公共需求”与“公共产品的供应”。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两个方面没有变,仍然是“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在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中,这一点首先必须坚持不能改变。
首先,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决定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从社会需要来看,需求发展水平整体还不高,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物质需要还远远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仍然是需要的主要内容。人民群众部分物质需要的满足不等于全部物质需要的满足,基本物质需要的满足不等于更高水平物质需要的满足,大部分人民群众物质需要的满足不等于所有人民群众物质需要的满足。第二,各种非物质需要虽然快速发展,但仍未上升为主导地位,无论是需要的主体、内容还是需要的层次、结构都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
从社会生产来看,我国社会生产还相对落后,表现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我国目前生产力状况尽管纵向和过去比已经大大提高,但是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而且发展极不平衡,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并不等于生产力水平已经“很高”,社会财富更加丰富并不等于社会财富相当丰富,少数地区“富可敌国”没有改变大多数地区还欠发达,一些行业领先世界不能替代多数行业还比较落后。当前生产力发展这种相对落后的状况是制约和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根本的因素。当前我国的生产关系也存在一些不完善的环节和方面,所有制结构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收入分配不公平,利益格局不协调,社会保障不健全,阶层结构不合理。目前人民群众的很多需要不能得到很好满足固然有生产力不够发达、物质基础不够厚实的原因,但生产关系特别是体制机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等方面的不完善也是重要的原因甚至是更为重要的原因。当前很多新的社会矛盾突出和凸显并不表明主要矛盾已经改变,恰恰是“社会生产”中的生产关系还不完善所导致,也就是说,生产关系存在一些不完善的环节和方面也是很多社会矛盾的根源。
其次,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决定其他矛盾的发展。
在当前我国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中,究竟是社会需要同社会生产的矛盾决定其他矛盾还是其他矛盾决定社会需要同社会生产的矛盾?显然,应该是前者决定后者。当前,许多新的矛盾确实也十分突出十分重要,但“重要”不等于“主要”,“突出”地位不等于“领导”地位,“影响”作用不等于“决定”作用。如“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产品的供应严重不足的矛盾”不过是社会生产与需要之间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社会生产提供的产品理应包括公共产品,人们的需求也理应包括公共需求。同时,公共产品的需求与供给矛盾的最终解决也要依赖于社会生产和需要这一主要矛盾。因此,正是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相对落后,才导致其他一系列矛盾不断发生和发展,它不仅是当前其他一切矛盾的总根源,而且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和制约着其他矛盾的解决。
二、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均出现了新变化新特点
尽管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没有变,仍然是社会需要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但这两个方面各自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坚持主要矛盾两个方面不变的同时又必须高度重视并深入研究这些新变化,并根据其内容上的这些变化对社会主要矛盾两个方面作出更加准确的表述。
首先,社会需要的新变化需要对现行表述进行适当调整。
当前我国社会需要的发展呈现出发展速度迅猛、新旧更替频繁、横向日趋多元、纵向逐渐高端、发展不平衡等特点。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需要的对象看,非物质需要突出;二是从需要的层次看,高层需要突出;三是从需要的构成看,综合性需要突出;四是从需要的属性看,社会性需要突出;五是从需要的主体看,个性化需要突出;六是从需要的发展水平看,不平衡突出。
可见,随着社会生产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日渐更新,我国社会需要的结构、层次、内容、形式、主体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还将在更快的速度和更深的层次上继续进行。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生活水平普遍大幅度提高的前提下之所以出现幸福感下降不满意增加,重要原因就在于社会需要发生了全方位的变化。所以,今天仅仅用“物质文化”来概括人们的需要显然已经不够全面和准确,很多需要既非“物质”也非“文化”又超越物质和文化,如政治诉求、生态需求、公共需求等。如果真要把人的需要只分为两大类的话,恐怕也只能说“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显然,“文化”不等于“精神”,“文化”的内涵从其最一般的意义上要比“精神”更加严格和特定,如我们可以说民主参与需要是一种精神需要,但显然不能说是一种文化需要,再如个体的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尊重需要和价值实现需要等都是精神需要,但同样不能说是文化需要。因此,对“社会需要”修饰词的表述应该相应作出适当的修改。
其次,社会生产的新变化需要对现行表述进行适当调整。
从生产力的变化来看,最显著的就是中国生产力水平已经大大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社会财富更加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各种需要的物质基础大大增强。从生产关系的变化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有制结构、收入分配制度、经济体制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生产关系的变化必然对生产力产生巨大的反作用,同时又会促进分配和消费的发展,极大地改变着人们的需求层次和结构。可见,我国目前的社会生产无论是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党的八大关于主要矛盾的提法已经过去50多年,今天仍然沿用“落后”一词来概括中国社会生产的现状未免失之精准,而且从发展趋势看,一个国家的社会生产也不可能永远“落后”下去。因此,对“社会生产”修饰词的表述应该相应作出适当的修改。
三、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应做适当调整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两个方面没有变,社会生产和需要的矛盾仍然是制约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必须坚持这个前提;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各自均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生产和需要都出现了新的特点,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要及时反映出这些变化。据此,笔者认为,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主要的调整有两点:一是关于社会需要的表述,建议把“物质文化需要”改为“各种需要”(或“物质精神需要”)。理由前已叙述,这样既解决了原提法概括不够准确的问题,又更加全面地反映了社会需要发展变化的特点。二是关于社会生产的表述,建议“落后”前增加“相对”二字,变为“相对落后”,因为我国生产力水平已大大提高,不再绝对落后,也不可能永远落后,但相对于世界整体水平还属于落后,这是第一个“相对”;同时,我国的社会生产尽管到某一历史时期会达到很发达的水平,但相对于人们发展的需要而言永远是落后的,这是第二个“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