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路径依赖”理论,在一切人类自发演进秩序当中,文化与制度的路径绝不可能被彻底超越,改弦更张。一切貌似斩钉截铁的革命,待尘埃落定之时再看,不过是更费劲的改良。这是转述《宪政主义:观念与制度的转捩》一书中的一个论断,放在这里作为本文的开头,主要是因为笔者在思考中国社会转型诸多问题后对这句话深有感触。
自洋务运动开启经济改革,到戊戌变法开始政治改革,再到清末新政开始宪政改革,最后被辛亥革命中断原有的改革道路,半个世纪的自发演进之路被暴风骤雨般的革命所中断,社会转型从此被拉向了另一条通往现代化的道路。回过头来,当我们将这个过程纳入到中国社会转型的视角下审视时,我们发现,在这历次的变革中没有一个完整的剧本,洋务运动没有,戊戌变法没有,清末宪政改革看似比较完整,辛亥革命也没有。
在辛亥革命之前由官方推动的改革,都是指向宪政的,这是改革的主体有效避免革命的最为稳妥的方式。的确,每一次的改革都是被动的,都是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才仓促上阵的,这是政府改革本身的特性使然。清王朝在历经近三十年的经济改革之后,执政者发现,若不进一步推动政治改革,经济改革的成果也不会存续。于是,以慈禧为首的政治力量主体启动了政治改革(戊戌变法),但因为缺乏一个完整的剧本,光绪帝在一些不懂政治且没有任何威望的书生鼓动下,眉毛胡子一把抓,使改革者内部发生分裂,进而催生出强大的反改革力量群体,最终因为改革促动了“四个不能变”而被迫中断。但是政权在岌岌可危的情况下,清政府还是再次启动新一轮的政治改革,包括限制王权、地方自治、议会改革、司法改革、财政体制在内的全面的改革,这是一次比较完整的宪政改革。这些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历史,无需过多叙述,总结这几次改革,有着共同的特征以及比较符合社会演进规律的脉络——总体上,这是由执政主体推动的一系列改革,从经济到高层政治再到全面的社会改革,改革者对改革的认识在进步,改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也取得了一些成果,甚至影响或受用至今。
辛亥革命中断了这个稳步推进的改革之路,走向了共和运动与革命的道路。因为革命具有暴力的特性,是一种极端的政治决断过程,很容易将既有成果一并消灭,因而很多人把这个中断历史的罪名完全加诸于辛亥革命上。笔者并不苟同,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是,我们并不需要去清算什么,我们需要的是如何来认识这种社会中断,因为社会中断也会产生某种传统以及内化于我们内心的意识。
笔者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待这种中断:一是,中断宪政改革的主体力量是谁?事实上,清政府的经济改革始终未停止,只是后来让位于政治改革而处于次要地位,推动这种转变的力量是以慈禧为首的执政集团,终止戊戌变法的也是慈禧他们,但是,若我们细细考察戊戌变法的过程,我们知道,导致改革中断的恰是大部分知识人,因为这是一次主要涉及“道统”之争的改革,“道统”是知识人始终维系的核心价值,是“学而优则仕”的根本,执政者只好顺应广大的读书人。那结束清末新政的主体力量又是谁呢?笔者认为,是各省的执政者。辛亥革命就如几起群体性事件,起到的是导火索的作用,但是并不能改变当时整个政局,而且起义军队在清军的围剿下,伤亡惨重,要不是各省宣布独立,不可能撼动清政府的政治格局。从后来北洋军阀政府的政体形式来看,中国政治自19世纪后期起就明显开始了地方化的趋势,直到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才完成了逆向的国家建构过程。也正因为如此,很多学者都认为清末民初是中国走向宪政联邦主义国家的最好时机。历史研究表明,当时实际掌控中国政局的是立宪派,他们是地方政治的主体,结束清末新政的主体力量是政治地方性势力而不是革命派。
二是,清末宪政改革本身有没有导致自身改革中断的因素?每当反思自身的问题就很困难,难点在于两方面,第一是难有自省的意识,第二是需要给自己客观评价的勇气。这个问题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它的意义在于给我们一个经验——检审当下以及未来的改革本身是否存在不合社会发展趋势的因素,能否从一揽子改革计划中分出轻重缓急来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证明其合理性。清末宪政改革,特别是从预备立宪改革开始,逐步照搬德国社会转型的经验,也就是说拿了德国人的剧本,导演是中国人,翻拍一部由中国人扮演的德国电影。德国那个剧本是什么呢?主题是俾斯麦式的国家构建方案。我们中国当时与剧本原产地相比差什么呢?我们没有经历过封建法调节的封建时代,我们没有经历过法学复兴、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我们没有本土的如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思想家,我们找不出俾斯麦式的人物,我们更无现代法律传统……德国社会当时是向上走的,改革的正当性基础越发牢固,而中国社会当时是向下走的,改革的正当性基础在逐步消解,群体性事件甚至革命山雨欲来。把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与历史传统中写就的剧本拿到中国来,就好比一个没读过什么书,没有什么生活经历的导演,在投入只有50万的情况下,硬是要拍摄一部耗资上亿元的大片一样。德国的剧本要求存在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主导改革,可是那时,已经政治地方化了,于是,当中央政府在综合改革中推行财政改革试图加强中央财力时,结果遭到了地方的抵制,事实上,从后来北洋政府各军阀从未分裂国家以及遵循一套法律体系来看,中国的地方主义政治力量中断清末改革的最大原因可能出在财政体制改革问题的分歧上。这个难题直到现在依然存在,并依然可能成为中断某些改革的重要因素。
三是为何清末宪政改革中断之后会走上革命之路?辛亥革命之所以说它是革命,在于我们赋予了“革命”以现代意义。革命原本指的是对于某种既有秩序的复归,但是我们现在所指的是对于一种新秩序的建构,所以,但凡革命之后,所有的事物都是被认为是新的,哪怕只是换个名称,再也没有旧事物存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既然要体现出新意来,就需要打破一些东西,政治决断的首选对象就是原有的“道统”和“政统”。孙文等革命派人士找到了“共和”,认为可以替代宪政改革的路径,以革命的名义把中国社会转型拉向了共和的道路上,废除君主制以建立共和制,从政统上实现所谓的“新”,以“天下为公”来替代原来的“道统”,成为共和政体的合法性基础。可是,孙文等革命党人却未提供一个完整的剧本,他们对于“共和”的理解是在政体层面的,没有意识到“共和”是寓于政治社会之中的道理,共和体制需要建立在以小共同体为支撑的社会结构基础之上,共和也离不开宪政所提供的制度框架和保障。因此,这时的革命是激进民主以及“替天行道”心理双重作用的结果,否则,若是真的为了“走向共和”就不可能发生价值的僭政了。
对价值的僭政是辛亥革命之失的核心内容。中国传统政治社会有四个维度:一是“道”之超验之维——“奉天承运”,即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在于“道法自然”;二是“祖宗之法”之政治正当性之维,通过对祖宗所开辟疆土的代际传承与实际治理获得时空上的合法性,由此建构了基本的政治与行政等各种治理秩序;三是民间社会组织之“江湖”之维,以会党为代表,以维护一个区域的秩序为己任,构成了遍布全国的社会秩序网络;四是士绅阶层与农民组成的农村社会小共同体之基层社会之维。在辛亥革命以前,中国历史始终维持着这四个维度的层次性和秩序,辛亥革命造成了传统政体的彻底更迭,虽推翻了二千年的帝制,却消灭了一个维度,像用一把剑刺穿了社会的机体,打开了一条自下而上的通道,这个通道不是给予自然权利的向上通达完成自然法意义上的现代社会的建构,而是唤醒了一个沉睡千年的火山,于是,我们看到,以会党为首的第三个维度如火山爆发一般,迅速侵蚀了前两个维度,原本维持社会总体秩序的政治和精神力量被江湖习惯所取代,这就是价值僭政的发生机理。宋教仁等一直主张要将各自治团体法治化、公开化,走政党政治的道路,但是始终遭到孙文等人的反对,使得中国丧失了一次小共同体法治化的机会,也丧失了最好的一次启蒙机会。试图以始终游离于政治之外的各种小共同体来牵制袁世凯,现在看来是好心办了坏事。社会机体被刺穿的那个缺口再也无法堵上,从南方蔓延到北方,成为不断价值僭政的通道。革命,也在这个过程中成为了手段、目的、合法性与正当性的四位一体,中国社会进入从未有过的颠倒的时代。
孙文是一个剧作家,但是他的剧本不完整,而且自己经常修改,甚至自己去违背自己定的剧本,起初反复修改的原因是源自他“江湖”的思维习惯,最后时日,他修改的原因是,他应该意识到了,另一条路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好走,革命阻断了可以复归以及赖以继续推进改革的道路,只好剑走偏锋,将革命进行到底,至于将来会怎么样,说是共和,可是这是虚的,娜拉出走了,但是我们都不知道她结果会怎么样。我们都如娜拉那样的淳朴和善良,仅仅是为了寻求幸福、安宁的生活。我们并不需要文学剧本那样以一走了之的畅快与暂时的解脱来诗意我们的生活。
中国的社会转型为何如此艰难?主要因为是,我们没有一个完整的剧本,从未有过。这样的剧本会是什么样子?个人认为至少是与政治社会结构相适应的,存在明显可区分的价值维度,有效规避价值僭政的能力,存在具体的实施方案,提供每一个小共同体法治化的路径等等。我们也可以从《拯救大兵瑞恩》、《那个杀手不太冷》等暴力影片中体验到温情,因为那是一个思路清晰、主题完整的剧本,如果只是为了视觉冲击而拍摄,那难免会成为商业烂片,观众在看了之后呢?空洞、若有所失、激情过后的倦怠……所有的又再次指向精神的虚无。
2010-9-24
本文发在《青年文化评论》2010年第18期:http://m.ycreview.com/node/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