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家还在评估究竟是什么因素推动了缅甸军政府放权。我相信,在制订完全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后举行选举来让军政权合法化,才能拥有统治合法性。
最近东南亚国家的政治发展牵引出政治学中的一个最基本概念——合法性(legitimacy)。
政府的合法性就是人民对政府的认可、信赖和服从程度。若从选举投票的角度来看,得票率越高的政府,其合法性越高。政党和领袖可以在这一过程中出尽法宝,设法寻求最高的得票率。当然,民主并非完美无瑕,更没有一个所有政党都拥护的标准民主,因为政党的唯一目标就是执政。民主是所有政党皆遵守一套游戏规则下的产物。
德国哲学家韦伯认为,合法性建基于三类基础,即传统、法理和魅力。
古时候,国王得到造物主的授权,治理国家。封建中国的帝王也是以天子自居,统治人民。有趣的是,当这些国王皇帝变得荒淫腐败时,人民起义推翻旧政权,争夺造物主“重新授权”。
在造物主从政治退回宗教场所后,魅力领袖或英雄式人物趁势而起。以领袖个人魅力为基础的政府合法性的例子也为数不少,例如毛泽东时期的中共政府、朝鲜的金日成政府、印度尼西亚的苏卡诺政府等。
以法理为基础的合法性来自完善的律法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政府合法性通常是三种基础的不同程度混合,而法理是最重要的基础。
现代政治以民选政府的合法性最高。民选政府以法理为基础,通过选举组织政府;独裁统治者也尝试立法“选举”,将自己的统治权合法化。
缅甸军队从1962年起实行将近半个世纪的军人治国。军政府在1990年举行全国大选,满以为有军方撑腰的政党民族团结党会赢得大选,让军人可以名正言顺的组织政府。这也就是独裁领袖想借由法理和选举让军人政府合法化的一种手段。
军政府却没料到翁山淑枝领导的全国民主联盟异军突起,一举夺下485个议席中的八成议席。翁山淑枝大概更没料到,军政府不仅出尔反尔,不让民盟执政,还在21年间断断续续把她软禁了约15年。
世界民主活跃分子和西方国家更是万万没料到,缅甸军政府会在20年多后突然开放,在2010年举行了一场算不上真正自由民主的选举,因为国会上下议院有25%的议席直接由军方委任。在民盟和翁山淑枝没有参选的情况下,军人政党联邦巩固与发展党没有对手。
观察家还在评估究竟是什么因素推动了缅甸军政府放权。我相信,在制订完全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后举行选举来让军政权合法化,才能拥有统治合法性。
印度尼西亚第一任总统苏卡诺就是一位很有魅力的领袖。他在二战前号召人民团结,摆脱荷兰人的殖民统治,二战后成功建国,他也因此被尊为国父。苏卡诺的个人魅力是早期印度尼西亚政府的合法性基础之一。
然而,魅力斗不过武力。军人苏哈多在1967年推翻前总统苏卡诺,隔年开始建立新秩序的独裁统治。几十年来,苏哈多在完全有利于自己的环境里定期举行选举,以假民主建立政府合法性,并以经济发展来巩固独裁政权。若非亚洲金融危机,这位“民选总统”或其接班人如今可能还稳坐总统宝座。
苏卡诺的魅力甚至超越时空,在30多年后转借了给他的女儿美加华蒂。虽然苏卡诺在1970年逝世,但美加华蒂在苏哈多倒台后,借助父亲的魅力,先后登上副总统和总统宝座。
泰国和菲律宾是东南亚走在最前面的民主国家。然而,泰国军队一而再,再而三的发动政变(泰王普眉蓬在位60多年经历了20次政变),宪法也跟着一再修订。基本上,政变已经让民主选举变得没什么意义可言,更别说政府合法性了。
菲律宾虽然实行自由民主制度,但法治不彰,贪腐横行,政府欠缺财政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所以降低了民主选举带来的合法性。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也同样有过一段建立于个人魅力与法理基础上的政府合法性。长堤彼岸的国父兼第一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就借助了其个人魅力,新加坡开国元老李光耀也是一位非常有魅力的领袖。
然而,人民行动党政府并没有满足于魅力型合法性。政治观察家孔朝恩博士曾在1995年指出,行动党通过打造一个有效和低腐败的政府,来建立政治秩序;它也通过家长式领导,落实保障人民福利的承诺。
简单来说,新加坡是一个以发展为导向的国家;发展和成果是政府合法性的重要基础之一。
孟子说过,得民心者得天下。孟子虽然处于政府合法性来自上天的时代,但已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政治思想。2000多年前的智慧还是值得现代从政者好好学习。来源: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