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也不时听到有人说起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究竟有哪些优越性?却语焉不详、不清。这对于实行了60年社会主义的国家(学习社会主义学说则近一个世纪),生活于其中的十几亿人民来说,确实是“最大的失误”。因为这关系到中国的前途和人民的命运,关系到国家大政方针的科学制定和发展方向的正确确立,是摆在中国人面前的头等大事。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对平等、没有剥削与压迫的社会;是一个有着良好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是一种优越于资本主义、可以避免资本主义弊端的崭新的社会制度。
中国是个很有前途的国家,因为我们有这么多勤劳勇敢聪明的人民,改革开放使中国人开阔了视野,焕发了活力。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告诉我们,今后中国的发展必需着眼于扩大内需--即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世界各国发展瓶颈都在于消费,而不是生产,国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决定着国家发展的前景与可持续性。因此,国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及时得到满足,对于国家的发展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根据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在预见未来理想社会时指出:“在那里,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明确指出,未来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资本论》)。马克思主义在一百多年来的人类社会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影响,马克思不仅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即使在当今的西方世界中,人们仍然把他当作是人类最伟大的思想家,绝不是偶然的,它的根据正是深植于此。
据史料记载,恩格斯在逝世前一年,卡内帕请他给《新世纪》杂志题词,他考虑再三说我不题词了,就从马克思著作里面找出一句话,也是最欣赏的一句话:“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恩格斯说,“除此之外,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
这说明,个人的自由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命题,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共产主义者奋斗与追求的最高目标。
人的解放,建立自由人的联合体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人是世间最宝贵的财富,任何其他价值都不能与人的价值相提并论;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目的,都是为了人本身,要关爱生命,减少人类的牺牲与痛苦。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与要求。生产力的发展(GDP与财富增加)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愿望和诉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主要包括:所有公民均拥有公平的发展机会;人的才能在社会助推力和个人努力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各项权益与需求均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人们通过接受教育与工作实践,不断提高文明素质与专业技能,从事个人喜爱的事业。
诺贝尔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其名著《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指出,发展是涉及经济、政治、社会、价值观念等众多方面的综合过程,意味着消除贫困、人身束缚、各种歧视压迫、缺乏法治权利和社会保障的状况,从而提高“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的权利”的能力。
当今世界社会发展的一个总趋势和总要求,就是逐步走向以人为本。这里的以人为本,就是使社会制度和体制尊重人的权利、个性和能力,并且更好地激励人、培育人和解放人。这是基于国际上曾一味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社会发展,忽视人的需求和人的福祉增进,从而损害了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导致“有增长而无发展”和发展的不可持续性现状而提出和强调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现代化除了在少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取得进展外,在多数国家陷入了被称为“失去的十年”的停滞,有增长而无发展的状况导致了当时54个国家人均收入的下降和21个国家人类发展指标的下跌。这种严酷的事实,使联合国在1994年的《人类发展报告》中提出:“发展的目的就在于创造出一种环境,在这一环境中,所有的人都能施展他们的能力,不仅为这一代,而且也能为下一代提供发展的机会”。“一切人口与发展活动都应以人(human beings)而不是人的数量(human numbers)为中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human-centered development)。
在当代社会发展中,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而所有的竞争,集中表现为人才的竞争。因此,解决社会发展问题,必须关注人的发展。发展是为了人,发展也需要人。要实现生产力的解放,就必须实现人的解放;要实现生产力的发展,就必须不断促进人的发展。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通过人的全面发展来实现。
中国近年来针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世界发展的趋势,提出并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讲话中曾多次引用《共产党宣言》中的同一句话:“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温家宝总理指出:“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即人本主义,是源远流长的世界文明成果,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价值,是中国和世界各国的共同话语;它意味着在当政者和社会群体之间存在着显性的(西方)或隐性的(中国)契约,执政者执政必须以人为本,一旦偏离人本,其执政合法性就会消失;是对物本位、官本位和片面发展、畸形发展的批判与否定,是物欲主义向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性转变。
一位专家深有感触地说,“以人为本”是上世纪50年代以来唯一真正让我们激动的政治主张,也是我的生命中迄今为止唯一让我动感情的政治概念。因为,“以人为本”这四个汉字,带有中华民族的体温和血泪。因为历史上对“人”的感觉经验最不足的,的确是中华民族。直到今天,很多很多的老百姓,从没体会过“人”的感觉。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是中国人民的个性被不断扼杀,权利被不断剥夺的历史。中西差距的根源在于:西方人的文艺复兴运动全面解放了人的个性,而中国的历史从来不解放个人的个性。今天中国人与西方人最大的不同,依然是个性解放的程度不同。而作为社会的个人的个性能否充分发挥,是社会创造力的源泉。个体的活力,是社会活力的基石。没有个体的质量,集体的力量只能是巫术和谣言。中华民族近现代所吃的一切苦头,都在于我们这个民族从来压抑个性,特别是人民的个性。中国明天的前途怎么样,还是取决于对个性的态度。
人的发展决定着国家的发展,人的现代化决定着国家的现代化,人的全面发展决定着社会的全面进步。中国的改革开放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对人的种种禁锢逐步解除,过去不允许国民做的事现在可以做了,人及生产力获得了一些解放,释放了中国人民勤劳创造的才能,从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今后要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就必须把人的解放和社会的开放放在首位,为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铺平道路。
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性质及其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人民共和国平等、自由、民主之义的必然要求,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方向。中国应该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出制度安排,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较好的社会保障。
审视当今中国人全面发展的现实环境,社会上出现的种种不公正现象,已经成为国民实现全面发展的“拦路虎”。比如,人的全面发展过程中起基础作用的教育,不公平、受教育成本过高的问题十分突出,不少人失去接受教育与培训提高的机会。政府应给所有公民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再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基本权益应受到保障,但是,现在社会上出现的许多人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地与房屋,被肆意低价征用与拆迁,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有权有势者与黑社会恶势力侵占、伤害的现象经常发生,甚至有怨无处申,因言获罪,缺乏应有的尊严……现实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都告诫我们,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还有大量艰苦的工作要做。
一、以“以人为本”取代“物本位”、“官本位”。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GDP崇拜,尽快转移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来。物本位与官本位的价值观是影响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巨大障碍,这种价值观只把人看作是依附于权力和金钱的手段(拜金主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是其突出表现),漠视人本身的价值,更不谈人的全面发展,应该尽快加以改变。围绕坚持以人为本这一核心,大力降低阻碍发展的制度成本,把人从权力的禁锢和金钱的奴役中解放出来,实现各种制度和运行机制的现代化,给“人”应有的位置,为人的发展开拓广阔的空间。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过程,也是解放人、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对人的动能与人力资源全面开发的过程。
二、尽快提供人的全面发展所需的基本条件。现实中许多公民因教致贫,因病致贫,成为房奴,一些中产、白领地位下降,说明国家对于教育、医疗等公共品的提供--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业有所就,不仅是关系民生的大事,而且是关系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国家有义务提供,公民有权利享受。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比资本主义国家做得好(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四大福利制度,已成为世界公认的文明社会的基本底线,美国拿出财政收入的70%用于这四大福利制度。俄罗斯1990年代末在经济崩溃的情况下,都没有取消这四大福利制度)。要尽快解决教育不平等的问题,加大教育投入,实现免费的义务教育,保证低收入阶层子女能够接受高等教育。要将扩大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创造就业岗位的内容不仅包括为城镇居民创造就业岗位,也应当包括农村劳动力安置。
三、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要改变强调公民义务、忽视公民权利的不良倾向,把体现人性、尊重人权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防止并及时纠正各种侵犯公民权益的问题,对于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至关重要。现在公民的权利缺乏保障,在征地、拆迁、国企改革等方面侵犯公民权利的事情时有发生,公民丧失了许多发展的机会和条件。只有其权利得到保障,才能有机会和条件来发展个人的需求、能力和个性。同时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为公民的全面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中国的问题不仅在于失业率高和社会差距不断拉大,还在于缺乏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现在的公共卫生、生产、交通安全等事故经常发生,危害严重,公民人身安全缺乏保障,又何谈得上今后的全面发展?
四、赋予公民更多的权利与自由。重视人的价值,还权于民,为人的全面发展打开方便之门。为此要有一套制度设计,进行立足于解放人、有利于人发展的政治体制改革,解决束缚人发展的体制和权力滥用的问题,精兵简政,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政府。“我国的经济活力主要来自百姓的活动自由度的增加。当然和发达国家比,自由度还不够。自由度越大,人才施展的机会越多,人才被埋没的机会越少。”(茅于轼:给你所爱的人以自由)。那些滥用权力的人很可能就是束缚人的体制的构建者和维护者。只有破除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对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资源的垄断,对广大民众的禁锢与压制、侵犯与剥夺,降低制度成本(而不是劳动力成本),人及其生产力的解放才能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才能成为现实。现在一些仍然垄断的领域应尽快向社会开放,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门槛,允许所有公民与组织自由参与,实行公平自由竞争。
五、推进民主与法制化进程。民主所要求的公民积极自觉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自由地表达意见与诉求,有利于公民的个性得到发挥,同时也意味着要尊重公民的独立人格、基本需求和创造个性。推进法制化进程,意味着要从人治走向法治。法治表现为法理高于权力,制度高于人情,能力高于关系,独立高于依附,实力高于身份。这就把人的能力、实力和独立人格的尊重突出了出来,改变任人唯亲、任人唯钱的封建陋习,真正任人唯贤,各尽所能,人尽其才,尽其所愿,让所有人的才能都得以尽情发挥,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六、正确处理好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中国过去长期存在重视国家与集体而轻视个人的问题,致使公权极度扩张、私权过度萎缩而国强民弱、国富民穷。必须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公权予以规范与限制,防止权力的腐败与滥用,以及对公民权利的随意剥夺与侵犯。国家应为个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提供自由发展的机会,建立公正公平的竞争规则。个人的政治权利要受到法律的保护,个人在政治生活中的独立人格、主体性与民意要受到国家的尊重。另一方面,公民的个人政治行为理性自觉程度要提高,遵循法大于权、理大于情的原则,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较好地结合起来。
中国已经到了实现发展道路根本性转变的时候了!通过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中国又好又快的发展。中国人民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让人民共和国平等、自由、民主之花尽情绽放,惠及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