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财富榜”≠“创富榜”
不久前由胡润发布的2004年中国大陆百富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兴趣,最吸引眼球的是以财富论英雄。综观胡润的财富榜,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是名次变化很大。美国的比尔•盖茨连续10年位居首富。而财富榜首富是四年“四变”,尤其是前10名变化很大,例如丁磊由去年的首富降为今年的第七位。另有一些富豪沦为阶下囚、自杀或外逃。其次,年龄小,发家速度令人晕眩。在市场体制比较健全、完善的国家,一个企业要积累到中国富豪们的财富,尚可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台湾的富豪,年龄一般在70多岁,香港富豪是60多岁,而我国则是三、四十岁,这是对传统产业而言。高技术产业利润来得快,但就是当代互联网的领军人物比尔•盖茨,也用了11年的时间成为亿万富翁,创业17年后才跃为美国首富。而中国IT产业的一些富豪们年龄仅二、三十岁,只用了5-6年左右的时间就完成了进入富豪榜前10名的进程。例如位居财富榜第二的陈天桥31岁,创业仅5年财富就达88亿元。
第三,从财富榜结构分析,暴利行业特点突出。在 “财富榜”中,主营房地产业的有45位,上市公司掌门人有58位,而房地产和上市公司恰恰是我国当前两个最不规范、泡沫化最大和最富投机性的领域。
值得深思的是,在体制转型期现存的体制和市场环境下,真正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节俭积累而成为富豪的概率有多大?上述特点表明,在当今中国,我们几乎看不到财富有一个长期逐渐积累的过程,看到的更多是暴利和投机。
继胡润的财富榜之后,最近中国强势媒体《南方周末》推出了内地人物创富榜,又一次引爆了全社会对分配不公问题的关注和讨论。要说“创富榜”与“财富榜”的差异和意义, “财富榜”以财富多寡论英雄,在西方发达国家完善的制度平台下,因为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稳定的社会平均利润率,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分配格局,它大体反映企业的综合价值还说得过去,但它不适应中国体制转型期国情。“创富榜” 与“财富榜”相比较,“创富榜”的主要可取之处在于--打破了西方单一财富指标评价体系,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我们自己的多项指标评价体系。主要考虑了公平与效率的协调问题,强调了财富的取得途径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和公众形象。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创富榜”虽然有突破,但却不彻底,在一些方面还不完善,有待改进,比如“创富榜”的重点在财富多寡(权重30%)和财富的分配即社会责任(权重40%),而关键的致富手段即企业文明,其权重只占20%,其中守法诚信问题过于笼统,权重仅仅占了10%,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也仅仅占了10%,企业文明比重太小。由于各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以员工人数来反映吸纳就业量,其可比性要打折扣。又比如,没有生态环境指标,很容易诱发通过对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污染。另外,“创富榜”所列的“公众形象”指标在操作中可能出现水分,因为,在利益驱动下,“公众形象”完全可以用金钱开道,通过媒体来塑造。
严峻:富豪榜背后的收入差距悬殊化现实及其后果
不论是“财富榜”还是“创富榜”,它们广受关注的背后,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社会贫富差距悬殊的现实,在于社会成员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等等收入分配的不公。不能不看到,“财富英雄”在增加的同时(2003年拥有超过100万美元金融资产的富人数目已达23.6万人),弱势群体也在增加(2003年我国贫困人口又增加了80万人),双方增长的速度都非常快,导致我国贫富差距迅速扩大,社会公平大幅度失重。而“富二代”的崛起及阶层化,则进一步强化了收入悬殊化的态势。据国家财政部一位副部长公开透露,2002年20%的存款大户,占有人民币存款的64.8%和外币存款的89.1%。而城乡差距最大,城市与农村收入比是,1995年为2.8:1,2002年发展到3.4:1,如果将城市居民享受的社会福利保障计算在内的话,城市与农村收入比高达5.9:1。而垄断行业与其它非垄断行业收入的差距也是触目惊心。关于中国经济发展,世界银行 1984年在一研究报告中提醒我国发展改革中一定要注意收入分配公平问题,1997年则是提出“严厉警告”,到了2003年则发出了“最严重的警告”。世界银行2003年在《中国:促进公平的经济増长》的发展报告称,现在回过头来看,对中国经济发展有两个低估:一是低估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潜力,二是低估了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收入不平等扩大的程度。据有关研究资料显示,中国的基尼系数早已经超过了0.4这一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有的研究认为,如果考虑黑、灰色收入的话,中国的基尼系数可能高达0.59。我国在改革开放的短短25年里,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速率,为世界之最。众所周知,基尼系数一旦超过警戒线,如果不从根本上及时解决的话,很容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据世界银行专家预计,如果听之任之,中国的基尼系数还会继续扩大。既就是从现在开始着力处理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到2020年也只能降到0.395。
发展改革需要支付成本,根据市场法则,谁是发展改革中的最大受益者,谁主要承担发展改革的成本。有统计资料表明,我国20%的富人,纳税却不到10%,没有成为纳税主体,而工薪阶层纳税却占了60%以上。其次,城市低收入阶层纳税额高于高收入阶层,个人所得税的“累进制”变成“累退制”。另据统计,城市年人均纳税37元,而农村年人均纳税却达90元。从广义上看,广大人民群众、农民、下岗职工、弱势群体却过多地承担了改革的成本,这是当前最大的分配不公,也是极不人道的。
收入差距悬殊化会产生的后果非常严重,这里我们仅强调一点。反思我国建国以来的教训之一,长期的贫困和普遍的低收入,是构成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历次政治运动、乃至“十年文革”赖以存在和肆虐的经济社会基础。在贫困面大的社会里,强烈渴望改变卑贱经济社会地位的冲动,是政治上产生“翻烧饼”心理的直接经济动因。因此,广大人民群众被边缘化,不仅会形成社会稳定的冲击波,还会成为孕育极左、暴力乃至恐怖的温度和土壤,这一点为国内外大量的实践所证实。由于激化了收入分配的矛盾,加之腐败,颠覆了伊朗的巴列维政权和菲律宾的马科斯政权,贻误了工业化进程,教训是血淋淋的。各国体制转轨的实践表明,如果漠视“沉默大多数人”的利益,改革没有不“翻船”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加快培育一个强大的中产阶级对我国发展改革和稳定的战略意义重大。
最近陆续推出的若干"版本"的富人榜,大体反映出这样一个趋势:社会对少数富豪和高收入者的关注度过高了。在改革开放25年中国收入分配格局已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要谈关注度,我们认为当今中国短期应当高度关注广大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并给予强势援助;中长期则应关注中产阶级的成长和壮大,这对我国的发展、改革和稳定,走向现代化是太重要了。就民营企业家而言,我们更关注广大中小民营企业家的成长,他们创业极不容易,深受“三乱”的盘剥,发展非常艰难。即使在大民营企业家中,我们认为全社会应该推崇和表彰的是孙大午式的民营企业家。
追问:收入差距悬殊化的原因何在
我们认为,导致了社会不公现象的根本原因有:第一、权力进入市场参与分配而引发的大量寻租行为的存在;第二、政府二次调节乏力:第三、"三农"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第四、垄断性行业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众所周知,财富分配不外三种形式: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按权分配。一般来说,按资分配拉开的收入差距要大于按劳分配的差距,而按权分配,特别是按有权和无权之间、大权与小权之间导致的收入差距,要远远大于按资分配的差距。但如果权力得不到制衡,社会监督机制还未确立时,在市场经济规则不完善的条件下,权力和资本最容易结合起来参与分配,它导致的收入分配悬殊化程度最高,同时触发的大量寻租现象的存在,已经侵蚀了 我们社会的健康肌体,极大地威胁社会公平的经济社会政策的实施,摧毁社会公正的基础。从财富榜结构分析看,很难昧着良心地说,中国相当部分的富豪们不是通过运作权力资源急剧致富的。在我们看来,中国为数不多的干净企业家中,最值得推崇的应该是孙大午,但遗憾的是,即使是《南方周末》推出的具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创富榜”,也将孙大午们剔除在外。可以说,没有权力背景,不按“潜规则”行事,任何企业家都很难施展拳脚,他们举步维艰,甚至遭受打击迫害。其次是政府税收征管乏力,甚至出现“逆调节”,例如北京地区规定“双高”(高学历、高职称),年薪在10万元以上的高科技企业人员,可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待遇。我们长期对“三农”问题的忽视,使不少农民至今还没有脱贫。垄断行业对公共资源的独享,又进一步加剧了社会收入的分配不公。等等,等等,都会进一步使我们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继续扩大。
另外,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导致东西部之间差距悬殊化的根本原因有三点:第一、东西部不等价交换。遵照国家部署,我国价格改革实行多步到位的价格双轨制,东部地区以市场高价的工业制成品与西部计划低价的能源、原材料相交换,据估计,西部每年约有超过1000亿元的利润通过这种不等价交换的形式流向东部。第二、西部地区治理环境成本加大。按照梯度战略的格局,东部以低廉价格拿走西部的初级产品,经过深加工又返回西部换取高附加值,却给西部留下严重的污染和恶劣的生态环境。在当时缺乏补偿政策的条件下,治理生态环境的巨大费用显然拖住西部经济发展的步伐。第三、优惠政策。东西部悬殊的体制和政策落差所形成的吸盘效应,导致西部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一江春水向东流”,西部这种总体资源的大量流失,在统计上是反映不出来的,极大地制约西部的经济发展,进一步拉大东西部的差距。
突围:财富分配必须直面体制性系统误差
我们目前面临的收入差距悬殊化问题确实是体制性系统误差,是决定我们收入分配体系的根本体制性要素出现问题导致的,因此,要控制体制性系统误差,必须从根本体制要素入手,任何枝枝节节的修修补补,都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认为,关键有三点:第一、应当加快体制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步伐,尽快建立以人为本的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建立民主宪政的现代社会治理制度,确立权力授予的机制和权力制约监督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控制收入差距悬殊化的系统误差。第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命题必须进行重新评估,抛弃将“公平”作为服务于“效率”的手段意义,必须把公平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重要的原则。第三、各项政策也应该体现“公正、平等、人道、自由、法治、人权”的社会治理原则,回归人类社会治理的大道。
如果能通过政治和行政体制改革消除收入差距悬殊化的体制性系统误差,当然更好。但是,在全方位的体制改革未启动之前, 就政策目标而言,第一要“调高”,就是要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第二要“保低”,就是要加大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第三要“扩中”,即促进中产阶级群体的扩大,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现代菱形分配结构。为此,政策应该考虑:
调高:(1)对非法高收入,要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禁止权力进入市场参与分配,打击寻租行为和黑、灰色收入;(2)要彻底改变多年来有关调节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状,发挥政策对收入分配不公的调节作用,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3)应当加快调节收入分配领域的立法工作,诸如开征遗产税、赠予税和奢侈消费税等,使之“富不过三代”, 从制度上促进社会捐赠事业发展;(4)尽快出台《反垄断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缩小垄断行业的垄断利润空间,形成社会平均利润率和工资率;(5)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步伐,缩小东西部差距。
保低:(1)加大国家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要建立广大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维权制度和机制。(3)政府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同时提高就业者的市场就业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参与经济发展,并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4)建立社会安全保障网,对困难户“应保尽保”;(5)要通过及时立法和出台相关政策,引导社会捐赠行为,促使国内外慈善机构进入社保体系,弥补政府财力和保障的不足;(6)要逐渐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7)增加教育机会,提高教育水平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有力途径;(8)进一步解除城乡壁垒,完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充分流动。
扩中:(1)“调高保低”是“扩中”的前提,如果操作失误导致强势群体越强,弱势群体越弱的话,中产阶级便会跌入弱势群体之中;(2)在制度安排上加快产权改革步伐,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3)改进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实施“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收入分配政策,使之向扩大中产阶级比重的方向倾斜;(4)根据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5)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在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平滑地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6)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才市场,尽快形成人才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的机制;(7)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杜绝教育、医疗及中介服务等高收费和乱收费现象。
一句话,要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优化,实现我国“调高”、“保低”和“扩中”的收入分配模式,发挥体制、政策对区域间、城乡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等等收入主体之间分配不公的调节作用。
作者:
曾昭宁: 西安石油大学经济学教授
姚轩鸽: 西安市税务学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