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连续多年超GDP增长,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政府收入规模的广泛争议。今后一段时期,在建立新预算制度的同时,立法确定各项预算的规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通过立法将一般预算规模控制在占GDP比重20%-22%;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规模目前过小,可以把总规模确定在占GDP13%-15%之间;国有资本预算规模以社会保障基金需要为依据来确定。按照这一安排,政府收入(一般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经营性资本预算)总规模为占GDP33%-37%,但收入结构有重大变化,社会保障基金成为占政府收入40%的主要部分,同时国有经营性资本预算规模得到控制。
实现上述收入总量和结构目标的第一个重要措施是“费改税”。从国际比较看,税收收入占中国政府收入的比重太低,非税收入规模相对较大。2009年我国不含社会保障缴款的非税收入达34342亿元,比2008年全球23个工业化国家和24个发展中国家分别高出4-5个百分点。
实现上述政府收入总量和结构目标的第二个重要措施是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减税总规模要达到3000亿-5000亿元。
实行结构性减税的财政资源来源:
其一,中国经济增长必然伴随城镇化率提高,在税制结构中,低税负水平的产业(农业等)增长速度慢,而高税负水平的二三产业增长速度快,因此中国税收收入增长速度必然超过GDP增长速度。
其二,税收征管水平仍然处于较快速度提高的阶段。美国国税局报告征收率为83%~85%,欧盟报告增值税征收率为85%左右。中国税收征收率仍然有较大提高空间。
其三,中国平均进口一美元所征收的税款大大高于平均出口一美元所退税款,2011年在外贸顺差的情况下进出口净税收为3000亿元左右。换句话说,税收与GDP中的投资、消费是正相关,而与净出口是负相关。可以预期,在国家鼓励进口的方针的指导下,进出口净顺差会进一步缩小,甚至会在某个时期出现逆差。在这种形势下,净出口对GDP贡献为负,但进出口净税收大幅度增加。
(许善达系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