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5日,都是“学雷锋”的日子。2009年,全国政协委员刘江龙选择在3月4日这一天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申报“雷锋精神”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他讲,美国著名的西点军校大厅中悬挂着5幅人物肖像,雷锋肖像也在其中,西点军校的学生守则上,印有雷锋的名言:“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
有人批评刘江龙说美国人学雷锋是在“忽悠”国人。我倒觉得这个提案有点意思,因为它可能无意间令许多人好奇:美国人到底会怎么看待雷锋?怎么看待“好人好事”?
其实,“好人好事”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行为描述,而是一个由社会,甚至政治环境引导和规范的道德概念。在大多数的社会文化中,“好人好事”的道德意义往往是用某些平易的人物故事来传递的,在这个意义上说,“雷锋做好事”跟“孔融让梨”、“韩信报恩”、“武训办学”应该是差不多的。不同的是,今天要申报雷锋事迹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有人把雷锋做的事情拔升到了“精神”的高度。
今天呼唤“雷锋精神”,不是因为中国历史缺乏好人或好事的事例,而是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原有的许多事例象征都已经被破坏殆尽了。从最好的用意来看,雷锋故事是用来填补中国道德故事空白的一种努力。但是,不能不看到,对雷锋故事的形成和流传,政治权威的直接干预和操作要比在中外古今的任何其他好人身上来得更加明显。雷锋也因此不再是一个一般文化意义上的“好人”象征,而成为一个具有某一特定时代中国特色的“政治好人”。
雷锋是一个“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他的政治觉悟比一般人高,比一般人“先进”,因为他受了共产党的教育,听了毛主席的话。雷锋做的“好人好事”有一个特定的说法,叫作“为人民服务”。这个说法也是有特定政治含义的,因为“人民”并不包括所有的人,至少是不包括“阶级敌人”的。
美国并不缺乏做好事的人,也不缺乏“好人”的象征。但是,美国不可能出现像雷锋这样的政治好人,也没有弘扬“雷锋精神”的政治、社会环境,更不用说以这一精神来作道德象征了。雷锋故事特定的政治颂扬远远超过了一般的道德劝善,因此不具有普世道德意义。雷锋无条件地赞美他的政治培育者,他的政治培育者则以同样的方式赞扬雷锋,因此便有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在美国找不到一个类似的,可以向全民作道德号召的至高政治权威。
以神喻故事来劝善,而不是政治权威来号召,比较符合美国的国情。在美国,“好人”的象征不是一个爱党、爱领袖的军人,而是基督教《圣经》中的一个人物,人们并不知道他姓什名谁。只知道他是一个撒玛利人。他所做的好事只有一件,记录在《圣经》的《路德福音》中。这件“好事”也有一个特定的说法,不叫作“为人民服务”,而叫作“帮助你的邻人”。
一 好心的撒玛利人
《路德福音》中的“好心的撒玛利人”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律法师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律法师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在这个故事里,有三个有能力帮助伤者的人物:祭司、利未人和撒玛利人,其中祭司和利未人都有很高的身份。祭司传达神的旨意,是犹太人的精神领袖(相当于今天社会中的“领导”)。利未人是神在以色列人当中特别选招的一批人,从血统上他们都是以色列十二个儿子中一位名叫利未的子孙。从身份而言,神要利未人替代以色列人每个家庭中的长子。以色列所有的祭司都是从利未人当中出来的,他们的工作包括了教导神的话语、赎罪、感恩、敬拜、献祭、并且要做神子民的好榜样。
和祭司一样,利未人的身份也很尊贵。神不准利未人做任何工作,他们唯一的事业就是帮助以色列人和神建立美好的关系(相当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神要求以色列人在经济上要供养利未人,使得他们能够专心于以色列人和神的关系上。为了树立好榜样,神在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中,特别有一章是给利未人的律例(叫“利未人律法”),希望他们遵守(相当于给先进组织成员提出高标准的要求)。神要以色列人能够从利未人身上看到属于神的人何等圣洁美好,也因此看清了世俗中的罪恶,和它给人带来的不良影响。为了达到大众教导的目的,神要利未人分散住在以色列各地,这样一来每一个以色列人的社区都有利未人,让大家看到合神心意的生活(相当于先进组织成员渗透到每个基层)。
与犹太人中的佼佼者祭司和利未人相比,撒玛利亚人的身份极为贱卑。撒玛利亚人接受的宗教约束较少,崇拜偶像,又与异族通婚,为犹太人所鄙视,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早已成为仇敌(相当于阶级斗争时代的“阶级敌人”)。耶稣用贱卑的撒玛利亚人来举做好事的例子,要说明的是,鉴别人的标准,是人心,而不是人的身份。
好心的撒玛利人是一个身份卑贱的人,但他做了比他身份高贵得多的祭司和利未人所不愿意做的事情。他的故事因此有了这样一个道德教训,有责任、有地位教化普通民众的高贵人士未必有实际的道德行为。撒玛利人做好事不是宗教或政治领导人教育他、培养他的结果。他是独立的行为者,他的善行就是他自己所做的事情。撒玛利人的另一个道德教训是,做好事不需要特别高的觉悟,做好事不过是平常人做平常事而已。
二 “爱你的邻人”和“为人民服务”
在美国,做好事完全是出于个人的善良天性,与政治培养或觉悟绝无关联,与爱什么政党,服从什么领袖也毫不相干。做好事的人往往被直接称作为“当善良的撒玛利亚人”。在基督教的道德语言中,“当善良的撒玛利亚人”就是“爱你的邻人”。那么谁是邻人呢?邻人指的不是住在你隔壁或邻里间的熟人,邻人指的是因为你去帮助而与你结成亲近关系的人, 那个原本可能是与你完全陌生的人,你把他当邻人看待,对他做好事,他于是就成了你的邻人。
“当善良的撒玛利亚人”或“爱你的邻人”凝聚着基督教传统的道德哲理,同样道理,“当雷锋”和“为人民服务”凝聚党国体制的政治原理。
耶稣用撒玛利人的例子来解说“爱你的邻人”,其深刻的道理在于,受撒玛利人帮助的那个伤者,原本是一个与他陌生的人。你先帮助一个人,后与他因此成为邻人,与你先确定一个人是你的邻人,再去帮助他,是有根本区别的。帮助熟人、亲近者,仍然是一种以帮助者的自我为中心的行为,发生在行为者的“我族”人群范围之内。在一个人与你毫无关系,全然陌生的情况下,你去帮助他,那才是真正超越自我中心的利他行为。
撒玛利人并不认识那个伤者,甚至不知道那个伤者是不是也对撒玛利人有过歧视和排斥的敌意或行为。撒玛利人是在全然不顾一切外部因素的情况下,出心帮助那个伤者的的。这与雷锋的“为人民服务”精神是相违背的。雷锋要帮助的是他心目中的“人民”,除了“人民”,他是不帮助的,不仅不帮助,还要加害打击。他的座右铭是,对待同志要象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要象严冬一样冷酷无情”。
用“好心的撒玛利人”故事去理解雷锋“为人民服务”的意义,雷锋本人肯定是不会同意的。“好心的撒玛利人”待人的方式是人性论的,而雷锋待人的方式则是阶级论的。如果简单地把雷锋看成是中国的好心的撒玛利人,就不免得出这样荒唐的推论,那就是,雷锋去帮助一个人,无论那个人是“工农群众”也好,“阶级敌人”也罢,他只要受到雷锋的帮助,就会与雷锋结成一种亲近的“人民”的关系。这样的“阶级调和论”显然是违背“革命战士”和“共产党员”雷锋本人的意愿的。从雷锋的立场来看,一个阶级敌人就是一个阶级敌人,不可能因为受到他的帮助而改变他的“阶级本性”和敌人本质。
再说,雷锋是根本不会愿意去帮助一个敌人的。这就给雷锋做好事增添了实际的困难。这使得雷锋在做好人好事之前,先得摸清对方的身份,或者至少确定对方不是一个阶级敌人。每次做好事之前,不能不先有所犹豫,不能毫不犹豫地想做就做。要是碰到“好心的撒玛利人”故事中的那种情形,遇到一个身份不明的伤者怎么办呢?是查他的阶级出身,敌我身份?还是硬着头皮,先救了再说,出了差错,再按“好心办坏事”做自我检查?翻遍《雷锋日记》和雷锋光荣事迹纪录,他似乎从来也没有碰到过这类为难的情形,这是很令人奇怪的。雷锋经常地在做好事,帮助过这么多的人,而他又生活在一个阶级斗争非常激烈、隐藏的阶级敌人为数众多的国家里。他居然一次也没有碰到那种令他尴尬、进退两难的情形,一次也没有不小心帮到了不该帮的人,真是太神奇了。
人性论的“撒玛利人故事”是一个关于好人好事的道德寓言,而原初的阶级论的雷锋故事则不是。“雷锋故事”是一个政治神话。政治领袖们早就规定了“学习雷锋”的政治含义,至于后来媒体宣传的“做好事”,不过是故意隐讳了这一层政治内容而已。要是没有当年和今天政治机器的全力开动,哪里会有雷锋这个“国家级”的好人象征?
对于雷锋这个人物,“制造”要比“自造”来得更重要。雷锋行为的意义不是自我完足的,而是依附于他的制造者的英明、伟大。英明、伟大的英雄制造者即使自己一件好事不做,只要雷锋做好事,就理应收取头份的功劳和荣誉。这可以从每年的“学雷锋”日定在3月5日看出来。3月5日既非雷锋生日也非雷锋忌日(雷锋于1962年8月15日去世),而是1963年各大报纸发表了毛泽东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的日子。在雷锋之前,就有了不少先进的英雄。经毛泽东题词,雷锋从许多先进英雄中脱颖而出,成为“最最”先进的英雄。是领袖的题词使得每年3月5日成了例行的雷锋纪念日。记住雷锋,首先要记住的是那个把雷锋制造成为英雄的伟大领袖。
三 学雷锋是学做好人好事吗?
毛主席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要学习什么呢?伟大领袖自己从来没有明说,至少没有明说学习雷锋是学习做“好人好事”。伟大领袖的亲密战友们在题词中对学雷锋要学什么有过种种较为具体地说说明,也同样没有一个是说学雷锋是学习做“好人好事”的。
刘少奇的题词是:“学习雷锋同志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精神。”
周恩来的题词是:“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朱德的题词是:“学习雷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
邓小平的题词是:“谁愿当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就应该向雷锋同志的品德和风格学习。”
在所有的题词中,又以林彪的题词最重要,最得要领:“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
所有的题词突出的都是党国政治,没有一个是太把“好人好事”当一回事的。这当然不是说,学雷锋必然与做好人好事无关,而是说,就算做好人好事,先决条件也必须是忠于领袖、有共产主义精神、有革命觉悟、无产阶级斗志等等。
这样就产生了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不具备这些先决条件的人就不能做好人好事了吗?做了能算是真正的好人好事了吗?或是反过来也是一样,具备这些先决条件的人就一定会做好人好事了吗?
作为一个寓言,“好心的撒玛利人”故事提醒人们,具备了优越的社会、政治、道德条件,未必就等于最乐意做好人好事,更不用说真的会去做了。“好心的撒玛利人”因此成为一个反讽的故事。反讽本身就是一种道德批评。撒玛利人故事直接批评的对象是祭司和利未人,他们位高权重、精通礼法,自以为是普通人的精神导师,但在最基本的仁爱之心和行为上,却不如一个卑贱的撒玛利人。用外在于人行为本身的“政治”或“觉悟条件,将人按“政治”或“觉悟”进行等级区分,无法衡量行为的意义。以此来作为鉴别人心和善行的标准,结果往往是荒谬的。
“政治”或“觉悟”使人很容易陷入对立和仇恨的关系之中,也使雷锋落入了抽象敌我划分的陷阱,让他觉得自己对“敌人”有一种天然的道德优越感。在这个陷阱中,普爱意义上的助人为乐是不可能的。而这种敌我划分正是普爱的耶稣道德教诲所特别反对的。耶稣自己奉行就是一种与仇恨完全不同的行事之道。爱自己人算不得真爱,爱敌人才是真爱:“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爱那爱他们的人。你们若善待那善待你们的人,有什么可酬谢的呢?就是罪人也是这样行。……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路加福音,6:32-35)
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首先需要不仇视任何人。爱的第一条件是不仇恨,能否爱别人,真正的考验是能否不仇视你眼中的“罪人”和“仇人”。耶稣为此做出了榜样,他首先把自己放在与“罪人”平等的位置上。对那些“罪人”, 耶稣并没有一种自以为是的道德优越感:“利未在自己家里,为耶稣大摆筵席。有许多税吏和别人,与他们一同坐席。法利赛人和文士,就向耶稣的门徒发怨言,说,你们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呢?耶稣对他们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29-32)
耶稣助人比撒玛利人助人又有了更深一层的意思。耶稣不只是在关心别人身体的饥寒之苦,而且也关心别人的精神之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今天的社会中,许多开启人性、提升道德心灵、批评社会非正义现象、促进政治进步的行为,不仅也都可以算是好人好事,而且是更重要、在帮助更多人的好人好事。
四 道德寓言和保护弱者
同“雷锋精神”一样,“为人民服务”也是一个政治神话。“人民”是在与“非人民”(阶级敌人)的虚构区分中得以确立的,却被当作了一种真理事实。雷锋对此深信不疑,学雷锋也必须也对此深信不疑才行。但是,谁是“人民”呢?是“人民”的,就都一定是需要帮助的吗?那些大权在握,可以为所欲为的权贵和那些为基本生存不得不仰人鼻息、看人脸色的下层民众,那些已经大富和豪富起来的“人上人”和那些生活在贫困之中、随时可以被欺侮的“人下人”,他们都是一样的“人民”吗?难道他们同样程度地需要雷锋式的“为人民服务”吗?
撒玛利人故事强调的是帮助弱者,而雷锋故事则没有这一层意思。撒玛利人故事告诉人们,谁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他们是处于困难状况中的弱者和易受伤害者,不是空洞的“人民”。
耶稣在给利末人订立的律法中要求他们“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末记:19:33-34.)留下麦穗和果子的人,不需要知道他帮助的是谁,因为“做好事”不是做秀,帮助弱者和易受伤害者,那才是要紧的。
每一个社会都需要它自己的道德寓言故事,道德寓言故事能帮助一个社会的道德自我维护和自我建设。政府号召做这做那,说明社会的助人机制已经出了问题。政府并不能代替社会形成自觉、自发的道德习惯。国家政治权力介入社会道德,是国家干涉和宰制社会,看上去是在帮助社会提高道德水平,其实是在损害社会自身的道德机能,往往反倒会起揠苗助长的作用。更何况,一般民众都明白,国家以道德干预社会生活,其实是出于政治需要,所以这种号召并没有充分的道德说服力。一次次运动式地号召学雷锋,早已变成老一套的行政说教,没有效果是可以预料的。明明这是一个可以预料结果,但却还是一次次照样号召,反而显得号召者没有诚意、能力低下、缺乏领导创意和道德眼光。
与国家政治色采浓厚的雷锋故事相比,撒玛利人故事是一个社会性的道德寓言故事。但是,即便是道德寓言人物的撒玛利人,他也不是什么人人必须学习的“榜样”。不管撒玛利人故事有什么样的道德意义,今天的人们毕竟已经不再生活在《圣经》时代了。在现代公共社会中,这个道德寓言带给我们的只是关于保护弱者和易受伤害者的启示,而不是行动榜样。今天,个人做好事无论如何值得提倡,都已经不再是保护弱者和易受伤害者的最有效方式。社会制度性的福利和公正对待才是保护弱者和易受伤害者的根本保障。个人做好事固然有帮助他人的作用,但是,仅仅以此理解好人好事,那就太狭隘了。偶尔地帮人洗一个澡、提一下包、给一点钱,未必真的会付出持久的爱心。在倡导爱心助人的社会中,这种个人性的好人好事大多是纳入了民间和非政府组织的慈善事业和各种义工服务。在这样慈善和义工服务中, 好人好事虽然由个人参与,但并不以个人的名义进行。面对社会中总是会有人需要帮助的现实情况,好人好事靠的是有组织机制的日常运作,而不是凭个人一时的情绪冲动,更不是搞每年只是热乎几天的运动。
好人好事的另一个根本的意义在于,在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不做旁观者。弱者的需要是多种多样的,不仅包括基本的温饱需要,而且还包括对社会公正和平等机会的需要——他们需要免受暴力、羞辱、压制、恐惧的威胁,需要有受教育、获得信息、并以此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机会,需要在争取应得利益时有自己选举出来的政治代表。具有这些需要,而不能得到合理满足的人都可能是社会弱者。因此,能够在社会的平等、自由、尊严价值出现问题和危机时站出来说话,也是非常需要有人来做的好人好事。其实,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社会弱者”并不只是一个用所谓“客观”经济或社会指数就可以限定的观念。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成为弱者,因为每一个人在一定人际关系中都可能成为易受伤害者。正因为如此,避免伤害弱者和保护弱者,应当成为与每一个人有关的公共生活道德规范,也应该成为好人好事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