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礼 :西方文化在当代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积极影响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137 次 更新时间:2012-02-20 22:22

进入专题: 西方文化   和谐社会   积极影响  

王文礼  

(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研究所,河南 开封475004)

摘 要:西方文化在当代和谐社会构建中有以下积极影响: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和追求科学的氛围;让民主这粒种子在中国生根发芽;使法律知识得到充分普及,形成法制化社会;追求真理而形成的坚韧不拔的意志和献身精神;在照顾到集体利益的同时强调对个体的尊重,等等。

关键词:西方文化;和谐社会;积极影响

西方文化是在西方社会数千年的发展中沉淀而成的,并在西方社会的演变中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当前,西方文化作为当今世界的强势文化,它的方方面面都对中国社会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波,无形中在影响着国民,尤其是年青一代的价值观和精神面貌。这其中,有不少积极成分,恰是我国文化所欠缺的,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可以作为有益的借鉴和必要的补充。

一、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和追求科学的氛围

科学一词,英文为science,源于拉丁文的scio,后来又演变为scientin,最后成了今天的写法,其本意为“知识”、“学问”。 有学者认为:“科学”是指在近代欧洲出现的科学理论、实验方法、机构组织、评判规则等一整套东西。[1]科学对社会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在增强人的精神力量,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协调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等方面都充分地表现出来。可以说,人类社会的进步越来越离不开科学的发展。

日本著名科学启蒙大师福泽瑜吉把“science”译为“科学”。到了1893年,康有为引进并使用“科学”二字。严复在翻译《天演论》等科学著作时,也用“科学”二字。此后,“科学”二字便在中国广泛运用。根据现有的材料来判定,在中国最早使用“science”意义上的“科学”来陈述个人见解者是王国维。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11月,王国维在为樊炳清译《东洋史要》作“序”时写道:“自近世历史为一科学,故事实之间,不可无系统。抑无论何学,苟无系统之智识者,不可谓之科学。”[2]

关于科学的起源,国内外争议的声音很大。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就有科学,是科学发展的源头;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现代科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在其文化的鼎盛时期(公元前六——四世纪)产生了科学。现代科学就是指公元1450年之后的科学,发源地仍然在欧洲,更准确一点是在西欧的一些国家或地区发生的。科学被引入到中国后,遭到了一些顽固分子的抵触,但受到广大进步人士的追捧,期间经历几多曲折。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东亚史教授Elman将中国与欧洲科学的相接触分为三个阶段:传入、调和、融合。在每一个阶段,历史和文化因素的复杂交织,导致了中国近代科学不平坦的发展道路。17世纪初叶,隶属于罗马天主教的神父们来到中国。这些人以及200年之后到来的基督教的牧师们,是近代科学走出欧洲的主要传播者。神父们以他们的天文以及测地知识,满足了明、清皇室制定精确历法和绘制帝国版图的需求。而基督教的牧师们带来的工业和军事方面的先进技术,则正好适应了鸦片战争失败前后中国改革派的需求。遗憾的是,在1600-1900三百年间,许多最重要的理论和原理并未真正传入。知识的过滤和阻断,部分原因来自传教士本身的宗教承诺和宗教纪律:天主教的神父们拖延牛顿学说的翻译长达一个世纪,基督教的牧师们则用基督教的创世纪解释达尔文学说。另一方面,这批传教士长期缺乏与欧洲的及时通讯,致使传播跟不上科学的最新进展。近代科学的传入也曾遇到中国宫廷成员的阻力。中国的帝制,使得任何知识要想在中国的土壤上扎根,必须首先博得宫廷对其效用的兴趣。结果,抽象的知识(如:微积分)较少受到注意。中国官方将物理学等称之为“西学”,其中包含着某种“贬意”。此外,皇室还鼓励中国精英去搜索古代经典,以证明:“西学”只不过是早年中国成就的衍生品。[3]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在许多领域都是世界领先的,可是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为什么没能转化为近代科学,这就是李约瑟难题。李约瑟于1954年在他的《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一卷首次正式提出这一难题:为什么近代科学、亦即经得起全世界考验并得到合理的普遍赞扬的伽利略、哈维、维萨留斯、格斯纳、牛顿的传统——这种传统注定会成为统一的世界大家庭的理论基础——是在地中海和大西洋沿岸,而不是在中国或亚洲其他任何地方发展起来的?关于李约瑟难题的回答,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可谓形形色色,莫衷一是。笔者归纳了一下,主要是以下几种:1.祖先崇拜。伏尔泰(1694年-1778年)在《路易十四时代》一书中认为:对祖先的崇拜导致了中国人缺乏胆识;并把中国人对祖先的崇拜与欧洲人对亚里士多德的崇拜结合起来。在春秋战国时期,祖先崇拜已经初露端倪。诸子提出的许多观点都假借古代圣人的言论来证明自己学说的正确性。例如,孔子在面对古圣先贤的文献进行理解和诠释活动时,自觉地采取了“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态度。儒家只重人伦,厚古薄今,导致了祖先崇拜的盛行。可以说,祖先崇拜作为集体潜意识,深深地烙在每个中国人的心里,导致越是古老的东西,中国人越认可。2.“重农抑商”导致中国未能出现近代科学。“重农抑商”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其主张是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工商业的发展。从商鞅变法规定的奖励耕战,到汉文帝的重农措施,直到清初恢复经济的调整,都是重农抑商政策的体现。“重农抑商”体现了在封建社会农业的重要性,目的是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但是抑商也阻碍了商业的繁荣和科技的创新。3.僵化的帝制。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后,建立起中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模式。此后,历朝历代纷纷模仿。帝制的好处是便于管理、效率高等,但是帝制的坏处也十分明显——权利过于集中而且得不到限制,容易决策失误等。这就导致中国在明朝出现过郑和下西洋的航海壮举,但是后来中国却莫名其妙地实行了海禁的现象,中国的航海事业就这样夭折了。

可以说,近代科学在中国的传播,不是内生的,而是外促的。“民主”和“科学”是1915年新文化运动中由《新青年》杂志所倡导并举起的思想解放运动的两面大旗。陈独秀在1915年《新青年》创刊号上发表《敬告青年》一文,呼吁将德、赛两位先生请到中国来,高举起民主、科学的大旗,向封建制度及其意识形态发动攻击。罗素在其所著的《中国问题》一书中也认为,“中国文化的弱点是缺乏科学”。[4]发生在1919年的“五四”运动大力宣扬科学,促进了科学在中国的生根发芽。随后,科学在中国逐渐发展起来,但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发展缓慢。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为科学在中国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科学迎来了新的春天,虽然“文化大革命”导致科学的发展有所中断,但是随着1978年改革开放的实行,科学迎来了真正的大发展时期。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于2006年3月4日下午在第十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发表的“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中提出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其中有一条就是“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在中国这片历史悠久的土地上再次提倡崇尚科学。

可以说,科学自西方的传入,给国人带来新的迹象,改变了封建迷信在中国长期盛行的现象。但是,“中国传统文化最突出的局限性是科学精神的匮乏,在有着几千年文化积淀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中,赛先生所走的每一步都注定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赛先生在中国的对手太多。”[5]可以说,科学在中国发展的历史就是与封建迷信、与愚昧作斗争的历史,是同说谎者和伪科学作斗争的历史,是同愚民的专制统治者作斗争的历史,是同所有黑暗势力作斗争的历史。科学的传入,虽然坎坷,但是为中国带了新气象,改变了人们对科技的认识,不再视科技为奇技淫巧、雕虫小技。中国也开始慢慢地意识到,要改变积贫积弱的面貌,必须依赖科学,依靠科技创新和科学的进步。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在当今这个社会,封建迷信思想还有其发展的土壤,有时候在一些地方还愈演愈烈。例如,一些人鼓吹世界大劫难、末日来临等等。甚至参与迷信活动的对象由普通百姓扩展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士,不少高级知识分子和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一切都说明,有几千年封建历史的中国反封建的推崇科学的历史使命还远远没有完成。

二、让民主这粒种子在中国生根发芽

民主一词源于希腊语"demos",意为人民。其定义为: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代表着由人民统治。至于民主的统治方法,及其“人民”的构成范围则有许多不同的定义,但一般的原則是由多数进行的统治。民主政治通常被人同寡头政治和独裁政治相比較,在这两种制度下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于少数人手上,而民主政治一般由广大人民控制。民主一词通常被使用于描述国家的政治,但民主的原則也适用于其他有着统治行为存在的领域。

民主起源于西方,精确地说起源于古希腊时期的雅典,古雅典城邦的政治制度开创了人类史上民主政治之先河。公元前594年,被选为首席执政官的梭伦开启雅典民主化进程。后来经过不断完善,在公元前506年,克里斯提尼进行改革,在世界上开天辟地创立了一个公民自由平等、主权属于全体公民的政体形式。希腊民主政治全盛时期的领袖伯里克利曾说过:“雅典公民并不因留心家事之故,而忘国家;即置身于世界事业界者,亦能通晓政治。凡不留心国事者,不谓为无碍而谓为无用之人。虽政治上之发动者为少数人,然大多数均能对于政策予以健全之判断。”[6]伯里克利对于雅典的民主政体的性质和特征作过经典的阐述:“我们的制度被称为民主制度……因为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里。就法律而言,一切人在解决他们私人纠纷方面都是平等的。”[7]

令人感到痛惜的是,雅典城邦在前323年遭到马其顿的摧毁,民主制度随之被徹底废除。在古雅典之后,民主经过许多挫折,尤其在漫长的、黑暗的中世纪,民主之花遭到了严重地摧残。近代西方民主缘起于中世纪英国的议会制度。1215年签署的《大宪章》则是英国议会制度的起点,它所包含的近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是:“无代表权不纳税”和“分权制衡”。这两项基本原则正好构成了近现代议会制度的核心内容。以后经过多次斗争,多次反复,直到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后,其政治制度从君主制最终过渡到了君主立宪制。英国成为在中世纪里第一个迈向民主制度的国家,也是世界现存的最早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17世纪末,英国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以议会制为核心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初步建成。美国独立建国后,成为第一个自由民主制的国家。 1776年7月4日,北美原十三个英属殖民地一致通过的《独立宣言》,其内容广为流传:“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独立宣言》的民主思想,主要体现在平等、天赋人权、主权在民和人民革命权利这四个方面。在美国独立建国几年之后,法国大革命发布了《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此宣言虽然时间较短,但对后世仍产生很大的影响。在法国大革命之后,新兴的代议民主制度才逐渐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对象,民主政治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起来。

民主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开始于19世纪40至60年代。在鸦片战争之前,西方传教士就向中国介绍西方的民主;鸦片战争之后,民族危机日益严重,一些有识之士开始主动接触西方的民主制度。19世纪60年代初《万国公法》的出版,在中国构筑起民主的话语体系。孙中山是伟大的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在孙中山的领导下,1905年 8月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政党--“中国同盟会”在东京成立,孙中山被一致推举为总理。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的发刊词里,孙中山首次提出了“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即三民主义的政治纲领。后来经过多次艰苦卓绝的民主革命,无数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最终爆发了震惊世界的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缔造了中国乃至亚洲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意义上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但是,中华民国的果实被北洋军阀所窃取,民主在中国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实施。1919年的“五四”运动又一次向民众宣讲民主,扩大了民主的影响。后来,民主在蒋介石执政大陆时期,也是有名无实,未能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

新中国的成立,为民主在中国的发展带来了春天。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探索和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多种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践形式,为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供了有效途径。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现任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认为:“我们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于我们来说,民主更是一个好东西,也更加必不可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说过,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最近胡锦涛主席又进而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8]

“如果民主还有缺陷,那就是民主还不够多。”诞生在美国的这一警句穿越时空,振聋发聩。可以预见,随着西方文化一起传入中国的民主,在党中央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使其实施的的范围和程度将进一步完善,民主之花在中国的土壤中将绽放得更加艳丽。

三、使法律知识得到充分普及,形成法制化社会

法律是判断人们行为是非的一种标准,是要求人人遵守的普遍规则,具有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由国家制定并强力实施,一般具有文字形式。马克思经典文本关于法律起源的解释:在原始社会中,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而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规范是风俗和习惯。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阶级的出现,于是作为统治阶级的国家就逐渐形成了,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手段和工具的法律也就相伴而生了。

近代西方法律渊源于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起点是古希腊法。古希腊法的实证材料较少,约成书于公元前367—347年。柏拉图的最后一篇对话集《法律》,对立法的宗旨、作用以及与政体的关系进行了详细地论述。亚里士多德《雅典宪制》残篇,可能是迄今唯一如实记载典型的希腊城邦法——雅典宪制的历史文献。与古希腊法相比,古罗马法的实证材料较多,以至于谈到古罗马,我们会想到实行数百年的共和体制、发达的私法以及万民法的世界主义精神。罗马人最早的习惯法在公元前5世纪汇编成“十二铜表法”;在共和国时期,形成公民法;在共和国向帝国转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万民法,这对罗马持久统治的维系起到了积极作用。19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耶林说过:“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用武力,第二次是用宗教,第三次是用法律。”他充分肯定了罗马法律文化对世界法律文化的巨大贡献。关于中世纪法律在西方法律传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多数学者认为,那个时期是对古代文明的倒退,是神性战胜人性的时代,是信仰压倒理性的时代,是西方法律发展的黑暗阶段。经过漫长的黑暗的中世纪,西方迎来了文艺复兴,文艺复兴催生了人本主义诉求,新教改革实现了宗教内部的改革和超越,完成了重视功利和个人本位的价值转换。最后,在启蒙运动的感召和推动下,资产阶级走上了历史的舞台,各个国家通过不同形式的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封建政权,建构起民主宪政国家体制。

中国法律的起源也较早,约从公元前30世纪的炎黄时代起,随着原始氏族制度的瓦解和早期部落制国家的形成,中国古代的法即开始孕育降生。夏商两代是中国古代法的初步发展时期。战国李悝著《法经》六篇,打开了中国成文法发展的先河。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法治”思想的当数先秦法家。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秦统一中国,第一次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制,围绕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进行统一的法律调整,改法为律,从此法称为律,如《秦律》、《汉律》等。汉初,倡行黄老之学,与民休息。其后,统治者采用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引礼入法,礼法结合,德主刑辅,儒家思想开始占统治地位,法律下降到从属的次要地位。进入唐代,中国封建社会达到了空前鼎盛时期,法制趋于完备,以《唐律疏议》为代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华法系。《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这标志着礼法结合以法典的形式稳定下来,封建法制趋于完备。在宋朝时期,随着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日益严重,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全面强化专制主义,皇帝发布的敕令是最有权威的法律,编敕成了最经常、最重要的活动。到元时,大多法规是条格汇编、律令判例混为一体,内容庞杂而且结构松散。明时,法律出现了两个大的变化,一是加强对经济领域的立法,如制定了盐法、茶法、税法等门类;二是在司法实践中广泛用例。清朝,皇帝的谕令是最主要、最经常的法律,单行条例也成为重要的法律形式。但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历朝历代的法律,与近代民主体制下法律不可同日而语。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法律,其制定和行使的主体是帝王和君主,以及辅佐帝王和君主的朝臣。而近代民主体制下的法律,体现的是“主权在民”的原则。

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是从20世纪初清末修律开始的。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国法律的发展离开了传统的轨道,向现代化法制转换。中华民国成立后,战争频仍,但是法制现代化进程仍在推进,虽然遇到各种挫折和困难。例如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在沿袭清末法制体系并广泛吸收世界法律成果的基础上,完成了六法体系的架构。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实行的是人治的领导模式。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党开始提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口号。但当时由于种种原因,仅仅停留在舆论宣传方面,法制化进程还处于摸索阶段。直到1992年情况发生了转折,党的十四大提出在我国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为进入法制化社会提供了社会经济条件,我国也开始加快了法制化建设的步伐。到了党的十五大,党中央更是明确地提出了要实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这样的执政方式的战略性转变,彻底摒弃了人治的领导模式,我国的法制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后,我国2001年11月10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了与国际市场经济体制接轨的需要,我国全面修订了法律,使我国的法制化进程与国际接轨,从而进一步推进了法制化进程。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国法制化进程起步的时间较晚,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特别在有的时候人治还凌驾于法治之上,又阻碍了法制化进程的顺利推进。有位西方学者曾形容过中西方法律的根本差别,他说,中国古代的法律:“更像一种内部行政指示……而不大像法典,甚至连一般的法规都不像。”他解释说:“在研究中国法律时,必须从法官并且最终从皇帝的角度去观察问题。”这与西方人“总是倾向于从诉讼当事人的角度去观察法律”截然不同。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他的答案是:“对中国人来说,法律就是靠严刑推行的命令,法律制度是一个极为严厉的,潜在地无处不在的,全权的政府的一部分。”易言之,就是“朕即法律”。[9]

2008年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CCTV4、央视国际频道都推出“向总理提问”的网上互动话题,广大网友非常踊跃地参加。其中就有网友问,总理你好: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化国家”已有多年了,但是司法独立在中国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政府干预司法实有发生,法院强制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对一些地方重点企业的执行特别的难,往往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对于这一问题我想中央应加以重视,因为这关系到中国依法治国的实现,切实实现法律的作用,使人民群众真正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得到老百姓的信赖,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10]这说明了中国是个具有悠久人治传统的国家,在历史上没有多少现成的符合现代法治的资源可供继承,传统法律基础十分缺失或匮乏,即便法家曾提出过“法治”的主张,但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含义相差较远。“人治”的盛行说明了中国的司法尚不能完全独立,一些当权者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化国家”尚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人治”的盛行与中国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主义传统有关。古代统治者提倡的“父为家君,君为国父”、“皇权至上”、“法随君出”等已经形成了传统中国的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新中国建立后,虽然对“人治”进行了批判,但是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主义制度和思想的影响根深蒂固,使个人专制、权力集中、法外特权等封建残余思想和作风普遍存在。同时,在战争年代形成并沿用下来的权力过分集中的领导体制,以制度的形式生长和蔓延,从而也促使形成了人治色彩极浓的政治体制。这些都对依法治国构成极大的危害,需要我们对其进行清算,使我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化国家。

四、追求真理而形成的坚韧不拔的意志和献身精神

真理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然而,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关于真理的定义一直被广泛争论。皮尔士将真理定义如下:“真理是抽象陈述与理想极限的一致,无尽的探究将带着科学信念趋于真理,抽象陈述通过承认它的不准确和片面性而拥有与理想极限的一致,这种承认是真理的本质要素。”马克思主义真理观认为,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不管对真理作何种理解,有一点大家都认可的:它是一种精神层面的高尚追求。

因此,坚持追求真理首先是一种精神境界,也就是大家要有矢志不渝、为科学而献身的执着精神。马克思曾经用但丁的诗句来说明这种精神:“在科学的入口处,正像在地狱的入口处一样,必须提出这样的要求: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非常喜欢德国学者莱辛“对真理的追求比对真理的占有更为可贵”的名言。他用这句话教育学生,同时也引为自己的座右铭,终生奉行。[11]爱因斯坦把科学研究者的精神境界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为了个人的功利目的,这个层次的人占多数,但能做出的独创性发现却很少;二是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这个层次的人把求知当作乐趣,成就往往比较多;三是听从内心的宗教使命感,这个层次的人虽然是极个别,却可能作出最伟大成就。

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中西方都有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物。但是中西方对真理的追求还是有区别的。西方比中国涌现出更多的追求真理的伟大人物,这些伟大人物,有些为了追求真理甚至不惜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伟大的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有句名言:“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伟大的波兰天文学家、日心说的创立者、近代天文学的奠基人哥白尼关于真理的名言:“人的天职在于踊跃探索真理。”哥白尼对世界的主要贡献是在黑暗的中世纪的末期,在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说早已被基督教会改造成为基督教义的支柱的背景下,勇敢创立了科学的日心地动说,写出“自然科学的独立宣言”──《天体运行论》。哥白尼的学说不仅改变了那个时代人类对宇宙的认识,而且根本动摇了欧洲中世纪宗教神学的理论基础。“从此自然科学便开始从神学中解放出来”,“科学的发展从此便大踏步前进”。布鲁诺(Giordano Bruno,1548~1600)),文艺复兴晚期意大利杰出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的泛神论自然哲学是文艺复兴时期哲学思想发展的最高成果。他勇敢地宣传和发展了哥白尼太阳中心说,主张无限宇宙与众多世界的理论,因此,于1600年2月17日被罗马教廷宗教裁判所判为“异端”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伽利略奥·伽利略(Galileo Galilei,1564 - 1642)是意大利文艺复兴后期伟大的天文学家、物理学家、力学家和哲学家,也是近代实验物理学的开拓者。他锐意进取,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不畏惧权威,是一名为维护真理而进行不屈不挠的战士。恩格斯称他是“不管有何障碍,都能不顾一切而打破旧说,创立新说的巨人之一”。例如,在伽利略之前,亚里士多德认为两个物体以同一高度落下,重的比轻的先着地。但伽利略经过反复的研究与实验后,得出了与之截然相反的结论:物体下落的快慢与重量无关。1590年,伽利略在比萨斜塔公开作了落体实验,纠正了这个持续了1900年之久的错误结论。伽利略在哥白尼、布鲁诺的“日心说”鼓舞下,开始向教皇奉为至宝的“地心说”发起挑战,他的天文学发现以及他的天文学著作宣扬了哥白尼日心说的观点。因此,从1616年开始,伽利略开始受到罗马宗教裁判所长达二十多年的残酷迫害。1642年1月8日,伽利略在迫害中离开了人世,享年78岁。在他离开人世的前夕,他还重复着这样一句话:“追求科学需要特殊的勇气。”因为他以系统的实验和观察推翻了亚里士多德的诸多观点。因此,他被称为“近代科学之父”,也是近代实验物理学的开拓者。此外,还有为解救病人勇于探索、周密观察、认真分析霍乱病因的约翰·斯诺,以及发现并研制青霉素的亚历山大·弗莱明。

科学家、哲学家、思想家等伟大人物对真理的追求,总是那么遭受“普通人”的误解。例如爱因斯坦讲相对论,有位贵妇人问:“这有什么用?”,爱因斯坦引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话反问道:“刚出生的婴儿有什么用?”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因为战争频仍,统治者对人民思想的控制相对较弱,再加上各个诸侯国为了称王称霸,需要人才,需要创新,这个时期中国的科学、文化和思想都处于大发展时期。黎鸣先生在《中国三圣的价值重估》一文中写道: “老子是真圣,是真话真说的圣人,他的常道(真理)的思想,本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光明,还可以促使我们去发现更大的哲学、科学的光明。墨子是善圣,是实话实说的圣人,他的重实践的逻辑理论思想,本来可以给我们带来生活的惬意,还可以促使我们去发明更多科学、技术的价值。孔子是美圣,是好话好说的圣人,他的重情感的仁爱思想,给我们带来了家庭内在亲情的温暖,也本可以促使我们去创造更丰富的艺术的温馨。” 可是自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特别是汉武帝采用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后,中国人追求真理的一切可能的道路便断绝了。在专制高压的统治之下,古代中国人缺乏“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导致广大人民开始学会顺从,学会了忍耐,学会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虽然,中国文化中也包含有对真理的追求,但主要表现为知识分子对“道”、“理”以及心性自由的追求。“朝闻道,夕死可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都是这种追求的经典表达。也有对科学的追求,但是因为封建专制社会的统治,言论不自由、学术不独立,再加上统治者对科学的不关心或冷漠,中国古代的科技虽然领先于世界,但是为了追求科学之真理而百折不挠或献身的伟大人物较少出现。中国历史上不乏仁人志士,不乏民族英雄,不乏为了自己的信仰而献身的人物,可是缺少为科学之真理而献身的人士。例如,明朝的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建文帝的重臣。后来燕王朱棣取得政权后,想收服方孝孺,方孝孺不肯,最后被灭了十族,可谓铮铮铁骨。但是这属于效忠皇帝,而不属于追求真理。

可以看出,中国文化传统里有一个跟西方文化明显不同的地方,即“不追求真理,只追求成功”。中国人可以为了成功而不择手段,中国人信奉的哲学也变成了“成王败寇”。这就导致了中国人精于权谋,而较少或疏于追求真理。通读中国人的《历史》,可以发现,其中记录的几乎全都是帝王将相,总之是“官人”们的生活。全部中国人的“追求”,就是“当官”,当更大的官,于是当皇帝成为了每个中国人心中的梦。中国文化这种“不追求真理,只追求成功”的传统,实际上成为中国社会长期停滞不前的主因,因为它搁置了中国人认识世界的能力,扼杀了中国人认识世界的努力。

对西方人追求真理而形成的坚韧不拔的意志和献身精神,我们要虚心学习,认真总结,在教育中要宣传为追求真理而献身的精神,使中国真正成为一个崇尚真理、追求真理的社会,不断涌现出为了追求真理而不惜献身的民众。

五、在照顾到集体利益的同时强调对个体的尊重

在西方文化中,更多体现了对个体的尊重,这样才导致个体能够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才能。例如,在英语中就有许多以自我为中心的词汇,如“self-absorption” (自我专注 )、“self-admiration”(自我赞赏)、“self-cultivation” (自我修养 ) 、 “self-image” (自我形象 ) 等等。

西方个人价值观的形成可追溯到古希腊。当时智者派的著名代表普罗塔哥拉就提出了“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命题,极大强调了人的主体能动性,奠定了西方后世以个体为本位的价值观的基础。文艺复兴运动时期的人文主义者肯定人性和人的价值,要求享受人世的欢乐,要求人的个性解放和自由平等,推崇人的感性经验和理性思维。经过文艺复兴的提倡,之后西方逐渐形成了崇尚个人为中心,宣扬个人主义至上,竭力发展自己、张扬个性、表现自我的文化。例如《独立宣言》明确指出,个人的基本权利,如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等等,是神圣不可剥夺的。如果世俗政权想剥夺这些基本人权,不管是君王个人还是集体作的决定,都应该被推翻。

与中国文化不同,西方文化不强调“谦虚”,人们崇拜的是“强者”、“英雄”,甚至推崇个人英雄主义。曾任美国国务卿的亨利·基辛格说:“美国人特别欣赏那种一马当先的牛仔,那种单枪匹马进入村庄或城镇的牛仔。”美国好莱坞电影不厌其烦地拍不同版本的超人(闪电侠、蝙蝠侠、汉考克等)多少次拯救人类于水火之中,就是迎合民众的个人英雄主义心理。因此可以这样说,西方文化体现出个体文化特征,这种个体性文化的特征是崇尚个人价值,个人价值凌驾于群体利益之上。

虽然以人为本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在中国古代就已存在。如我国古代思想家早就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天地之间,莫贵于人”的思想,但整体上讲,中国文化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先国家,后集体,再个人”、“先利民,再利已”的话语随处可见。过去提倡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发生大火号召大家往里面冲,为集体而忽视个体的生命。

这种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群体性文化与我国的传统文化分不开。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中国文化体现出鲜明的群体性的文化特征,这种群体性的文化特征是不允许把个人价值凌驾于群体利益之上的。当然,这种群体性的文化特征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也有它积极的方面,由于强调整体性,使得中华传统文化具有很强的生命力、组织力和凝聚力,这样保证了中国文化绵延不绝,成为世界上唯一一支没有中断的古老文化。此外,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大一统都有深远、积极的影响。但是,群体性文化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即磨灭了个体的个性、创造力,久而久之,甚至还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因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个人虽然渺小,却是形成文明、推动社会进步的一个分子。我们有理由相信,只有个体价值得到尊重,全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在实践中,我们应努力将“以人为本”落到实处,不把冠冕堂皇的全局利益作为侵犯个人权益的借口,把生命的价值视为一切之核心。在这个丰富的、多元化的社会里,国家、社会和集体都要学会尊重个人,尊重个人的选择、权利和自由。

强调对个体的尊重,要从儿童抓起。这要求我们在教育中要尊重学生(孩子)。树怕伤根,人怕伤心,自尊心是孩子成长的精神支柱,是孩子向上的基石,也是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教师相比,孩子更为柔弱,处于被动的位置,如果受到过多的指责埋怨,孩子就可能失去了应有的自尊心、自信心。我们应以平和的心态、宽容的做法去对待孩子,在思想上认识到孩子做错事是正常的,允许孩子做得不完美。只有尊重、信任、理解、帮助、鼓励孩子,才能和孩子保持良好的关系。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扮演多种角色,既像父母,又像朋友;既是领导者、协调者、鼓动者,又是参与者、学习者。当然,此处并不否认在尊重孩子,鼓励孩子充分发挥个体积极能动性的同时,培养孩子善于与他人和谐相处,关心集体的群体精神。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同时,既要尊重集体的利益,也要尊重个体的利益。可以说,对个体缺乏尊重的民族是缺乏人性的民族,也只有在尊重个体利益的基础上去追求群体利益,才能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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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文礼(1980——),男,汉族,河南省民权县人,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教育科学研究所专职研究员,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比较教育和高等教育研究。

E-mail: wangwenli80@sina.com;onesword888@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教育科学学院

邮政编码:475004

Western Culture Having Positive Effects on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Nowadays

Wang wen-li

(Institute of Education Science,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Henan 475004)

Abstract:Western culture has the following positive effects on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nowadays: the formation of atmosphere of respect for science and the pursuit of scientific in society; let the seed of democracy take root and sprout in China; Popularization of legal knowledge , forming a legal society; pursuit of the truth to form the indomitable will and dedication; taking care of the collective interests and both emphasizing of respect for the individual, and so on.

Key Words: Western culture; a harmonious society; positive eff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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