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礼,井冈山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后
当前人才评价机制出现了众多乱象,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越来越突出;官大学问大现象愈演愈烈;唯项目的级别是从。一些高校在评职称时,将教师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科基金项目列为评职称的“刚性”指标之一,实施一票否决。在这样的背景下,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迫在眉睫,建议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应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尽快落实代表作制度。为了遏制学术浮躁,学术不端行为,改善我国学术的生态环境,避免再出现像南京大学之类的以论文数量取胜,从而获得多个重量级的学术头衔的现象,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对主要从事创新性研究的科技活动人员实行代表性成果为重点的评价”。但是,一些高校在职称评审中,以自己学校的科研水平低和省里面要求的是在职称评审中逐步落实代表作制度为理由,拒绝实施代表作制度。所以,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人才评价中尽快落实代表作制度是关键,是重点。
在人才评价制度中实施代表作制度,是鼓励学者们发表精品论文、注重科研成果的原创性、影响力、高质量。例如201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授予美国科学家阿瑟·阿什金、法国科学家热拉尔·穆鲁和加拿大科学家唐娜·斯特里克兰,其中,斯特里克兰只是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的副教授,也不是一名高产学者。在她自己的网站上,她只列出了6篇代表作。那篇获得诺奖的论文,是斯特里克兰和她的博士生导师热拉尔·穆鲁合作的完成的,她是第二作者,发表在影响因子只有1.0的《光学通信》杂志上。这说明了标志性成果的重要性,正是鼓励科学家们、学者们发明具有原创性的重大成果,发表高质量的论文的意义所在。论文产出在质不在量,更不在于论文发表什么级别的期刊上。
2.严禁行政权力干预学术。目前在中国的人才评价制度中,方方面面都向领导倾斜,最终形成了让普通教师非常痛恨的“官大学问大,权多经费多”的怪现象。这就需要我们重新厘清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边界,使学术远离行政干预,保持其相对独立性,鼓励广大教师、科学工作者安心从教,潜心科研,用心服务社会,一心致力于文化传承和创新。《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但是,据笔者了解,很多所高校的校领导们仍然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参加学校学术委员会并担任要职,参加各类教学科研评奖,申报各类人才工程项目,更有甚至还参与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这就要求高校和科研机构严格自律,坚决严禁行政权力干预学术的现象发生,坚持教授治学,鼓励教授治校,推行管理干部专职化,发挥独立的、具有权威的、第三方的学术组织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
3.加大对学术不端的惩罚力度。学术不端是科学研究的大敌,危害着学术界的声誉和权威,败坏了知识分子的形象。我们目前已经有了相对完备的处理学术不端的条例和规定。但是,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处理学术不端的时候,需要顾及到本单位的声誉和利益,有时候就采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今后,我国的高校和科研机构需要加大对学术不端的惩罚力度,净化学术界的不正之风,对学术不端实施零容忍,力争使科研工作者做到不敢学术不端,不想学术不端。学者们也要加强学术自律,要像白鹤珍惜羽毛一样爱护自己的学术声誉。
但是,也要看到学术不端的频发,不只是学者们一方面的责任,还有期刊、管理者等多方面的责任。以一稿多投为例,据笔者所知,有的稿件在投给期刊编辑部之后,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该稿件在投稿平台中显示是“未处理”的状态。这就需要学术期刊信守承诺,在作者投稿之后,在2~3月之内给作者以明确的处理信息。此外,有的数据库未经作者允许就将作者参加会议时候提交的论文收录在数据库的会议论文集中,导致作者无法在期刊上面发表等。
此文发表在《高校教育管理》《本周话题》“去四唯”不妨多听听学界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