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黎:主动参与TPP谈判,推进亚太自由贸易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09 次 更新时间:2011-12-04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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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黎  

1.亚太自由贸易符合中国对外经济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不仅要努力推进WTO谈判进程和全球多边贸易体制发展,旗帜鲜明地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而且要以双边自由贸易为基础,推进东亚自由贸易区以及亚太自由贸易区的进程。这不仅符合中国对外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必由之路。

东亚和亚太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对象,包括美国和日本在内,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主要对象大都在东亚和亚太地区,这两个地区的贸易自由化对我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2010年,中国向APEC成员出口9678.40亿美元(其中向美国出口2836.79亿美元),向东亚10+6成员出口3981.80亿美元(其中向日本出口1202.62亿美元),向10+3成员出口3273.09亿美元,分别占出口总额的61.2(17.9%)、25.2%(7.6)和20.7%;中国从APEC成员进口9040.58亿美元(其中从美国进口918.78亿美元),从10+6成员进口4882.03亿美元(其中从日本进口1496.26亿美元),从10+3成员进口4138.93亿美元,分别占进口总额的70.9%(7.2%)、38.3%(11.7%)和32.4%。

中国与APEC成员的贸易占中国对外贸易的绝大部分,其中,美国和日本是中国最大的两个贸易对象国,亚太贸易自由化对推动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中国自2000年11月主动建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来,就与东亚各国一起,在“10+3”框架下积极推进了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进程。2009年日本政权轮替、鸠山首相主动向中国建议东亚共同体时,中国又加强中日合作和中日韩合作,共同推进了“10+6”框架下的东亚共同体。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不是永恒的,不是中国自由贸易的终点,而是中国自由贸易的起点,是中国推进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过渡和桥梁。实践证明,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推进东亚自由贸易区建设,这不仅符合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是东亚各国的共同要求,也符合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根本需要,是我国实现贸易强国的必由之路。

2.中国对亚太自由贸易一直持积极的态度

对有助于推进区域和全球贸易自由化的事情采取积极支持、积极参与、积极推动的态度,是一个国家倡导贸易自由化的基本原则和重要表现。

在推进亚太地区贸易自由化方面,我国自1994年大阪会议宣布大幅度削减关税以来,一直承诺2020年实现《茂物宣言》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从实际情况看,中国关税总水平之所以降低到当前9%左右的水平,完全是承诺《茂物宣言》目标的结果,而不是履行入世协议的结果。可以断言,即使不参加WTO,按中国在大阪会议以来的承诺,关税总水平也会降到目前的9%。至于履行入世协议,则不过是保证了这一降税目标的实现而已。

不仅如此,中国领导人在参加APEC峰会时,还多次表示了推进亚太贸易自由化的积极姿态。2007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悉尼峰会发言谈及区域经济一体化时表示,中方愿同各方一道努力,继续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并就有关问题包括亚太自由贸易区的远景问题进行研究。[1]2010年11月,胡锦涛主席在横滨峰会发言时说,要继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并表示中国支持加快亚太自由贸易区的深入研究,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通过多种途径循序渐进加以推进。[2]2011年11月,胡锦涛主席在檀香山峰会发言时,又强调“凝聚共识,继续推进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说经济全球化有利于促进合理的国际分工和产品要素优化配置,贸易和投资开放对确保经济复苏具有关键作用,应该积极推进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为亚太地区经济可持续复苏和发展提供活力和动力。[3]

3.参加TPP谈判时不我待

为落实《茂物宣言》的目标,实现亚太贸易自由化,《横滨宣言》已经正式提出亚太共同体构想,要求各成员在EAFTA、CEPEA和TPP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最后缔结综合性的自由贸易协定,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檀香山宣言》进一步指出:APEC成员“承诺将采取具体行动,推动区域经济走向一体化,为所有人的利益将我们各经济体与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各成员将“通过签订贸易协定、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等方式,来解决下一代贸易及投资问题,从而推进上述目标的实现,其中亚太自由贸易区是加强APEC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工具之一。”

就《横滨宣言》所提出的实现亚太自由贸易的三个基本途径之一的TPP而言,参加谈判国在横滨会议前已经扩展到9国,在檀香山会议后又将扩展到14国。值得注意的是,从2010年12月在奥克兰举行的第4次TPP谈判开始,谈判分24个小组,分别就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等领域的有关问题进行谈判;2011年10月在利马举行第9次谈判时,各方以敲定协定的“基本轮廓”为目标,就24个谈判领域的具体条款和跨领域的有关事项继续谈判,达成了初步协议。以此为基础,九国领导人11月12日在夏威夷召开第二次领导人会议,通过了《TPP协定成员国领导人宣言》,宣布各成员国已就TPP协定总体框架达成了一致,并决定12月继续进行谈判,争取在2012年秋季达成最后协议。

因此,我国应尽早改变观望态度,主动参加TPP谈判,与亚太各国共同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时不我待!中国不要等待什么国家的“邀请”,也没有任何APEC成员会向中国发出“邀请”。就日本参加TPP谈判的过程而言,日本只是受到了美国的敦促和其他TPP成员的呼吁,并没有受到有关国家的邀请。

中国如果能够在TPP尚未达成协议之前参加谈判,还有可能争取到制定相关规则的一些话语权;如果在TPP达成协议之后,受到有关国家的“敦促”或“呼吁”后再参加,就不仅会丢面子,而且只能和当年参加WTO一样,承诺履行TPP的相关规则。如果是这样,那就要等待多少年后谈判新规则时,才能获得话语权。

当然,中国也可以另辟蹊径,力主直接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并推进相关谈判的进程。但是,这样做不仅难度很大,而且中国还必须带头,所付代价之大是可想而知的。美国或许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选择了通过TPP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做法,这体现了美国经济外交和政治外交的精明之处。中国也应该权衡利弊,力争以最小的代价,实现经济外交和政治外交的最大利益。

4.中国参加TPP谈判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在TPP的4个创始成员国和5个新成员国中,我国已通过双边FTA与新加坡、智利、新西兰、秘鲁建立了自由贸易关系,还通过中国-东盟FTA与文莱、马来西亚、越南建立了自由贸易关系,与澳大利亚正在进行FTA谈判,即将建立自由贸易关系。另外,中国即将与韩国开始FTA谈判,与日本也将通过中日韩FTA建立自由贸易关系;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俄罗斯与中国何时建立自由贸易关系也只是时间问题。在APEC的21个成员中,尚未考虑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关系的国家只有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可见,中国已经具备了在亚太地区建立广泛自由贸易关系的基础,参加TPP应该是一件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当然,中国对TPP全面贸易自由化还有顾虑,其中最大顾虑,就是怀疑美国的真实意图。中国之所以怀疑美国的真实意图,从历史上看,这与美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奉行封锁中国、遏制中国的对华政策有很大的关系;从现实情况看,则是美国继续牵制中国、拒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地位的必然结果。正因为如此,中美两国一直也没有缔结FTA的意向,中美两国间的一些问题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根本解决的。尽管如此,中美两国都高度重视彼此的关系,已经通过高层互访,建立了战略互信关系。特别是2011年1月胡锦涛主席访美成功,双方联合声明不仅重申要致力于建立积极合作、全面的中美关系,而且还提出在此基础上建立互相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当年11月胡锦涛主席在夏威夷参加TPP峰会期间与美国总统奥巴马会谈,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坦诚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双方表示将共同努力,把中美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推向前进。

至于中美FTA一直没有提上两国外交议事日程主要原因,这不在于中国,而在于美国。目前,美国已经与韩国和新加坡缔结了FTA,与泰国、马来西亚的FTA正在谈判,与日本的FTA正在研究和协商之中,与东盟的FTA早在2002年10月,就由布什总统提出了建立美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东盟行动计划”。换言之,中国是东亚地区惟一被美国排斥在FTA对象国之外的国家。另外,日本在东亚国家中也一直不与中国谈判FTA、对中国主动建议的中日FTA一直持冷漠、回避的态度,这早已是人所共知的事情了。TPP成员之间大都建立了自由贸易关系,按TPP的原则,没有自由贸易关系的成员都要进行双边FTA谈判。因此,中国参加TPP就等于打开了中美FTA谈判的大门,在日本参加TPP之后,还将自动打开中日FTA谈判的大门,这对于打破美日两国牵制中国的政策,反对其对华贸易保护主义,要求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地位,都是非常有利的机会。

美日是中国的两个最大贸易对象国,中美、中日自由贸易既是中国自由贸易的最大障碍,也是中国自由贸易的最大课题。因此,中国在积极推进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要抓紧研究TPP的有关问题,尽早制定参加TPP谈判的方略,与APEC各成员一起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并把它作为改善中美、中日关系、推进亚太和全球贸易自由化的一个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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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华社:胡锦涛出席APEC会议并就多哈回合谈判等专题发言, 2007年9月9日。

[2] 新华社:深化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八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11月14日。

[3] 新华社: 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增长——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九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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