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路社:对话曹思源先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64 次 更新时间:2011-11-10 20:01

进入专题: 曹思源  

何路社  

摘自《中国政治改革常识》

曹思源先生:

您好!兹将《中国政治改革常识》增补稿添加附件奉上,很想听听您的意见。这是一部凝聚着我半生心血的真正探索中国科学社会主义道路的呕心沥血之作,初稿已在“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上选载与介绍,作者本人亦因此被列入该网2010年度搜索关键词。这部书稿真正具有原创性,完全非眼下大量充斥政治图书市场的那种低水平重复文字,作为一种全新的理论观点,想其多少会对中国的政治发展进步有用。我不希望出现革命,而只希望中国在相对的平静中完成政治改革,甚至希望政治改革在悄然中就完成。事实上,从一开始,这便是我的基本原则。我的政改理论超越左右,可使中国完成政治制度质的大进步,却副作用很小,但要达到这一目标,关键在中央主动,由点到面,循序渐进,掌握领导权,则不会引起政治震动。谨致以崇高的敬意。即颂

秋祺 (何路社)

何路社先生:

邮件收到,谢谢您的信任,每封邮件都代表着一份缘的传递。书稿已经下载保存,但是文稿实在太长,估计有30万字吧,一时来不及全部拜读,抱歉。您说不希望出现革命 这是出于对中国进步不要以太多的流血为代价的良好愿望,我有同感。现仅就书的前言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供参考,您的网站我去看了,看不见原文章只能看见部分评论。(思源)

写在前面的话

吾辈生性愚钝“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本书可谓“半生得来非寻常,满纸论去皆伴泪”。其前后历时二十余载,今日才终于得以完成,复读一遍,顿觉置身三重境界:其一“‘左右’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其二“不畏‘左右’遮望眼,只缘身在最高层”;其三“会当凌绝顶,一览‘左右’小”。谨拜国人与当局“先一读吾言,后三思尔行”。

可令人担忧的是:目前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却“左右”教条化倾向严重。如“左”的教条毛泽东迷信、党的一元化领导与民主集中制,再如“右”的教条市场神话、民主万能和多党制等。对于“左右”教条者来说,所有这些都是不可被质疑或挑战的。而思想解放则意味着或无教条或冲破教条。

(曹:目前争论左右确实没什么意思,但是也不要一棒子把左右都打了啊,泼脏水连孩子也倒掉了。真理是越辩越明,新的思维,是在批判旧思维的基础上产生并逐步被人民接受的。所以改谈左右为新旧可能更实在。)

(何:中国当代语境之“左右”与西方语境之“左右”完全不同,这种常识尽人皆知,想必曹先生也不例外。在中国当代语境中,反对“改革开放”即左,如毛泽东迷信──包括毛泽东式之党的一元化领导与民主集中制;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则右,如西方之市场神话、民主万能和多党制等。在这一意义上,左右皆反何错之有?)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么多年来,我最初诞生的思想灵感:权力天然优越这一我们每天都感觉,其实却又视而不见的“常识”,就像从山泉里涌出的一股小溪流,日夜奔腾不息,沿途不断注入新的活力,百折不挠地要奔向自己的归宿人类“思想大海”,即便是其再渺小,也总增添了一点点。

唯有站得高方能望得远,本书创造性地发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权力唯物论”,她从政治哲学(文化)到政治体制、政治治理、政治发展、政治稳定、政治韬略再到政治基础(经济),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进行了详尽阐述。从权力天然优越到权力必然竞争,再到一党宪政民主及现代行政组织之间的竞争……其是一脉相承,高屋建瓴,势如破竹。

但这里预先告知读者:就恰如马基雅维利的封建政治《君主论》,这则是一本社会主义政治的“君主论”,其也是告诉人们社会主义政治现实“是什么”?而非“应该是什么”?但“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只要贯彻书中所述的权力唯物论,从“是什么”完全可以到达“应该是什么”的彼岸。

另也还有必要一提:若不行思想专制,我的理论创新成果或许早就出版面世,至少会引起思想界与上下的注意了。目前仅还是网络上的文字,往往因“鱼龙混杂”或“曲高寡和”,很难被人们发现,除非她触动了现实政治的表层神经,如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但这本书不是,其是直接透视政治现实的权力道德化核心深层。

毛泽东曾经说过:“马克思这些老祖宗的书,必须读,他们的基本原理必须遵守,这是第一。但是,任何国家的共产党,任何国家的思想界,都要创造新的理论,写出新的著作,产生自己的理论家,来为当前的政治服务,单靠老祖宗是不行的。”本书或许正是“歪打正着”,践行了这一观点。

(曹:毛氏拿过来的并不是马克思的全部,而只是斯大林主义,建国后从经济到政体到思想全部学习的是斯大林体制,在极权专制方面甚至超过斯大林。其实斯大林主义即不等于也不是马克思主义。而且就是对马克思主义能否进行探讨、研究、批判??)

(何:曹先生这里不仅忘记了我前面刚提到反对“毛泽东迷信”,也好像忘掉了自己“墨迹未干”的“目前争论左右确实没什么意思,但是也不要一棒子把左右都打了啊,泼脏水连孩子也倒掉了”。即使按照西方语境下的“左右”,曹先生是否也有些过激了呢?其实,拙作《中国政治改革常识》某种意义上却正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探讨、研究甚或修正。但马克思主义是一座完整坚实的科学大厦,有人却仅用蛮力撬动甚或搬走几块砖头,便以为将其推倒了,这只能是幼稚可笑。)

江泽民则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直接强调创新对民族、国家和政党发展的重要性。窃谨以此书献给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与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献给一切关心中华民族命运和社会主义祖国改革开放前途的人们。

自辛亥革命以降,中华民族为圆强国富民的共和之梦百年磨一剑,多少英雄豪杰、几代志士仁人前仆后继,可谓“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虽不敢奢望本书能够“一石激起千层浪”,但倘若她能够引起政治学界与民间对问题展开一点讨论和争鸣,便感到莫大的慰藉和满足。

这本小书严谨地说应属思想,而非学术。且以为二者之间并无高下,但于中国目下而言,思想,特别是政治思想,往往属“越位”。所以,中国要出思想,比出学术又难了一层。其知音似也必须在政界及民间,则先自以为“何氏璧”吧。如鲁迅者一生必论敌无数,独“毛泽东”英雄惜英雄。

(曹:毛是否英雄惜英雄借下一段供参考:2002年12月,黄宗英发表《我亲聆毛泽东与罗稷南对话》一文,令人毛骨悚然。事情发生在1957年7月7日,即反右运动开始后一个月,正是毛泽东“引蛇出洞”取得成果的得意之时,他在上海接见30多位文教工商界人士,翻译家罗稷南也在其中。会上罗稷南向毛泽东提出一个大胆的问题:要是鲁迅今天还活着,他会怎么样?毛泽东回答:“鲁迅么──要么被关在牢里继续写他的,要么一句话也不说。”)

(何:以上所谓的“罗稷南事件”仅是孤证,其至多佐证了毛泽东专制的一面──“本案”挂一漏万,而鲁迅究其根本并非反专制。毛泽东欣赏鲁迅则有大量例证,其中特别是鲁迅的斗争精神。非常感激曹先生,并望继续不吝赐教。)

曹思源先生:

您好!“十.一”祝词、诗作及资料《宪政潮流浩浩荡荡》已收到,非常感谢。宪立场有正误,人格无左右。作为一位大名人,一如薄熙来先生,我对您非常熟悉也非常尊敬。但也希望您能放下身段来与我平等对话,对拙作《中国政治改革常识》提出一些具体意见,评论得越尖锐越好,恰如您所说“真理越辩越明”。至于您与吴先生之诗作,即算一道“考题”,答案则权且献丑了(附后)。即颂

文安 何路社

附:

思源吟:政改慢

一年一度国庆临,

未见神州政体新。

旧制费财更毁才,

无妄之灾伤兆民。

吴祚来先生和:腐败快

一年一度国难近,

未见古国体制新,

专制恐怖无人性,

无限权力伤黎民。

路社答:如何改

一年一度腐败兴,

只缘体制未创新;

专制集权反常识,

自由民主合人性;

此消彼长自然事,

天下智者尽此心。

又,曹先生之“政改慢”与吴先生之“腐败快”,二者合璧正是拙作《中国政治改革常识》之结论:“这本小书的最初出发点,是研究中国改革开放后的权力腐败问题,而得出的结论则是造成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正在于现行的政治体制。民主、法治是一种政治理论,然后才是建立在这种政治理论基础上的具体政治体制。我们以前的政治理论是无产阶级民主,缺少法治,现在后一种情况正在改变。但从世界上已有的实践来看,民主、法治都不是神话,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我们对权力的认识,重新审视传统的民主、法治政治理论,这也许就是我所要做的或在做的……中国目前政治体制改革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并迫在眉睫。我们今天无论走到那里,人不分工农商学兵,地不分东西南北中,到处都可以听见对权力腐败的议论与深恶痛绝。权力腐败已成为中国所有社会问题的症结,中国所有社会问题的症结也都只可能在消除权力腐败那里才得以解决。而造成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便正在于现行的政治体制。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主要是高素质的权力者与知识分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在他们许多人中,于否定权力道德化、否定所谓的民主集中制和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权力领域的公平竞争机制等关键问题上,也已经走到真理的边缘,他们应相互取得联系,携起手来,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下,为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幸福这个目标共同努力。(何路社)

何路社先生:

邮件收到,谢谢,这两天电脑出现故障,迟复为歉。其实名人也是凡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一份邮件就是一份缘分,我时刻以普通人的心态来珍惜这种缘分,感谢您的和诗。

我一直以为49年以来,中国一切照搬斯大林的模式,连思想也被这种模式禁锢了,新的党八股其实是一种神话,蒙蔽了人民的心智,是一种鸦片,毒化着人民的身心,是一种思想的裹脚布,使人筋骨扭曲变态。

所以启蒙新思维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新思维是要建立在批判旧思维的基础之上的。

所以您所作的探索确实是在为通向民主之路铺砖垫瓦,是非常有意义的。

非常抱歉,最近身体不太好,加之在赶一部书稿,所以没有来得及细看您的全书,只是看了您的前言和目录,所以暂时无法提出更具体的意见,待我抽时间细细看看过,再交换看法。再次道歉。(思源)

你的和诗已在我的博客上登出。(思源)

曹思源先生:

您是否过于“客气”了?我却以为“君子和而不同”,不妨这里“班门弄斧”,且就先生的某类观点进行一些探讨:

先生在“国有制要逐步退出竞争性产业”一文中认为:“国有制与传统的非国有制(个体所有制、私人所有制、股份制等等)相区别的基本特征就是所有者的非人格化。国有企业,顾名思义,其所有者是国家,而不是个人。正是这个基本特征,决定了国有制的独特优势,也决定了它的内在弱点。国家所有制的优势在于:作为所有者的国家,可以超越单个企业利益的局限,从全局着眼调整国有企业的行为,使之服从国家利益。在以往‘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环境里,出现了这么一种以国家和公众利益为己任的企业,当然是值得欢迎的。而这种优势正是近代社会兴办国有制企业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国家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也决定了它有一个与生俱来的弱点:由于所有者非人格化,企业盈亏成败与有关人员自身的物质利益的联系不密切,因而经济驱动力比较弱。经济驱动力弱必然导致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低于非国有企业,这是12亿同胞有目共睹,却并非中国特有的现象。据80年代世界银行的一项调查资料,发达国家国有工业企业的投资额占社会投资总额的14.5%,而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只有7.7%; 发展中国家国有工业企业的相应数据是32%与12.5%,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差距更大。可以说,世界各国大量统计资料都反映了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的基本趋势。当然,基本趋势并不是绝对的。大千世界,也可以找到与这一基本趋势相背离的少数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更高的‘典型材料’。但是那只是特定时间、特定空间、特定条件下的特例,并不反映普遍规律,也不能改变人所共知的上述基本趋势。”所以您有一句名言:“人间正道私有化。”并在《国企改革绕不开的私有化》一书中提出,国企改革的“核心在于国有制改为私有制”。很明显,在您看来,私有制取代公有制,才是真正的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国有制经济要从竞争性产业逐步完全退出。在竞争性产业中没有国有制经济的地位,要让位于个体、私营、合伙、股份制等非公有制经济。只能在一些非竞争性的领域保留国有制经济,一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垄断产业;二是公益性产业;三是社会无力承担的巨大投入产业如三峡工程等。

何:面对着同样现实,其实大家都有共识,可谓“英雄所见略同”:即在现有的公有制模式下,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低于非国有企业不适应社会主义(也许曹先生不愿戴这顶帽子)市场经济。但在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低之根源及对策上,我们之间的观点或立场又截然对立。正好与您相反,我主张在眼下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范围内人间正道应“公有制、市场经济为体,私有制,计划经济为用”。曹先生所谓的国有企业“所有者非人格化”,若明白通俗点,某些行家们(如国资委的一些官员)是这般阐述:“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实际上是缺位的,国家代行所有者的权力,但无法等同于私人所有者,其利益关注点和监管的有效性都有本质差别;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公众公司,公众不可能直接经营管理,客观上存在着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从企业治理的效率上讲,通过委托代理关系进行管理是有成本的,多一层代理就多一层成本,效率也会降低;因此公有制在中小企业这个层面没有比较优势,不具备竞争力,要全部退出去;即使国有企业改革得好,它也只适合无法私有化的大企业,而不适合能够私有化的中小企业。”可实际上私有制条件下各式各样的委托代理关系,在任何形式上都不会比公有制条件下少,从某种意义上说,雇佣劳动全部等同于上述委托代理关系的具体形式。资本家不可能自己干完所有的工作,资本经营过程只能采取雇用劳动的方式,而只要是雇佣劳动,就必然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任何一个被雇佣者都不会受到所谓的产权激励,而是为了自身的目的完成所有者交给的工作。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上,公有制企业与私有制企业没有本质的区别,怎么就能证明公有制企业不行呢?朱镕基就不相信“国有企业产权虚置”的判断。他于1993年接受德国《商报》记者采访时坚称“我不相信我们的国有企业效益做不到象那些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一样好”,他说只要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所有权归国家,经营权归企业,“它们将按照资本主义国家私营企业的模式运营,国有企业效益自然会好起来。”是的,公有制并不缺少道义上的理由,然而它却也不可离开了人性基础,违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不是由于道德性,而是由于客观性。但我们却一直仍主要是注重从道德的角度去理解公有制,将权力道德化,不主张权力优越,不允许权力竞争,窒息了公有制企业权力者之创造活力与积极性,使公有制企业失去了理应比私有制企业更高的竞争力。权力道德化过去使公有制陷入困境,现在仍在使她陷入困境。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经济科学总不能把它看作证据,而只能看作象征。相反地,经济科学的任务在于:证明现在开始显露出来的社会弊病是现存生产方式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这一生产方式快要瓦解的征兆,并且在正在瓦解的经济运动形式内部发现未来的、能够消除这些弊病的、新的生产组织和交换组织的因素。”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至所以未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也未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具体实现,其根本原因就是在政治领域权力体制上的权力道德化,否定权力优越,否定权力竞争。在计划经济下,她使我们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在市场经济下,她又使腐败始终困扰我们。尽管国有企业的权力者缺乏私有者对投资的自利关注,却仍可以是有其利益驱动。若否定权力道德化,问题似乎就变简单了。即承认行使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需要一种极为复杂的综合能力,需要多方面的才干、知识及高尚的道德人格,权力者要真正担当起责任,把一个国有企业搞好,就犹如一家之长要把一个家庭搞好一样,要付出巨大的、艰辛的劳动与操心;而且,权力者代表公众利益行使公共权力,必然会处于各种利益、矛盾之焦点,这不仅要付出大量心血操劳,有时甚至还要承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风险;所以,权力者理应也得到相应较丰厚的报酬和待遇——各种权力优越。据此,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低下与所有制并没有必然联系。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但生产关系并不仅仅或全部简单的就是等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它隐藏的实质其实是利益与效率。生产资料所有制于利益、效率之间有着有条件的相对联系,但不存在无条件的绝对联系,其还取决于生产关系中除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最重要因素外其它别的也影响利益与效率的因素,如权力体制。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运作机制、企业家的素质这些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都无不与权力体制有关。我国国有企业的问题不在产权,而在国家权力体制的集权,束缚了国有企业的自由。最突出的是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上,国有企业无自己的自治权,完全由政府用党政干部的标准或按照上级领导者的好恶来选拔、任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靠集权治理体制下的干部提升制度,或辅之以民意测验制度,都难以选出有远见雄心,了解行业发展方向的国有企业经营人。这样产生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根本不具备企业家的素质,他们的主要精力和心思也根本不放在企业经营管理上;而是如何博取上级领导的赏识和重用,一旦企业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则怎样逃避自己的责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这样一种精神状态,他们领导下的国有企业还怎么能有市场竞争力?不能把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推上领导岗位,正是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缺乏市场竞争力的最深层症结。国有企业缺乏的绝对不是“人才”,而是选人机制。国有企业的改革,首先应从国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的产生机制自治做起,不再由政府指定任命,其报酬也不再由政府决定(但上要封顶,以消除剥削为度;下不保底,完全按劳分配)。改由国有企业自身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职代会对其进行民主选择、民主监督。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总裁由职代会上间接民主竞选,职代会代表则直接民主竞选产生。“调任”或“委派”都应当是从国有企业的选人机制中抹去的字眼,而新加入的应当是真正的“竞任”。我们必须牢记的是,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都应当按市场化方法。国家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除享有出资额的收益权和对国有企业的资产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的权利外,只能用行政法治的手段调整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企业法人代表,像私有企业主一样,充分自主地进行经营管理;其权、利大小也像私有企业主随企业兴衰而变化,企业发展做大,权、利便发展做大,反之在市场(政治和经济双重的)中被淘汰取代。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什么千辛万苦,千方百计;由市场引导企业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以销定产,形成符合本企业生产条件和利益的产品结构;由市场引导企业确定合理的生产规模,争取较高的产销率;由市场决定价格,引导企业制订符合本企业产品实际情况的价格策略,赢得市场;由市场引导企业选择最佳的采购、销售渠道及方式,争取较高的经济效益;由市场引导企业的采购、销售行为,建立企业间合理、顺畅、可靠的协作关系,等等不一而足。所有民营企业家能够做到的一切,利益机制之下加社会主义信念,国有企业家同样也能够做到。如华西村吴仁宝、大邱庄禹作敏、南街村王宏斌、刘庄史来贺……便还仅是十分不完善成熟的农村集体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业生产中,无意间不自觉地产生因此不规范、不普遍的不同几个例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中国农民式的智慧,以及同样不完善成熟的城市公有制经济服装制造业中的上海三枪集团苏寿南、内蒙古鄂尔多斯集团王林祥、广东名瑞集团蔡民强……国有企业向国家上交利税后,全部所得自主支配,或用于扩大再生产,或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工资待遇,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由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决定,一切取决于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由市场引导、职工民主监督;国有企业职工为自由劳动者,是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自主择业,自由流动,政府有责任保障其的一切合法权益。应放手让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市场上展开公平的竞争,国有资本无须退出所谓的“竞争性行业”,问题的关键是放开哪些行业的准入,让更多的外部竞争者给国有企业施加压力,如果国有企业能在这些行业继续有效地与私人企业竞争,那么就让他们继续经营。还应对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将垄断利润纳入公共财政,而不是通过出售国有股份而将垄断利润与部分民营企业甚至外资分享。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只有在市场竞争中去实现,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公有制企业与私有制企业一样,都面临着两种命运选择:要么适应市场竞争,以自身的优势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要么不适应市场竞争,逐渐被市场所淘汰。公有制企业只有在竞争中不断增强其活力,才能在与其他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中,真正坚持其主体地位。市场自会选择最优者,而市场竞优的最后结果总是优于人为干预的状况。私有制有效率之根源,是经济私权力自然优越,进而引起经济私权力市场自然竞争;现行公有制低效率之根源,是公共权力道德化,进而引起公共权力腐败低效;反之,若否定公共权力道德化,实行公共权力优越,进而引起公共权力市场公平竞争,则公有制同样可以有效率。而且公有制消除了剥削,比私有制更能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竞争中,公有制理该完全可以胜出。打住,暂且论到这里,疏忽之处在所难免,恳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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