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浦:谁在出售商品阅听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21 次 更新时间:2011-11-0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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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浦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习惯于认为,看电视、听广播不过是听听消息、娱乐娱乐而已,它们是当然的“免费的午餐”。然而,有线电视的开播,使人们明白了,看电视也得交钱。这就是说,电视节目也同冰箱、洗衣机一样,是用钱买来的商品。然而,深层的问题是,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电视台真的会无偿地向你提供“免费的午餐”吗?

研究这一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进入,其一为以商品阅听人和阅听人阅听状况调查为焦点进行研究,其二为以阅听人所享受/花费的休闲/工作时间为焦点展开探讨。

当代社会传播媒体的运作,在经济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国家支持的公共,如英国,它主要采取强制征收公共电视执照费的方式。另一种则主要依赖广告的收入,这种方式已日益成为当代传媒的基本生存方式。

美国理论家斯梅塞从商品经济角度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他认为,在后工业社会的条件下,阅听人实际上已成为一种商品,大众媒介其实就是这种商品的生产者(卖方),而广告商则是其商品阅听人的买主。他指出,由广告所支撑的大众传播,其商品形式已成为信息/娱乐工业的支配形式。由广告商支持媒介的组织化形式,现在已遍及世界,而媒介也越来越依赖广告商,不仅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而且电影、戏剧、音乐与表演亦无不如此。斯梅塞在分析这种组织形式时,特别关注媒介的外显功能(传播信息)和媒介的经济结构之间的矛盾。斯梅塞认为问题出在商品上,也就是说,媒介是在向广告商兜售一种商品。这是一种什么商品呢?从传统的观点看,广告商从媒介买下的是空间,他利用此空间(时间)向观众推销产品。至于此举是告知大众还是迫使大众接受消费主义,这要看研究者从何种理论立场出发。从媒介方面来说,贩卖空间是媒介公司的主要收入,电视、广播、报纸和杂志由订户得来的收入/利润微乎其微。那么,按照传统的交换法则,任何电视与报纸的空间都应该在价格上相同才对,但实际上各种不同空间的价格相去天壤。即使是同一天同一张报纸如《纽约时报》,其第二版和第六版也价格迥异。我国中央电视台广告费与一般省市电视台的广告费差距之巨,令人咋舌,而所谓“黄金时段”与其它时段的价格之比,亦不 天壤。为什么此一空间比另一空间价格多出如许?明眼人一目了然:不同空间吸引阅听人的程度不同所致。但斯梅塞在这一传统答案的后面发现了媒介背后的文化商品和商品阅听人。

在斯梅塞看来,由广告/广告商支持的媒体把喜剧、音乐、游戏、娱乐、表演,甚至新闻、宣传都看作是媒体的“免费的午餐”,其目的就是尽一切力量把观众钓到电视机前,而电视机前即是观众/生产者为其生产商品/利润的场所。正因为如此,才要调查公司去调查观众收视率,然后媒介公司再把观众打包卖给广告商。这时,一个真正的商品——阅听人的看/听出现了。这才能解释媒体空间的价格差异,广告商和媒介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收视率调查公司存在的原因。斯梅塞从经济基础来定位媒介工业,他干脆认为,从总体看,阅听人不过是广告商和媒介公司的劳工而已。的确,娱乐工业若没有获得实际利益,怎么会为阅听人提供免费的午餐?所以,当阅听人兴高采烈地享用“美味佳肴”时,他实际上是在做苦工,他不仅在消磨时光,也是在以一种相当确定的方式付出自己的精力和时间:他全神贯注地参与节目,实际上做了广告商所支持的媒介公司的社会化背景。他所做的,正如同把时间耗费在无报酬劳动中的工人所为。他在替消费品的生产者执行市场功能,并进行生产与复制劳动力的工作。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所有的时间实际上都已变成工时。阅听人的这种无报酬的劳动为广告和大众传播工业的口袋赚来了千百万银两。斯梅塞论道:

工人下班后的时间,除了睡觉外,都得随垄断资本主义的消费业和服务业所施加的压力。个人的、家庭的与其他社会交往的需要都必须放到产品和行销的脉络中来处理。在不断承受这些几近泛滥的压力下,使得个人与家庭的任务基本上成为一种“拷贝”。当阅听人置身其间,形成了他心理的采购单,并把收入花掉时,广告商就从阅听人工作中获取利益。

显然,这是一个有乖常理的反向思维:只要把意欲灌输的目标、信念安插进销售对象之中,就可以不付薪水而让他们工作。结果,斯梅塞的观点在西方媒介研究中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人们纷纷群起而讨伐。一些主张纯粹意识形态批判的西方学院派理论家批评斯梅塞为庸俗唯物论。但也有许多学者如雷蒙德·威廉斯的学生等则与斯梅塞所见趋同。

其实,对于阅听人的研究早已开始。传统的阅听人研究分为学院派和商业调查公司。学院派一般是将大众关注的问题、民意趋向、私人行为与媒介使用缘由综合起来进行研究;商业调查公司则依其调查结果而进行分类,如民意调查、人口统计资料调查、品牌信任度调查、收视率调查等。典型的测量方法不外量化的社会科学研究方式(问卷、实验、准实验设计),有些则采取当代心理学、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所发展出来的中型理论作为阐释的理论框架。总之,学院派研究与商业调查都集中于态度、信息积累、获得特定行为的预存立场,以及对可欲行为的筹划与塑造。依照传统观点,商业调查与学院派研究都假定阅听人是一种自然的现象,由各种人口统计类目组成。这种阅听人会自行分身,分属不同的团体,倾向于不同的媒体、版面,以至特定节目。研究者的任务就是找出谁为了什么原因而选择了何者。

遵从何种理论框架(范式),采用何种运作方式,这对于阅听人研究或调查是极为重要的。如果我们采取传统的主客两分的认识论理论范式,便认定阅听人是客观发生的现象,而在此现象的背后,存在着决定此现象的本质。依照这种传统的客观方式,测量阅听人就与测量一座山、一棵树完全一样。如果是测量山或者树,测量报告就必受山、树本身的限制,不管你的结论是为“山(树)学期刊”做的还是为木材公司所做,资料都是完全一样的。对那些客观论者来说,观众就在那儿,好比山在水边耸立,树在野地里生长一样。研究者只要学会测量规则就可以出师,开始测量阅听人。只要依照规则去做,就能保证得到可靠的数据,学院研究或商业调查公司也无法打破成规。从这个角度讲,学院派研究与调查公司没有太大区别,因为各方都想掌握最可靠的阅听人信息资料。但是,学院派研究着眼于整体的阅听人状况研究,而不是仅仅关注作为商品的阅听人。比如通过媒体了解研究当下的普遍意愿,时尚趋向,公众舆论,社会评价等等。调查公司则更“庸俗”,更具商业眼光。斯梅塞分析道:

广告商怎样确定他为收买阅听人所耗费的资财将得到什么样的回报?这只能靠意识工业中的次工业部门居中审定。尼尔森以及许多专门评估阅听人商品的公司所从事的工作,正是计算读者群的多寡、判断其社会经济特质。

其实,这种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和调查已不同于传统的主客两分、视阅听人为客观物的机械论观念,它要解决主体——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它所寻找的,不是传统观念中的客观真理,而是寻求主体与主体之间的“主体间性”,或者阅听共同体(观众群)与阅听共同体之间的某种共同约定共同认可的东西。此中,1.调查研究的意图和目的规定着调查研究的方向乃至方法。2.调查研究的思维结构与前理解构成影响乃至规定着调查研究的结果。3.事物自身的“多义共生”性质,规定了调查与研究是对事物的多种意蕴的一种依据当下社会语境的选择和创制。4.新的媒体运作方式,又产生出居间运作的环节与机构,而研究所与媒介调查公司不同的目和意图进行运作。学院派的研究所更具宏观的社会“整体”意识,考虑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而媒介调查公司则更多遵循商业目的,服务于“客户”的调查要求。

那么,一般阅听人与商品阅听人是否是一回事呢?斯梅塞认为二者大有差异。他注意到,意识工业的次部门系由许多公司或调查行组成,生产出的阅听人调查报告卖给广告商或媒介公司以及相关单位。如果坚持自然阅听人的前提,它就无法进一步分析收视率的封闭市场。斯梅塞则发现收视率多寡与阅听人群体的组成成分及其不同需求休戚相关。易言之,阅听人包含一般阅听人和商品阅听人,媒体能够打包出卖的只是其中的商品阅听人。而正是广告商对收视率的长期而连续的需要——对商品阅听人的高价购买,迫使一大堆调查公司相互竞争,竞相提高收视率的精确性、可靠性和时效性。这样,收视率就成为联结广告商与媒介的重要市场要素。它不仅仅是一种资料报告,也是媒体为自己的各个时段估价的基本依据,是广告商付费以购买商品阅听人的依据。毫无疑问,做买卖,卖者总想多赚,买者总想少出,谁的观众多谁的广告卖价就高。媒体和广告商之间必然存在着利益冲突,这就产生了一个缓冲的空间,需要通过收视率公司所选择的调查技术来居间处理。采用不同的技术,可能有不同的收视率结果,或高估或低估,对媒体和广告商各有不同的意义。

任何一种调查技术都有误差,因而,技术的选择就变得相当重要。在对对手的策略、广告商与媒体的大小以及网络媒体之间的竞争进行慎重评估之后,收视率公司谨慎选择其调查技术,苦心孤诣,以确立自己在市场上的安身立命之所。一个公司要想生存,想占据获利最大的市场位置——为媒体节目生产全国性的收视人口,则其策略性定位便相当重要。这就需要一种买卖双方都认为有权威的单一标准,才能成为例行规范,才能由众多的员工来操作,以降低办事成本,提高效率。在全国收视率市场中,例行规范只需要一套收视率,虽然市场上有很多公司从事阅听人调查或研究,原则上讲,只有一定会独占全国收视率调查市场。工业标准连贯性的需求,使得收视率市场趋向于独占。而欲拔头筹,你的调查技术与调查结果就须被公认为是最合理最公正的。如果有人欲向收视率调查的垄断者发起挑战,他就必须在调查技术的选择和改进上大作文章,这样才能在媒体(网络)对手之间、媒体与广告商的不同需求之间游刃有余。由此可见市场压力对阅听人调查的方法、技术乃至结果具有多么重大的影响。

如果我们把阅听人视为自然现象,就应调查包含有价值阅听人和无价值阅听人在内的阅听人整体。然而从市场角度看,这种调查的效率显然很低。而广告商想要的是真正的消费者,也就是有收入且又热中购买固定品牌的人。这种消费者才是广告商所岂觊觎的对象,是媒体网络所欲卖出的商品阅听人。因此调查公司就是要调查这种“特制的”商品阅听人,有效地把商品阅听人从一般阅听人中筛选出来。在西方,高明的收视率调查公司,能通过选择恰当的抽样技术,来辨别哪些人是真正的消费者,哪些人是缺乏收入或缺乏消费欲望的阅听人,将之分类排序。这意味着,随着经济的勃兴与衰退,阅听人的市场定位标准亦随之变化。在美国,大萧条期间电话还很不普遍,而收音机则普遍拥有,阅听人商品就以电话订户来定位;战后经济复苏,购买力大增,阅听人商品就以户口普查为基础;到1989年以户口来判断不准了,就以线缆(cable box)取而代之。

这就是学院派阅听人研究与商品化阅听人调查之间,真实阅听人与商品阅听人之间的差异。搞清了这些差异,就可以重新检验阅听人调查的需求连续性,了解何以有些阅听人特别值钱,有些阅听人则无足轻重。

商品阅听人是由市场创造出来的,是应市场工业的竞争需要而生的;阅听人调查也是市场创造出来的。在这里,商品阅听人是与一般阅听人的关系就象牙签与树的关系,是由自然物质(自然现象)所制造的制成品。商品阅听人与商品收视率全都是人工制品。

西方学院派的研究到70年代末已具常规规范:量化、变项分析、以及行政式企业方式。虽然实验法与问卷研究仍占优势,但70年代偶尔也有方法上的创新。这就出现了第三种研究。用人类学方式来记录阅听人使用大众媒介素材的生活经验。这种新方法源于社会科学家采用的质化方法和发展中的文化研究方式。他们发现,真实阅听人的社会与符号远比量化方法复杂,实验问卷等方法将复杂的社会现象作了简约化处理,遗漏了阅听人的文化生活经验。于是,阅听人的文化生活体验一跃而为研究的首要之务。文化研究者将阅听人概念化、抽象化,进行文化研究,以区别于学院派与商业界的阅听人调查。随之亦对行政式实验研究规范进行了批判。

文化研究派制定了一些文化指标,他们通过对美国电视栏目“全国观众”的研究,试图将批判理论与量化方法结合起来,认为关注意识形态的观点也可以与实地采访、内容分析相融为一。这些文化研究者反对因果论元素论的所谓“科学”方式,力图消解一直居于主导地位的变项分析方式。他们认为不能通过个别变项分析将人类视为诸种元素的组合,并以此决定什么变项是因什么变项是果。他们采用了更具统观性的模式。这些模式大多借鉴自文化人类学,强调“联结性”和“集合性”。与斯梅塞相应,新历史主义发轫者,文化唯物论者威廉斯强调生活经验,在他看来,生活经验既非全由亲身经验决定,亦非完全被决定,而是由经济结构(如阶级关系)与社会集团,次文化与主导意识形态相互作用,共同影响所致。文化唯物论者发现,阅听人实际上常常是主动从媒介有限的菜单中选择节目,并从中获得满足的。他们与大众媒介相与共生。这可以从青少年群体文化与通俗音乐(摇滚乐)发烧友的情形得到佐证。显然,这些阅听人都是相当主动地处理阅听素材,甚至习惯性地把主导意识形态踩在脚下而任由时尚和个人趣味(青年群体趣味)的驱使去进行阅读。

怎么会出现这种经济上受到压抑、文化上却自主的情形?这使得研究者或是返回文本或是走出大门去寻找阅听人。那些返回文本的分析者,努力寻求文本中的多义性,从中见出读者不同的社会地位。按其逻辑,这种位置使得压迫性文本既是父权的,又可能是解放的,只看读者当时的情绪和想象。这里,读者本身就是以分析者的身份进行文本阅读,建构出各种可能的解释,然后从各种阅读中设计出各种阅听人。认可多义性的现象学、解释学理论其前提是阅听人必须主动地投入文本中,以便解码。不仅要注意还要对构成文本的众多刺激(声、光、画面、音乐、镜头、情境、角色)详加分类,以便选择某些要素进行解码。此中的焦点是意义如何通过特定的表述方式而产生,以及如何从日常生活的言行中不断地与意义进行交流,使之得以生成。所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劳动阅听人是在劳动中消费,在克服困难的辛劳中娱乐在消费中把“免费午餐”变为可口的美味佳肴。

细分起来,文化研究的成果表现于三个相互联系又互相独立的领域之中。第一个领域的研究焦点在于文化文本分析,分析对象中也包含由媒介工业所制造的文本,这类研究数量最多。文化研究与传送模式不同,传送模式将媒介形式(如电视连续剧、恐怖片、某些专题片等)视为向消费者传送信息的载体,而文化研究则把媒介形式当作运用特定方式组织意义的机制。传统的内容分析法只研究电视剧中的对白或个别暴力动作的意义,这些可分析的部分必须事先定义清楚,并将之从文本中的位置抽离出来,也不讨论该文本与其它文本的关系。文化研究则不同,它坚持意义具有多样性,强调意义主要依赖情境来决定,情境的因素包含整体的叙事方式、节目的类别和先期的宣传。

文化研究的第二个领域强调意义及其可变性之间的关系。它关心阅听人阐释媒介形态的方式,和将媒介内容融入自身世界观及生活形态的方式。

这种相互作用的模式也对那种简单化的和效果模式提供了一种反证。它开启了一个消费创意的时代。这种研究受到当代现象学、解释学和接受反应理论以及新历史主义的影响,他们把眼光投注于文本意义与阅听人意义相遇和进行交换的那一霎间,他们将阅听人视为积极主动的主体。他们在阅听活动中不断为所处的环境创造意义,因而他们不再是产业系统运作中的被动的消费者,也不是批判学派们认定的遭受强制劳动的“劳工”。

文化研究的第三个领域是新民粹主义者的大众文化或世俗文化研究。长期以来,大众传播文化往往被摒弃于经典的文化研究之外,难登大雅之堂,更别说“登堂入室”了。而一部分当代文化研究者则十分关注当代流行文化与大众文化实践。像约翰·费斯克这类文化研究学者,便致力于这一方面的研究。在他们看来,意义的交换意味着大众正以自己的方式“抗拒与其相左的意识形态”。传统的由上而下的权力关系正在接受由下而上的力量的挑战,“社会的纪律正面临着失序的危险”。这种消费所具有的颠覆性明显地与长期以来形成的媒介意识形态的宰制、支配、一统方式格格不入。

我国的文化研究虽如火如荼,阅听人与商品阅听人的研究却刚刚起步。这是一个十分宽广有待拓展的领域,也是一个极具发展前景的现实实践课题。对这一课题投以必要的关注,对于我们当代传媒的合理发展将是十分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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