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勒尼:诸种第三条道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30 次 更新时间:2011-10-23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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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勒尼  

在20世纪80年代晚期,当国家社会主义的经济病入膏肓的时候,一个新的幽灵,“第三条道路”的幽灵,开始在世界游荡。

“第三条道路”这一想法,并不是多么新鲜。1它的起源,可以被追溯到19世纪德国关于“特殊道路”(Sonderweg)的讨论:亦即德国通往现代性的独特道路,既避免了个人主义的/无政府主义的英法发展方式,又摆脱了俄国式的专制。“特殊道路”这一理念的知识和政治史非常复杂。在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它主要是民族主义的,甚至给纳粹理论(综合了反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反布尔什维克主义)带来启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许多自由派的德国历史学家使用“特殊道路”这一说法来解释,为什么现代性/资产阶级化在德国被阻断了。“特殊道路”于是被指责要对纳粹主义的兴起负责。最终,一些学者--其中最著名的当属于尔根·柯卡(Jürgen Kocka)--对德国“特殊道路”这一提法进行了部分改造。柯卡提出,德国事实上找到了一条黄金中间点道路,一条在英国和俄国之间通向现代性的道路(Kocka, 1987)。在英国,现代性之路是由一个持有恒产的资产阶级领导的,而在俄国,则是国家或者国家官僚,而在德国,现代化的主要领导者们,却是“理念人”,亦即“文化资产阶级”(Bildungsbürgertum)。因此,与英国或俄罗斯版本的现代社会相比,德国的现代性要更多地带有文化或文明色彩,而较少贪婪和官僚。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波兰、保加利亚、匈牙利的左翼民粹主义者对他们的国家被强制放到错误的选择道路上而愤慨:他们要么不得不采纳西欧/美国式的资本主义,要么不得不转向苏联式的共产主义。他们坚持认为:必定存在一种可以超越西方的贪婪和苏联式官僚主义的“第三条道路”,形成一个集体主义的、平等的、自由的和有效率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体系。

第三条道路主义者或俄国民粹主义者(narodniks)是布尔什维克的宿敌2:与成为一名“左翼民粹主义者”相比,成为“布尔乔亚自由主义者”也许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因此,直到这个体系开始瓦解之际,任何关于“第三条道路”的讨论都是被禁止的。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一大堆各种各样的“第三条道路”的理论突然冒了出来。在欧洲,这些理论是短命的:到了1990年左右,新自由主义成为霸主。“民粹主义”或“第三条道路”成为一个贬义词:被用来当作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话语的标签。“‘第三条道路’是走向第三世界的道路”--新自由主义的口号如是说;亲商业的道路(商业之友)成为唯一的理性态度,而平民主义(人民之友)则是法西斯主义或最好莫过于原始法西斯主义。3

但是让我先回到20世纪80年代,以及那个“第三条道路”幽灵在国家社会主义的欧洲游荡的年代。80年代,我正在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教书。我在研究匈牙利重新出现的小家庭农场主(我称他们为“社会主义企业主”)(参见Szelenyi, 1988)。开放社会基金会(The Open Society)慷慨资助了两位杰出的匈牙利农业学者巴尔?尤哈斯(Pál Juhász)和巴林特?毛焦尔(Bálint Magyar)到我这里进行一学期的访问,协助我写作这本关于社会主义企业家的著作。4他们在1990年后都成为(新)自由党的成员;其中巴特林担任了许多年的文化和教育部长,且成为该党的领导成员之一。但是在1985年,当他们在我那访学的时候,他们属于我称为“社会主义反对派”的阵营。我记得,在他们抵达麦迪逊后不久的晚餐上,我们进行了第一次对话。巴尔和巴特林向我描述了正确的农业政策是什么样的,而我则为他们建议中私有产权和市场机制所应用的程度感到震惊。那个时候,我将自己定位成一名民主社会主义者,于是,也许带着一丝疑虑的语气,我问道:“你们是在建议资本主义复辟吗?”巴尔很沮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两分法是多没意思的事情。难道我们不能设想一种第三条道路吗?”作为一名社会主义者,直到那时,我并没有太多思考第三条道路的问题,但他说服了我。事实上,在20世纪80年代的匈牙利(顺便说一下,以及在中国)的农业部门当时正在出现的,看上去正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一种有趣混合,而且看上去用两套竞争性的体系之间的第三条道路来描述非常合适。请允许我不谦虚地引用一下我自己在这本1986年就写出而今却几乎被遗忘的著作中写过的一段话:

“曾经有一阵子,东欧在1949年的苏维埃化和农业的被迫集体化看上去已经不可避免地关闭了第三条道路的可能性。但是,在世界的这个部分,这一理念正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回到政治和理论议程上来。在波兰,大多数团结运动的理论家们都业已强调,他们在寻求一种替代性选择,既不同于苏联式社会主义,也不同于西方式的社会经济体系。尤其在匈牙利,家庭企业的重新兴起......可以被解读为一种证据,这一东欧独有的现象--也许是第三条道路式的发展--不仅仅是一种理论梦想,而且是一种不可阻拦的历史趋势。(Szelenyi, 1988, 第17页)

让我再多从这本书中引用一段话,这段话呼应了黄宗智的”重庆:‘第三只手’推动的公平发展?“一文中的一些主题。

“政治左派和右派的理论家们都常常假定,(政治)体系趋向于发展成为它们的纯粹形式或理想类型。......混合经济体并不能持续长久:在西方一点点的福利国家行为是一种‘蹑手蹑脚的社会主义’,在东方一点点的市场行为则是一种‘蹑手蹑脚的资本主义’。在最终,国家都必须做出选择;没有什么替代性的选择。......”第三条道路“的理念常常被讥讽为幼稚的或者乌托邦。这本书谈论的,正是第三条道路的可行性。我们所讲述的故事表明,混合经济是可以再生产的,是一种更为复杂的体系,更为有效率地应对经济挑战......”(前引书:第5页)

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即便是那些后来成为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拥趸的经济学家们,也很少将这个世界看作由一个运转良好的资本主义和表现不佳的社会主义经济体所构成的。当我读到科尔奈那本1980年时写就的最为了不起的著作《短缺经济学》的时候,我相信我面对的,是一位并不认为市场资本主义强于社会主义再分配经济(或者用科尔奈自己的术语,“官僚协调的经济体”,参见Kornai, 1984)的经济学家。在我看来,科尔奈所描述的,正是戴维·斯塔克(David Stark)后来称之为“镜像比较”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比较(Stark, 1986)。的确,科奈尔明确指出了在社会主义体系下,会有产生长期性短缺的趋势;但是他也指出了,资本主义经济体往往会产生生产过剩的危机。虽然这本书并未给出明确的政策建议,但是在我的阅读看来,在1980年科尔奈心许的,是一种混合的经济体,两种危机的趋势可以在其中相互舒缓。当我在写作前面引述的文字的时候,我相信我和科奈尔的立场是一致的。现在看来,要么是我误读了他,要么是随着历史的变迁,他改变了自己的想法(Kornai,1992)。

和今天重庆的“第三只手”的理论非常相像的是--引述一下黄宗智的说法--当时那一种“第三条道路”的“概念和特征”也是“尚不清晰”的。我的“第三条道路”是匈牙利农业改革开展的道路,据说也许是以邓小平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的农业改革为范本。在这里,最初的想法是非常简单的:保留集体农场,但让农民在自家的自留地里做任何他们自己想做的事情;家庭工作组织和因此而出现的农民企业家在一夜之间解决了长期食品短缺的问题。在这样的一个“混合经济”中,国家再分配部门占据着支配地位,但是由一个有活力的、扩张中的小私营部门做补充(在我后来的《无须资本家打造资本主义》一书中,我将这一战略称之为“自下而上的资本主义”,参见Eyal, Szelenyi, and Townsley, 1998)。虽然20世纪70和80年代的匈牙利体系并不能等同于1978年后的中国改革,但是他们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但是,还存在着其他版本的“第三条道路”。在20世纪80年代的东欧,一个流行的观点叫做“市场社会主义”(而最终也对中国产生了影响):一方面需要保持公有产权,但另一方面让国有企业通过市场互动。其中最激进的形式,是持股体制(holding system)。关于该体制的理论的出发点是,国有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一旦财产被国有化了,就不可能回到私有产权。正如一位后来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在80年代中期告诉我的那样--他带着一种悲伤的语气--“我们知道如何把鱼变成鱼汤。但是如何把鱼汤变成鱼呢?”控股体系理论主张,通过国有的商业银行,创建相互竞争的公司或者控股公司。国有企业将被转化为股份公司,但是他们的股票将由国有银行或者控股公司持有和在自由市场上交易。黄亚生在他的《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一书中指出(Huang, 2008),中国大多数公有部门的“私有化”都是这样完成的。看上去是私有产权的,并不一定真的是私有的,大多数前国有企业的股票被“法人”、国有银行或控股公司所持有。

另外一个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寻求第三条道路的理念是,少量私有化(little privatization)基础上的普遍私有产权。这是一种新蒲鲁东主义(neo-Proudhonian)的梦想:应该对整个公有部门进行私有化,但不要通过市场或竞争性的拍卖。所有的公有财产都应该被分成凭券,而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在凭券中获得同等的一份。即便是在社会主义体系瓦解之后,叶利钦总统还是采用了这一平民主义-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当他宣布大众私有化的时候,他声称:我们不想要少数几个百万富翁,我们想要成百万计的所有者。

在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里,20世纪80年代是一个乌托邦的时代。每一个有点自尊的知识分子都想出一套关于如何让社会主义运转的图景,既消灭其官僚结构,但同时又不要把体制转变成为西式的竞争和贪婪的资本主义。

巴尔和巴特林让我对第三条道路深信不疑,以至于写了一篇自我批评(Szelenyi, 1986-87)。在我1979年的著作《走在阶级权力道路上的知识分子》中(Szelenyi and Konrad, 1979)--该书是对20世纪60年代改革的一个反思--我相信“理性计划”这一理念对“知识分子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他们有可能更倾向于再分配的理性秩序,而不是市场的无政府主义,因为他们已经准备好与统治的官僚集团做一次大的历史性妥协,而将他们自己建构成一个新的国家社会主义再分配经济的支配阶级。我在1975年从匈牙利被流放,在1982年我第一次被允许回国的时候,我被小私营部门的拓展震惊了。这已经不再是短短七年前我离开时的那个体系了。我对涌现的农业私营部门的研究使我相信,新出现的不是一个技术官僚知识分子阶级,而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小资产阶级。改革早期的大赢家是那些步入快速扩展的非正式经济的农民和工人。倪志伟在他1989年开拓性的“市场转型理论”一文中(Nee, 1989)也报道了中国改革头几年里所发生的同样的过程。因此,我决定,这该是做一次自我批评的时候了。这篇文章发表在1986-87年的《政治与社会》杂志上,在里面,我承认,知识分子不太可能获得或者甚至渴望阶级权力;新的阶级联盟更有可能发生在官僚阶级和新的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之间。

但是历史则要求它以另外一种方式展开。官僚集团自己在1989至1991年间背弃了这一阶级妥协。旧体制的统治者们不能够也不想再按旧的方式统治。他们看见了自己和子女的新机会,在将体系转化为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同时,让自己发家致富。那些曾经以“建设社会主义”为己任的人,现在接手了“建设资本主义”的任务。自下而上建设的小资本主义(petty capitalism)突然被废止了,市场转型的大输家是社会主义的小资产阶级,而大赢家则是前共产党的干部和他们的庇护对象--这一次,资本主义是自上而下打造的。

对我来说,这是再一次做出自我批评的时候。在我1998年的《无须资本家打造资本主义》一书中(Eyal, et al., 1998),我承认,我1986-87年间的自我批评是不成熟的。在东欧,“第三条道路”没有发生,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并没有将自己建构成一个新阶级;相反,他们中的许多人被迫沦为半无产阶级。

中国正在走哪条道路仍然是一个重要和有争议的议题--而我之前对“第三条道路”的承诺5是我对中国的转变过程如此着迷的原因之一。中国真的是一个例外吗?中国真的是一种不可以用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分法来描述的型构吗?

大多数分析中国型构的学术论文将其描述成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的某种变体:官方言论将中国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方评论家倾向于将其视为某种版本的资本主义,比如“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Huang, 2008)、政治或政治化的资本主义(Nee and Opper, 2007),或“混合形式”(Nee and Swedberg, 2005)、自下而上的资本主义--倪志伟最近的观点(Nee, 2007)和我早期的术语(Szelényi, 2002)。从“第三条道路”这一理念出发,那些分析重庆模式的学者和理论家提供了一种非常新鲜的观点。

正如黄宗智指出的那样,“第三只手”(或“第三财政”)到底是什么,可以更加清晰;但在我看来,这毫无疑问是“第三条道路”这一观点的一个新变体。

“第一只手”的观念已经足够清晰:这绝对指的是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和自由资本主义的制度。什么是“第二只手”要更难回答一些。“第二只手”这一概念要么被用来描述“计划社会主义”(正如黄宗智在本特辑中的文章所描述的那样),要么被用来描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看来,也就是通过国家干预来让市场运转得更好,因此将利润最大化。在我看来,“第二只手”指涉的是不同版本的社会主义:要么再分配驱动,要么市场驱动。

“第三只手”指的是什么,则要清晰得多。“第三只手”的显著之处在于,它将公共所有权与一种致力于满足公共需求的经济结合在了一起;既不像国家社会主义再分配经济那样将再分配权力最大化,也不像在市场社会主义中那样,将公有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换句话来说,自由资本主义的目标功能是将个体利润最大化。社会主义在历史上则有两个版本:一是国家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再分配经济,其目标功能是将再分配权力最大化;另一个是市场社会主义,其目标功能是将公有企业最大化(或者据说,有时候国家甚至补贴私营企业,促使其利润最大化,正如福利资本主义中所发生的那样)。现在,“第三只手”代表了一个在功能上不同的型构:虽然公有产权仍然占据主导,但经济的功能目标,是社会整体(民生),而这是通过对市场机制的使用来实现的。

但是,这一模式可以维系下去吗?正如黄宗智所正确地指出的那样,至少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科尔奈就在他的著作中指出,市场效率不可能在公有财产权的情况下实现;在所有权形式与整合机制之间,存在着一种选择性亲和:私有产权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转的必要条件,而公有产权则与官僚(或再分配)整合机制相协调--它就像一种“定价套餐”(prix fixe),而不是“点菜”(à la carte)6,如果你选择市场,你就必须采纳私有产权。对晚期的科尔奈来说,中国官方意识形态或者奥斯卡?兰格(Oscar Lange)意义上的市场社会主义(Lange, 1936-1937),在概念上是相互矛盾的(Kornai, 2008)。公有企业甚至不可能在公司层面上将利润最大化,更不太可能实现社会公正或者为民生服务。如何有可能将至少在原则上所宣称的社会主义的目标功能7与市场效率这一理念结合起来?即便是市场社会主义的理论家也没有宣称可以实现这一点,甚至他们也不相信“自由社会主义”可以成为现实。

重庆模式宣称它可以持续发展,且非常有信心地宣称它可以实现这一目标。这一方向的关键一步,是“第三财政”。戴慕珍(Jean Oi)所描述的地方国家法团主义,是将地方政府的福利目标与其私营企业(亦即市场支持目标)结合起来的有趣尝试。地方国家法团主义的理论(Oi, 1999)--反映了20世纪90年代早期中国非城市地区的现实--声称:在中国,地方政府与地方商业和地方群众利益实现了某种法团主义的共识。地方私营企业准备好了支持各种各样的福利项目(建造地方的基础设施、学校,等等),以换取实现私有利润的准许。地方国家法团主义理论所没有解释的是,这一体系是否可以维系?如果大多数或者所有的地方政府都想要鼓励私营经济,他们是否仍然会坚持私营企业去动员至少它们部分的利润去扶持集体性的产品?或者说,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干脆就是相反的:各个地方为争取私营企业而相互竞争,并给它们“税收优惠”,从而让它们摆脱支持公共项目的束缚?

“第三只手”和“第三财政”给这个问题做出了回答。按照亨利?乔治(Henry George)的精神,土地仍然是共有财产,伴随土地增值而产生的资本收益可以被用来满足公共需求。如果我对重庆模式的理解正确的话,重庆市政府的公共财政来自于公共所有权所掌握的土地的资本收益。虽然黄宗智的文章对此并没有特别说明,但我猜想,重庆市政府所使用的,有点类似于(美国的)“按揭支撑的证券”(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它发行市级债券,而它的支持,则来自于市政府所掌握的土地的升值。由于市领导(薄熙来和黄奇帆)对社会有所承诺,这些资源因此被用来支持社会公正和人民福祉。

这确实听上去很像是一条精彩的介于新自由资本主义和官僚社会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但这一论断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黄宗智说:“......在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一旦市场化和城市化,建设用地的价值只可能比工资上升得快得多。”这是一个很大的假设,而我不得不说,重庆模式的可持续性取决于这一假设是否可信。我倾向于相信,从长远来看,在任何一个次级市场中,土地的价值会比工资上升得快。这种增长可以持续许多许多年甚至数十年,但这正是泡沫产生的方式,而最终,这些泡沫别无选择,只有破裂。

中国看来正在产生一个巨大的土地/房地产泡沫,而一旦这一泡沫破裂,诸如重庆或武汉(参见Barbosa, 2011)这样的城市也许会发现,土地的实际价值比它们的债务要小很多。因此,这些城市会发现,它们的处境非常类似于21世纪头一个十年的美国:房主们借贷了大量的次贷或在房贷上大量举债。

这事实上最终取决于以下假设是否成真:“......在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一旦市场化和城市化,建设用地的价值只可能比工资上升得快得多。”如果在中国,土地的价值确实肯定比工资增长快,“第三只手”的“第三财政”则肯定能够继续。但是,如果中国确实已经存在房地产泡沫,则“第三财政”可能瓦解,而这可能给那些以这一方式资助其发展和社会项目的城市以致命的打击。

在评价中国时,西方学者已经一直在多次地唱衰中国,而预言中国“不可避免”地崩溃则已经被预言了无数次。但是这一次,关于过热的房地产市场的证据看来已经非常明显。而我们需要记住的是:在西方,我们曾经很长时间里相信,房地产的价格只可能升高,而绝不可能走低。目前,美国的房地产价值已经降低了大约30%,而我们也许至今尚未触底--至少罗伯特?希勒(Robert Shiller)是这样认为的,对与房地产市场,他比其他人都知道得要多,而他预测到了当前的下滑。

关于重庆模式的脆弱性,还有另外一个脆弱之处:领导层和领导层的眼光。黄宗智指出,重庆极其幸运地拥有两位“非凡的领导”--薄熙来和黄奇帆。我需要补充的是,薄熙来和黄奇帆也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在胡锦涛和温家宝领导中国时领导重庆--这两位最高领导人致力于“和谐社会”这一意识形态,并试图纠正江泽民时期对经济增长的过度迷恋。如果--我是说万一--土地价值并不能与工资同步增长,国家或地方领导层的更迭则有可能导致一种不同的策略,来使用不断增长的土地价值中产生的盈余。一些评论家(比如黄亚生)认为,中国已经在基础设施上建设过度,因此,基础设施的发展是否能够持续,也值得怀疑。中国在未来--至少在一段时间里--也许会选择一种总体上减少投资的政策,而转而增加消费,以及生产领域的投资。回到20世纪90年代那种更强调国内消费的政策--这一点会类似于新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政策--并不是不可想象的。

重庆实验的社会成就令人印象非常深刻,而它们确实提供了坚实的证据表明,在官僚社会主义,和以新自由主义的方式趋向一个完完全全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之间,确实存在替代性的选择。但是这种第三条道路的新版本--重庆的第三只手和第三财政--是否可以持续,则需要等待历史的检验。

(吕鹏译,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作者简介:

伊万·塞勒尼是耶鲁大学的威廉·格雷厄姆·萨勒姆社会学教授和政治学教授,他同时也是美国艺术和科学院院士、匈牙利科学院院士。他现代担任纽约大学阿布扎比分校的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教授和社会科学创始院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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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不会讨论“两个托尼”(安东尼·吉登斯和托尼·布莱尔)对“第三条道路”的再生。在20世纪90年代,“第三条道路”意味着工党的政治,其从保守党那里借用了大量的主张。“第三条道路”的原初意义,非常类似于重庆的“第三只手”,指的是在图利的资本主义和官僚化的社会主义之间寻找第三种的替代性选择。

2 早在1894年,列宁就在他的小册子《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里,对左翼民粹主义者进行了攻击。

3 当我的书《社会主义企业家》(写于1986年)姗姗来迟地于1992年(在社会主义瓦解之后)以匈牙利语出版时,用的是一个小心翼翼的标题:“第三条道路?”。我的新自由主义者审书人说我“主观上带有善意”(承认我早年为改革主义反对派所做出的贡献),但客观上是一种原始法西斯主义,因为虽然我并没有支持“第三条道路”或对自由主义资本主义的替代选择,但我确实声称,对后共产主义世界来说,这是一个可以预见的未来。我还不得不承认的是,到1990年,第三条道路这一想法已经被转变成为极右翼的一种意识形态,成为20世纪版本的“特殊道路”。

4 这本书于1988年由Polity出版社出版(英文版)。那个时候托尼?吉登斯就是Polity出版社。我把书稿提交给他,在24小时以内,他就接受了,没有做任何修改。我现在仍然在疑惑,是不是“第三条道路”这一想法吸引了他的想象力?我的书里到处都是这一术语,而在社会民主党的话语中尚未被使用过。

5 我需要在这里做出澄清。我一直非常认同“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所以我从没有说“第三条道路”就是最好的道路。我所宣称的,是一种关于第三条道路的“反讽性的理论”。其中的要点在于,并不是说“第三条道路”比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要好;我只是想说,这一条道路与那两种支配性的模式都不相同,而且具有一种历史的可能性。

6 这一富有洞察 力的区分是由佩里?安德森提出的(Anderson, 2005)。

7 斯大林主义或毛主义经济体的功能目标是否是公正或民生,是一种可以争辩的议题(黄宗智在他的文章中表现出他似乎认同这一点)。我对此表示怀疑。在我的《走在阶级权力道路上的知识分子》一书中(Szelenyi and Konrad, 1979),我认为斯大林主义或毛主义的实际的功能目标,是再分配权力的最大化,而公正或民生只不过是一种让其获得合法性的意识形态--就像自由、平等、博爱是图利的资本主义获得合法性的意识形态一样。

黄宗智:对塞勒尼点评的简短点评

我的老朋友和同事塞勒尼教授,从他自己三十多年来,探寻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二元对立之外的诸种第三道路的经验的角度,对我们的讨论做了强有力的点评。他特别突出两点意见;我在这里想稍加讨论。

第一点是关于中国的"房地产泡沫"以及其迟早会破裂的判断。这里需要指出,重庆之所以具有如此的吸引力的部分原因,不是因为它是"泡沫"的一部分,而是因为它是对其的遏制和防御。它通过三种措施--把楼盘的地价限定于不超过房价的三分之一、为30%到40%的城市人口建造廉价公租房、以及对高端商品房实施房产税来遏制投机行为,迄今有效地把市区房价控制在6000~7000元/平方米的合理价格,与北京和上海等地的起码3万元/平方米十分不同。我在文章里已经论述了这些事实,但鉴于文章篇幅较长,如此的细节很有可能会被忽视,故在这里扼要重复一遍。实际上,重庆在这方面的作为,如果得能在全国推广,将会是控制甚或扭转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的第一步。

塞勒尼的另一个相关判断是,重庆基于建设用地增值的"第三财政",迟早将是不可持续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再次突出中国庞大的农村人口的"基本国情",而重庆在这方面和全国情况大致相似。当今重庆的农村户籍人口仍然占3.3千万总人口的约70%。即便重庆以每年1.5%的高速(相对于改革30多年来全国的不到1%/年)城镇化,它仍然需要将近30年才能把农村人口比例降低到30%,亦即塞勒尼从他自己的经历中,得出"第三道路"完全失败的结论的时间跨度。而那样的比例仍然和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的(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例)4%~8%相去甚远,更不用说美国、英国、德国等的约2%。(中国统计年鉴2008:89, 1000,1018)显然,只要城市化以一定幅度持续下去,重庆便会需要更多的城市建设用地,而其和农用土地的差价也会持续,可以继续用来支撑"第三财政"。超出这样时段的猜测,我觉得没有太大意义。

塞勒尼的第二个重要意见,部分来自 "体系趋向于发展成为它们的纯粹形式或理想类型"的理论概念,也是他自己原先拒绝而后来接纳的想法。这当然也正是科奈尔所坚持的理论,但塞勒尼的结论更多来自他所观察到的历史实际:他指出,在东欧和俄国,原来的统治精英中的那些主持市场化转型的人,"看到了为自己和其子女 . . . . . . 取得财富的机会"。正是他们的唯利是图,破坏了诸种第三道路。

毋庸说,在中国的改革中也有许多同样的现象;虽然如此,我们还要看到中国的不同。它的共产党没有解体,而仍然具有强大的威权和生命力。这当然不是偶然的事,而是源于其经过持久斗争之后方才赢得最后胜利的历史背景--从早期错误地偏重城市,到建立"根据地"和推动农村革命,到持久的抗日战争和革命战争。它比东欧和俄国的共产党更深地扎根于社会。这不是说中国共产党必然会保持其原来的社会主义理念;其实,改革后的众多经验更多说明相反的趋向。但是,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是重庆十分真实的变化,而重庆又是被党中央指定为其可能朝社会公平转向的试点。鉴于此,我们要问:中国共产党更深厚的历史和社会根基,是否可能促成一个不同于东欧和俄国的结局?

很少人会怀疑中国共产党高度中央集权的事实,尤其可见于其干部委任和纪律制度,虽然这是和地方高度分权和自主的现实相结合的--由此组成一个也许应该称作"集权的分权主义"体系(黄宗智2010)。在集权的一面,我们只需联想到被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的众多省市领导的例子。在所谓的"双规"制度下,他们会例行地被突然定点隔离和定时"拘留"调查,完全没有抗拒的可能,也没有咨询律师的权利。一旦被认定证据确凿,便会受到司法机关的判决。最近的例子是2011年7月19日因严重贪污而被执行死刑的前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和前苏州市副市长姜士杰。(《杭州 . . . . . .》,2011)这里我们要问:具有长时期历史传统和纪律制度的中国共产党,是否仍然可能把其组织所决定的方向贯彻于其党员--包括治理各省市的党委,以及经管重庆设立的那种公益性国有公司的党委?

如果共产党真能够把土地的巨额收益和增值用于人民公益,而不是任由少数贪污和权贵者霸占,它肯定会赢得民众的欢迎。而民众真正的拥护,则肯定会让统治者不必如此敏感地对待抗议,也不必如此牵挂于"维稳"。一个具有这样的自信的共产党也许更能逐步民主化。我们看到,重庆已经朝这样的方向迈出了相当大的步伐。如果真能继续下去,那么重庆的实验,也许不会像塞勒尼根据东欧和俄国的经验而认为的那样,只是个空想的"乌托邦"?

最后应该说明,塞勒尼和我虽然在对第一和第三只手的理解上是一致的,但对第二只手的理解则十分不同。塞勒尼把它理解为过去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并把各种各样的"再分配"型国家干预也归入这个范畴,而我则根据重庆领导们的思路,把第二只手理解为,在基本认可私有化市场经济的前提上,国家所做的各种调控以及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我没有把过去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纳入第二只手,主要因为它已经不复存在。

塞勒尼和我对第二只手的不同理解,其实反映了我们对重庆经验的不同看法。对塞勒尼来说,他自己经历的历史已经证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完全对立的,因此,我们必须在两者之中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其间没有第三道路的可能。但对我来说,重庆经验所展示的是(我所理解的)三只手的并存,其间既有竞争也有配合。在全球化市场经济的现实之下,私有的国内外公司(第一只手)、国家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第二只手)、以及公益性的政府和国有公司(第三只手),一起在推动重庆的发展,既是经济的、也是社会的。这种结合迄今非常成功,其中第三只手所起的作用是促使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率均衡发展。它的公益性国有公司是在这种共存的环境下诞生和成长、磨练的。它们是否可能既维持其经济竞争性,也维持其社会进步性?以上是重庆经验对我们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它们不仅仅是意识形态或理论上的问题,而更是可以观察的经验实际的问题。

参考书目:

《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原副市长姜人杰执行死刑》,2011.7.19, 载中国新闻网。chinanews.com/gn/2011/07-19/3192185.shtml

黄宗智(2010)《中国发展经验的理论与实用含义》,载《开放时代》,第10期:134~158页。

《中国统计年鉴,2008》(2008)。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

来源:开放时代,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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