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4000美元,确定地跨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与此同时,一些社会矛盾也凸显出来。中国是否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应该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人们在思考、在议论。
一、现代化进程中的“中等收入陷阱”
各国发展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大体都会经历这样的阶段:从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迈进的阶段,是经济起飞、摆脱贫困的阶段,经济高速成长,国民普遍受惠,社会欣欣向荣,活力与稳定兼备;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攀登的阶段,是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动的阶段,既是发展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既可能因举措得当促进经济顺利转型和社会平稳发展,也可能因应对失误导致经济徘徊不前和社会长期动荡;高收入阶段就是发达阶段,现代化得以实现,经济社会发育成熟,在一个更高平台上运行。
2007年,世界银行在《东亚复兴》报告中首次提出“中等收入陷阱”的概念。其基本涵义是:一个经济体迈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既不能继续、又难以摆脱以往的增长模式,经济在起落中徘徊,长期停滞不前,陷入增长的困境难以自拔。
过去几十年许多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新兴经济体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的“贫困陷阱”之后,一般会以较快的速度奔向人均GDP1000至3000美元的“起飞阶段”。但到了人均GDP3000至5000美元时,许多复杂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技术挑战接踵而至,快速发展过程中积聚的矛盾集中爆发,包括经济增长回落或停滞、贫富分化、就业困难、腐败多发、信仰缺失、民主乱象、社会动荡、过度城市化、金融体系脆弱、社会公共服务短缺等问题交织叠加出现,以致长期深陷困境。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成功领导了经济起飞的执政党,不仅没能巩固住自己的执政地位,反而在创造经济奇迹之后丢掉了政权,墨西哥、巴西、韩国、我国台湾地区都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中等收入陷阱”几乎成了阻碍新兴国家“更上一层楼”的一道魔咒。
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矛盾凸显期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在一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创造了世界发展史上的奇迹,持续保持了经济高速成长、社会充满活力、政治安定团结的局面。这种蓬勃向上的发展态势,以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为标志达到一个相对高点。这之后,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困难明显增多,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
经济上,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日趋突出,转变发展方式的压力日益加大,各种“两难”问题摆在面前。从本质上看,这些“两难”问题反映的正是以往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而我们短时间内又很难摆脱这种发展模式的困境。确保经济上不出大问题,是关系全局的头等大事,经济运行方面的风险是最大的风险。
社会上,人民内部矛盾多样多发,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对腐败、分配不公、房价高企、物价上涨、食品安全、侵犯群众权益等现象意见很大。国内外大量实例表明,在信息网络化时代,某一偶发的具体事件就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社会动荡,风险防不胜防。
思想政治领域,既有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认同所谓“普世价值”,照搬西方制度模式,走改旗易帜邪路的右的思潮,也有否定改革开放,主张回过头去走封闭僵化老路,甚至再搞“文化大革命”的“左”的思潮。在当前国内外环境下,右的思潮已成为主要危险。
国际上,西方主导和影响下的所谓“民主化浪潮”一波接着一波,“街头政治”大行其道,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
应该看到,我国社会大局目前总体稳定。这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仍在持续上行,大多数民众对国家发展预期良好;党和政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应对,给人民以希望。这种局面为我们解决问题、防范风险、战胜困难提供了难得的条件。我们必须未雨绸缪,从国家发展的大战略、大政策上考虑问题,寻求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本路径。
三、“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是国家发展战略的两大主题
我国发展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根本所在,而发展必须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经济发展的内涵应该既包括较快增长,也包括合理分配。也就是说,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没有持续增长,分配就缺乏物质基础;没有合理分配,增长也会缺乏持久动力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合理有效地配置生产和分配环节的资源,是实现经济良性循环的重要条件。因此,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与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并不矛盾,恰恰相反,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题中应有之义。
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分配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的重要方面,分配关系理不顺,整个生产关系就不可能很好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它主要通过分配关系来体现。按劳分配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做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分配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经济能否良性运行,而且关系到我们是不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
我国的经济改革,就是在收入分配问题上首先取得突破的。破除平均主义分配方式、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我国城乡公有制经济的改革,实质上是在不改变公有制的前提下围绕着分配关系进行的。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社会稳定,一个根本原因也在于不断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通过实行高福利、高工资、高消费等政策,在没有根本改变私有制的前提下,有效缓和了社会阶级矛盾。在资本主义大型跨国企业中,其员工同我们国有企业的职工一样,对公司产权并没有切身的清晰的感受,其工作积极性主要来自同工作绩效紧密挂钩的分配方式,这是公司经营活力的源泉。总之,在不改变所有制的前提下,分配关系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突出,成为改革和调整生产关系,以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关键。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晚年心系分配问题。他曾经极富远见地指出:“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得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他还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一直讲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但实际上长期存在积累率偏高、消费率偏低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投资与消费关系失衡的问题仍然长期存在,投资率居高不下,消费率和居民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应该肯定,这样做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有其必然性、合理性,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与这样做是分不开的。但是,问题正在显现,内需不足成为中国经济的最大隐忧,现行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
近年来,中央反复强调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民生的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但是从政府到企业,长期形成的重积累轻消费、重增长轻分配的思维定势并没有根本改变。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仍然是“快”字当头,眼睛盯着GDP排名,盯着财政收入、城市面貌、高速交通、基础设施,改善民生并没有真正摆上重要议程。这种发展思路不改变,转变发展方式就只能是空谈。
四、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
从各国发展经验看,既有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不能自拔的典型,也有成功越过陷阱的范例。前者如拉美地区,其33个经济体中,中等收入者高达28个,平均已在“中等收入陷阱”中滞留37年,阿根廷更是高达50年。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创造了“东亚速度”的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它们都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成功实现了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的跃升,其中韩国仅用了8年。这里的原因很多,而收入分配问题解决得好不好是一个关键。
上世纪70年代,拉美国家基尼系数高达0.44—0.66,巴西在上世纪90年代末仍高达0.64,目前拉美仍被视为全球收入分配最不公平的地区。在一些拉美国家,富人一掷千金、穷人食不果腹的现象比比皆是,奢华的富人区与简陋的贫民窟形成巨大反差。两极分化使社会结构呈极不稳定的“倒丁字型”,社会和政局动荡不已,对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引入以“华盛顿共识”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政策后,本以为经济增长自然会带来社会状况改善,其结果是贫富分化不仅没有缓解,反而进一步加剧。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寻求社会公正、反对贫富分化的民意支持下,拉美左翼力量迅速崛起,左翼政党先后在拉美多数国家上台执政。但是到2010年底,拉美贫困人口比例仍占32.1%。
日本和“亚洲四小龙”则在经济起飞过程中始终绷紧“均富”这根弦。上世纪60年代,日本在国民经济和中央财政收入年均增幅达10.9%、16.3%的背景下,抓住时机筹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大力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全面提高社会各阶层工资收入,构建起大众消费社会,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韩国自上世纪70年代起推行“新村运动”,大幅增加农户收入;80年代起又重点实施收入、医疗、教育、居住四项基本保障计划,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同步提高。新加坡政府在上世纪60至80年代,把工作重点放在实现充分就业和高质量推行政府组屋政策上;90年代后设立医疗保健基金、教育储蓄基金、公共援助津贴等,绝大部分由政府财政拨款。台湾在20年经济高速增长期内,工资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从1951年的40.8%增加到1979年的60.8%,基尼系数则不断下降。这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对于我们具有重要的借鉴和警示意义。
五、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可能产生的积极效应
上述分析表明,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对我国下一步发展至关紧要。应当在继续“做大蛋糕”的同时,用更多精力解决“分好蛋糕”的问题,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把“蛋糕”更多地分给民生,较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普通劳动者的收入和消费水平,有效缩小收入差距。这样做的好处很多,可能产生巨大的积极效应。
(一)政治效应
较大幅度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有效缩小收入差距,可以迅速、显著地缓解社会矛盾,得民心、顺民意,获取巨大政治收益。这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性举措,是兑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实际行动,是体现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和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原则的必然要求,必将极大地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向心力,进一步巩固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这也是对国际上质疑中国发展模式的最好回应,是对国内外敌对势力搞乱、搞垮中国图谋的最有力回击。社会主义中国要在世界上立得住,说到底要靠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办好;只要国家发展好,人民满意,任它东西南北风,都无法撼动我们。
(二)经济效应
应该看到,较大幅度增加居民收入,在经济上面临许多“两难”问题。例如,增收入与抑通胀的矛盾,收入增加会加大通胀压力,而如果收入、物价双上涨则会减弱增加收入的正面效应。再如,涨工资与农民增收难的矛盾,如果工薪阶层普遍涨工资而农民增收跟不上,就会继续拉大城乡收入差距。还有,工人涨工资与经济竞争力的矛盾,工人涨工资会增加企业成本,削弱企业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的竞争优势。再有,抑制过高收入与调动创业积极性的矛盾,通过税收等手段调节过高收入是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一环,但可能挫伤企业家、创业者的积极性,引发对国家政策多变的疑虑,等等。
这些“两难”问题需要高度重视、稳妥处理,努力把风险和代价控制在最低限度。但是,综合权衡,把“蛋糕”更多地分给民生,功在当前、利在长远。首先,中国未来发展的巨大潜力和空间在国内市场,国内需求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长期支撑;更高水平的大众消费“引擎”一经发动,中国社会内在的发展动力和创造活力将进一步迸发出来。如果说,前30多年经济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话,那么,今后经济改革的主要任务就应该逐步转向构建“大众消费社会”,即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它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的关键,是解决经济运行中各种深层次矛盾的“牛鼻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其次,投资减少可能会使经济增速一时放缓,进而增加就业压力。但居民消费水平提高会促进服务业大发展,而服务业会有效容纳就业,因此可能不仅不会影响就业,反而会缓解就业压力。其三,提高工资水平可能会带来企业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力减弱等问题,但这种代价必须承受,并可通过形成“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来补偿。其四,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意味着对生活质量的追求,这将通过市场对产品质量、环境质量等提出更高要求,会有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两型”社会建设,也会有利于解决困扰我们的食品安全等问题(伪劣商品将失去市场)。其五,收入水平提高还将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形成新的增长极。总之,调整分配格局可能对经济发展产生的积极效应是巨大而深远的,我们现在恐怕很难充分估计。
(三)社会效应
当前困扰我们的大量社会问题,如蔓延至各领域的腐败现象,居高不下的各类犯罪,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坑蒙拐骗、制假贩假行为,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现象,频繁发生的各类矛盾冲突、群体性事件特别是“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日益突出的仇官、仇富心理,各阶层普遍存在的浮躁心态等,都与贫富差距过大密切相关。现实中,触目惊心的两极分化现象、少数人的一夜暴富、冰火两重天的消费水平等,对社会心态造成剧烈冲击,引发普遍的心理失衡,导致各种各样急功近利、巧取豪夺、铤而走险、发泄不满的行为。可以说,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两极分化,是产生大量社会问题的总根源。根源不除,单靠思想教育、社会管理等工作根本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
上述问题并非中国所独有,其他国家发展过程中也曾遇到过。发达国家经验表明,要顺利度过这个问题多发、矛盾凸显的阶段,关键是要培育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阶层,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社会结构,即“橄榄型”社会结构。“橄榄型”社会更稳定、更和谐、更有利于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六、确立民生优先的发展方针,鼓舞和激励各族人民为过上更好生活而奋斗
党的十七大明确把“中等收入者占多数”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提出来,具有重大意义,一定要抓紧落实、确保兑现。调整分配格局,要有紧迫感,应抓紧研究制订“路线图”和“时间表”,既要稳步推进,又要在三五年内见到明显成效,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应确立民生优先的发展方针,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社会财富适度向民生倾斜作为重大政策提出来,以进一步振奋起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的巨大热情。
调整分配格局要有顶层设计,主要是安排好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切好“蛋糕”。把“蛋糕”更多地分给民生,要有大的决心,舍得“牺牲”掉一些GDP,少上一些项目、工程,少盖一些高楼大厦,缓建一些高速铁路、公路;更要有缜密的研究和设计,深入系统地研究制定政策,认真考虑和对待各方面发展需要,正确反映和兼顾各方面利益要求,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真正使“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并重,真正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
在切给民生的“蛋糕”中,很大一块应切给社会保障,这是现实可行的选择。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化率未过半,是我国不同于其他中等收入国家的突出特点。我国人口的一半多还在农村,农民收入提高不了或提高不大,其他社会阶层就不好办。农民增收不能靠大幅提高农产品价格,那会推动整个物价上涨,必须通过政府各种农业补贴、进城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来实现增收。分配不公的一个突出表现是收入分配秩序混乱,各种“灰色收入”、“隐性收入”甚至非法收入大量存在。整顿规范分配秩序难度很大,而放任不管只会使问题更严重。也正因为如此,完善社会保障就成了普惠大众、全面提高民生水平的主要着力点,农村尤其如此。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备,问题很多。除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外,应以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四大领域为重点,大力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住房保障体系还需要重新建立。既要全力提高覆盖面,又要着力提高保障水平。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了,规范分配秩序等工作才好做。
只有较大幅度地提高全社会工资水平,让收入分配向普通劳动者倾斜,才可能构建起大众消费社会,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内在动力。工资是普通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如果工资性收入长期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持续下降,是说不过去的。广大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提不起来,遏止和缩小贫富差距就是一句空话。由于农民工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比超过50%,因此提高工资水平也会惠及农民。
“不患寡而患不均”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态,调整分配格局必须着力缩小贫富差距。税制是最基本的国家制度之一,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最基本的手段。我国税务工作贡献巨大,但税制仍很不完善,税收征管中问题多多,其中非常突出的问题是对高收入者征税不严。一些富人不是依靠诚实劳动致富,而是靠炒房炒股、偷税漏税、廉价占有资源、经营暴利产业等方式迅速暴富,钱来得容易,花起来也不心疼,不是投资实业,而是挥霍性消费。对这些富人征收高额累进税,理所当然,不能手软。富人们应该树立明智的财富观,深刻认识贫富分化对自己并无好处,社会和谐稳定才符合自身根本利益,致富后通过依法纳税、投资兴业、捐助慈善等方式回馈社会才能赢得社会尊重和保护。税务部门是最重要的执法机关之一,也是最需要加强的部门,应当扩大编制,充实队伍,搞好培训,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不断完善税制、税法,通过税收调节促进收入均等化。
我国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只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制定和实行正确的战略和政策,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就一定能够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成功跨越所谓“中等收入陷阱”,迎来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光明前景。
来源:《红旗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