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9月10日报道:中组部部长李源潮8日与中央党校第二期县委书记任职培训班学员座谈时,勉励新任职县委书记培训班学员:对党忠诚对民负责对己严格,推动科学发展造福一方百姓。
近年来,中央领导干部在会见、接见高中级党员干部的各种场合,都不断强调要“对党忠诚”。这条党纪来源于《党章》。党章第一章规定党员义务时明确指出,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党员有义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我不知道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政党党章中有没有“对党忠诚”的要求。在网上查阅得知,西方各个国家的资产阶级政党一般对党员的资格、活动、入党和退党要求不严,党员的队伍不稳定。如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入党者不需要申请,也不交党费,不过组织生活,只根据他在总统初选中声明选哪一个党的候选人来确定其党籍;在选举后一星期由政府据此编制出每个党的党员统计表。由于两党本质一致,所以选举人可以在每一次选举时随意变换自己的党籍。除这种一般党员外,也有有组织的固定党员,他们按一定手续入党,积极参与党务活动,在4年一度的选举中必须保证本党获得若干选票,如果叛党要受党纪制裁。英国保守党、工党比之美国两党较为严格,党员入党须履行手续并按期交纳党费,但是平时不过组织生活,主要在几年一度的议员竞选和平时的议会斗争中为本党效力。工党除了个人党员外,还吸收各产业、各地方工会和合作社作为集体党员。20世纪80年代,非洲一些实行一党制的国家,如扎伊尔、马拉维和多哥的执政党,规定全国所有成年公民均为该党党员。苏联前共产党党章也没有要求党员“对党忠诚”这一条款。由此可见,世界上对党员提出这一严格要求的,一个是法西斯主义政党。德国纳粹党首领希特勒就提出“领袖原则”,要求党员绝对服从元首,绝对信仰法西斯主义和所谓“民族社会主义”,另一个是中国共产党。
“忠诚”的内涵具有普世性,既是一种古今中外都认同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岗位特点。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其公职人员乃至普通公民,同样非常强调其“忠诚”度,但他们的忠诚对象是国家宪法、国家利益,忠于职守的教育。美国西点军校“责任、荣誉、国家”的校训,就是一种价值观教育、忠诚教育。
也许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太过渺小、软弱、太过于血雨腥风白色恐怖了,从成立那天起,就烙上了对党员“忠诚”这条特色要求。
但极富讽刺意味的是,恰恰这个世界上制定最严厉党章约束的政党,党内高级干部成为叛徒内奸的举世无双。前几任总书记如向忠发、顾顺章都带头叛变就不说了,至文革结束前,党内十一次路线斗争,除了反党联盟,就是叛党集团,要不就是叛徒、内奸、工贼、要不就是苏修社会帝国主义特务。连我们已经做古的“总设计师”也是在三次反党头目,匈牙利的纳吉的奇耻大辱中苟且偷生的幸存者。毛泽东成功利用这个条款,把出生入死一块打天下的功勋同事,一个个从肉体上消灭,株连九族,几近永世不得翻身。“对党忠诚”彻底演变成全党只对他一个人忠诚,而且忠诚不忠诚完全取决于他的喜怒哀乐,他一手导演策划了三十多年的“党忠诚”惨痛历史,其罪孽深重、罄竹难书。最后他几乎成为党的光杆司令、孤家寡人,这种惨痛的“党忠诚”历史不堪回首!
就是改革开放这三十多年,党内“对党忠诚”的高中级干部叛逃西方的,向西方国家提供政治、经济、军事情报的络绎不绝,间谍案层出不穷。且不说历年台海演习中解放军高级将领公开泄密案。最近,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金一南少将在公开演讲中,披露近几年来落网的多名为外国或台湾当局充当间谍的高官,他们出卖的情报都涉及国家安危的核心机密,但大部分人都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没有受到与罪行相抵的惩处。
中国在朝核六方会谈时被美、日、韩牵着鼻子走,原来中国的朝鲜半岛特使李滨是韩国间谍,他将中国对朝鲜半岛的政策底牌全部泄露给韩国,甚至胡锦涛与金正日的私房话也一并提供给韩国。中国在朝核问题上犹如透明人,处处被动。但是,这样一名罪大恶极的间谍,居然未被处死,只获判区区七年刑期。
原核工业集团总经理康日新向外国政府出卖中国核材料情报。金一南透露,康日新出问题后,中央非常紧张,要求全部都查,查到谁都要查出来。在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康日新被撤销中央委员,但对外也只能说是“经济问题”,别的不好说。
对一个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害的罪犯,有甚么不好说?国家核心机密都被人出卖了,还有甚么“不好说”?难道要等到西方列强打上门来才好说?当局以“经济问题”查办康日新,网开一面,免于死刑,真是欲减之罪,何患无辞。
值得深思的是,为何李滨、康日新这些人能够屡屡逃脱法网,到底是甚么人在背后掩护包庇他们?这些幕后高人是不是潜伏的内奸呢?以前官官相护,现在奸奸相卫。一个汉奸出事,其它汉奸便会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保驾护航。
悲哀的是,当一个国家要为内奸减刑灭罪,为叛徒隐恶遮丑时,这还能算是正常的国家吗?中国司法颠倒是非,卖国者减刑,爱国者竟加罪。金一南说,不能重判,只能说李滨是“经济问题”,因为实在“太难听”,“全世界,哪个国家的大使做他国间谍?”当局为李滨开脱,荒谬透顶。到底是司法尊严重要,还是外交部的脸面重要?到底是国家安全重要,还是卖国贼的人权重要?李滨已经给国家安全带来巨大危害,轻判只能透支中国司法的权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内奸遮丑隐恶,实际上是助长当汉奸的卖国之风。
中国司法颠倒是非,对内奸叛徒高抬贵手,法外开恩,对爱国为民者则罪上加罪,格外严厉。卖国者减刑,爱国者加罪,难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崩溃。
举国上下贪官污吏数不胜数,他们都在庄严党旗下举着拳头“对党忠诚”地宣誓过,陈良宇、许宗衡、王华元、皮黔生、杜世成、刘志军等一干硕鼠们那一个没“对党忠诚”这样场合千锤百炼?到头来他们贪污受贿数额和拥有情妇的数量屡创新高。还有多少假“忠诚”没有被揭穿、曝光出来,他们成群结队正在以“更高、更快、更强”的信心、决心打破贪腐数额纪录。多少贪官污吏打着“对党忠诚”旗号,肆无忌惮地大搞一言堂,老子天下第一,成为土皇上、土恶霸、土匪;又有多少酷吏假借“对党忠诚”的目的贪得无厌、中饱私囊、里通外国。如果对8000多万员“党忠诚”进行彻查,结果、后果我都不敢设想。如此以党治国、以党代政、以党代法,以党凌驾于宪法之上,名曰实行民主集中制,实则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最后集中到九个人手里,还有多少忠诚能讲、可讲、允许讲?还有多少忠诚度可信?普通党员真心实意地忠诚又有什么制度保障不被迫害、被失踪、被五花八门蹊跷法丢失生命?
说穿了,没有民主法制机制保障的“对党忠诚”,是专制人治的效忠手段,是为独裁统治挂起的无耻遮羞布,更是家天下封建统治挂羊头卖狗肉的特色别称。
党忠诚、国忠诚敦轻敦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没有必要被只要求“对党忠诚”,按照宪法规定,各级“公仆”们应该向宪法表示忠诚,向十三亿国民表示忠诚。如果靠民意选票层层落实、层层遴选的总书记、人大委员长、总理、政协主席、省委书记等以下的大大小小各级“公仆”们,只需要对选民效忠、尽忠即可,果如此,这个国家一定能繁荣昌盛。
我认为,是否动辄对现任的党员干部提出“忠诚”于党的要求,是从根源制度上寻找替代、建立可靠民主法制保障机制的时候了,这应该也值得现任党的总书记、书记处的同志们认真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