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在新浪经济学人论坛和天涯经济论坛上发表过《论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唯一出路》的文章,曾经从八个方面分析和论述了政治体制改革不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并在《一个政治体制改革的选择方案》中有论述了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民众给于上层政改的愿望和压力,通过上下互动来进行,并且必须是和平的、和谐的、平稳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渐进的、在法律控制下的改革。也就是必须在共产党的指导下完成!在这里,我想进一步论证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完全符合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我虽然不是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只是一个最底层的普通公民。但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在这里,仅仅是向党发出一个来自民间的心灵呼声。
(一)什么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
1、我认为,这个大问题,只要一句话就能够说明白:“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这不仅仅是对中国共产党而言,对世界上所有政党都一样,是一个普遍的真理。
自从中国共产党创建起,就确立了这个党的纲领性的、最主要的、高于一切的原则和根本的宗旨。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不可能有任何其他的利益,任何独立于人民群众利益之外的所谓的党的利益,实质上毫无例外全部都是部分党的干部的个人的既得利益,中国共产党不可能存在区别于人民群众利益的,存在于人民群众利益之外的党派私利!
2、任何党派,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都一样,所有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的唯一的来源,也是取之不尽的源泉,就是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除此之外,中国共产党不可能有任何其它的获利途径和方法。这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实践中不断地被反复证明了的客观事实和客观真理。想当初,在淮海大战中,国共两党分别投入了五、六十万军队,但竟然有二、三百万民众推着独轮车为解放军做后勤支援,这种场面,想想就使人热泪盈眶。所以,早在抗战时,许多访问过延安的人,不管是外国人,还是民主党派人士,都一致认为,国共二党的胜负早就已定,其最根本的决定因素就是“民心”!!夺取政权依靠“民心”,同样,维护和巩固政权还是必须依靠“民心”!!“枪杆子”只有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才能够夺取政权,同样,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任何火力再强大的“枪杆子”也保护不了政权!!
3、如果说,孟子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1]是儒家的民本思想的话,那么这个儒家的民本思想,无论是立足点、出发点还是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和巩固皇权的统治,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去“爱民”,才是“民为贵”。所以儒家的民本思想是以“忠君”和“皇权”为前提和最终目的的。也正是这一前提和目的的存在,才造成了周而复始的朝代和皇权的更替——历史已经证伪了儒家的民本思想的历史局限性。
早在抗战胜利前夕,1945年7月黄炎培等原国民参政员访问延安,当毛泽东问及黄炎培访问延安的感想时,黄炎培坦率地提出一个尖税的问题:“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都未逃脱‘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这一历史周期律的支配,希望中共能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一周期律。”对此毛泽东胸有成竹地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如果说正是儒家的这种为了巩固皇权统治才去“爱民”,才是“民为贵”的“民本思想”是朝代更替的根本原因话,那么,毛泽东所说的现代“民本论”就应该就是“天赋人权”,就是“只有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当然也高于党派利益”。页 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只有承认了这一点,才会有党的利益和执政地位!!老子曾经说过:“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2](道德经22章)“将欲夺之,必古予之”[3](道德经36章)“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也,是以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之欲上民也,必以其言下之,其欲先民也,必以其身后之”[4](道德经66章)因此,任何政党,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如果真想要获得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必须先承认“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先全力以赴地先为人民谋利益。
4、中国共产党的全体党员和党的决策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目前的中国,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的最大威胁,并不是来自于民众的政治民主化的呼声和压力,而是来自于屡禁不止的,越演越烈的绝对权力的以权谋私的腐败。恰恰相反,来自人民群众的、对公共权力的民主监督和制衡力量,才是制约腐败和反腐败的唯一有效的措施。才是从根本上维护党的利益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最强大的力量。
目前,资本家已经允许担任党的代表和党的干部,我不是说资本家不应该进入领导层和决策层,我们经常把资本家称呼为企业家,他们不但是社会上最具有创造力,最优秀的人才,也是社会“精英”中的“最精英”,如果把他们人为地排除在领导层和决策层之外,将是国家和民族的巨大损失。但是,我们换个角度来分析,他们毕竟是人格化的资本,他们同时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种资本的贪婪和血腥。因此,如果在真的让私营企业家进入政府管理层和决策层的同时,而没有制度上保证的,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的民主力量的话,那么,从资本贪婪的本性和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的规律性事实来说,再加上对绝对权力阿谀奉顺的主流学者,如果真的形成郎咸平教授说的“铁三角”联盟的话,那么无论是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群众,还是对党本身来说,不但危害巨大,而且将是非常可怕是灾难!!
(二)什么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所谓人民群众,就应该是指“全体国民”,即马克思和恩格斯说的国家和社会中的“每个人”和“一切人”,涵盖了所有的不同的阶级和阶层。如果这个概念不是绝对的话,那么我们就应该用“绝大多数人”的概念来认识。
2、在目前,中国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就是“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就是“中华民族的复兴和崛起的大业”!!也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实现现代化”的改革开放的“既定方针”。中华民族的复兴崛起是现阶段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其中,二大原则至高无上,也是全世界社会历史发展的最重要的原则:一是维护和争取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实现共同富裕。二是促进国家生产力的发展及国民经济的繁荣富强和持续高速发展!!所有其它的社会原则都是次要的,都必须服从这二个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则。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的标准”,就是指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绝对地指导实践的任何先验的理论,任何现存的理论,不管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还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论,还是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等等,都不可能是“绝对真理”,只要在实践中和这二大原则发生矛盾,就必须服从这二大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则。而这二大原则又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互为因果,互为条件,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如果大多数民众不能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那么社会生产力和国民经济也不可能真正地持续高速发展,同样,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是硬道理,如果没有社会生产力和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人民群众也不可能真正得到足够的实惠和利益。这也就是“先富”和“共富”的统一,就是市场经济体制承认资本的获利权,和劫富济贫的社会福利体制的统一,是国家的司法、立法和行政的管理权和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衡的民主权利的统一。
(三)应该怎样来确认和由谁来确认什么才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这个问题是任何人都不可能,也无能力来越俎代庖的,只能由人民群众自己通过民主的方法来确认!因为人的本性和本能是自私的,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个人和群体都存在自己的私人利益,而且都存在着争取个人私利的原始动力和奋斗目标。任何个人和群体都不可能彻底地、完全地、自始至终地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我们只能依靠全体,或者大多数人民群众通过民主的方法来确认“什么是真正的人民利益”,以及“应该怎样来维护和争取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也就是应该由人民群众来确认“什么样的政策才能够维护和争取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如果说“实践的检验”是事后根据实际的效果来检验的话,那么在事前总结以前的实践经验来确定今后实践的方针政策,就必须依靠民主的方法,依靠大多数民众的集体智慧来确定。如果说民主的原则必然需要一定的成本的话,那么这也是所有社会决策方法中“性价比”最优、成本最低的一种。
如果说由“明君”的决策效率可能更高的话,那么,鉴于人的本能和本性是自私的的前提下,历史上绝对是“昏君”大大地多于“明君”,而且一旦“明君”的地位确立,那么他的继承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昏君”居多,那么人民群众将不可能依靠制度赋予的民主权利来纠正“昏君”的错误,国家和民族将会受到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把国家和全社会的命运交给某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这不但不公平,也绝对地不可靠。
如果说单个社会精英的决策可能会比单个民众的决策效率更高的话,那么人民群众的集体的智慧是绝对地,无可比似地高于任何单个精英。如果说“三个臭皮匠”就能够“顶个诸葛亮”的话,那么哪个个人的能力能够和十三亿人民的集体智慧相比较?
如果说:“真理往望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大多数科学创新往往是个别人对‘传统理性’的突破”,那么能够被定义为真理和科学创新的理论,都必须符合维护和争取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实现共同富裕和促进国家生产力的发展及国民经济的繁荣富强和持续高速发展这二大原则。而恰恰就是这个真理和科学创新的本质定义,才是真理和科学创新必然地能够通过思想和言论自由,从个别人和少数人手中走想人民大众的逻辑依据。
(四)为什么说“民主宪政”和“民主的政治原则”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也符合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利益。
“民主宪政”中的政治民主的原则:包括新闻出版自由、司法独立、三权指衡、全民普选、保证反对党和民间组织的权利等等,应该是经过世界各国人民实践证明了的科学和先进的政治制度。至少到目前为止,是创建了唯一一种发达国家的政治制度,还没有其他的政治制度能够造就出其他另类的发达国家。这就是世界历史最有力的实践证明!!下面,我们来逐一地、详细地分别论证这些民主的政治原则的科学性、先进性,和代表人民利益的不可替代性!!
1、新闻、言论和出版自由是人民群众表达和争取他们的权利和利益的重要原则,
也是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的重要武器。
第一、人民群众要有效地维护和争取他们自己的利益的最起码的、必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能够自由地表达他们自己的观点,如果人民群众连自由表达他们的个人观点的权利也没有,那么就不可能真正有效地维护和争取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就算是某执政党真想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也不可能真正明确地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人民利益,应该如何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某执政党真的是想要维护和争取人民利益,那么就必须听取来自人民群众的自由的呼声。(我们前面已经论证了“只有人民群众自己才能够确认‘什么是人民群众的真正利益’”)
第二、言论和舆论的自由是人民群众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的必要条件和必不可少的权利,如果人民群众连自由说话的权利都得不到保证,又如何能够有效地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呢?那么缺乏监督和制衡的绝对权力的以权谋私的腐败就必然大行其道。这应该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第三、 思想、文化和理论的多元化是任何国家和社会发展必要的前提条件,如果
我们还承认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话,那么,科技的发展离不开“创新”,而任何创新都必然来自于思想、文化、和理论的自由发展和多元发展。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的思想和言论的禁锢,都是人的创新能力的最可怕的杀手。没有自由的思想和行动,就不可能有彻底的“创新能力”!!这不但是已经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客观真理,也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第四、如果我们想以禁止错误的,危言纵听的言论为理由来禁止言论自由的话,那么结果肯定是连正确的、创新的、科学的言论一起禁止掉了!因为,在人们把话说出来之前,他自己是无法准确地证明到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甚至在他把话说出来之后,而在实践检验之前,任何人也无法以某种先验的理论体系来证明他说的话到底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因为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第五,如果有人因为新闻媒体和文化出版机构都是资本私有的,就认为社会舆论将会受到资本的控制。这完全是一种对市场经济体制的误解,除了某种绝对垄断的、专制的体制之外,在正常的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媒体的老板虽然是媒体的所有者,但媒体到底发什么声音,出什么书籍,并不是真正由媒体老板说了算,而最终是由市场说了算,由大多数观众和读者说了算,这就是市场经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媒体必须迎合广大读者和观众的喜好,否则肯定赔本倒闭。因而,在工薪阶层占大多数的社会中,对社会舆论的的时间拷问和历史审判永远是最科学、最合理也是最无情的。
第六,在任何国家中,中国也一样,重要的并不是歌功颂德,重要是揭露问题、重视问题和想方设法、全力以赴地去解决问题。对任何政府和执政党来说,成就归成就,问题归问题,桥归桥,路归路,二者是不能功过相抵的,如果我们以成就来掩盖问题的话,那么这将是对人民的犯罪!!所以,一个高效的政府和明智的执政党都会鼓励民众说真话,鼓励人民来揭露社会矛盾和问题,以便最有效地来解决问题,以便在民众中树立自己良好的形象。
2、司法独立和三权制衡是保障人民权力至高无上,消除绝对权力存在的最重要原则之一。
第一,司法独立和三权制衡不但确认了人民群众在立法、执法和行政过程中的间接决定权,还有效地创建了公共权力互相制衡的科学制度,从而彻底地消除了绝对权力至高无上的存在,也就有效地制约了绝对权力的以权谋私的腐败。在中国目前的现实社会中,腐败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并且是有着越演越愈烈的发展趋势,其根本原因就是权力没有有效的制衡和监督,就是权力是以至高无上的绝对形式存在,腐败问题的解决主要的并不在于加强包括“三个代表宣讲”在内的道德教育和健全法律条文等等措施,在纸醉金迷的巨大物质诱惑面前,道德的力量是如此地苍白和无力,而且道德的解释权和评判权完全掌握在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的手中。而法律条文都是死的东西,是由拥有绝对权力的人制定和执行的,在权大于法的集权体制下,所有的反腐败政策和法律条文都会被绝对权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化解掉,难道几十年来我们的道德教育和反腐败的政策法规还少吗?效果怎样大家有目共睹。只要存在没有有效制衡的绝对权力,一切道德和法律的反腐败监督和执法,只是自己对自己监督,自己对自己执法,绝对的腐败就不可能得到有效制约。神圣的道德和法制也就只能拜倒在权力的淫威之下,庄子曾经说过:“虽重圣人而治天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客观地说,中国的腐败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要严重得多的根本原因,并不是中国官员的道德、法制观念、素质比外国官员差,而是因为“好的制度使坏人不敢坏,坏的制度使好人也变坏”,是由于,发达国家的官员“想贪而不敢贪”,是因为他们“一贪就被抓”。而中国的上述“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执法”的制度决定了我们中国的腐败风险和成本大大地低于腐败收益,正是在这种有利可图的,手甚至是一本万利的制度事实,和无数一夜暴富的成功例子鼓舞下,才使大多数绝对权力的拥有者在自私的天性和本能的驱使下敢于铤而走险。因此唯一有效的办法是靠人,靠民众的力量来民主监督、制衡权力和制约腐败,使腐败的事实陷入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的包围之中。但是,所谓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制衡,也必须在有效的法制规范下进行,所以,司法独立和三权制衡就是彻底消除绝对权力至高无上的有效制度,也是制衡和监督公共权力最有效的法律制度之一。这也是经历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实践证明了的客观规律和客观真理。而中国目前客观存在的司法的低效率造成的成千上万的上访大潮,正是证明了中国的社会现实对实行司法独立和三权制衡的迫切需求。
权力互相制衡所造成的“往往达不到‘帕累多最优’”的损失,比起因绝对权力存在而产生的以权谋私的腐败来说,损失是小得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司法独立和三权制衡,客观上必须一切以人民群众的意志,而不是以党的意志来立法、执法和行政,是以法管党,而不是以党管法。但如果我们真的承认“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或者是“高于党的利益”,那么从根本上说,以人民群众的意志来立法、执法和行政,就是以党的意志来立法、执法和行政,两者从根本上来说没有本质区别。而且以法管党不但不会影响党的工作效率和损害党的利益,恰恰相反,是对党的工作效率的最有效的促进和对党的利益的最根本的维护和保障,而且还是党的反腐败工作效率的最可靠的保证。相反,如果以某些党的干部的个人权力凌驾于人民群众和组织机构之上,就等于是使党的这些掌权的干部的既得利益和腐败利益凌驾于人民利益、国家利益和党的利益之上;以党管法所保护的只能是部分党的干部的既得利益和腐败利益,是对党的最可怕的、致命的危害。
3、“全民普选”是人民群众最有效的表达自己意愿和维护、争取自己权利和利益的制度之一。
第一,我们的国家,是人民群众的国家,也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国家,我们的政府,除了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之外,不可能还有其他的职责。因此,由人民群众来选择自己的政府,选择应该由谁来为他们执政,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不管是在逻辑上、理论上,还是事实上,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执政的必要条件和前提条件,如果失去民心,失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那么,就算是依靠枪杆子来强权维持,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下台是迟早的事,而且这种强权的维持,对执政党本身来说,只能使党失去自我完善和自我更新的动力、激情和生命活力,对党来说,更是一种巨大的危害。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全民普选”其实几乎是一种规律性的事情。只要有制度保障的话,国家和民族的发展将少走许多弯路,国家和人民就减少许多损失,既得利益群体将少获得许多腐败收入和不合理的收入,而没有任何其他的坏处。
第三、我坚定地相信一个事实,在当前的中国,如果真的让人民群众来自由选择,
自由地实行“全民普选”的话,那么,大多数中国人民都会像我一样,义无返顾地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理非常简单,在中国的社会现实中还没有其他政党能够有力量领导中国人民完成和实现民族复兴和崛起的大业。毕竟,大家都清楚一个事实,中国的大多数“能人”和“精英”都在中国共产党内。而一旦真的实行政治上的竞争机制和制度,真的把中国共产党推到公平竞争的地位上,那么肯定地将会激发出党的无限的生命活力、奋斗激情和创新能力!!而失去的仅仅是垄断保护中的所有产生腐败和既得利益的根源和隐患。那种如果让“全民普选”中国共产党就会失去执政地位的观点,本身就是对中国共产党侮辱,它贬低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民众心中的地位,是对中国共产党失去信心的最典型表现。
第四,退一万步来说,如果在公平竞争中,中国共产党真的失去了执政地位,那么,这也决不是党的“末日”,而应该是党“卧薪尝胆”、“浴火重生”的机会和挑战。就像欧洲的社会民主党(尽管我们不承认,但客观上他们应该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后裔”之一),上台、下台,几乎是轮着转,但是,在他们的坦然和从容的应对下,欧洲的社会制度中,特别是在北欧各国的社会制度中,属于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原则、以及有效维护人民利益的制度原则,已经得到相对来说最充分的体现,无论是体现公平和平等的社会福利制度,体现巴黎公社精神的民主原则,还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理论体系中的核心理念和纲领性原则——“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5]等等,都得到相对的、最充分的体现。甚至可以这么说,在人类有世以来所有曾经出现过的社会制度中,还没有任何其它制度能够比北欧的“民主社会主义制度”更全面地,更充分地、更现实地体现和实现这些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原则!!因此对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发展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由哪个政党来执政,重要的是必须建立一种相对来说能够最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天赋人权、根本利益和促进生产力、国民经济高速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只要中国共产党能够坚持不懈地,全力以赴地,自始至终地为之奋斗,并做出有效的成就,那么中国的执政的地位就非中国共产党莫属!!
4、保证民间组织和反对党的权利,就是保证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监督和制衡的权利。
第一,保证反对党的权利,就是保证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监督和制衡,就是保证思想、言论、理论、文化的多元化。如果只有协商的权利,而没有反对的权利,就不可能真正做到货真价值的、动真格的监督和制衡。执政党的权威,不可能在“协商”中产生,只能够在“竞争中”产生,在竞争中由人民群众来选择,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就是执政党的最大的权威。
第二,多党竞争的民主制度,并不妨碍某一党派长期执政,像日本就是一党长期执政。重要的是执政必须通过人民群众的选择,得到人民群众的授权。
毛泽东曾经说过:“党外有党,党内有派,历来如此。”我们说,党内对治国的方针政策上存在分歧,不但是正常的,而且也是一种必然的现象,如果执政党没有透明度,人为地故意掩盖党内矛盾,这就侵犯了人民群众政治上的“知情权”!从某中意义上说,这不但是一种对人民群众的“欺骗”,而且也为“暗箱操纵”留下了隐患。如果能够公正地公开党内矛盾和分歧,由人民群众来做出选择,那么不但能够通过正常的党内争论,来激发出党的创新能力和生命激情,而且能够建立一种良好的、科学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样,也为“全民普选”和“一党长期执政”二大政治原则的统一,实现了制度创新!
第三,除了反对党的权利之外,许多民间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优势是各级政府所无法替代的。它们对于调节和缓和社会矛盾、繁荣社会文化、移风易俗、建设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无法替代的促进作用。对当前来说,特别是工会在介入劳资工资谈判,提高劳动力工资、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劳动者权益、彻底杜绝欠薪事件、丰富劳动者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劳动能力、建设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都有着不可估量的重大意义。而农会,对农民来说,除了上述功能以外,在以集体力量介入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价格谈判,促进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流通,以及提高农民收入,有效地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等方面也有着不可估量的巨大意义!
(五)民主的政治制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马克思原创的理论体系中,政治民主化应该是一个最重要的原则之一,马克思曾经说过:“民主在今天就是共产主义”[6] “首先,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7]那么在马克思那里,政治民主应该包含些什么具体的制度和原则呢?至少,“全民普选”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则。马克思曾经说过:“(巴黎公社)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而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薪金。”[8]由此可见以“全民普选”和“廉政”原则为基础的民主政体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之一。虽然,我不同意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绝对平均主义原则,但是,我认为马克思主张“全民普选”和把政府领导人及干部看作是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观点是绝对正确的!!连共产党的左派领导人胡乔木先生都曾经说过:“共产主义是最高纲领,民主难道就不是?到那个时候民主是否就消亡?我是不大同意民主消亡这种观点的”。因此,政治民主化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的原则是不容质疑的!!
(六)在目前中国的主流理论界的所谓“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和“中国特色的政治民主制度”都是既得利益群体维护自己利益的借口!
自古以来,每当中国社会面临转折和改革的机遇时,总会有一批文人不能正确面对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为了维护某些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站出来以某些先验的理论体系为依据来极力维护旧体制。
比如,真是“宋明理学”顽固地坚守“古儒”的“三代之制的理想”,不能正确面对汉唐以来“郡县制”的社会历史变革,不能承认“三代之制”的“古代儒学”已经被现实社会发展所淘汰的客观事实,还是顽固地坚持“创造性地将天理与三代理想应用到现实当中来,以便发展出一种得以延续持久的理想体制。”[9]从而残忍地扼杀了宋、明时代的社会变革和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的萌芽!!从而阻碍了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
同样,当清末中国的封建社会在西方资本主义的历史性冲击下即将崩溃的时候,清末的中国知识分子虽然清醒地明白必须改变传统的“封建帝制”,但他们还是顽固地坚守包括儒、道在内的中国主流文化,祭出了“中体西用”的旗帜,不但延误了中国社会发展和转折的历史机会,而且把中华民族拖到了亡国的边缘。
同样,在世纪之交的历史转折时期,在政治民主化,经济、文化、科技世界一体化的历史主流的冲击下,中国政府和人民在改革开放中取得空前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甚至有些严重问题完全可能是致命的,但是中国的当代主流学者和马克思主义左派经济学家同样不能客观地面对和分析这些问题,不能客观地承认斯大林、毛泽东所“继承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已经遭到历史发展规律的冲击的客观事实,顽固地监守这种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的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社会主义理论,先验地以这种假社会主义理论作为改革开放社会实践的永恒不变的禁锢性指导,为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事先规定和划出了无数永恒不变的禁区,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四个坚持”、“中国不能照搬民主社会主义,是一个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等等。在这里,如果我们去掉,或者正确定义“照搬”一词,那么这一观点作为一个普通“原则”是可以的,但所谓的“不可动摇”,就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从根本上违背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科学原则,哲人留有名言“理论是灰色的,只有生活(实践)之树才是常青的”,因此,理论的全部现实意义就在于它的实践性,虽然理论对实践有指导意义,但这种指导必须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必须立足于实践的客观事实和客观需要;理论不但必须在实践中产生,也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修正和发展,从来没有什么“不可动摇”的理论和原则;当然理论更是只有通过实践,在实践中取得成果,才能实现其自身的社会价值。“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的重要社会历史价值之一,就是否定和证伪了:“以某一种理论来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和“绝对地以某一理论来实施社会实践”的观点和做法。
正因为此,在邓小平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指明了“走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之后,中国的既得利益强势群体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往往以“中国特色”和其他一些先验的“禁区”为理由,违反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拒绝执行某些对他们不利的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的重要制度原则,拒绝承认“民主宪政”和“福利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客观事实,仅仅执行对他们有利的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的制度原则。提出了所谓的“建设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和“中国已经基本实现了中国特色的政治民主制度”等理论。这些都是“中体西用”观念的现代翻版。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那里有什么“中国式的市场经济”,“民主宪政”就是“民主宪政”。这些“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的固有原则都是经历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实践反复证明了的客观真理,那里会有什么“中国特色的……”,就算中国有特殊国情,这种国情也必须服从市场经济规律和民主宪政的根本原则,也就是必须以中国国情服从和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民主宪政的游戏规则,而不能扭曲市场经济规律和民主宪政的游戏规则来适应中国国情。只能在坚持市场经济规律和“民主宪政”游戏规则的基础上和前提下,才可以保留中国特色。
比如,现代市场经济的制度体系,包括自由市场体系,(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体系等),加上政府宏观调控和民主的政治制度。其中政府宏观调节包括供求调节和收入分配调节,因此政府只能在保证供求基本平衡和保证福利制度基本达到国家综合国力应有的水平的前提下,才能坚持“中国特色”,比如在福利总水平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中国特色来决定到底是教育重于医疗,还是什么其他方案。而不能以中国特色为理由降低福利总体水平。(以人口等中国特色来扭曲市场经济的福利制度原则等等)同样,在政治民主方面,只能在基本上保证新闻自由、司法独立、三权制衡、全民普选、保证反对党和民间组织的权利等民主政治的原则的基础上来坚持“中国特色”。(比如日本在基本上保证上述政治民主原则的前提下,在政治制度方面也有许多东方特色和一党长期执政的历史事实。)而不能以中国特色为借口来拒绝执行上述政治民主原则。
上面所说的新闻自由、司法独立、三权制衡、全民普选、保证反对党和民间组织的权利等民主政治的原则,虽然应该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但在中国的现实社会环境中也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因此,所谓的“中国特色的政治民主制度”作为一个过度性、阶段性目标,到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这决不能成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
必须重点说明的是,我既反对“民主冒进”,在中国“革命式”地一步到位地实现“全民普选”和所有民主的制度原则,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也只能是循序渐进、逐步发展,不可能革命式地一步到位。但我也反对政治体制改革原地踏步、严重滞后。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需达成全民族共识,积极努力,只争朝夕地快速发展。
(七)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到底能否顺利进行,这完全取决于中国共产党能不能主动地担负起这一历史重任。
在当代的中国,国家的前途,中华民族的复兴和崛起的重任,领导中国人民继续深入开展改革开放的重任,历史性地放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肩上。同样,中国现实社会中的许多重大问题的根源和症结,主要地就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所造成的绝对权力的以权谋私的腐败。所以中国的当务之急就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衡,从而有效地控制腐败,顺利实现中国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的大业。这一历史重任,同样历史性地放在了中国共产党的面前,中国共产党到底能不能主动地应顺历史潮流,主动地担负起领导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历史重任,将决定中国的前途,决定中国到底是能够顺利地以实现民主宪政,来完善市场经济的制度体系,通过走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老实现民族复兴和崛起;还是使中国的以权谋私的腐败越演越烈,直到激起社会动乱和动荡。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1]:《孟子》卷14•14
[2]:道德经22章
[3]:道德经36章
[4]:道德经66章
[5]: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273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664页
[7]:《共产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集第219页
[8]:《法兰西内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集第375页
[9]:慕唯仁《两种现代性的故事——汪晖的现代中国思想谱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