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实践和研究的全面展开,中国社会学的学科地位有了极大提高。同样,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高,在“西强中弱”的世界社会学格局中,中国社会学界的学术自信心大为增强,过去常见的那种学术自卑感明显弱化。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社会学发展遇到了哪些问题?应该怎么解决?近日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独家专访了中国社会学名誉会长郑杭生。
记者:您在今年7月23日中国社会学南昌学术年会的主题报告中提出:近年来,关注中国社会学自身发展的路径及其前景的文章多起来了。您能否就这个问题做个总体介绍。
郑杭生:好的。现在确实是到了系统总结我们如何应对中国社会学面临国际国内提出一系列挑战、谋求自己发展和应对挑战的正确途径的时候了。这一系列挑战归结起来是两个大方面:一是中国社会学如何更好地为现实服务的问题,特别是更好地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服务的问题;二是中国社会学自身如何固本强身的问题,使自己真正成为世界眼光、中国气派兼具的社会学,而避免成为西方社会学某种理论的中国版。
我本人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提出了一些观点,如树立“建设性反思批判精神”(2007) 、“促进中国社会学的‘理论自觉’”(2009)、把握社会学的“学术话语权”(2011) 等。刘少杰教授对“中国社会学的价值追求与理论视野”(2006)、杨敏教授对中国社会学的“中国理念”(2011)做了很好的论述。最近,我高兴地看到曹锦清教授一篇题为《中国崛起时代的学术立场问题》文章,强调要有正确的“学术立场”。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这篇文章,总的说来,是一篇有思想深度、有历史感的文章。曹教授的文章不少论点引起了我的共鸣。
不久前,我应邀给《社会学研究》写了一篇题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研究与中国社会学的使命》的文章,试图初步概括这一途径,并把它运用于研究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这篇文章提出:
探索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有一个研究路径选择的问题。根据中国社会学一百多年发展的轨迹,根据中国社会学前辈艰辛探索学科本土化和努力把握学术话语权的启示,在我看来,研究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正确路径是:立足现实,提炼现实;开发传统,超越传统;借鉴国外,跳出国外;正确总结“中国理念”,探索“中国道路”。当代中国社会是各种各样思潮的汇集点,遵循这一研究路径,尤为重要。
关于中国社会学与现实的关系
记者:多年来,中国社会学界对社会转型、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实践,曾做了多方面的理论提炼,发表了不少成果,对推进社会转型的探索、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研究,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在正确处理中国社会学与现实的关系中,你过去只说“立足现实”,现在增加“提炼现实”。请问怎么才能既“立足现实”,又“提炼现实”?
郑杭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立足现实的“现实”,指的是什么呢?
总的来说,是我国社会转型的现实。这个转型是在一个具有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国土、五千年文明的巨型大国中发生的。曹锦清教授用国际比较的眼光指出,这三大要素构成的中国是不能被西方小国理论所解释的。因为一个13亿人面临的社会转型,所遭遇到的问题是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研究中国的任何社会现象、社会问题及其他社会议题,离开中国社会转型的无比丰富的实际,无疑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具体到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立足现实的“现实”则是指,近十年和近五年以来,也就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社会建设和社区建设、社会管理和社区管理创新实践和探索在全国范围铺开,深入发展;近两年来,这一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和探索,又呈现出强化加速之势。中央高层在这样做,地方和部门中层在这样做,城乡社区的基层也都在这样做。这三个层次的实践创新和探索,为包括社会学在内的中国社会科学,理论地概括和提炼现实,贡献了数之不尽、用之不完的活生生的实践经验材料。研究中国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如果离开中国社会三个层次相互促进的实践创新和探索,同样也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二、立足现实与中国社会学。
用世界的眼光,对社会转型的突出方面,尤其是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进行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回答它们包含的热点、焦点、疑点、难点问题,把分散的经验素材形式转化为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形态,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伟大实践提供必要的学理支撑,这既是中国社会学面对的无可回避的时代挑战,也是它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反过来,中国社会学只有这样做,才能源源不断地获得对学科自身发展极其重要的新鲜实践经验,切实抓住中国社会转型赋予它的理论创新机遇,真正实现自身的“理论自觉”,进一步把握学术话语权,从而使自己学科的理论之树保持常绿常青,为我们的时代、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做出自己相应的学科和学术贡献。
三、提炼现实与学术立场和理论自觉。
那么,如何提炼现实呢?这就涉及到曹锦清教授的文章称之为“学术立场”、我称之为“理论自觉”问题了。
曹锦清教授的文章正确地指出:社会科学表面上是一个认识论问题,实际上是立场问题,这里的立场指的是民族的立场。这个立场可以判明当代中国在东西方比较当中、在全球关系当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更决定着我们对未来寄予什么样的希望。
曹锦清教授的文章还指出:近一百年来,尤其是“西学东渐”以来,中国的经验被西方中心的话语贬斥到西方理论的注释里面去了。所有论文的理论都来源于孕育于西方,而经验材料却来源于中国,中国经验材料成为西方理论证明其正确与否的一个注释。这种情况将会被全盘颠覆过来,西方的理论要成为我们中国经验的参照,作为我们的注释。所以必须以中国为中心,以中国为方法,来解读中国的当下。西方的理论及其概念,凡是可以充当分析中国经验的,可用则用之,不可用则废之。
曹教授文章的结论是:总之,要尊重中国的经验。对西方规范性的概念(有关价值)要谨慎加以使用,不能说西方的概念都是普世的。把中国的经验变成西方待改造的资料(即按西方的标准来改造),这种情况应该被终止。
我在论述“理论自觉”时曾指出:中国社会学需要的是对西方社会学的借鉴,并主要根据中国社会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实际,结合中国社会历史悠久的丰富传统学术资源,进行原创性的或有原创意义的理论创新,而不是在西方社会学理论或社会理论的笼子里跳舞,使自己的理论研究或经验研究成为西方社会学理论或社会理论的一个案列、一个验证。
我在论述“学术话语权”时还指出:学术话语权与理论自觉度的问题,在当代中国尤其重要。这是因为,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现代社会科学及其教学机构,基本上都是 “西学东渐”的结果。在从鸦片战争正式开始的中国社会的被动转型中,在西学中学的对阵中,主动进攻的西学越来越占优势,最后占了压倒性的优势;被动应战的中学,可以说是节节败退,地盘越来越小。这样在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现代社会科学的世界格局中,欧美社会科学处在中心地位,垄断了社会科学的学术话语权,中国则处在边陲地位,在学术话语权方面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此后,特别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社会科学专家是学习西方社会科学出身的。上世纪前半期的专家还有深厚的中学基础,他们出国留学回归后,很多成为学贯中西的一代。现在则出现了一代对中学知之甚少、处在文化断层边缘的社会科学专家。他们往往养成一种根深蒂固的“边陲思维”,即对外国理论照抄照搬、亦步亦趋、拔高甚至神化,还自以为站在社会学的前沿,往往习惯于用西方的概念来裁剪中国的社会现实,而不善于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把西方社会科学中的精华用来分析快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的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还自以为走在正确的路子上。
现在,确实是到了大声疾呼“争取学术话语权,提升理论自觉度”的时候了。
关于中国社会学与传统的关系
记者:在中国社会学与传统的关系中,你过去只说“开发传统”,现在又强调“超越传统”。这里,谈论传统,其实就是谈论古今关系。而在中国谈论古今关系,又离不开中西关系。能否请您就这两个关系具体谈谈。
郑杭生:好的。关于这两个关系,曹教授的文章提出了这样一个基本判断:中西关系的格局决定了古今关系的基本格局,整个近代思想史的中心主轴围绕着东西、古今这两个问题展开的,凡是中国在近代史上每一次现代化改革的失败,都会引起对传统的进一步否定,传统(古)就开始下降。这就意味着每一次改革的失败殖民程度就加深了,也是西高东低的全面加深,西方更高了,中国更低了,这是一个规律。在古今东西的基本格局中,中国屡战屡败,屡改屡败,决定了现代中国被越压越低。中国越低,西方越高,随之古代也被越压越低,对古代就越是鄙视,很多人认为传统应该对当代的基本结构负有全部责任。
我们也发现,对于传统的态度,在现代化初期和现代化的高级阶段是不同的。现代化初始的社会激烈变革时期,传统多被特指为急欲推翻和摆脱的腐朽没落的旧社会之秩序与意识形态。到了现代化的高级以及当前阶段上,传统又被一致指向一种富有意义关怀的精神信仰传统。而这种富有意义的规范秩序被认为是曾经我们所推翻的旧秩序的一个特征与缺点。
对于传统态度的变化,其实也是学术立场的变化。曹教授的文章以费孝通为例加以说明:费孝通晚年重读了从梁漱溟、钱穆、冯友兰到先秦著作之后,发觉自己对传统文化评价过低,提出了要重新评估传统文化。并且形成了一个新差序格局的理念。
记者:确实,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有很多精华的东西。就社会管理思想来说,您认为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郑杭生:一、“求治去乱”是中国传统管理思想的核心观念
正如治乱兴衰是“中国社会思想的主导观念”,是“中国社会思想史和中国社会学的主导思想”一样,“求治去乱”则是中国传统管理思想的核心观念。笔者在多年前就曾提出,“在中国社会思想史上,我们的前辈思想家们或论述社会变迁的轨迹——治乱兴衰,或探讨治世的社会条件及运行机制、达到治世的途径与手段,或表达自己对治世的理想模式的看法,或研究乱世的社会根源、乱世的治理与控制,或说明乱世给人民带来的苦难和危害”。
由于中国学术的“经世致用”传统,中国社会思想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中国社会管理思想史。我们看到,严复把社会学看作一门“研究社会治和乱、兴和衰的原因,揭示社会所以达到治的方法或规律的学问”,事实上也是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给社会学下定义的,以致我们也有理由说,严复这个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定义,同时也是有中国气派的社会管理学的定义。也就是说社会学和社会管理学一样,都是一门求治去乱的学问。
二、持续探讨“治乱之由”是中国传统管理思想的突出特点
在中国学术传统中,有影响的学者都非常强调探寻“治乱之由”,即研究治和乱、兴和衰的原因。北宋程颐说过“看史必观治乱之由”,告诉人们,特别是他的弟子,研读历史、观察社会一定要研究治乱之由。用现在的话来说,强调“治乱之由”,也就是突出源头治理,强调治本管理。我们的先贤已经有这样质朴的管理思想,并从多方面做了展开。这就造成了在中国社会思想史上有十分丰富的对治乱原因的探讨。有强调“以民为本”的,如《尚书》指出:“民为邦本,本固则国宁”。有强调治理的物质基础的,如管仲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有强调“兼爱”的,如墨子说:“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有强调孝治天下的,《孝经》认为人行孝不仅家顺,而且国亦将昌平。“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这种微观的家庭伦理准则可以延伸到宏观的君臣关系和臣民关系上,“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 变“孝”为“忠”,个人只有孝于家、忠于国才能带来社会的和谐和安宁。
三、强调社会规范在“求治去乱”中所起重大作用
孔子强调遵守伦理规范:“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韩非子则强调法律规范的作用:“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在中国传统社会,官方和民间都十分重视道德教化和道德修养,形成了礼义廉耻、仁和诚信的风尚和传统,形成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的社会成员成长路径。
四、突出社会公平在“求治去乱”中所具深层功能
孔子就说过:“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为政者的威信,取决于是否公平;治理国家的绩效,取决于是否出于公心。没有公平,不出于公心,为政者个人没有威信;国家也治理不好。“不患寡而患不均”长期以来成为中国的思想传统,一直影响到现在。
中国传统的社会治理思想,当然不止这些,还有“顺道”即社会管理要符合客观规律,在公私关系上更看重公,在义利关系上更强调义,主张人际和谐,把“中”视为“天下至理”,等等。
五、以“现代的成长和传统的被发明”来超越传统
对待传统的管理思想,一方面,我们要进行开发,汲取其精华;一方面又要超越它,不能停留在传统上。这样的路径,用我们社会学术语来说,是通过“现代的成长和传统的被发明”来实现的。这里,传统的被发明,一般是通过“重构”(对传统进行某种改造)和“新构”(对传统进行重新建构)来实现的。例如,就公平正义来说,古代的公平观“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只是一种描述,并没有揭示公平正义的实质,这就需要重构和新构。笔者曾在理论上综合马克思恩格斯和罗尔斯等人的观点,现实上根据新中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给社会正义下一个更为广泛的社会学定义:社会正义就是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配置的公平性和平等性。这里,公平和平等都能表达正义,但它们又是不同程度的正义,正好能够表达社会正义也是有阶段性的。公平就是一种合理的差异,这与平等以同一尺度来衡量形成反差。笔者还提出,社会公平正义有两个维度,即制度安排与百姓认可。
关于中国社会学与西方的关系
记者:我还发现,在中国社会学与西方的关系中,您过去只说“借鉴国外”,现在又强调要“跳出国外”;同时,您在今年社会学年会的主题报告中还提出:1949年,毛泽东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主要指的是政治层面。现在看来,在学术层面,中国人民真正站起来,是比在政治层面站起来,远为深刻、远为困难的。您对这些问题能否可以展开论述?
郑杭生:中西关系首先涉及政治的层面,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民族独立和民族自信心的提升,政治地位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在中西关系的学术层面上,理论自觉或正确的学术立场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必须学习和借鉴国外,为什么?因为不学习和借鉴西方,就会脱离人类文明大道,就不可能完成中国的现代化历程。第二,又必须跳出西方的理论框架,跳出以西方为中心的话语体系。这两者缺一不可。这也就是我概括的“借鉴国外,跳出国外”的主要含义。跳出西方,现在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
记者:那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郑杭生:一、必须借鉴西方,又要避免借鉴走样
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管理的基本经验及其借鉴为例来说。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管理的现代性转型中,建立了与他们国情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社会政策体系,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管理经验,值得我们认真借鉴。最近,有关的课题组把国外社会管理的基本经验,概括为如下八个方面:一是重视制度建设,改善社会治理;二是强调人文关怀,突出公民参与;三是提倡政府与民间的合作互动;四是法律与道德并重;五是致力于效率与公平的平衡;六是强调政府投入和社会参与的结合;七是重视管理的专业化和精细化;八是重视应用现代科技手段。例如,在第一方面,包括了注意源头治理的经验,即通过确立社会规范、提高社会诚信、建立社会保障,从这些源头上来进行治理。
这些无疑值得我们借鉴。但是,借鉴是非常复杂的,是容易变味走样的。这就要求在借鉴时,要以我为主,注意区分相同和不同、精华与糟粕、适用和不适用、具体做法与贯穿其中的理念。上述经验中有许多国内外是相同的,有些是不同的,即使是相同的,也有同中不同,如程度的不同、具体做法不同等。明确同与不同是为了比较分析,有一个比较的参照系。无疑,我们要汲取外国经验中的精华,但也不是一切精华都能原封不动地汲取的,还要看适合不适合我国的情况;即使是适合我国情况的,还要看是具体做法适合,还是理念适合,或是两者都适合,这些都要做具体分析。因此,我同意曹教授的文章的观点“不能说西方的概念都是普世的”。借鉴要反对的是两个极端:完全照搬和全盘拒斥。不能完全照搬,是因为各国社会政治制度、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社会管理的法律、规则、方式和做法也各不相同。而不能全盘拒斥,则是因为这样做就会忽视世界上社会管理先进的东西,丧失世界眼光,失去参照系,陷入孤陋寡闻。这在全球化和本土化并存的背景下,是万万不行的。
二、以“理论自觉”跳出西方的理论框架
我们还是以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为例来说。
社会建设、社会管理都涉及到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涉及到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三大部门的关系。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从深层次说是为了理顺两者或三者的关系。
必须指出,东西方在理论上对“国家—社会”关系的观点不同。这是由于:不同的文化和社会中,对于“国家—社会”的关系有明显不同的思考,因而有明显不同的回答。弄清楚这个问题,特别是东西方的不同观点,对保持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研究的正确方向和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在西方的文化和社会语境中可以看出,“国家—社会”的紧张关系既是一种历史的常态也是一个现实的困境 。在社会学理论中,一些代表人物,如哈贝马斯、布洛维,一些理论流派,如后现代主义者,都在将国家和社会对立起来的前提下,理论地描述了两者那种尖锐的对立关系。这些观点也许适合或部分适合西方的情况,但它们既不符合中国的传统,也不符合中国的现实,不能照搬。
在社会学理论中,哈贝马斯的研究是具有代表性的,他对生活世界与系统之间关系所作的分析,也是对“国家—市场—社会”的冲突和对立关系的理论表达。在他看来,生活世界是亲属内部与非亲属内部的活动领域,正直、诚实、相互支持的责任行动得到确立,形成了社会成员的交往与沟通,因而和睦必然是普遍的。伴随生活世界的分化,产生了系统(市场、国家),系统进而与生活世界脱节并对其进行侵夺和殖民化,至使生活世界日渐萎缩。他认为,这导致了“生活世界与系统之间的整合与平衡问题。正是在这些问题中存在着现代社会的难题与危机”。
美国社会学家布洛维把社会与市场、国家截然对立起来,提出所谓“公共社会学拒绝与市场和国家的共谋”。这种主张,通俗地说,就是让国家(政府)走开,也让市场走开,剩下他那个其作用被夸大的“社会”,即他的“公民社会”、“能动社会”。按照这种理论,那么行动的选择只能是:要么为市场化张目、为国家立言、对社会侵夺,要么成为创立社会、保卫社会、解放社会的斗士。这样,一个独立于国家并具有抗争和制衡力量的社会,完全能够自主、自治、能动的社会,是解决现代社会一切问题的一剂良药。这种主张很激进,但是根本做不到的。“社会”无时无刻不是在处理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实际运行着。上述观点根本不适合中国的社会建设和社区建设。因为它在中国社会毫无根基,既没有历史的根基,也没有现实的根基。在中国社会,这种观点不能不是一种“无根的观点”。
后现代的一些代表人物,强调社会自身的差异性、多元性、裂变性以及无序、冲突和对抗。他们认为国家以全面性制度生产出强大的行政力量,对社会实施严密的监控、干预和训诫,对社会生活、公共领域和个人事务不断进行侵入和压抑,造成了社会领域的销蚀和颓败。他们认为这激发了社会的对抗性行动,他们主张社会应当采取动员、抗争、博弈等各种能动性的行动诉求。上述观点中同样内含了解释的排斥性:国家、市场为一边,社会则为另一边。
这里,我们也看到了在西方社会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在实践上,他们是按“政府与民间的合作互动”走的,他们也不能不这样做,因为别无选择。但在理论上,则呈现出另外一幅图景:国家与社会的尖锐对立。很显然,这种在西方也不被完全实行的框架,我们更需要以“理论自觉”的精神,加以批判反思,尽快地跳出来,避免在西方理论框架的笼中跳舞。
记者:我们怎么才能避免在西方理论框架的笼中跳舞呢?
郑杭生:这里我要特别说一说:西方式“公民社会”不能是我们社会建设的目标。
我们不能把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探索创新纳入西方“公民社会”理论框架,不能在西方特别是美国的理论框架中跳舞。一些人把西方公民社会描述得非常完美、美妙。这不符合事实。以至于学者王绍光写文章提出要对“公民社会”祛魅。西方的公民社会理论,是要培育发展一个在“公民社会”名义下与政府抗争的对立的社会,并把党委领导驱逐出社区,把执政党对社会、社区的领导称之为一党独裁。这是最大的陷阱。一定要警惕和看清这一逻辑。
这里还涉及对“社区自治”的理解。自治不是有些人理解的“让政府走开”。自治是一种关系、一种分工、一个过程。这就像“自由”不是可以为所欲为,而是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超出法律范围,就要失去自由。
这就是说,我们的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探索创新,以我为主,有我们自己理念、思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只是不在西方的理论框架中跳舞。识破西方“公民社会的陷阱”,跳出西方理论框架,是为了更好进行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而不是要放慢社会建设的步伐,该发展社会组织还是要发展,该购买服务还是要积极购买,政府该依法行政还是要依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党员个人的作用该加强的还是要加强。
拉美有人这样形容他们与西方的关系:开始时,他们有黄金,西方人手中有圣经,过了若干年,拉美人手中黄金变成了圣经,西方人手中圣经变成了黄金。这就是他们那一套所谓“普世价值”的作用。在我看来,现在关于有没有普世价值的争论,一开始就注定是无解的、走火入魔的。这是因为,前提已经被置换:本来是一个事物的两种属性,现在被说成是两种事物。例如任何事物,包括民主、人权等,都有普遍性和特殊性两种性质。现在被一些人转换成普遍人权和特殊人权两种人权。这样,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的一种人权,被说成为普遍人权和特殊人权两种人权。仿佛西方特别是美国的人权是纯粹普遍的人权,是“普世价值”,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的人权则是纯粹特殊的,是纯粹的非普世价值!这种在错误前提下的争论,不可能有什么结果,而且争论后面都有利益因素在起作用,只会越争论越走火入魔。
总之,我同意曹教授的文章的这一观点:中国的知识分子从现在起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要从西方的话语霸权中摆脱出来。
总结“中国理念”, 概括“中国道路”
记者:“理论自觉”、正确的学术立场,归根到底体现在能否正确总结“中国理念”、概括“中国道路”中。那么中国与西方有何不同。
郑杭生:我们还是以“国家—社会”的关系为例加以说明。
在中国的社会和文化语境中,“国家—社会”的关系呈现出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另一种图景。
一、历史的维度
从历史的维度看,钱穆先生的国史研究,费孝通先生的“双轨政治”,刻画了中国传统社会“国家—社会”的关系。
钱穆认为,对于“社会”的重视是中国的一个悠久传统:“社会一词,亦是外来的新名词,中国古人称社会为‘乡’。乡的观念,在中国一向极受重视。所谓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就十足透露中国古人对于社会重要性之认识。” 对于“国家—社会”关系,钱穆指出,“政治与社会常是融合为一的。上下之间,并无大隔阂”,因为“士”正是“结合政治社会使之成为上下一体之核心。”
费孝通认为,任何政治决不能只在自上而下的单轨上运行,“在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的,来往自如的双轨形式。”指出中国乡村社会存在着“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非政府的事务是由人民自理的,他将在地方社区里人民因公共需要而自动组成的团体称为“自治单位”,其中,地方代表——乡绅——是“中国政治中极重要的人物”,他们代表民间与官方协商,这一过程形成了由下而上的另一条政治轨道。
当代中外人类学家亦通过中国政治权力机制的研究,指出了地方精英在国家权力与地方社会之间的双向作用,认为在对中国的国家与地方社会进行的研究中,将两者对立起来的二分法思维方式,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在关于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的关系方面,当代中国的人类学研究者强调:“在中国的乡村社会研究中,‘国家’的存在是研究者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之一。”并认为,乡村庙宇、民间信仰等揭示了“如何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通过士大夫阶层的关键性中介,‘国家’与‘民间’的长期互动中得以形成和发生变化”。如果只是强调从乡民的感情和立场出发去体验乡村的生活,忘记了与来自大的文化传统的影响的互动,是无从洞察中国乡村社会的实质的。
杨敏教授把中国历史上国家与社会融合一体、上下整合的政治理想,概括为“国家—社会”关系的中国理念。指出,作为一笔珍贵遗产和深厚资源,这一理念继续启迪我们的智慧,应对来自实际的各种挑战。这一过程促成了“中国经验”的持续成长。在“中国经验”以及更多的地方与基层经验中,构建“国家—社会”的新型关系是一个贯穿性的内核。它同样也是我们构建社会管理中国模式的一个贯穿性的内核。
二、现实的维度
从现实的维度看,不可否认,在国家和社会关系上,新中国也走过弯路,走向了与西方理论把国家与社会相对立的另外一个极端,即国家与社会合一。大家知道,新中国前30年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即由国家集中计划分配、管理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那时,资源配置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一家,与国家相对独立的市场和社会几乎是不存在的。那时不仅是政府主导,而且是垄断。在实际生活中,就表现为“政企不分”、“政社不分”、“政事不分”。
在现代社会经济制度体系中,政府组织、市场组织、社会组织是三种基本的制度安排。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成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本手段。政企、政事、政社逐步区分,三大部门的社会格局逐步形成。
“政府—企业—社会”的合作三维是“国家—社会”新型关系的基本形态。这里所说的“基本形态”包括组织构架、作用模式和运行机制。首先,政府、企业、社会的各种组织、群体及个人之间能够产生某种框架,使得“国家—社会”的上下联通、融合一体具备结构性条件。其次,政府、企业、社会三大部门应促成制度化的行动方式,使其组织、群体及个人的互动过程能够形成相互促进、制约和规范,以达到预期的合作愿景。第三,政府、企业、社会各个组成部分能够根据能力优势的原则,各自扬长避短,以彼之所长弥补己之所短,这种有效的联动将使良好的合作产生出现实的结果。
在这方面,杭州的复合创业主体和北京的第大民政,提供了特别有说服力的典型经验。限于篇幅,我们只简要地说说杭州经验。我们在实地调查中深深体会到,杭州“社会复合主体”的实践探索,促成了“政府—企业—社会”三大部门在结构上互动、功能上互补、机制上互联。从结构上说,复合主体的构成容纳了党政界、知识界、行业企业界、媒体界以及社会组织、市民等;从功能上说,则是使不同部门、组织、群体和个人具有的优势得到协调、整合、偕同和提升,在经济发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改善民生、环境友好等方方面面发挥作用;从机制上看,是将社会三大部门各自机制的联动,使行政机制、市场机制、社会机制成为一个综合整体,形成了行政性与自发性、市场性与社会性、竞争性与公益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等不同机制之间的相互促进。
更具体地说,杭州的复合创业主体或复合治理,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四类合作方式,这就是架构式合作、联盟式合作、项目式合作和网群式合作。
总之,无论从“政府—企业—社会”的结构互动、功能互补、机制互联看,还是从它们的架构式合作、联盟式合作、项目式合作和网群式合作看,都可以观察到到贯穿于其中的“政府—企业—社会”合作三维所表达的“国家-社会”关系新型形式,看到我国地方和基层是如何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来破解和理顺在发展主体、管理主体上三大部门之间的关系这一时代挑战的,来构建国家与社会关系上带有自己特点的地方经验和地方模式的,从而也为构建这方面的“中国经验”、“中国道路”作出了自己的独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