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仅是生物性的存在。
人还是精神性的存在(这是人的生命的“意义”之所在)。
人更是社会性的存在(这是人的生命的“价值”之所在)。
因此,人的死亡,就绝不仅仅是生物性的肉体死亡事件。
人的死亡,往往同时也是或必然就是一种精神性的乃至社会性的死亡事件。
失去意义的生命,会成为人的不可承受之重。
失去价值的生命,也同样会成为人的不可承受之重。
这是人的生命历程中的大危机,大不适。
因此,某些发生在四五十岁或五六十岁的并未达到耄耋(maodie)之年的人身上的“心梗”、“脑溢”甚或“癌变”等似乎是病理性原因的突然死亡,如果悉心探究,那么,或许会发现,与其说是某种生物性的“自然”“肉体死亡”,毋宁说是当人遭遇到了他人所难以觉察或难以知晓或难以理解或难以切身感受到的其生命意义的丧失或生命价值的丧失等“重大事件”(当然只能是当事人自己以其自身的评价标准而言的重大事件)时的一种“非自然”的“精神性死亡”或“社会性死亡”的表征。
换句话说,人,以其自身肉体突发致病而亡的方式“摆脱开”或“逃避开”因生命意义丧失或生命价值丧失而带来的人的生命的不可承受之重。
如果这一猜想成立,那么,在以上言说的意义上(或范围内),是否可以说这类死亡是人的一种“不自觉的选择”的结果?(相对于所谓“自杀身亡”那种“自觉的选择”而言。)
这难道不是人的生命的一种“智慧”?毕竟,死亡是人的一种最大的或最根本的“解脱”。换个角度说,“死亡”也只是当某人经常说他很累很累很累(这是对“不可承受之重”的切实感受的直白表述)的时候,由上天或大自然以这种决绝的方式“替代”他作出的一种最有利于他的选择?(从而让他彻底休息或“长眠”。)
郝建民
2010.6.30-7.3于深圳
附:
《悼涯州》
惊闻噩耗,诸友哽咽。百感交集,悲痛万千。
遂拟五言,挂一漏万。一份真情,以为悼念。
长年居南国,时有回故乡。
忽闻哀声起,夏日也悲凉。
逝者岂他人,俨然吾兄长。
不逊人中杰,自许亚洲王。(注)
行事有儒风,君子坦荡荡。
平素男中音,浑厚声朗朗。
相识八四年,同入律师行。
从此长安道,扬鞭快马上。
待人以宽厚,吐纳有海量。
办事循章法,思虑颇周详。
案件无分殊,为民排忧伤。
刑卷细梳理,拍案有主张。
左右皆逢源,凭其阅历广。
如鱼得其水,大名渐行扬。
平生喜交游,围棋会友常。
官场虽出入,不卑也不亢。
扎根闾里中,人间疾苦尝。
礼贤且下士,遂能当会长。
漫漫求索路,攀援无止疆。
历历皆在目,不觉年华淌。
耳顺逾几载,忽然命已殇。
悲夫音容貌,刻骨铭心房。
人生总有别,终如参与商。
来世定相会,祈君永安祥。
郝建民
2010.6.18-21于鹏城
【注:王涯州(1946·10·25---2010·6·4),曾用名王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