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拥军:委员会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方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72 次 更新时间:2011-08-18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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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拥军  

江泽民同志说过,理论研究要以我们正在做的事为中心,着眼于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对于委员会这个政治生活中最常见、最普遍的体制现象,对于这个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社会关系体制,进行一番认真分析与思考,或许对党的建设与社会政治活动合理化具有意义。

委员会体制诞生于革命战争年代,受到那个时代严峻社会环境的影响,遂使其理论上的功能作用同实际表现出来的功能作用大相径庭。本人当过十几年的基层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对基层政治活动的实际情况有一些感性认识,所谓委员会制度的实际功能作用不少是我的亲身感受。

为了将人们的注意力集中于体制带来的问题,而不是纠缠于个人素质或个人道德品行的影响,本文假定:委员会成员的个体素质都是合格的,都有按照既定活动规则从事社会活动并取得活动成功的愿望。在这个基础上,让我们看一看,在有着合格成员与合格素质的条件下,委员会体制实际能够体现出怎样的功能。

书记拥有诸多超越一般委员的特权

我们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包括各级干部,由于没有严格的任期,经常处在争取连任的状态,即所谓“末日心态”之中。在国外竞选年才会出现的现象,我们这里几乎天天存在,或者说年年存在。换句话说,争取权力与保住职位的斗争,在我们社会不分时间地点、贯穿于政治活动的始终。

与干部任期的不确定同时存在的,是干部政绩评价与职务变动的不确定,任何一种情况,不论是一次不好的民意测验,一个属下不屈不挠的上访,还是一个影响较大的负面新闻,或者一个不合时宜的发言表态,抑或一个要命的统计数字,甚至一次惹领导生气的意外事故等等,都可能使你下台。

有鉴于此,一个有经验的书记,必须随时注意委员们的思想动态,注意其治下百姓的政治动向。看一看有没有胡扯八道乱发牢骚的,有没有上访告状的;委员中有没有私下抱团的,场部的电视新闻记者有没有盲目报道的。这在过去统称为“阶级斗争新动向”,现在这个名词不兴提了,但事情却还得更加认真的抓不可,否则就会有麻烦。

在委员会实际的政治运作中,书记有着超乎于普通委员的诸多权力,使得其在委员会决策以及委员自身的去留上,有着决定性影响。在实际决策(这个决策包括:职务分工与工作授权,包括新人进入委员会与老人离开委员会,下级干部的任命,各委员的工作评价,重大政策或日常事物的决策等等)过程中,书记可以有各种办法按自己的意见办,因为他有着其他委员所不具备的诸多体制性权力:

(1)按规定,各级党的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书记只是召集人。但事实上,什么事情由委员会集体决定,什么事情由书记自定,或者由书记与其他副书记委员个别决定,一般由书记说了算。也就是说,委员会是集体决策组织不假,但决策什么或者说集体能够参与什么样的决策,决定权在书记手里。

(2)书记可采用个别谈话谈心的方式,摸清各委员的决策态度和思想倾向,征求各个委员对自己意见主张的看法,以争取他们的支持。而其他人包括副书记,均不能采用此法,采用即为非组织活动,或称阴谋活动。

(3)书记实际决定着会议的召开方式、程序。是召开全委会还是召开常委会,召开支委扩大会还是召开党员大会,抑或是召开党政联席会,书记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自由确定。一般说来,什么范围的支持率高,就召集什么范围的会议。比如我的习惯就是:群众比较欢迎的事情交职代会讨论决定,群众争议或反对声比较大的问题采用支委会研究,支委会也难以通过的事情,就采用我与行政领导两人商量决断。

会议发言的先后顺序,究竟是先由书记作定性或倾向性的发言,还是先由委员们各抒己见,亦由书记说了算。即使委员会讨论发言,究竟由持哪一方观点的委员先发言,持哪一观点的人有更充分的时间准备发言,也由书记说了算。谁都知道,得到充分准备与宣传解释的决策方案,同委员们很不了解甚至搞不清楚是什么意思的方案,其在讨论通过中的命运大不一样。

(4)书记还掌握着开会时间与各委员工作安排的确定权,因而实际上哪个委员能参加会议,哪个委员不能够参加会议,亦由书记说了算。会议可以在某些委员外出不能到会的时间召开;也可以安排某些委员外出工作,以排除我们常说的“捣乱分子”的干扰,使议题得到通过。解决书记议题支持率不够的问题。

(5)书记掌握着各委员工作评价、书面鉴定以及上级评价的权力。给各委员作评价和鉴定,向上级汇报各个委员的工作思想情况,是书记的基本任务之一。而普通委员向上级汇报其他委员或者书记副书记的情况,则属于越级反映问题,系变相告状,属非常情况下的非常行为。

(6)此外,书记还掌握着委员会决议的组织实施权,他可以拖延任何一个得到多数委员拥护而自己不同意的决议的实施,从而使得该决议因事过境迁失去意义。他也可以采取不配合、不使劲、不给予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的手段,使某项决议的执行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或根本难以执行下去而不得不放弃。

虽然所有的委员都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但实际上,一个人能否当得上委员,往往取决于书记的意志和选择。作为一个委员,你能不能提出不同于书记的独立意见,以争取大家的支持,获得委员会的通过,使自己的意见成为委员会集体的意见。这种可能性很小。由于书记实际上掌握着各个委员在委员会中的分工、权力地位和职务升迁,甚至在很大的程度上决定着委员的任免,所以,普通委员一般是没有表达自己独立意愿和追求的自由的。

当然,书记能够支配委员,或者说书记能够有效的控制委员会,也是今天我们这个议行合一的体制开展工作的必要前提。由于理论上的集体领导,书记在委员会中的权力大小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你拥有了确定的书记位置,能否获得相应的权力,往往依赖于你控制下属和左右的能力。下属不听你的,你的权力就是空的。

所以,一个书记开展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要制服手下或控制住委员会,这样才能说什么是什么,干什么成什么。不过,话说回来,有了上面所说的那些权力,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我们为什么喜欢用一些溜须拍马的人,因为上级一旦来人检查工作或听取反映,这样的人会马上站出来说你想说的话。在委员会开会时,你书记提出个什么东西,他们马上嚷嚷着支持,使你的方案顺利通过。没有这样的人,一个委员会总是讲实话、讲问题、有自己主见的人,你提个什么玩艺儿都通不过,那么你这个书记如何当得下去。老实人、实实在在的人,虽然干工作可以,但往往认死理、没有眼色、哪壶不开提那壶;有主见的人,又往往野心勃勃、难以管束。所以,虽然人们一般都不喜欢阿谀奉承、哪个领导来捧哪个领导的人,因为心里清楚得很,他日你若下台,拥护新领导、批判老领导的还是他。但是在今天这样的体制规则下,不用这样的人不行呐!不喜欢也得用。

书记赞同的观点在委员会决策中占统治地位

为什么在委员会决策中,总是一种观点占上风,相反的或者与书记观点不同的政策主张总是很难提出,亦很难成为委员会的主流观点。这是因为,在我们的政治活动中,不同观点的分歧争论,往往同对一个人的政治支持或反对联系在一起。在我的支部里,支持我的意见和观点,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政治上支持我的表现。因为从理论上讲,我能不能当上书记仅仅是委员会分工投票的结果。所以每个在委员日常决策上支持我,包含了对我的能力与威信的正面评价,也包括对委员会既定分工决策的认可。

这一点,委员们也很明白,他们往往为了表示政治支持而决定自己投赞成票还是投反对票,不会过多考虑政策观点自身的正误。为了不至于产生争权或另立山头的嫌疑,他们即使有了不同于我的意见观点,也不大愿意冒风险提出来,更不愿意坚持它。书记同上级领导的关系与委员同书记的关系极为类似,采取与大书记或上级领导不同甚至相反的政策观点、政治行为,等于政治上反叛,等于公开宣布自己对上级领导政治上不支持,这显然是犯大忌的。

所以,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经常见到:观点不在于正确与错误,而在于谁提出来。强有力的政治对手提出来的观点,再正确也必须坚决批倒批臭。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提出的东西则可能很容易获得通过。有经验的委员,一般会把自己的意见想方设法变成好像是书记自己提出来的,变成书记的挚友提出来的东西,这样往往能使意见建议得到顺利通过。

我们的政治活动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它的不安全性,即从事政治活动的人实际上从事着一件风险性很大的工作,一旦失去权力将会失去一切:工作岗位、社会地位、相应的福利待遇、子女家属的前途甚至自由。虽然改革之后情况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但一定意义上说这样的风险依然存在。一个人的下台意味着你所代表的政治势力的下台,肃清流毒的行为肯定会伤及一些无辜的支持你的下级、同僚。纪委会发现你数年以前的腐败行为,组织部门会发现你的老婆孩子是“走后门”当上干部的。

对一个事物做出理性判断,需要有一个前提,这就是:决策的风险是必须有限的、可预期的。就如同我们下象棋,对弈双方所以能比较开脱,所以能够做出合理的的棋路选择。就是因为一个人输了棋,往往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遭受了失败:丢了点面子、损失点金钱等等。但在实际生活工作等许多方面,均不受输棋的影响。这样的情况使得对弈者在下棋的时候,不会因担心失去一切或因担心风险不可预测而影响正常的思维判断。

过于严重或过于不可预测的政治风险,对于从政者政治活动的理性判断、理性行为亦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假定一个人失去权力没有今天这么大的政治风险,其正常社会生活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在书记的位置上犯了“错误”,可以继续当委员;政府官员不干了,可以从事社会或企业方面的工作;自己没有权力了,家庭成员和亲戚朋友生活工作前途不会受到太大影响。那么,人们在做出政治决策和政治行为选择时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心理负担,就会少一些合理决策以外其他因素的考量、影响。

我们各级委员会的工作为什么好刮风

虽然政治活动的成绩衡量很不规范,干部任免升迁的具体条件和标准亦经常发生变化,但是评价和任免干部的关键在党政一把手,在于一把手的印象、看法、意见、态度,这一点是多少年来始终未变的。所以,理解领导思想实质、态度倾向,理解领导意图、急领导之所急、想领导之所想(其最高境界是理解领导没有表达出来的意图),往往是得到领导赞许或重用的前提。

工作上刮风跟风,首先意味着兴师动众讲求形式;其次意味着随大流、鹦鹉学舌、缺少创新,不是根据自己工作的实际需要来解决问题。这种做法对于工作、事业的成效而言,效果向来不好。为什么各级干部均好此道呢?就是因为,这是吸引领导注意力最有效最常用的方法,也是表达下级对上级领导政治支持最简单的方法。

政治上闻风而动、随大流,即使你缺乏远见卓识,不能预见领导的长远意图,也不会因为“无动于衷”、“闻风不动”,而被指责为立场态度有问题。更比逆大势、走歧路,而被指责为成心拆台、心生异志要好。是否跟风、是否闻风而动,是下级对上级领导是否拥护的最重要的表现。闻风而动,体现了下级官员的“紧跟”态度,紧跟是政治上全力拥护、坚决支持的主要指标。反之,逆潮流而动,将力气用在跟风以外的方面,即使你真正替领导着想,你做的事真正对事业有好处,历史证明你是正确的,但也终于免不了轻则被误解,重则被看作政治反对派的后果,政治风险深不可测。

讲到这里,人们一定会问,同样的体制为什么在战争年代会更多的体现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功能,其决策能够更好的反映多数委员的意志、反映实际情况、反映群众的要求与呼声,而在和平年代却做不到呢?这是因为,特殊的外部环境有力的制约了独断专行与形式主义的发展程度。社会上多种政治力量的激烈竞争,使党面临若不能提出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就会失去群众的支持的风险;而失去群众,不仅会失去军队、失去地盘,甚至会失去一切。

那个时期党的各级干部,虽然也是个人说了算,为什么能较好的听取不同意见,能够特别小心的避免决策失误?主要是因为:战争年代,干部的权力完全取决于决策者的正确判断与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旦判断失误或工作没有做到位(不要说弄虚作假了),其失去的就不仅是自己的权力(失去控制地区进而失去政权、失去军队进而自动降级),而且可能是自己的性命。正是这样严酷的现实,使个人说了算的武断作风较少表现,使形式主义作风难以立足。

今天,和平的政治社会环境下,没有了丢失政权的危险,脱离群众与决策失误并不会马上表现为权力基础的丧失与民众支持的减弱。相反,工作成就成果、群众的评价,却可以通过面子工程,通过统计数字,通过弄虚作假的宣传报道,随自己意愿的改变而改变,这就使得今天条件下领导者个人专断作风和形式主义作风,较之过去表现得更多更强。

如何发挥委员会体制应有的功能

怎样才能使我们的委员会体制发挥应有的合理功能呢?或者说怎样才能真正做到集体决策、集体领导、集体负责呢?制度主义观点认为,社会活动规则从根本上决定着人们的行为和动机,要想有效改变人们的行为,须着眼于体制规则的调整与改变。比如,要改变人们以脚下功夫定乾坤的行为方式及其目的追求,必须将决定运动员行为追求的足球规则变为手球规则或拳击规则。

要完善委员会体制的结构,使其发挥应有的功能,必须使委员会系统各要素的作用力大致均衡,任何一个要素(委员)都不应该拥有控制支配其他要素的能力,更不应有改变系统整体结构的权力。只有各委员制度力量均衡,具有独立生存和活动的条件,才谈得上委员会成员之间决策上的相互制约与良性互动。只有不同思想观念特性、不同行为追求者的相互作用,才能使委员会系统整体及其功能具有多样性、竞争性、合理性。

对各级委员会而言,应该做到的是:无论书记或某个委员,都不应具有完全支配控制其他委员行为思想的权力,不应具有决定其他委员任免、经济收入以及家庭成员工作安排的权力。委员的政治经济地位应享有不受其他成员控制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在此基础上,要保证委员会系统应有的整体功能,还必须保证委员会系统活动程序的合理与稳定。也就是说,委员会运行的方式、委员参与决策的程序规则,必须有利于吸收不同意见,有利于产生科学合理的决策,有利于发挥委员会集体的作用。任何一个委员会成员,不论是书记还是委员,都不能依自己的主观愿望随意改变集体决策的范围、方式、会议的程序、参加的人员以及发言的时间顺序等等。

如果委员的选拔任用取决于全体党员的评价和决定,再如果委员的当选真正取决于支部多数党员的意愿,且在任期内权力地位是稳定和安全的。那么各个委员在委员会中的行为,就会受到广大党员或多数群众的观念主张与目的追求的影响制约,他就不会只揣摩上意而不顾下情,只看书记的眼色而不顾群众意愿。委员们就会千方百计提出自认为正确的代表多数群众利益的方案政策,就会努力兼收并蓄不同的观念以完善自己的政策主张,使自己的政策主张在辩论和竞争中获得通过,成为委员会的集体决策。

如果各级官员有严格的任期与合理的政绩评价规则,官员们在法定任期内的权力和职务是有法律保障的,不会因为任何意想不到的变故而失去权力,例如不会因为一时一事的影响而下台,也不会因为一次偶然的民意测验而结束任期。这样,当权者就会有一个长期的全面的施政目标和计划,就可以实施带有一定风险的政策和政治行为(即采用可能得罪人、可能近期没有成绩,但确实对实现最终目标有效的政策与施政行为),按照对事业、对国家、对百姓真正有利的长远方针办事,因为有足够的时间可以证明自己是对的。

如果官员有严格的任期和规范的权力竞争,人们就敢于采用政治对手的政策与观点,因为不论是谁提出的,我予以采用了,取得的政绩就是我的。人们就不会为了一时一事的威信,在小事上趋炎附势,去博得公众与上峰的好感。因为人们知道,如果我没有做出扎扎实实的政绩,没有完成职务本身赋予的责任,没有实现公众真正需要实现的目标,一时的好感和廉价的赞赏将会毫无用处。定期的和在一定执政周期完成之后的政绩评价,必定是全面的而非片面的,总体的而非局部的,多数人参与的而非少数人参与的评价。任何一个时期内的政绩,都是上上下下各种政治行为的综合结果,唯有抓住根本、统筹兼顾、有进有退,才能在主要和关键的方面取得看得见的成效。

如果政治权力竞争有严格的周期和规范的程序,那么(1)政治权力的竞争,就不会不分时间、地点而随时随地的进行;(2)权力竞争就会少一些不道德、不文明的做法以及私下交易等等东西。(3)有时间、有场合、有秩序的政治权力竞争,会减少人们用于政治竞争的时间和精力,以便将主要精力用于公职业务。

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弄虚作假的行为,不仅无益,且容易让人看扁自己的人品,从而极大的影响自己的威信。仔细分析政治活动中的形式主义与弄虚作假,发现很多东西是与官员的短期行为相联系的,当然也与官员评价的体制有关。一旦改变了官员政治活动的任职和考核评价周期,不看一时看长久,不看现在看将来,官员们就会考虑,我这声势大起来了,将来如何收场;我支起如此宏大的架子,如果没有实力充实内容,岂不会半途而废。如果人们看的是三年以后到底有多少耕地实施了喷灌,而不是看你是否闻风而动、声势浩大;如果干部的评价和职务的获得,靠的是任期结束之后所有治下百姓的赞成票,那么当政的主要官员,还会只在路边搞那些中看不中用的水泥池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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