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阳:新中国:百年来的理想与实践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70 次 更新时间:2011-08-10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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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阳 (进入专栏)  

自上世纪初以来,创建新中国的建国思想、建国运动和建国实践,一直是中国社会进步的根本方向和历史主流。在这一过程中,从直接追求新中国,到面临名不副实的新中国,再到追求名副其实的新中国,先驱者们曾经经历了非常艰难曲折的奋斗历程。这段历史值得回眸和回味,因为它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历史方位。

一、“新中国”的提法与早期实践

从历史上看,中国最早主张建立新中国的,实际上既不是共产党,也不是国民党,而是清末立宪派。立宪派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制,学习现代文明,建立现代社会,所以他们的奋斗目标实际已是建立新中国了。立宪派的建国之路本来是最有可能成功的,但因有关各方(特别是满清贵族方面)缺乏应有的政治智慧,不是狭隘愚钝就是豪放不羁,不是过于保守就是过于激进,硬是把一盘活棋给走死了。

最早提出和使用“新中国”这个词的,也不是国民党和共产党,而是戊戌变法失败后的立宪派。梁启超首创“新中国”一词。1902年6月,他在《杭州白话报》上首次提出:“千句话并一句话,因为是旧中国不好,要想造成那一种新中国。”同年11月,他又在《新小说》杂志上开始连载自己的政治小说《新中国未来记》,为国人展示了一幅以立宪民主为基础的现代中国的理想蓝图。

在梁启超的影响下,到辛亥革命前,“新中国”这个词就已开始流行了。如当时的共和派也受到了梁启超的影响,开始在内部讨论“建设新中国”的问题了。1910年,上海名医陆士谔还曾写成政治小说《新中国》,畅想以立宪民主为基础的现代化的新中国,其中对于上海未来的预言尤为准确,甚至预言到了2010年将在上海举办世博会。

到中华民国时期,“新中国”这个词已相当流行。这是因为,与立宪派不同,共和派主张推翻清王朝,建立人民共和国(即民国),实行三民主义,连形式上的皇权都要废除,这就已经是要建立现代化的新中国了。由于这种新中国比立宪派的新中国还要新颖得多,所以他们更有理由、也更有底气使用“新中国”这个词。故而,孙中山引导国人为“创建民国”和“改造民国”而奋斗时,始终以“建设新中国”作为号召,从而成为继梁启超之后最有力地倡导“新中国”的第二人。在这种背景下,进而又是在人们不满意民国现状的背景下,“新中国”这个词在民国时期逐渐流传开来。后来中共使用“新中国”这个词,实际也是由此延续下来的。

“新中国”这个词的内涵自始就是非常革命的。它从来都不是指新王朝,而是指现代化的新中国。由于经济现代化自始就是它的一项基本内容,所以新中国的先驱者们也首先从经济角度认识了这种建国历程的长期性。如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就清醒地认识到,即使是建立了共和国,那也不等于建成了新中国。所以,武昌起义爆发后,他就在国外表示:“此后社会当以工商实业为竞点,为新中国开一新局面”。民国元年,他又在上海说:“今满政府已去,共和政体已成,民族、民权之二大纲已达目的。今后吾人之所急宜进行者,即民生主义。”在他看来,民国建立后,着力实行民生主义,“建设新中国”,这也是“创造新中国”之继续。所以,卸下临时大总统职务后,他就开始醉心于修铁路了。

但是,即使是这样,孙中山也还是过于乐观了。事实表明,即使是建立共和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刚刚建立的共和很快就出现了大倒退,孙中山也很快看出:“现在的中华民国,只有一块假招牌,以后应再有一番大革命,才能够做成一个真中华民国。”但他主张的大革命并不是要推翻中华民国,而是要“捍卫民国”、“改造民国”、“造成真中华民国”。他要在保卫民国的框架内“为建设一个自由平等的新中国而奋斗”。他在临终前留下了著名遗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而从建国角度看,这就是:建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实际上,自宋教仁遇刺后,“中华民国名不副实”即已日益成为国人的普遍共识。即使是后来的南京国民政府,也是承认这一点的。这就使清末时期的创建新中国演变成了民国时期的创建名副其实的新中国,而其举国公认的提法就是:创建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

所以,我们看到,正是基于这种广泛共识,“抗战建国”才成为抗战初期最能激发国人奋起抗战的主旋律。中共方面当时提出:“我们认为,共产党、国民党、全国人民,应当共同一致为民族独立、民权自由、民生幸福这三大目标而奋斗。”国民党方面当时也很积极,不仅公布了写得很好的《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而且其行动也令人刮目相看,以至于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1938年)上说:国民党有两个伟大领袖,一个是孙中山,一个是蒋介石。

中共当年的建国目标无疑就是创建“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此讲得很明确: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就是“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我们现在虽有中华民国之名,尚无中华民国之实,循名责实,这就是今天的工作”,“就是今天‘建国’工作的唯一正确的方向”。(《毛泽东选集》袖珍合订本,人民出版社1969年版,第638页)

诚然,国共两党的关系后来又日益复杂化了,以致共产党最终推翻了国民党,但上述事实仍然足以表明,早在民国时期,国人即已普遍认识到,建国的实质就在于建立现代民主政权和现代文明社会,而不是只在形式上或名义上建立了新政权。中共领导人也深知这一切,认同这一切。他们遵循孙中山“造成真中华民国”的基本思路,也在积极地为创建“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而奋斗。

所以,中共在新政协期间提议将国名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中华民国)”,实际是有其相当的思想基础,而不是偶然的。中共开国领导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之实现,而不是对于中华民国的根本否定。他们非常清楚,新民主主义来自于新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又来自于三民主义,而中共和民主党派当时也正是以此为蓝图再造中国的。他们都知道,孙中山曾经反复指出:民国是人民的,民国是共和国。所以,若将“中华民国”展开,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之,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缩写,那也正是“中华民国”。他们使用“简称中华民国”这个副国名表明,他们认同“中华民国”的“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建国原则,承认1912年建立的中华民国是最早的新中国,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新中国之再生,而不是新中国之初生。后来中共继续将孙中山尊为“国父”,实际也包含了这层意思。毋庸置疑,孙中山不是作为“旧中国的国父”受到尊重的,而是作为“新中国的国父”受到尊重的。

中共提议的“简称中华民国”后因司徒美堂等民主人士的激烈反对而被删除了。但现在看来,在国名问题上,原本正确的恐怕是中共,而不是少数民主人士。至少从两岸关系看,有这个简称总比没有这个简称好得多。而且国名的连续性问题不仅是一个名称问题,更是背后的历史观问题以及形式建国与实质建国的大问题。

历史表明,创建新中国绝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而只能是一个漫长的、艰难曲折的社会发展过程。相对于清王朝来说,辛亥革命中创建的中华民国就是新中国,而不是旧中国。但它又远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新中国,它的新质要素还不那么多,它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旧中国。相对于民国初年的落后状态来说,民国后来的社会进步也是创建新中国之继续,但民国时期的社会进步也很艰难,中国仍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旧中国,所以创建新中国的呼声和努力才又遍布到全中国。

那么,中国是不是在1949年10月1日就突然变成了完全意义上的新中国了呢?那也不是。1949年9月21日,刘少奇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代表中国共产党再次申明:我们要“把落后的中国建设成为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随后通过的《共同纲领》又将其正式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按照这个奋斗目标和“新中国”的概念,1949年距离建成新中国显然还很遥远。所以中共当时很清醒:“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毛泽东选集》袖珍合订本,第1328页)刘少奇在建国初期提出的两大口号“民主化和工业化”,也反映了这种清醒认识。新中国不是只靠战争就能建立起来的,它在更大的程度上是必须依靠长期的和平建设才能建立起来的。而且这种和平建设也不能仅限于通常意义上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它还必须包括各种改革和制度建设,才能最终建成新中国。所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实际只是创建新中国的新起点,而不是通常所谓建国大业之完成。这是当年开国者的普遍共识,也应是我们今天的普遍共识。

二、从建国理想看成就与不足

那么,历史发展到了今天,新中国是不是已经建成了?我们是不是已无需再去梦想新中国、不必再去为新中国的建立而奋斗了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就必须有一个尺度。这个尺度首先就应是当年的建国理想。只要这个理想是合理的,它就可以成为基本尺度。

中国共产党的建国理想经历过错综复杂的演变过程,到抗战后期方才成熟。中共“七大”明确提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毛泽东选集》袖珍合订本,第956页)这实际也是全国民主派和全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而且是普世价值范畴的建国理想。所以,后来《共同纲领》规定的国家奋斗目标与之大同小异,邓小平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也保留了它的核心内容。尽管后来的各种概括都有了某些变化,但无论是从历史角度看还是从完整性角度看,建国理想的经典表述都只能是“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而不再可能是其他任何形式的表述了。

抗战时期概括的这一崇高建国理想,理应予以实现。这是因为,第一,它是普世价值,而且近百年来也正是中国需要实现和能够逐步实现普世价值的历史时代。同时,作为普世价值范畴的建国理想,它也是使中国融入现代文明主流的根本指南。第二,它概括了近百年来全国所有进步力量的基本共识,浓缩了近百年来中国社会进步的基本目标。第三,它符合中国人民的普遍利益,也是中国人民的普遍要求之所在。第四,它是中共在战争年代对人民的郑重承诺,中国人民也为建立这种新中国付出了巨大牺牲和代价,千百万人为之赴汤蹈火、流血牺牲。粉碎“四人帮”后,邓小平曾经坦言:“我们太穷了,太落后了,老实说对不起人民。”(《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81页)进而提出要“履行对人民的承诺”(1991年国庆前夕邓小平一次谈话要点)。第五,这一建国理想的基本内容已经写进了《共同纲领》,上升为国家意志,而且用千百万烈士的鲜血换来的《共同纲领》无疑是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的,任何对于它的根本否定都是不正当的和非法的,除非那是经过了真正民主的立宪程序或修宪程序的。第六,从现代社会主义的观点看,只要是“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那就一定是真正社会主义的新中国。

所以说,从近代、现代到未来,中国的建国理想、建国目标始终都应是“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沿着这个方向前进,就是创建新中国,直至最终建成新中国。而若倒行逆施,则就是破坏新中国,退往旧中国。

从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的建国理想和客观事实看,即使经过了改革开放后的大发展,我们现在也还是处于建国的半途中。

1.独立。我国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开始走向独立,1943年废除所有不平等条约和1945年抗战胜利就是其最大的转折点。通常认为1949年中共建国时已经完全实现了国家独立,但开国领导人实际都知道,虽然我们已经取得了政治独立,但我们在经济上还没有独立,“而真正的最后的独立,就需要经济独立”(刘少奇语)。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再次重申:“一个国家要取得真正的政治独立,必须努力摆脱贫困。”(《邓小平年谱:1975~1997》,第1167页)所以我们绝不能轻言独立问题之解决。

独立意味着独立自主,不受人欺负。但穷国国力弱,难免不受欺负。经济落后也使我国仍然缺乏必要的经济独立性。现在世界经济相互依赖,再把经济独立理解为万事不求人,当然是不妥当的。但在相互依赖的世界经济中,仍然存在着是否受人欺负的问题,这就是全球化时代的经济独立问题。毋庸讳言,我国在这方面的问题至今仍然相当大。邓小平当年已经看出:我们要“创出中国自己的名牌,否则就要受人欺负”。现在看来,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位于全球产业链中下端、缺乏独立自主的国际营销体系等等所导致的处处受制于人、处处被人欺负、处处多劳少得的问题就更为严重。其他诸如丧失大宗商品议价权等等吃大亏的事,也都是因为经济落后(其中也包括经济观念、经济制度等等之落后)而受人欺负之事。除历史和经济技术实力方面的原因外,国内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合理、思想文化的陈旧落后等等,实际也都是导致我国的政治、经济独立仍然严重不足、国家也仍然未能享有应有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尊严的深层原因。所以说,我国还必须经过较长期的改革和发展,才能真正发展成为完全独立自主的新国家。

2.自由。自由是最经典的革命理想,也是最经典的建国理想。革命就是要获得解放,解放就是要获得自由。《论联合政府》曾有专节论述“人民的自由”,其中指出:“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没有人民的自由,就没有真正民选的国民大会,就没有真正民选的政府。”(《毛泽东选集》袖珍合订本,第971页)

建国初期,中国人民曾经普遍地享有了自由解放的愉悦,“独立自由是我们的理想”的嘹亮歌声也随之响彻云霄。但后来却出现了非常严重的倒退,以至于连私生活领域的自由也被严重剥夺了。

改革开放后,中国重新走上了恢复和扩大公民自由权的发展道路,并已实现了重要进步。到目前为止,私生活领域的小自由已经基本实现,经济自由已经得到了大幅推进,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也大多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尊重,中国公民确已享有了相当广泛的自由,这是改革开放后实现的一项最重要的社会进步。

但另一方面,经济自由不足仍然是我们面临的大问题。市场化改革只进行了一半,市场自由仍然很不充分。民营企业仍然严重缺乏市场准入、平等竞争等方面的经济自由。普罗大众仍然严重缺乏平等就业、争取权益和免于匮乏的自由。人民也仍然无权决定财政收支。所以,经济自由仍需通过大改革、大发展才能达到现代水平。在政治领域,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和政治自由的实现和保障尤为不足,距离实现这些“最重要的自由”依然很遥远,甚至在舆论上让“自由的旗帜高高飘扬”都还没有实现,自由仍然是受气的“小媳妇”,很少被官员们所提起,实践中缺乏自由、侵犯自由、剥夺自由、过度控制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这就表明,建立和建成“自由平等的民主国家”(毛泽东语,1938年),依然是我们的历史重任。

3.民主。中国革命是民主革命。民主革命就是要“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灭亡”,并建立起人民当家做主的现代民主国家。近现代以来,国人关于民主理想的论述早已汗牛充栋。如毛泽东就说过:“民主政治就是政府属于人民,不得为少数人所把持。如果我们遵循孙中山的政策,问题是很简单的。”(与根舍·斯坦因的谈话)刘少奇1951年也提出:“选举要很好的搞,这也是为建设作准备,没有人民民主不好搞建设。……在社会主义国家,老百姓选举就是整风、批评,这是促进社会进化的原动力”。

建国初期,《共同纲领》曾为国家民主化奠定了良好的宪法基础,实践中也出现了走向民主化的新气象。但后来出现了大倒退,甚至出现了“封建法西斯专政”(邓小平语)。邓小平在回顾这段历史时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所以我国“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权力过分集中”,“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所以“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2、144页)。建国30年后仍然是“民主太少”,也才开始要“认真建立民主制度”,可见问题之严重。时至今日,我国的民主仍然是形式远大于实质,权力不受制约的情况仍然非常严重,以至于官场腐败、司法腐败、分配不公等等都达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也受到了根本威胁。这就表明,我国目前仍然处于民主化的启动阶段,切实实现民主理想依然是我们面临的艰巨任务。

4.统一。统一与自由、民主密切相联。《论联合政府》指出:“必须将分裂的中国变为统一的中国,这是中国人民的历史任务。”“但是如何统一呢?独裁者的专制的统一,还是人民的民主统一呢?”“没有人民的自由,没有人民的民主政治,能够统一么?有了这些,立刻就统一了。”这就是作为建国理想的“民主统一”的本来内涵。

按此标准来衡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困扰中国的领土统一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但又仍未完全解决,最突出的就是两岸统一问题。大陆内部的问题至少有四个。一是城乡二元结构和城乡分治。二是地方主义严重,“土皇帝”比比皆是,统一市场、统一法律等等也都随之成为牺牲品。三是缺乏迁徙和居住自由、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更广泛的公共福利均等化,国民仍在某种程度上被迫地域化而不是国民化,同时蒙受制度化的地域歧视。四是缺乏作为民主统一要素的地方自治。这些实际都是“封建残余”的现代变种和延续,也都是妨碍中国发展的大障碍。这就表明,在自由民主的基础上建立起完全统一的新中国,也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建国任务。

5.富强。旧中国积贫积弱,新中国当然就应当繁荣富强。所以,从立宪派到共产党,无不追求繁荣富强的新中国。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也不是新中国的特征,而是旧中国的特征。按此标准来衡量,改革开放前,虽然经济建设已有相当成就,但中国仍然是太穷了,甚至比一些非洲国家还要穷,人民“吃不饱,穿不暖”(《邓小平年谱:1975~1997》,第1188页),也就是经济上仍然未能获得解放,并未变成富强的新中国。改革开放后,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人民生活普遍得到较大改善,国家经济面貌日新月异,中国确实是越来越像新中国了。百年建国史,这一阶段成绩最卓著。但现在距离真正建成富强的新中国仍有很大的差距,建立富强的新中国也依然是我们的一项繁重的建国任务。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哪个方面看,1949年都只是中国百年建国史的新起点,而不是建国大业之完成。历史发展到今天,一方面,我国已在相当的程度上发展成为了新中国,百年建国梦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实现;另一方面,我国又在相当的程度上没有发展成为新中国,我国社会中仍然存在着大量旧时代的落后现象,百年建国梦仍未得到最终实现。这种两重性告诉我们,我国现在既是现代的,又是古老的;既是新中国,又是旧中国。我国仍然处于从旧中国到新中国的百年过渡期之中。但我们又已达到了这一过渡期的较高阶段,以至于如果顺利的话,再有三四十年时间,我们就能迎来名副其实的新中国了!然而,新中国又是不会按照“历史必然性”自然到来的。一切历史规律归根到底都是人的活动规律。没有梦想,就没有奋斗。没有奋斗,就没有美好的未来。新中国仍然是我们的梦。我们的崇高建国理想也仍然是“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无数革命先烈已经为了新中国而英勇牺牲了,无数先辈也已为了新中国付出了巨大努力和代价,现在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传到了我们的手上,我们理应继承先辈的遗愿,继续为未来的新中国而奋斗。

(作者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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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炎黄春秋》2011年第8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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