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泰:哪敢论清白

——致《寻找家园》的读者,兼答萧默先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202 次 更新时间:2011-07-19 20:30

进入专题: 寻找家园  

高尔泰 (进入专栏)  

去国18年,对国内的事情,已经不甚了了。感谢朋友们关心,先后寄来刚出版的《一叶一菩提:我在敦煌十五年》(萧默著,新星出版社2010年4月;简称“萧著”)和相关的评论报道,得知在海那边,人性和知识分子的复杂性议题,成了评论高尔泰的话语。上海的《文汇读书周报》,甚至以《美学家·狼·告密者》为题,把抹黑了的我名我书,炒成了萧著的卖点(编者注:见该报2010年6月11日)。

也许是时空距离之故,在被追猎和围捕中过了大半生的我,有点儿像是看戏,但我珍惜朋友们的信任,不愿意它受到损害。我爱喜欢《寻找家园》(花城出版社2004年5月)的读者,也不愿意他们之中有人,因为不了解情况而对我失望。这篇文章,是为他们写的。我要请读者相信,我没有那么坏。

我写《寻找家园》,是个人心灵的需要,无关义务使命。本文的写作,也很个人。只是为自己辩诬,不涉及萧著中其他部分的真假。只说事实,不作评价。好在任何事实,都有个宏观的历史背景。都有个时间地点前因后果的链条。只要链条没有丢失,背景未被抹去,一种言说的真伪,终究可以辨认。

三个文本相与析

《一叶一菩提》中写我的那篇,曾在《领导者》杂志2008年第一期上发表,题为《〈寻找家园〉以外的高尔泰》(简称“文本一”)。我的回应,题为《昨日少年今白头》。萧默在他的博客上,对我的回应作了答辩,题为《萧默致高尔泰的公开信》(简称“文本二”)。我据以补充了回应再次发表,他又据以分割加工了“文本一”,成为现在萧著中的样子。

这样,萧默对我的说法,起码就有了三个文本。文本与文本对比,可以看出作者诚信的程度,也有助于文本与事实的对比。

就拿对拙著《寻找家园》真实性的评估来说吧,萧默在“文本一”中说,“我可以作证,可信度至少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文本二”则称,贺世哲来信说“有百分之八十是假的”。萧著改为“有一定的可信度”,但“起到了掩饰社会的作用”。三者互参,可以看到一种孰予孰取的另类考量。

评估如此,陈述亦如此。例如萧默说他在“文革”中我最艰难的时候偷偷溜进我的房间与我相会。那时我人在牛棚,房间已被查封。查封时抄家,他也来了。他的“文本二”,否认参与抄家,说那时他全年都不在所里。不在所里,又怎能进我房间?

萧默从未到过夹边沟,文中却如同亲历。说我“正是因着他体格健壮,再加上表现好,才熬过了夹边沟这一关”,所谓“表现好”,是在劳动时把别人“整得嗷嗷直叫,累得趴下”。事实上我同别人一样,到那里就很快虚弱下去。1959年被警察带到兰州作画,才得以死里逃生。我已回应,但萧仍重复。

萧说他1972年到酒泉时,“远非党员也与党毫无关系的高尔泰,此时的编制却在地委党校”。事实上我的编制,从未到过党校。我指出后,他还重复。

萧在“文本一”中说我的《荒山夕照》(编者注:文章写1968年冬,高尔泰等7名“牛鬼蛇神”被派到山里开荒,借机在山上打黄羊改善生活的一段经历):“没有明确交待回所以后他们当中是否有人向革委会举报了。我读了以后,可以打赌,一定有人举报了,而举报者不是别人,绝对肯定就是高尔泰本人!原来,人情世故之险恶,最典型的体现者就是高尔泰!”前面的“打赌”“一定”“绝对”,加上后面的“原来”二字,立即就变成了事实,和对事实的道德判决。

事实是,那次回所以后,革委会主任听了范华(编者注:范华是带队开荒的小组长)的汇报,说他要亲自到大泉带头劳动,让范华多准备几个夹铙。从大历史的角度看,这是当时所谓“新生革命政权”以权谋私的一个小小萌芽,值得一写。但那是另一个主题,我怕文字杂乱,决定割爱。想不到留下这么个悬念,竟会使萧默如此亢奋。

这一段他无法重复,萧著中已模糊处理。

我与贺世哲、施娉婷夫妇的过节

萧默指控我出卖了贺世哲和施娉婷,“把年纪轻轻就出生入死,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以后又培养成党员大学生的两位有为青年葬送了”,“再加上以后密罗紧织的各种罪行”,逼得夫妇俩“多次想过一切都结束算了”。

我同贺、施之间的一切,《寻找家园》都写了,萧也看到了,没有提出异议。

但是他的说法,却是这样的:“‘文革’来了,在工作组面前,高尔泰与贺世哲之间爆发了一场气吞山河波谲云诡的战争。贺世哲先生,以后并连同夫人施娉婷女士与高尔泰一起,谁也没有得到好处,被工作组揪出来了。”没说谁先动手。事实上,早在工作组进驻以前,贺世哲就以“文革组长”的身份,发动群众“揭开敦煌研究所阶级斗争的盖子”,首先对我这个“夹边沟的铁笼子里逃出来的恶狼”(编者注:1957年高尔泰因在《新建设》发表论文《论美》被打成“右派”,发配到甘肃酒泉地区的“夹边沟农场”劳动教养)穷追猛打。工作组进驻时,我早已被“斗倒斗臭”,成了“躲在阴暗角落里炮制毒草向党进攻的凶恶敌人”,和常书鸿“业务挂帅”“惟才是举”“招降纳叛”的反革命罪证。

工作组进驻以后,贺还是“文革”组长。我对之暗中使坏,鬼祟得大气都不敢出,怎能“气吞山河”?

萧默说我葬送了两位有为青年的前途,没说后者先葬送了只有31岁的我的前途。

1966年10月,工作组在全所会上宣布,换何山当“文革”组长。贺世哲取消党籍,我降三级工资,施娉婷免予处分。

我与贺、施之间的一切,至此已清。

那次会上,萧默上台打拍子,教大家唱《红灯记》。1967年《红灯记》作为“样板戏”风行全国时,形势已经逆转。各地奉旨造反,两派武斗比忠。我所(编者注:敦煌文物研究所)工作组,也成了“资反路线”,被指控保护了“常(书鸿)李(承仙)高(尔泰)王(佩忠)黑帮”。随之,贺、施作为“资反路线的受害者”,再度崛起,成为所里造反派“革总”的头头。另一派以何山、苏永年为首,叫“革联”,被称为保皇派。满院的大字报,互相叫板。

萧默是造反派,大字报上自称超龄团员,誓言火线入党。再后来,形势又逆转,保皇胜,造反败。所里一半以上的人都进了牛棚。萧默“乘着革命大联合的东风”,依然红色战士。贺世哲、施娉婷被打成重伤,就是在那个时候。萧默文章中的“再加上以后密罗紧织的各种罪行”一语,放在这里是正确的。但它被剪贴到我的名下了。我作为两派共同的专政对象,身在局外,没可能参与其事。

陈克俭之死

  

萧默还指控我出卖了陈克俭,导致陈自杀:“1965年阴历四月初八,浴佛节庙会时,甘肃师大美术系教师陈克俭来到所里,创作‘四月八’油画,不知深浅,曾与高尔泰有过接触,谈了不少……但还没有等他回到兰州,高尔泰的揭发材料就寄到学校了。把陈克俭说的例如‘一池清波煮成粥,照得师生水中游’形容挨饿时期的打油诗,加上高尔泰自己说的反动话都写上……‘文革’一来,陈克俭说不清,竟上吊自杀了。”且不说“破除迷信”十几年,那时已无浴佛节庙会和任何庙会,更不会有以此为题材的任何文艺创作;且不说“粒米煮成十碗粥……照得全家水中游”之句,是1957年鸣放时兰州市女子师范许植本老师在大字报上写的(《寻找家园》已有提及);且不说陈克俭是水彩画家,也没有在1965年来到敦煌;且说事实:

1962年,我初到敦煌,分到住房前,住在招待所。与陈克俭和李巍(甘肃人民出版社美术编辑)一室。晚上闲聊,说起当时的饥荒,李说,中国农民胆小,不然要造反了。陈说胆大也不会,国家有军队。我说不是国家有军队,是农民无组织。当时敢议论这些,不是发昏,而是因为时值“三年困难时期”,控制相对宽松,以为在这个沙漠孤岛上,天高皇帝远,可以透口气。

李巍大大咧咧,在食堂(招待所没食堂,在所里食堂吃饭)谈笑风生。有一天手抚我背,说我“脑袋瓜子好使”,“天才就是疯子”。引起注意,有人就找他“闲聊”。后来支部书记李承仙找我谈话,说,听说你在客人面前放毒,怎么回事?常所长调你来,费了很大劲,你怎么一来就给我们惹麻烦?我认错检讨,做了交代。她让范华在会客室里给我开了个铺,让我搬过来住。

事情已经闹大,我没敢再找陈、李。小单位没有秘密,此事无人不知。

好在一切如常,大家都平安无事。他们在所里待到1963年,先后离去。1965年,我被抽调到兰州搞“阶级斗争展览”,又与陈克俭同住一室。谈起这事,他说在敦煌时,李承仙也找他谈过。他当过团干部,也处理过这种事。同样一句话,要看是什么人说的。三年困难时期,社会上牢骚很多,一般人说句错话,基本上不会追究。但如果是地富反坏右说的,性质就不同了。你们那里水深,没追究你,要感谢李承仙。

陈的厚道,李的保护,我只有感激。因所里搞新洞窟创作,我不久就回了敦煌。陈继续搞展览,从此没再见过。“文革”后我到兰州,听说他在“文革”中自杀了。很意外,很惋惜。萧说他是因我而死:“高尔泰一时失言,必是觉得后怕,与其别人可能揭发他,不如先把别人宰了,就像曹操杀吕伯奢一样,想象中的危险,又一次被白日梦般地化成现实了。”

一个必字断案,干脆利落。就像说贺世哲、施娉婷因我而几乎自杀一样。招数都相同,为了和“文革”挂上钩,把1962年发生的事,往后挪到1965年。

现在看萧的“文本二”:他说可以把65年改为64年。又说不改也可以,因为“究竟是64年还是65年关系也不太大”。又说,“(高尔泰的举报信)先交给李承仙(编者注:敦煌研究所党支部书记,常书鸿夫人)与否不是关键情节,又牵扯到李,不必写得太细,且也是姜先生说的,此前我并不详知,故可不改。”既不详知,怎么又能说得这么详细具体,还说陈克俭还没走我就把揭发材料寄到他的学校去了?这只能问他自己了。

兰州“文革”中的情况,我不清楚。但是一个人自杀,应有较大的原因,应有档案记录,应有当事人和知情人的记忆。现在甘肃师大还在,艺术系还在,当时的不少老师和同学还在,要了解真相不难。萧默此文的网络跟帖中,有一则就提到了这个问题:“你们个人之间的是非恩怨也说不清道不明,但是陈克俭老师之死是谁人所致,真相早已大白,不是高的几句话就能决定的。”应是知情人所写,我对此感激不尽。

我为什么要揭发萧默

萧默说,1972年他到酒泉看我,我告诉他我揭发了他偷听敌台。他说他此前毫不知情,我告诉他后,他才想起两年多以前在山沟里,他放羊,我和几个牛鬼打地埂,我和他同住一室,见他听半导体,问听什么,他说敌台。然后我就揭发了他。这次告诉他,是“以图减轻一点良心的不安”,他决定不给我“这个廉价的机会”。

我确实揭发了他,然后又告诉了他。但是这个事实,和他说的不同。

碰上萧默收听苏联歌曲,是“文革”前的事。本来早已忘却,1967年,我们“牛鬼蛇神”到山沟里挑渠,两天一夜。他是监押我们的民兵,忒横,才又想了起来。

那天我干热了,脱掉上衣,晒着太阳干。背着手在工地上走来走去监工的萧默,走过来说不许赤膊。我问为什么,他说不许赤膊。我又问为什么,他还是说不许赤膊。我没听,继续干,他大怒,喝令我立正低头。问我是不是要向无产阶级专政示威?是不是以为在这野山沟里只有一个民兵就治不了你?我穿上上衣了,他还没完。晚上我们做请罪仪式毕,他又训我一顿。

夜里睡不着,想起了那个秘密。第二天完工回所,找到“革联”的苏永年,向苏揭发了萧。两天后遇见萧,大声对他说,你偷听敌台,我揭发了你。他站住,我绕过他走了,很高兴碰上了,对他说这句话的机会。

萧默的“文本二”,坚持说他是放羊去的,不是民兵监督劳动。说那时候连政府都没有,“不可能有什么‘民兵’”。

所里无政府,不等于国家无政权。那贯穿一切的权力意志,从未在任何角落留下空隙。那时天天说“全民皆兵”,怎能说没民兵?萧此前写《〈祁连山下〉之外的常书鸿》,就自称是“董超薛霸”(编者注:《水浒》中押送林冲赴沧州的两位朝廷公差)之流,“代表堂堂革委会‘押解’”常书鸿,那不是民兵?那时阶级界线判若水火,革命两派你死我活,没有可能一个造反派战士和一群牛鬼蛇神同住同劳动。两天一夜,放什么羊?

新出版的萧著中,萧在修改过的“文本一”前面,加了一篇《最是牧羊风光好》,自圆其说。末尾写工宣队长郑绍荣审问高尔泰,劈头就问,你说萧默偷听敌台,敌台里说的是哪一种外国话?高说是英语。郑说我们了解了,萧默不懂英语。高说是俄语。郑说我们了解了,萧默的俄语早就忘光了。高又说是藏语。郑说萧默不懂藏语,西藏是外国吗?西藏人民广播电台是敌台吗?于是,打小报告出了名的高尔泰一下子泄了气了……凡广播,没有可能不用听众能懂得的语言。当过法官的郑没有可能这样诱供,久经批斗盘问的我也没有可能这样被诱。若是如萧所说,我早就成了陷害革命群众的阶级报复犯,那还了得。

但这个虚构的故事,却也捅出了一些真实的漏洞。萧把1967年我当面说“我揭发了你”这句话的时间挪到1972年,地点挪到酒泉,并宣称在这之前,他毫不知情。这个故事不但提供了一个不同的时间坐标———有军宣队、工宣队的60年代,和一个不同的地理坐标———敦煌。也表明那时的萧,已经知情。

1972年,所里另外两位同事,刘玉权先生和王炳先生到酒泉“外调”,找我查问萧偷听敌台的事。我说我没有旁证,他们也就算了。他们刚走,萧就来了,说是来看望我的。

有过互相伤害,难能不计前嫌。他来看我,我有些感动。告诉他刘、王二位刚走,所里在调查你,你要注意。

万万想不到,回答竟是:你不应该告诉我这个。理由竟是,个人关系不能高于组织原则。

我像吃到一个苍蝇,不再理他。他一出去,我就用力摔上房门。惊动了隔壁的赵存福,一位年轻的摄影师,过来问什么事,说太平常了,别气。想不到36年以后,萧会说那次我送他一直送到招待所。

刘、王二位的酒泉之行,是我和萧在酒泉冲突的关键。萧的故事,只字未提他们。后面却又写道,那次他回到所里以后,“就把高尔泰如何想与我进行‘黑串联’,如何遭到我的抵制的事说了……可以自夸,毫无破绽,滴水不漏。”但没有刘、王二位,“黑串联”个什么?

我是1969年春天到酒泉的。这个事实,也使得萧的故事难以周延。为此,萧强调我直到1969年秋天还在敦煌。这“文本二”和萧著中的“秋天”二字,是“文本一”中没有的。后来加上圆谎,拿出来的证据,却是我的《面壁记》开头两句:“从1962年到1972年,我在敦煌十年。”萧引用了这两句,但没引第三句,“但是只工作了四年”。

我到酒泉,是因为酒泉地区革委会为“迎九大”要办一个展览,从辖区各地抽调专业人员筹备。所里去的,不是只我一个。其他人办完展览就回所了,我赖在那里要求调离敦煌,敦煌卡住编制直到1972年才放。这个过程,没有含糊之处。

“九大”是1969年4月开的,这个时间坐标,恐怕也挪动不得。

我离开社科院是因为“告密”吗?

萧默说我因为“爱告密”,被赶出了中国社会科学院。

故事是从一次虚拟的训话,倒叙过去说的。“文本一”把时间设定在1984年:“1984年,敦煌吐鲁番学会在兰州召开……我最后一次见到高尔泰。”事实上,那个会是在1983年开的。常书鸿、季羡林等人都去了,我那时在兰大,被“清除精神污染”。停课禁书,拒绝检讨,拒绝约谈,受到大家关注。那次应邀与会,只为见常老一面。遇见不少敦煌老同事,还是有些旧情,握手如仪。惟独该萧,酒泉一别,已形同陌路。

萧默把会期改到1984年,恰恰是绕过了“清污”背景,避开了编故事的障碍。经我指出,萧著会期已改正,但故事没改:

相隔十多年我们第一次碰面,他一直盯着我,我却对他来了一个“脖子不给”(兰州土话:不予理睬)。会完我随着大伙进饭厅,他施施然走了。第二次会上,中间休息时他迎向我,站在我面前,似笑又不敢笑地问:“你好吗!”我说:“我还好,你可能不一定太好吧!你不是在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待过吗,那个单位多好,在北京,可以甩开膀子搞你的美学了,李泽厚也在那里,为什么不待下去呢?”他一时说不上来。“可能是待不下去了吧,人家‘送瘟神’了?你那个爱告密的毛病也得改改了,你走到哪里都是这样,人家讨厌,对你自己也不好。”“你怎么知道的?”他惊奇于我的消息灵通,也证实了他确实又揭发了什么人让人家赶走了。“丁一你认识吗?”我问。“是他告诉你的?”“这你就不用知道了。”“我…我…‘文革’中的事情……”“你不用说了,‘文革’中好多人都犯过错误,包括我在内。但有些错误是可以原谅的,时代造成的;有些是永远不能饶恕的,是人格堕落的表现,你就属于后一种。你的身子已经生活在20世纪了,头却还在中世纪,脖子拉得那么长,你活得累不累呀!你实际上是一个弱者。”且不问萧在写此文时,是不是忘记了上个世纪80年代的精神生态和政治语境,忘记了那时候他已经不再具有1960年代居高临下训斥“牛鬼蛇神”的民兵身份?且不问何以训词断裂,前说我在京告密,后评“文革”中是非,中间空白莫名其妙;且不问为什么告密的具体内容,我只问一句:丁一是谁?

如果真有其人,必无躲藏之理。藏也藏不了的,起码互联网可以找到。如无此人,是不是无中生有?

现在社科院还在,当时的人们还在,只要说得出事实,自会有当事人和知情人出来作证。如果说不出事实,是不是中伤诽谤?

对于我的质询,萧在“文本二”中说,“不想拖出这些人名”。似乎需要保密。但如果真有告密,怎么可能保密?一个人被赶走了,起码是小新闻。特别是我,作为敏感人物,更会被议论纷纷,起码我所批判的那些人不会饶我。哪里等得到近30年以后,由一个和社科院毫无关系的萧来说事?

接着萧说,“我不想过多纠缠一些被弄得七颠八倒的事”。说高“有精神病”,且“病了一辈子了”。他大概没有想到,这个医学诊断不但会驳回他对我的控罪(精神病人无罪),嘲笑他对我的谬托知己(俱引太多,请看“文本一”),还会让我这个精神病患者,有权利要求得到,比较文明的对待。

话题被转移至此,我想,可能几个主要问题,已经说清楚了。

哪敢论清白?

虽然说清楚了,我仍然感到悲哀。

为避免渺小一己被别人从深草丛中拉出来垫脚陪玩而虚耗自己的光阴和精力,这本身就已经是生命的贬值。鲁迅先生说,一个人处在要为自己辩诬的位置上,就已经是屈辱的了,何况在受了实际的伤害之后,还要来辩诬。这是弱者的悲哀。

萧默说我“你实际上是个弱者”。没错。

不是弱者,谁敢欺诬?萧的诬不止这些,隐私八卦还多,都不说了。

不说不等于默认,玩不起那一地鸡毛。

不默认,不等于说自己好。

高压下检讨认错鞠躬请罪,我什么丑没有出过!画了那么多歌德画,我什么脸没有丢过!对贺、施和萧的报复,手段也邪乎得可以。还有那么多我至爱的亲人,因我而受苦受难。想起他们的苦难,我就有深重的罪感。用泥污的肢体,带着创伤的灵魂,爬出那黑暗的隧道,我早就不像人样。敢不谦卑?敢论清白?

不敢论清白,不等于愿意被抹黑。

但是萧的问题,主要不在抹黑,而在抒情:“真希望再见上高先生一面,抛掉过去所有的恩怨,倾心地再谈一谈。”邀请我“带着高林侄”,到北京他家做客。

双手捧心的后面,有比抹黑更深的东西。

进入 高尔泰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寻找家园  

本文责编:lizhenyu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散文随笔 > 心灵小语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42317.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